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 指标体系详细解释 2013年10月
一、采集范围 1.填报学校范围 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 法举办的中小学校(含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工读学校)、中等职 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高等学校。 各地幼儿园(含中小学附设幼儿班)教职工基础信息此次不作采集, 由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入。 技工院校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建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信息采集,不 属于本次全国教职工信息采集的范围。 军事院校不属于本次全国教职工信息采集的范围。 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工读学校均按中小学校采集表样式采集
2.采集对象 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采集所有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 同的在岗专任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教职工)。 高等学校采集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的教职工,工勤技能岗位的在 编职工(民办学校工勤技能岗位教职工此次暂不采集)。 采集对象不含离退休教职工、不含来自其他学校或企业的兼职教职工、不含代课教师, 不含民办学校返聘退休人员和外聘其他学校教职工。
教育部补充说明 1.民办高校、民办中小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特殊教 育学校信息采集范围包括所有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 理岗位教职工,工勤技能岗位职工此次暂不采集。 2. 民办高校、民办中小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特殊教育 学校返聘的退休人员,以及外聘的其他学校教职工系返聘或兼职 人员,此次暂不采集。 3.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是指同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 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院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 是指同时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院校教师 。 4.对于所具备教师职务资格高于实际聘任岗位的,教师要按照 实际聘任岗位和学校实际发放的薪酬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 级和工资信息。今后,“取得教师职务资格的时间和岗位”将列入 系统信息采集指标体系,请相关省份做好解释工作。
二、指标体系解释 4类学校采集内容分为:全体教职工基本信息、劳资信息、专任教师信息,其中高等学校采集 表中还增加“高职院校专任教师特有信息”。
1. 教职工基本信息 2. 教职工劳资信息 3. 专任教师信息(高等学校) 4. 专任教师高职院校特有信息 5. 专任教师信息(中小学校) 6. 专任教师信息(中等职业学校) 7. 专任教师信息(特殊教育学校)
1. 教职工基本信息(以高等学校为例) 学校名称:
所有信息项标★必填,没有标的非必填 (1)学校名称★ : 必填,为手输项,按行政主管教育部门批准的学校全称进行填报,与公章一致。 (2)姓名★ : 必填,为手输项,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中文姓名。外籍人填写护照等有效证件上的姓名全称。 (3)出生日期★ : 必填,为手输项,在公安户籍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时间日,年填4位数字、月填2位数字、日期填2位数字。如:“2011年01月01日”。年龄应在18到70岁之间。填写时格式为YYYYMMDD,如19800101 。
必填,为选择项,教师所属的国籍/地区,用三位字母代码,如CHN-中国、USA-美国,参见附件1《基础代码表》中的“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4)民族 为选择项,如:01-汉族,02-蒙古族,参见附件1《基础代码表》中的“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 (5)国籍/地区★ 必填,为选择项,教师所属的国籍/地区,用三位字母代码,如CHN-中国、USA-美国,参见附件1《基础代码表》中的“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6)政治面貌 为选择项,如“01-中共党员,02-中共预备党员,03-共青团员,13-群众”等,国籍/地区选择“中国”、“香港”、“澳门”时此项必填。
(7)身份证类型★ 必填,为选择项,可证明教师身份的证件类型,同时拥有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的,选择居民身份证。包括1-居民身份证,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A-护照。 (8)身份证件号★ 必填,为手输项,身份证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号码,以公安部校验规则校验,必须真实填写,身份证中出生日期与【出生日期】项中填写的日期可不相同。
(9)最高学历★ 必填,为选择项 学历:指受教育者在教育机构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并获得国家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的经历。 数据选择范围参照附件1《基础代码表》中的“学历代码”。包含研究生教育、大学本科教育、大学专科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级中学教育、高中以下、其他。其中中等职业教育详细分为中师(幼师)、中专、职高、技工学校。 (10)获得最高学历的院校或机构★ 必填,为手输项,填写毕业证书上院校或机构的全称。
(11)最高学位★ 必填,为选择项,没有填无。数据选择范围参照附件1《基础代码表》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代码”。包含名誉博士、博士、硕士、学士,不可选择大类(名誉博士除外)。 (12)获得最高学位的院校或机构★ 必填,为手输项,填写毕业证书上院校或机构的全称。“最高学位”选择“无”,此项填“无”。 (13)参加工作年月★ 必填,为手输项,第一次参加工作的时间,不是到本校工作的时间。填写时格式为YYYYMM,如198001。
(14)岗位类别★ 必填,为选择项,包括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术岗位,可以多选 (15)岗位等级★ 必填,为选择项,分为:专业技术岗位一到十三级、管理岗位一到十级、工勤技能岗位一到五级,岗位类别为教师岗位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等级选择专业技术岗位一到十三级;岗位类别为管理岗位,岗位等级选择管理岗位一到十级;岗位类别为工勤技术岗位,岗位等级选择管理工勤技能岗位一到五级,无岗位等级的选无。此项可多选
(16)行政职务 为选择项,行政职务有正职和副职,高校还有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在列表中选择 相对应的职务即可,列表没有的选其他。 (1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高等学校)★ 专任教师填写教授、副教授、讲师(高校)、助教(高校), 研究员填写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实习员、研究员,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两类。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其他系列正高级、其他系列副高级、其他系列中级、其他系 列初级。
2. 教职工劳资信息
(1)是否在编★ 必填,为选择项,由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填写,与高校表中“是否事业编制”是一个意思 (2)签订合同情况★ 必填,为选择项,分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由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填写,没有签订合同的选无。 (3)月平均工资★ 必填,为手输项,由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填写,填写应发工资总额。只能填写数值。 (4)五险一金★ 必填,为选择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填写,无五险一金者在列表中无,可复选。
3. 专任教师信息(高等学校)
(1)是否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 1 是 □ 0 否 (2)从教起始年月 (3)导师类别★ □ 1 博士生导师 □ 2 硕士生导师 □ 1 是 □ 0 否 (2)从教起始年月 必填,为手输项,填写时格式为YYYYMM,如198001。 (3)导师类别★ □ 1 博士生导师 □ 2 硕士生导师 □ 0 无
(4)任课学段★ 在列表中选择相对应的选项(可复选) □ 1 专科课程 □ 2 本科课程 □ 3 研究生课程 □ 9 其他课程 (5)任课状况★ 选择主要教授课程类别,可复选 □ 21 基础课 □ 22 专业课 □ 12 科研 □ 23 实践技术指导(实践教学) □ 10 未任课教师
(6)现主要从事学科领域★ 普通高校数据选择范围参见《基础代码表》中的“学位授予、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2011年版)中以4位数字作为编号的代码 。 高职院校数据选择范围参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2004年版)中以4位数字作为编号的代码。
(7)专家类别 在列表中选择相对应的选项(可复选) □ 121 中国科学院院士 □ 61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入选者 □ 121 中国科学院院士 □ 61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入选者 □ 122 中国工程院院士 □ 62 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 □ 13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 63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 □ 14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 15 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级人选 □ 19 其他国家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 16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 □ 65 省部级其他专家
(8)重要科研教学获奖情况 在列表中选择相对应的选项(可复选) □ 2000 国家技术发明奖 □ 40 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 40 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 2010 国家自然科学奖 □ 50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 2020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60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 □ 2040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 31 省级教学成果奖 □ 20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 41 省级教学名师奖 □ 90 省部级其他奖励 □ 30 国家教学成果奖
(9)取得海外学位情况★ 在列表中选择相对应的选项(可复选) □ 1 海外学士学位 □ 3 海外博士学位 □ 2 海外硕士学位 □ 0 无 (10)海外研修经历★ 在列表中选择相对应的选项,含取得海外学位的时间。 □ 1 6个月以下 □ 2 6个月 到1年(含6个月) □ 3 1到3年(含1年) □ 4 3年及以上 □ 0 无
(11)学缘结构★ (可复选) □ 1 本院校/机构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 2 本院校/机构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 3 本院校/机构取得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 □ 4 未在本院校/机构取得学历或学位
4. 高职院校专任教师特有信息
“双师型”教师是指同时持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院校教师。 (1)是否双师 ★ □ 1是 □ 0否 “双师型”教师是指同时持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院校教师。 (2)高职院校专任教师取得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 高职院校专任教师填写此项;填写其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如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等,无则不 填。 (3)高职院校专任教师取得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等级 高职院校专任教师填写此项;取得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选择对应等级。 【高职院校专任教师取得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不为空,此项为必填项 □ 1 高级 □ 2 中级 □ 3 初级
(4)高职院校专任教师在企业工作(实践)时长★ 高职院校专任教师填写此项;选择在企业工作、挂职或实践的累计时间。 □ 1 1年及以下 □ 4 3-5年(含5年) □ 2 1-2年(含2年) □ 5 5年以上 □ 3 2-3年(含3年) □ 0 无
5. 专任教师信息(中小学校)
(1)教师资格证种类★ 教师资格证根据《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划分,填写时在列表中选择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没有教师资格证的选无。 (2)普通话等级★ 普通话等级分一级甲等、一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三级甲等、三级乙等,填写时在列表中选择相对应的等级即可,无等级的选无。
(3)从教起始年月★ 填写时格式为YYYYMM,如198001 (4)主要任课学段★ 分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成人、特殊及工读等教育学段,填写时在列表中选择相对应的任课学段即可,列表中没有的选其他。 (5)任教课程★ 任教课程有语文、数学、思想品德、信息技术等课程,选择主要任教课程,没有具体名称则选择相近课程,列表中没有的选其他。(可复选)
(6)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区”选择有所不同,试点地区合并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中小学高级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中小学二级教师、中小学三级教师。填写时在其对应的列表中选择相对应的技术职务即可。 (7)近三年专任教师接受培训情况★ 从国家级到学校级,在列表中选择相对应的选项即可,无培训的选无。(可复选)
(8)是否属于免费师范生★ 免费师范生分为“部属师大免费师范生”和“地方免费师范生”,只采集2007年国家实施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以后的免费师范毕业生。 (9)是否是特岗教师★ 特岗教师有中央和地方两种,现在只采集2006年以来参加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的教师情况。
6. 专任教师信息(中等职业学校)
(1)任课状况★ 任课情况分为基础课、专业课、实践技术指导及其他课等,在列表中选择相对应的课程。(可以复选) (2)任教学科类别 任课状况为“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师,则此项为必选项,填写时在其对应的列表中选择相对应的选项即可。
(3)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填写时在其对应的列表中选择相对应的技术职务即可。 (4)是否双师 ★ □ 1是 □ 0否 “双师型”教师是指同时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院校教师。 (5)取得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 填写其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如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等,无则不填。
取得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须选择对应等级 (6)取得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等级 取得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须选择对应等级 □ 1 高级 □ 2 中级 □ 3 初级 (7)企业工作(实践)时长 在企业工作、挂职或实践的累计时间 □ 1 1年及以下 □ 4 3-5年(含5年) □ 2 1-2年(含2年) □ 5 5年以上 □ 3 2-3年(含3年) □ 0 无
7. 专任教师信息(特殊教育学校)
(1)任教课程★ 选择主要任教课程,数据选择范围参见附件1《基础代码表》中的“特殊教育学校课程代码”,可复选,1、2、3不可选。 (2)是否接受过特殊教育专业培养培训★ □ 1 是 □ 0 否
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