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解读 二O一五年八月
主要内容 《信用办法》主要内容 2 《信用办法》 修订背景及主要内容 1
修订背景 修 订 背 景 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 1 一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2 二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三 世界海关AEO制度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2 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 1 一 三 二 修 订 背 景 有专家认为,信用是推动历史演进的元规则,所有的社会规则都是以信用为基础的,它已成为整个社会顺利运行的基石。 四中全会 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四 3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操作规程》《执行〈信用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1个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署令225号,2014年12月1日施行) 4个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 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75号) 海关总署关于报关差错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80号) 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相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81号)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8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操作规程》《执行〈信用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指引》(近期下发)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措施目录》(正在制定) 4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4个内部文件: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稽发[2014]250号)11月3日颁布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署稽发[2014]252号)11月4日颁布 海关总署关于开展对报关单位实施报关差错记录有关事项的通知(署稽发 [2014]255号) 11月4日颁布,包括《报关差错项目表》和《不予记录报关差错项目表》 稽查司关于执行(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稽查函[201]26号)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措施目录》(即将下发)
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二、加强监管服务,拓展信用管理对象 四、建立信用信息采集和公示制度 五、与国际接轨,建立认证制度 三、体现公平正义,取消企业规模时间限制 四、建立信用信息采集和公示制度 二、加强监管服务,拓展信用管理对象 七、简政放权,简化程序 八、实施差别化管理,加强执法统一 一、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五、与国际接轨,建立认证制度 六、科学设置认定指标 5
修订的主要内容 1、建立海关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信用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 1 一 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 2 二 建立合作机制 三 合作机制:海关与海关、海关与相关管理部门,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6
信用等级及管理措施 便利管理 高级认证企业 一般认证企业 根据企业信用状况 常规管理 一般信用企业 严密监管 失信企业 诚信守法便利 失信违法惩戒 根据企业信用状况
修订的主要内容 2、拓展了信用管理对象 《暂行办法》包括在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 《分类办法》包括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加工生产企业 《分类办法》的管理对象包括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和加工生产企业三类,因此进出口货物供应链上的众多参与主体没有纳入到海关信用管理中,与海关加强供应链监管的现实要求不符。 《信用办法》将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具备实施信用管理的对象均纳入信用管理范围,使得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基本涵盖进出口货物供应链上各种参与主体。 8
修订的主要内容 3、体现公平正义,取消企业规模、时间限制 取消了报关企业报关单、进出境备案清单等票数的限制。 1 2 4 取消了报关企业报关单、进出境备案清单等票数的限制。 取消了进出口收发货人年50万美元进出口额度的限制。 取消了新注册企业满1年才能申请认证企业的年限的限制。 3、体现公平正义,取消企业规模、时间限制 可直接申请高级认证企业 6 9
修订的主要内容 4、建立企业信息采集、公示制度 一是规定应当采集能够反映企业进出口信用状况的信息。 二是规定海关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公示范围和时限 。 三是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示内容提异议的处理程序。 4、建立企业信息采集、公示制度 10
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http://credit.customs.gov.cn 2015年3月1日上线
修订的主要内容 认证企业是中国海关的AEO 1 一 建立认证制度,取消企业验证稽查 2 二 5、与国际海关接轨,建立企业认证制度 认证企业:高级认证、一般认证 建立认证制度,取消企业验证稽查 2 认证企业是中国海关的AEO 1 一 三 二 认证标准:高级、一般认证标准 四 5、与国际海关接轨,建立企业认证制度 12
认证标准 认证标准分类 高级认证标准 一般认证标准 5大类、18条、32项 5大类、18条、29项 内部控制 财务状况 守法规范 贸易安全 附加标准 基础标准
修订的主要内容 2 1 3 4 刚性、弹性 考虑新形业态 6、科学设定认证指标 绝对值、相对值 可直接申请高级认证企业 6 14
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是下放了核批权限 二是减少企业申请程序 7、简政放权简化程序 三是简化认定程序 四是减少认定时间 一是简化评定程序:AA类企业核批时间6个月,现认证企业是90天,缩短了2个月。 二是下放了核批权限,目前企业信用等级由各直属海关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认定。 三是减少企业申请程序,除认证企业需申请外,其他企业信用等级的调整无需企业申请。 四是科学设置评定标准。设置弹性指标;设置相对值指标;充分考虑商贸企业,知识产权视同一般违规案件;将所有违规案件纳入企业信用评定标准之中。 15
修订的主要内容 《企业分类管理措施目录》是内部 执行文件,没有对外公布。 8、实施差别 化管理, 加强执法 统一 《暂行办法》增加了一章: 第五章 管理原则和措施。 8、实施差别 化管理, 加强执法 统一 《分类办法》配套执行的《企业分类管理措施目录》是海关内部文件,没有对外公布,且大部分优先类措施缺乏操作性且未固化到通关系统中,各关执行标准不统一,造成高信用企业便利措施落到不到位,监管措施落差不明显,海关执法不统一等问题。 《信用办法》,充分体现“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制定了差别化管理措施。一方面参照国外海关AEO制度做法,原则性列出了认证企业可以适用的信用管理措施。既可实现评用结合的目的,又可保证《信用办法》的相对稳定,同时也为国际AEO互认中给予互认国家或者地区企业通关便利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将依据《信用办法》制定内部细化的差别化管理措施目录,将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固化到计算机系统中,同时还将采取执法检查、督察审计等方式,确保全国海关统一落实。 16
管理原则和措施 第十六条 一般认证企业 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率 简化进出口货物单证审核 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 第十六条 一般认证企业 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管理原则和措施 17
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 原产地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先行办理验放手续 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提供的通关便利措施 管理原则和措施 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 海关为企业设立协调员 在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海关估价、 原产地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先行办理验放手续 第十七条 高级认证企业 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提供的通关便利措施 18
管理原则和措施 第十八条 失信企业 较高进出口货物查验率 进出口货物单证重点审核 加工贸易等环节实施重点监管 第十八条 失信企业 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管理原则和措施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