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舱单系统培训 货物舱单录入规范
新舱单系统简介
舱单管理办法特点 申报数据栏目细化增多 原始舱单、预配舱单提前传输 传输人备案 装载舱单传输 舱单相关数据传输(理货报告数据、运抵报告数据)
平台新舱单系统改造简介 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7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72号令”),并结合海关总署令第11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管理方法》(以下简称“112号令”)的规定,对快通系统的舱单子系统进行技术业务新增升级,以实现既保持现有快通系统海关应用部分的管理和数据提取,又可完全满足“172号令”的需求
用户备案登记
新舱单权限开通方法 企业向我司传真一份开通申请书,列明如下事项: 1、需开通的证书号; 2、联系人、联系电话,企业盖章; 3、邮箱地址(发送邮件通知企业登录的网址及注意事项) 我司证书开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34337688 传真机号码:020-3433-7686 证书开通的联系电话:020-89335259 吴小姐
新舱单权限开通注意事项 由于172新舱单数据项比较多,如企业是录多个关区的舱单,且有些关区仍使用旧舱单模式的,如有多条证书,建议先开通一个证书使用。 企业录入第一份172新舱单后,建议主动联系平台,查询企业的录入情况,减少出错。
新舱单数据录入网址 用户开通证书权限后,可登陆https://61.145.114.84传输新舱单数据。 海关切换状态 转入情况 正式切换 转入新舱单系统 试运行状态 转入H2000系统 未切换关区
货物舱单类型介绍
货物舱单类型介绍 原始舱单: 预配舱单: 装载舱单: 舱单传输人向海关传输的反映进境运输工具装载货物信息的舱单;客观上讲原始舱单就相当于传统意义上的进口舱单,但在范围、格式、内容上有所区别 预配舱单: 舱单传输人向海关传输的反映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预先计划装载出境货物信息的舱单 装载舱单: 海关放行货物、物品后,舱单传输人向海关传输的反映出境运输工具实际配载货物信息的舱单
出口舱单简介 出口舱单内容有预配舱单和装载舱单两种,其中预配舱单是反映预计装载货物、物品的舱单。而装载舱单是反映出境运输工具实际配载货物、物品的舱单。为避免客户重复录入,我司新舱单系统允许用户只录入一份出口舱单,并可选择申报“预配舱单/装载舱单”。
进口原始舱单流程
出口预配、装载舱单流程
货物舱单规范填制要点
货物舱单规范填制要点 录入内容自动提示功能: 必填数据与选填数据的标识: 点击任何一个项目的文本框,都在“状态栏”界面中显示其录入内容和格式要求,用户可遵循提示要求录入(打开提示功能) 必填数据与选填数据的标识: 必填项数据: 必填项数据显示为黄色边框; 选填项数据: 选填项数据显示为灰色边框;
打开自动提示功能 打开INTERNET 选项 启用安全设置选项
货物舱单规范填制要点 自动填充下拉选择框: 主要数据次要数据切换: 提单复制功能 本系统在代码类录入数据项中提供了“下拉选择”控件,点击下拉框按钮,弹出“下拉选择”界面; 或根据“状态栏”界面的输入提示,输入关键字,在弹出“下拉选择”界面中,选择所需代码 ; 主要数据次要数据切换: 在“提运单信息”界面中点击【显示次要数据】,可显示全份提单的次要数据;反之则隐藏全份提单的次要数据; 提单复制功能 复制提单功能则是将同一舱单下的某一提单进行复制粘贴,粘贴后的提单与原提单内容相同,但不复制提运单号;
进口舱单录入规范介绍
进口舱单-原始舱单 原始舱单界面 原始舱单录入数据 功能菜单>>总申报单>>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进口总申报单,即可打开原始舱单录入界面。 原始舱单录入数据 表头数据(表头船员信息录入) 表体数据
进口原始舱单登陆界面
原始舱单表头数据
表头数据修改注意事项 舱单申报并已发送到海关新舱单系统后,如需修改舱单表头的,船编、航次、船名,应该先删除舱单表头下的所有提单,并申报,海关审批通过后,企业重新新增表头,再录入提单内容。 舱单申报并已发送到海关新舱单系统后,如需修改舱单表头的,船编、航次、船名以外的内容,就可以直接修改,并发送申报。
原始舱单-表体数据
单证申报后修改注意事项 操作类型 操作方法 修改提单号 1、删除原提单号 2、新增提单; 3、保存及申报 删除提单 1、填写修改原因并保存; 2、删除提单 删除拼柜的提单 1、将所有相同柜号的提单删除; 2、重新新增提单录入; 新增、修改集装箱号 1、删除集装箱所在提单; 2、保存及申报; 3、同一表头下新增相同提单号提单; 4、保存及申报
货物舱单下载上传
货物舱单下载 在功能菜单中,选择〖单证中心〗→〖货物舱单〗→〖舱单列表〗,打开“舱单列表”界面,在所需下载报文的货物舱单〈操作〉栏,单击【下载】: 选择【172号格式】,下载新舱单格式的舱单报文; 选择【南方海岸格式】,下载旧舱单格式的舱单报文; 选择【贸易通格式】,下载贸易通格式的舱单报文。
货物舱单上传 用户可根据需要以新舱单格式、总申报格式或贸易通格式上传 报文上传后,系统将转到该舱单修改界面,修改相关信息后保存可申报单证。
单证上传界面
远洋舱单与小船舱单对比 远洋舱单跟小型船舶舱单相比,字节内容和录入页面格式基本相同,主要是在表头数据项里有区别 远洋原始舱单表头只需录入报关航次号,且缺少了“第N目的港”、“中途监管站”; 远洋预配舱单和远洋装载舱单表头只需录报关航次号,且缺少了“第N起运港”、“中途监管站”。
新舱单系统注意事项
新舱单申报注意事项
新舱单操作注意事项
新舱单系统传输注意事项 远洋舱单跟小型船舶舱单相比,字节内容和录入页面格式基本相同,主要是在表头数据项里有区别 远洋原始舱单表头只需录入报关航次号,且缺少了“第N目的港”、“中途监管站”; 远洋预配舱单和远洋装载舱单表头只需录报关航次号,且缺少了“第N起运港”、“中途监管站”。
谢谢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