南投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 101 年1月份會議程序
壹、兼召集人致詞 貳、報告事項 一、上次會議提案事項辦理情形報告 二、上次會議主席裁(指)示事項辦理情形報告 三、聯席會報本月份重要工作報告 四、警察局100年12月份事故防制暨交通執法報告 五、教育處100年度執行交通安全教育成果報告 參、提案討論 肆、臨時動議 伍、兼召集人結論 陸、散會
一、上次會議提案事項辦理情形報告 案號(一) 提案單位:執法小組 貳、報告事項 一、上次會議提案事項辦理情形報告 案號(一) 提案單位:執法小組 案由:100年11月14日報載「砂石車掉輪滾20米撞死婦」1案之檢討策進作為與建議事項。 主席裁示: 1、請公路監理機關應再審慎及強化各項車輛定期檢驗之機制,俾防制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2、公路監理機關及警察機關針對砂石車之車體違規等事項,每月不定期執行「聯合稽查」勤務,應再增加各項交通稽查之執法密度。
3、警察局所屬各分局及交通隊等單位,應依據各地區特性及易肇事路(時)段分析研判,加強規劃取締砂石車之專案性勤務,並將砂石車之超載、超速等違規項目列為首要取締重點,全力防制砂石車肇事之交通事故發生。 4、請南投縣政府工務處督促砂石場落實出車車輛之安全檢查,並責成各砂石車司機嚴格執行;另請砂石、貨運公會轉知會員配合辦理。
1、南投監理站答覆: (1)本站已於100年12月15日以中監投字第100001 6274號函請轄區等19家代檢廠,轉知所屬檢驗人員於定期檢驗時應加強輪胎之檢驗,以維護行車安全。 (2)為確保交通安全,已責請本站第三股、第四股於聯稽、路檢及檢驗人員於定期檢驗時,應確實加強輪胎之檢驗。
2、警察局答覆: (1)本局律定各分局及交通隊等單位,依據地區特性及易肇事路(時)段分析研判,加強規劃取締砂石車勤務,並將砂石車之超載、超速等違規項目列為首要取締重點並協助輪胎之檢視,全力防制砂石車肇事之交通事故發生。 (2)11-12月份規劃取締砂石車專案勤務,計:488班次。 (3)11-12月份取締砂石車違規績效,計:547件。(其中超載43件、超速50件) 。
3、工務處答覆:本處業於本(101)1月10日以府工資字第1010009532號函通知縣內砂石場,並副知砂石公會加強督促所屬會員。 4、請 審議。
案號(二) 提案單位:執法小組 案由:為確保101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期間,本縣境各道路行車安暢及竹山鎮「紫南宮呷丁酒活動」順利進行,建請相關公會配合禁駛砂石車事宜。 主席裁示:請執法小組援例辦理公告,並請相關公會配合辦理。
1、警察局答覆: (1)本案業於101年1月2日以府授警交字第1000224 1452號公告,並以府授警交字第10002241451號函請南投縣砂石商業同業公會及南投縣汽車貨運商業同業公會,轉知各砂石場(行)業者及駕駛,配合辦理各項管制事宜如下: ① 本縣境內省、縣道路及濁水溪產業運輸道路等公路,於春節連續假期期間,自101年1月21日起至101年1月29日止(共9日),全面性禁駛砂石車。 ② 本縣濁水溪產業運輸道路於101年2月7日竹山鎮紫南宮辦理呷丁酒活動期間,禁止砂石車行駛。 2、請 審議。
案號(三) 提案單位:執法小組 案由:建請公路總局南投工務段於101年春節連續假期間,封閉台3線部分道路缺口,以利維護交通秩序1案。 主席裁示:請南投工務段循往例配合辦理,另請執法小組函請高公局於農曆春節連續假期期間切勿封閉國道3號名間交流道雙向匝道入口,以維本縣台3線行車順暢。
1、南投工務段答覆:本段預定於101年1月20日辦理完成封閉台3線部分道路缺口。 2、警察局答覆: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已於100年12月26日以管字第10060104 73號函送「101年春節連續假期國道交通疏導措施一覽表」,101年春節期間已取消封閉國道3號名間交流道措施。 3、請 審議。
案號(四) 提案單位:工務處 案由:有關例假日時段興產路(臨溪頭自然教育園區第一停車場前交岔路口) 南側路段實施禁止車輛進入交通管制乙案。 主席裁示: 1、請工務處會同鹿谷鄉公所就鹿谷至溪頭沿線尋覓公、私有土地,以協議價購撥用為停車場,俾利以接駁車方式疏解車流。 2、請工務處儘速促成投49線魅力景點計畫之改善工程,以利引導車流分散進入溪頭及杉林溪。
3、請工務處研議於興產路第1、3停車場路段,設置即時停車位數量之電子告示牌,提供民眾了解第2停車場停車位數量,以減少民眾來回尋覓停車空位之時間及造成車流回堵情事。 4、請工務處協請臺灣大學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研議,在不影響自然景觀狀況下蓋地下停車場之方案。
1、工務處答覆: (1)已訂於101.1.17上午10時邀集建設處、鹿谷鄉公所等單位現場勘辦。 (2)本處業於101.1.4府工交字第1010005648號函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於不影響自然景觀下增建地下停車場,以及研議於興產路(臨園區第一停車場入口處)設置即時停車位電子告示板,以避免車輛回堵。 (3)竹山鎮投49線17K+750-26K+800道路改善工程,概估工程經費需4億3,148萬元,擬請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補助先期規劃費882萬4,000元,辦理工程設計規畫,並提列南投生活圈計畫補助辦理道路工程改善。 2、請 審議。
二、上次會議主席裁(指)示事項辦理情形報告 案號(一) 案由:依本(100)年1-11月份交通事故防制分析報告內容顯示有些單位A1類交通事故有增加情形,請警察局南投、草屯分局檢討研擬更有效之防制作為。 1、南投分局答覆: (1)本分局100年1-11月份轄區共發生A1類交通事故15件,死亡15人,相較99年同時期A1類交通事故9件死亡9人,增加6件6人。
(2)為維護轄境內交通順暢與用路人行車安全,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發生,本分局以有限警力結合民力,依據轄區道路狀況及交通特性,參酌他轄優質作法等,彈性規劃勤務,持續加強取締酒後駕車等惡性違規。另利用廣播電臺及民眾集會時機,加強交通宣導教育,並提報交通工程改善,以期發揮最大效能,降低A1類等交通事故發生,以創造更安全更順暢的交通環境。
2、草屯分局答覆:本分局100年度發生A1類交通事故共17件17人比較去年增加3件3人,發生時段以16至18時最多、4至6時較少,地點以台14線中正路最多、太平路次之及虎山路再次之,肇因車種以自小客車及機車最多,肇因主因以酒醉駕車最多,本分局將加強取締勤務作為,並針對惡性重大違規與危險駕駛行為超速、未戴安全帽、闖紅燈、及酒醉駕車部分加強取締,以有效嚇阻僥倖違規心態,保障多數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進而降低交通事故傷亡人數,並運用電子與媒體及公開活動加強對民眾宣導路權觀念,以預防傷亡發生。 3、請 審議。
案號(二) 案由:鑑於溪頭商店街、興產路段單行道實施半年來成效良好,請再試辦至明(101)年6月底前提會討論。 1、竹山分局答覆:溪頭單行道管制再試辦成效,於101年6月份道安會報提案討論。 2、請 審議。
案號(三) 案由:有關溪頭商店街、興產路段實施單行道管制1案宜以勸導方式實施機動性疏導管制措施,請警察局竹山分局協調台大實驗林管理處或商請沿線商家(民力)協助交管。 1、竹山分局答覆:本案已併本分局101年1月12日「101年春節溪頭地區交通疏導協調會」中提案討論,並獲台大實驗林管理處等單位一致同意通過。 2、請 審議。
三、聯席會報本月份重要工作報告 (一)道路工程交通維持計畫審查: 本會報道路工程交通維持計畫審查小組,100年12月份審查通過下列工程所提交通維持計畫(共計6件),特提會核備;相關工程施作概況暨限制條件臚列如下:
1、「99南投市139線振興橋橋面延長工程 」 本案工程由萬里營造有限公司承作,南投縣政府於100年11月11日函送本會報審查,本會報於100年12月1日審查通過。 預定工程期限:預定100年5月27日開工(尚未進場施工)、101年3月28日竣工。原有道路封閉改行便道便橋期程:預定100年12月1日封閉,101年3月15日開放通行。 工程位置及範圍:本縣南投市139線振興橋(45k+900至46k+100)路段。
本工程路段位於南投市139線縣道,通往中寮鄉、集集鎮主要道路,為維護本路段交通安全與順暢,己函請施工(發包)單位星期例假日確實停止施工,恢復道路最佳通行狀態;同時妥設道路施工告示牌、警示燈、強固工區﹙密設交通錐及連桿等…擺設﹚及漸變段安全設(措)施,並於施工區前後加派人員協助交通指揮,以落實工程安全管理機制,確保人車通行安全。
2、「100年度埔里工務段轄區省道橋樑耐震補強工程 」 本案工程由宸茂營造有限公司承作,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埔里工務段於100年11月17日函送本會報審查,本會報於100年12月5日審查通過。 施工期限:預計100年10月24日開工(尚未進場施工)至101年7月3日竣工,工期254日曆天。 工程範圍:本縣埔里鎮台14線49K+340通往觀音2號與3號之間(觀音橋)路段。
本工程路段位於省道台14線通往日月潭、清淨農場等風景區要道上,假日車流量大,為維護本路段交通安全與順暢,己函請施工(發包)單位星期例假日確實停止施工,恢復道路最佳通行狀態;同時妥設道路施工告示牌、警示燈、強固工區﹙密設交通錐及連桿等…擺設﹚及漸變段安全設(措)施,並於施工區前後加派人員協助交通指揮,以落實工程安全管理機制,確保人車通行安全。
3、「100南投生活圈公路系統建設計畫─鹿谷鄉投55-1線4k+550-5k+960道路改善工程 」 本案工程由鐵山營造有限公司承作,南投縣政府於100年11月18日函送本會報審查,本會報於100年12月6日審查通過。 開工日期: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於開工之日起工期750日曆天。 工程範圍:本縣鹿谷鄉投55-1線4k+550至5k+960路段。
本施工路段為通住溪頭、杉林溪風景區151線重要替代道路及鹿谷鄉竹林、竹豐、和雅三村至鹿谷市區主要道路,為維護該路段交通安全與順暢,己函請施工(發包)單位封閉該路段應加強宣導並於沿線設置替代道路指示牌,必要時派員指揮疏導,確保道路最佳通行狀態;同時妥設道路施工告示牌、警示燈、強固工區﹙密設交通錐及連桿等擺設﹚及漸變段安全設(措)施,並於施工區前後加派人員協助交通指揮,以落實工程安全管理機制,確保人車通行安全。
4、「鹿谷鄉麒麟潭附近雨水下水道改善工程 」 本案工程由原住民族安提阿營造有限公司承作,本縣鹿谷鄉公所於100年11月24日函送本會報審查,本會報於100年12月13日審查通過。 開工日期:預計100年11月11日開工至101年1月9日完工。 工程範圍:本縣鹿谷鄉永隆村投56線與堀邊巷路段。
為維護本工程路段交通安全與順暢,己函請施工(發包)單位星期例假日確實停止施工,恢復道路最佳通行狀態;同時妥設道路施工告示牌、警示燈、強固工區﹙密設交通錐及連桿等…擺設﹚及漸變段安全設(措)施,並於施工區前後加派人員協助交通指揮,以落實工程安全管理機制,確保人車通行安全。
5、「國姓鄉北山村北山橋改建及147線0K+100-1K+067道路拓寬工程 」 本案工程由友山營造有限公司承作,南投縣政府於100年11月23日函送本會報審查,本會報於100年12月19日審查通過。 預定施工期限:預計100年7月29日開工(尚未進場施工),北山橋部分履約期限365日曆天(含危評計畫編製及審查時間),147線部分履約期限420日曆天。預計完工日期為101年9月26日。 工程範圍:本縣國姓鄉北山村北山橋及147線0K+100-1K+067路段 。
本工程地點為國姓鄉147線縣道通往魚池鄉及水里鄉之替代道路,交通流量不大,為維護該路段交通安全與順暢,己函請施工(發包)單位星期例假日確實停止施工,恢復道路最佳通行狀態;同時妥設道路施工告示牌、警示燈、強固工區(密設交通錐及連桿等…擺設)及漸變段安全設(措)施,並於施工區前後加派人員協助交通指揮,以落實工程安全管理機制,確保人車通行安全。
6、「100年度埔里工務段轄區省道橋樑耐震補強工程(二)」 本案工程由明豐營造有限公司承作,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埔里工務段於100年12月5日函送本會報審查,本會報於100年12月27日審查通過。 施工期限:審查核准後開工,工期94日曆天。 工程範圍:本縣仁愛鄉台14線67K+800(南豐橋)。
本工程路段位於通往仁愛鄉台14線要道上,平日交通流量少,假日則明顯增多,為維護本路段交通安全與順暢,己函請施工(發包)單位星期例假日確實停止施工,恢復道路最佳通行狀態;同時妥設道路施工告示牌、警示燈、強固工區﹙密設交通錐及連桿等…擺設﹚及漸變段安全設(措)施,並於施工區前後加派人員協助交通指揮,以落實工程安全管理機制,確保人車通行安全。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規定,小型車行駛道路其後座乘客亦應依規定繫安全帶1案,有關成人部分將自101年2月1日開罰,本案工作已歷經6個月之實施宣導民眾應有心理準備與認知。惟仍請各單位加強利用各項集(機)會加強宣導,另兒童部分仍有6個月之宣導期(101年8月1日開罰),亦請各單位運用各項集(機)會加強宣導,以發揮宏效。
(三)本縣執行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101年度工作執行計畫重點報告: 1、本(101)年度工作執行計畫,請各小組確依進度執行並每月定期辦理回報。申請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經費補助之計畫,屬於工程類(即免報細部執行計畫案),其工作項目「發包及簽約」時程,應於101年6月30日前完成,其餘各類計畫,有關「細部計畫報交通部核定」工作項目執行時間,請訂於101年5月31日前完成。 2、申請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經費補助之計畫,其結報請款日期請各小組於101年9月30日前辦理完成。
(四)本會報各小組工作執行成效提報交通部「道安創新貢獻獎」參評項目報告: 1、依據本會報100年9月5日府授交全字第100018 11840號函辦理。 2、本(1)月份排定由監理小組(南投監理站)及執法小組(警察局)報告,2月份則由工程小組(工務處)及教育小組(教育處)報告。
四、警察局100年12月份交通執法暨事故防制報告 (一)交通違規執法與交通事故分析
(二)A1類道路交通事故相關項目死亡人數及其所佔比率統計表
(三)交通事故分析解讀及事故防制策進作為 1、交通事故分析解讀: (1)100年1~12月份各警察分局、保安隊及交通隊取締交通違規計17萬9128件,與99年同期取締16萬3843件比較,取締件數增加1萬5285件,顯示執法強度之增加,交通違規案件與裁罰案件相對增加,民眾守法觀念,仍有待加強。 (2)100年1~12月份發生A1類交通事故計死亡73人,與99年同期死亡69人比較,死亡人數增加4人(6%)。其中以埔里分局減少8人最多,南投分局增加5人最多。
(3)分析100年1~12月份A1類交通事故,騎乘機車事故死亡37人(占46%),與去年同期比較減少1人(-2%);65歲以上高齡者事故死亡19人(占26%),與去年同期比較增加1人(6%);酒駕事故死亡19人(占26%),與去年同期比較增加2人(12%);行人事故死亡10人(占13%),與去年同期比較增加2人(25%);騎自行車事故死亡3人(占5%),與去年同期比較無增減。
(4)A1類交通事故,以機車、酒駕、高齡者為主要肇事類別,除個人疏失或道路設施原因外,仍應加強防治並宣導民眾道路交通安全與守法觀念。 (5)本縣風景區林立,外來遊客眾多,車輛數上倍增,加上本縣多山,路幅狹窄、急彎,導致自撞、擦撞情事發生。
2、交通事故防制策進作為: (1)工程小組: 有關本縣草屯鎮御史里中和路與玉屏路口A1類交通事故,依據警察局邀集關單位辦理現場會勘結果,雖然道路已劃設有路面邊線,惟為增進行車安全,將由草屯鎮公所增設軟式防撞反光桿設施 。 對於本府權管道路之潛在交通事故路口(段),工務處已陸續邀集相關單位辦理現場會勘,並針對事故發生原因與型態,持續進行交通工程改善中。
(2)執法小組: 為有效防制A1交通事故,降低傷亡人數,本府警察局已妥適規劃勤務,針對酒醉駕車、行人(機慢車)違規、高齡者事故等項目,於交通事故易發生路段(口),設置路檢點加強攔查取締,持續強力執法作為,並邀集發生事故地點道路養護主管相關單位會勘,立即辦理相關交通安全管制設施工程改善外,並密切與南投及中部地區廣播電台合作,以電話連線,對用路人宣導相關交通執法政策、道路路況資訊,促使瞭解縣內主要肇事型態及較危險路段,確保行車安全,有效降低交通故發生 。
責成各轄區警察分局,發現道路工程缺失、交通號(標)誌不明或設置有誤等情形,立即回報並轉知該權責機關查處,避免事故發生。
(3)監理小組: 100年度A1類事故多為酒駕、騎機車事故,本站除了利用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之機會加強宣導,並將利用赴各級學校、公司行號辦理道安宣導時,持續辦理相關研習與宣導,並將函文各校加強宣導貫輸上述類型交通安全與路權觀念之建立。 將酒駕防制、機車事故防制等短片,加強在本站考照後教育加強放送宣導。 強化防制酒駕宣導,將酒駕防制及機車事故防制等訊息,以LED跑馬燈等方式,在本站2處LED跑馬字幕公開重覆播放,加強宣導效益。
(4)教育小組: 行人事故與自行車事故雖然佔A1類死亡人數之末,但就國中小學通學環境而言,卻是較重要的防制重點,年節將至,函文學校於公開場合叮嚀學生注意過年期間人身與交通安全。 100度A1類道路交通事故相關項目死亡人數及其所佔比率統計表,可發現仍以機車、高齡者與酒駕是故為多,於年度交通安全計畫除持續宣導機車、高齡者與酒駕之防制外,亦將行人與自行車安全列入宣導重點。
(5)宣導小組: 將機車事故防制等短片,加強在本府縣政頻道及中投有線電視台加強放送宣導。 強化防制正確騎乘機車宣導,將機車事故防制等訊息,以跑馬燈、LED跑馬等方式,在本縣9處CMS播放,加強宣導效益。 於今年辦理集會宣導時,播放機車車禍等肇事影片給民眾觀看,加深大眾如機車不當駕駛危險性高之印象,強化宣導效益,避免相關事故再度發生 。
(6)管考小組: 本縣100年與99年二年期相較各分局取締件數大多減少(除竹山、仁愛分局增加)銳減7,124件,為有效嚇阻民眾,建請在人力範圍內加強巡邏,以維道路交通安全。 埔里分局100年與99年二年期,雖減少取締件數,但A1類事故死亡人數仍由21人降為13人,其積極作為可供各分局之效尤。
(四)100年12月份重點執法成效 1、取締學生無照騎乘機車違規9件。 2、取締酒後駕駛115件(其中違反刑法185 條之3規定移送法辦91件)。 3、取締擅自變更車輛重要設備違規33件。 4、取締淨牌專案之號牌違規車輛59件。 5、取締砂石車違規200件,其中取締超載14 件, 超速16件,闖紅燈4件,違反管制規 定38件,滲漏1件,號牌污穢71件。
6、本月份交通隊共規劃 4 次清道專案勤務, 取締違規停車、臨時停車、占用道路等相 關違規75件。 7、為維護幼童專用車安全,本月份聯合稽查 小組舉發違規超載、任意變更重要設備等 違規18件。 8、本月份嚴懲惡性交通違規執法,共取締闖 紅燈211件,嚴重超速 (超速 40 公里以 上)2件,酒後駕車115件,逆向行駛37 件,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53件,轉彎 未依規定372件,合計790件。
報告完畢 恭請指導
參、提案討論 案號一 提案單位:集集鎮公所 案由:建請2012集集燈會活動期間部分路段因活動美食街改為徒步區,以維交通安全與順暢1案,提請 討論。 說明: (一)初中街、集集街部分路段(集集街路口至假日廣場、集集街路口至集集街24號前)為本次活動美食街攤位區,本路段於農曆春節期間(101/01/20~101/02/04)共16日,全面禁止車輛進入。
(二)本案擬准許先行辦理公告民眾週知,於期前加強宣導。 建議事項:請南投縣警察局集集分局協助維護徒步區周圍街道交通之順暢。 請 審議。
案號二 提案單位:竹山鎮公所 案由:建請公告本鎮江西路自台3線集山路3段起至 連接3號國道高速公路匝道全線道路,公告全日禁止砂石車、甲類大客車及15噸以上大貨車通行,暨施設相關禁制標誌1案,提請 討論。 說明: (一)依據延正里辦公處101年1月3日竹鎮延正里字第001號請示事項簡復表及眾多鎮民建議案辦理。
(二)本案道路於100年12月16全線通車,惟囿於路寬狹窄、各路口彎幅狹隘,砂車石等大型車輛轉彎困難,險象環生,建請禁止該等車輛進入,改道台3線通行,以保障交通安全。 建議事項:建請公告及於全線道路與集山路3段、延正路、東埔蚋溪防汛道路及匝道各岔路口施設相關禁制標誌。 請 審議。
案號三 提案單位:南投工務段 案由:台3線山崇里集山路2段201巷與福德祠出入口之分隔島缺口於農曆春節期間勿放置塊狀護欄封閉1案,提請 討論。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南投工務段101年1月12日二工投字第101100007 5號函辦理。
(二)竹山鎮山崇里辦公處建議集山路二段201巷與福德祠出入口,往年春節期間為避免影響台3線車流順暢,該處路口均配合封閉,導致居民住戶均需借道科博館地震園區道路通行,惟地震園區施工中園區道路無法通行,春節該處路口封閉期間,201巷內20餘戶及其親友均需繞行遠路進入。 (三)且投46-2業已於100年12月開放通車,通往竹山市區之車流已大部份由此紓解,台3線於竹山交流道至延平橋路段預期車流將減少。故建議集山路2段201巷與福德祠出入口勿封閉分隔島缺口。
(四)建議循往例於春節期間封閉旨揭分隔島缺口,以維持台3線車流順暢。 建議事項: (一)為維護春節縣內之交通秩序,減少因迴轉車輛造成之車流延滯,提升主線車流速度,並減少交通事故之發生,建議仍比照往年於春節連續假期期間( 101年1月21日至29日),封閉該分隔島缺口。 (二)另請南投工務段於假期結束後,立即開放該道路缺口,以免當地居民使用道路之權益受損。 請 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