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原产地政策助力佛山企业畅行“一带一路” ——最新自贸区原产地证知识介绍 佛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王欣宜 2016.3.3
目 录 一、我国自贸区战略 二、自贸区原产地证 三、如何利用产地证享受关税优惠
一、我国自贸区战略 自由贸易区建设已经成为我国新时期对外开放的新战略。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并把自由贸易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 。 2013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提出要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这是我国外贸走市场多元化之路,保持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的需要。
将钢铁、有色、建材、铁路、电力、化工、轻纺、汽车、通信、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等作为重点行业。 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将发展中国家作为重点国别,并积极开拓发达国家市场。 将钢铁、有色、建材、铁路、电力、化工、轻纺、汽车、通信、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等作为重点行业。
2、重点产品的自贸协定原产地标准,最惠国税率和自贸协定税率目录; 1、沿线国家与我国的自贸伙伴目录、普惠制给惠国目录、与其他国家的自贸伙伴关系目录; 2、重点产品的自贸协定原产地标准,最惠国税率和自贸协定税率目录; 3、建立重点企业走出去、在外投资建厂、承揽工程项目目录; 4、确定重点企业,制定帮扶方案。
围绕全系统原产地签证改革创新,出台了11项政策措施
开展专题调研
中国的实践:2001年起,24个国家地区,15个自由贸易协定 亚太贸易协定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 内地与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 中国-东盟 中国-巴基斯坦 中国-智利 中国-新西兰 中国-新加坡 中国-秘鲁 中国-哥斯达黎 中国-冰岛 中国-瑞士 中国-韩国 中国-澳大利亚
自由贸易协定 = WTO+ WTO的核心 = 普遍最惠国待遇 + 国民待遇 问题 “ WTO+ ”中“+”代表什么 ? 简单讲,代表着比WTO的自由化水平更高、市场准入门槛更低的贸易措施。 答案
结论 自由贸易区战略具体体现: 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和实施 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内容: 关税减让 自由贸易协定的实施手段: 签发原产地证 自由贸易区战略具体体现: 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和实施 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内容: 关税减让 自由贸易协定的实施手段: 签发原产地证 结论 签发原产地证书: 是关税减让的凭证; 是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实施手段; 是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基础性保障措施之一。
二、自贸区原产地证 截止到目前(如果不包括与港澳地区的安排、协议),我国已签订并加入实施了13个区域性优惠贸易协定,分别是亚太贸易协定、中国-东盟自贸区、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中国-智利自贸区、中国-新西兰自贸区、中国-新加坡自贸区、中国-秘鲁自贸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中国-瑞士自贸区、中国-冰岛自贸区、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区和中国-韩国自贸区。
原产地证书 判定货物的原产地——原产地规则 证明货物的原产地——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是各国根据相关的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证明商品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籍”与“护照”。 判定货物的原产地——原产地规则 证明货物的原产地——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规则 在国际贸易中,只有符合原产地规则并提供原产地证明的产品才能享受其相应的关税或非关税待遇。 直运规则 (原产地证书) 书面证明 原产地标准 在国际贸易中,只有符合原产地规则并提供原产地证明的产品才能享受其相应的关税或非关税待遇。
目前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原产地证书类型 ※ C:一般原产地证(CO) ※ G: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 ※ E: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FORM E) ※ B: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 ※ P: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原产地证 ※ F: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FORM F) ※ N: 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原产地证 ※ X: 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原产地证 ※ R: 中国-秘鲁自贸区原产地证 ※ H:《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 ※ L: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原产地证
※ I:中国-冰岛自贸区原产地证 ※ S:中国-瑞士自贸区原产地证 ※ 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区原产地证 ※ 中国-韩国自贸区原产地证 ※ M:输欧盟农产品原产地证(蘑菇罐头证书) ※ A:加工装配证书 ※ D:转口证书
中国—澳大利亚和中国—韩国自贸区产地证知识介绍
中澳自贸协定整体情况 2003年3月启动可行性研究 2005年4月启动谈判 2014年11月17日 实质性结束谈判 2015年6月17日 正式签署 2015年12月20日正式实施 谈判历时10年 共进行21轮谈判和数 十次小范围磋商 2010年 澳大利亚大选 后中澳谈判进展缓慢 2014年4月 在两国领 导人的推动下,加速谈 判进程
中澳自贸协定整体情况 特点 是我国与一个比较大的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 是我国迄今已商签贸易投资自由化整体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之一 1.降税水平高。协定实施后,澳方对中国91.6%的原产产品立即实施零关税,并承诺在5年内全部降税为零。 2. 服务承诺高。澳方是第一个承诺给中国的服务贸易以最惠国待遇的发达经济体,并且是首个对中国以负面清单方式做出承诺的国家。 3.投资门槛低。澳方将中国私营投资审查门槛由原先的2.48亿美元提升至10.78亿,并且是目前给予我国相关准入人数最多的发达国家。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条件。
中澳自贸协定整体情况 降税
中澳自贸协定整体情况
中澳自贸协定整体情况 降税 据测算,中澳协定实施后将使中国对澳大利亚出口产品获得16.6亿美元的关税减免,享受减免幅度较大的产品主要有:服装、电子和机械产品、其他制成品、钢铁和金属、以及化工产品,约可减免15.3亿美元。 澳大利亚99.4%的农产品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为零,涉及中国输澳农产品总额的99%。而中国则对澳农产品的进口设立了一定的过渡期,虽然平均关税会由原先的12.94%降至0.51%,但一开始对中方市场的影响不会很大。
中澳自贸协定整体情况(主要内容) 序言 第一章 初始条款定义 第二章 货物贸易 第三章 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 第四章 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 附件 附件1-A-1 关税减让表 总则 澳方减 让表说明 附件1-A-2 澳方关税减让表 附件1-B-1 关税减让表 中方减让表 说明 附件1-B-2 中方关税减让表 附件2 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 附件3-A 不符措施清单 附件3-B 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 附件4 中澳自贸协定附件四 换文 换文 关于中医药服务的换文 备忘录 关于投资便利化安排的谅解备忘录 关于假日工作签证安排的谅解备忘 录 序言 第一章 初始条款定义 第二章 货物贸易 第三章 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 第四章 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 第五章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第六章 技术性贸易壁垒 第七章 贸易救济 第八章 服务贸易 第九章 投资 第十章 自然人移动 第十一章 知识产权 第十二章 电子商务 第十三章 透明度 第十四章 机制条款 第十五章 争端解决 第十六章 一般条款与例外 第十七章 最终条款
澳大利亚关税减让 釉面砖 690890 5 0% 抛光砖 690790 铝合金型材 760429 3 3.3% 1.7% 玻璃马赛克 货品名称 HS编码 基础税率 实施期类别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釉面砖 690890 5 0% 抛光砖 690790 铝合金型材 760429 3 3.3% 1.7% 玻璃马赛克 701610 不锈钢板 721934 其他金属框架的坐具 940179 钢铁制品 732690 其他金属家具 940320 活动房屋 940600 探照灯 940540
中韩自贸协定整体情况 2004年 启动民间可行性研究 2006年 启动官产学联合研究 2012年 正式启动谈判 2014年11月 完成实质性谈判 2015年6月1日 正式签署 2015年12月20日正式实施 研究时间较长,谈判时 间较短,仅历时3年 14轮正式谈判以及若 干轮非正式磋商 两国领导人高度关注
中韩自贸协定整体情况 特点 是东北亚地区的第一个自贸区(中国、日本、韩国、朝鲜、蒙古全境和俄罗斯远东沿海) 经济影响力大。中韩两国全球贸易份额排名分别为第1和第9位,也是世界第2和第14大经济体,双边贸易额近3000亿美元,中韩自贸协定不仅对两国贸易、也将对东亚经济乃至世界市场产生影响。 在中韩自贸协定中,中国首次承诺未来将采用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开展服务贸易和投资谈判。
中韩自贸协定整体情况 降税 韩国92%的产品将对中国实现零关税,覆盖2012年韩国自中国进口总额的91%。 中国91%的产品将对韩国实现零关税,覆盖韩国进口额的85%。 韩国工业品开放程度较高,约97%的工业品都能最终实现零关税,但农水产品市场开放度不高,仅占农产品税目的70%,贸易额的40%。但实际上,农水产品在中韩双边贸易中只占4%。因此,农水产品借助中韩自贸协定有重大突破的可能性不会很大。
中韩自贸协定整体情况 附件 附件2-A 韩方关税减让表 附件2-B 中方关税减让表 附件3-A 第二部分 产品 特定原产地规则 附件8-C 电视剧纪录片动 画片共同制作 《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 序言 第一章 初始条款定义 第二章 国民待遇与市场准入 第三章 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 第四章 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 第五章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第六章 技术性贸易壁垒 第七章 贸易救济 第八章 服务贸易 第九章 金融服务 第十章 电信 第十一章 自然人移动 第十二章 投资 第十三章 电子商务 第十四章 竞争政策 第十五章 知识产权 第十六章 环境与贸易 第十七章 经济合作 第十八章 透明度 第十九章 机构条款 第二十章 争端解决 第二十一章 例外 第二十二章 最终条款
韩国关税减让 货品名称 HS编码 基础税率 降税分类 8 E 10 6.5 5 釉面砖 690890 抛光砖 690790 铝合金型材 760429 10 玻璃马赛克 701610 不锈钢板 721934 其他金属框架的坐具 940179 钢铁制品 732690 初级形状的乙烯丙烯共聚物 391910 6.5 5 电饭锅 851660
证书利用实例 某企业出口一批抛光砖(HS编码:690790)到澳大利亚,之前在澳大利亚清关时需缴纳税率5%的关税;在2015年12月20日佛山局开始签发中-澳自贸区原产地证书后,企业及时获取这一优惠政策信息,出口至澳大利亚的货物随附签发的中-澳证书,进口关税降为0,企业的订单一下子由几千条增加到几万条,翻单也接连不断,产品在澳大利亚市场供不应求 。
完全获得或生产的货物:澳第3条,韩第4条 该条一般是与原产地证书填制要求里面的“WO”项相对应 一般来说,主要指初级产品或初级加工品 同时,对于符合附件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中标准为“WO”的产品,在填制证书时也打“WO” 在对印尼签发Form E原产地证书时,印尼方面认为WO仅适用于初级产品,对于符合原产地标准的工业制成品,其标准可以用百分比来显示。为减少这种风险,在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填制时设立了“WP”项。
直运规则:澳第13条,韩第14条 原则上,鼓励缔约方直接运输 若运经一个或多个非缔约方,转换运输工具或临时储存: 1.韩:要求证明是基于地理原因或仅出于运输考虑 澳:没有此要求 原因:中韩地理位置较近,为防止第三方搭便车或者其他原因,中方强烈要求此条。韩方则表示韩常常通过香港向广东、深圳等地区输入货物。中澳距离较远,货物中转是比较常见的。
直运规则:澳第13条,韩第14条 2. 韩:货物在非缔约方未进入贸易或消费领域,在非缔约方临时储存的,需在缔约方海关监管之下。临时储存不得超过3个月,不可抗力因素下不得超过6个月。 澳:货物出于非缔约方海关监管之下。临时储存不得超过12个月。 原因: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中方对韩澳的要求发生变化。
直运规则:澳第13条,韩第14条 3.货物未经过装卸、重新包装或为保持良好状态操作以外的其他处理。中韩、中澳基本一致。 中澳的突破:原产货物出于运输需要可以在非缔约方进行物流分拆。Splitting 证明文件: 澳:进口方海关要求提交的证明文件 韩:经非缔约方转运或转换运输工具时,提交运输单证 在非缔约方储存或改换运输用集装箱的,提交运输单证及非缔约方海关出具的证明文件。进口方可以指定非缔约方其他机构签发证明文件。
原产地证书:澳第14条 韩第15条 中澳 中韩 签证机构 出口方授权机构 授权机构的备案另行在第15条规定 授权机构的备案囊括在本条 原产地证书:澳第14条 韩第15条 中澳 中韩 签证机构 出口方授权机构 授权机构的备案另行在第15条规定 授权机构的备案囊括在本条 原产地证书格式 固定格式,续页也有固定格式 明确一份证书涵盖同一批次发运的一项或多项货物 要求英文填制,并签名盖章 固定格式 未明确,但也应涵盖同一批次的一项或多项货物 电子证书 无 韩方的电子证书是指采用电子签名和印章的证书,最终也是以打印的纸质形式出现 证书签发时限 货物出口前或出口时 货物装运前、装运时或装运后7个工作日 证书有效期 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补发条款 装船之日起1年内补发 货物装船之日起12个月内补发 重发 有。未列明有效期 有。有效期同原证书 证书申请人 出口商或生产商(证书同) 根据一国法律法规,生产商、出口商或其授权代理人
提交原产地证书义务的免除:韩第19条 免于提交原产地证书/原产地声明:澳第18条 自贸协定 可免除情况 1 中国—澳大利亚 在澳,完税价不超过1000澳元或澳规定的更高金额 在中,完税价不超过6000元或中国规定的更高金额 2 中国—韩国 完税价格不超过700美元或缔约方币值等额的一批次原产货物 3 中国—瑞士 一批次原产产品的价值不超过600美元或该方币值等额 4 中国—冰岛 一批次原产货物的价值不超过600美元或该方币值等额 5 中国—哥斯达黎加 商业进口货物价值不超过600美元或该缔约方币值等额 非商业进口货物价值不超过600美元或该缔约方币值等额 或依照其国内法律规定,无需提交原产地证书的其他情形 6 中国—秘鲁 完税价格不超过600美元或进口方币值等额,或者该缔约方所规定的更高货值的 7 中国—智利 基本同哥斯达黎加 8 中国—巴基斯坦 原产于出口成员方的每批货物/邮递品的离岸价格不超过200美元 9 中国—东盟 船上交货价(FOB)不超过200美元的原产产品(邮递品) 10 《亚太贸易协定》 暂时 11 ECFA 暂无
文件保存:韩第20条,澳第20条 自贸协定 保存年份 1 中国—韩国 2 中国—澳大利亚 3 中国—瑞士 4 中国—冰岛 5 生产商、出口商,自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选择任意媒介,授权机构至少3年 2 中国—澳大利亚 生产商、出口商和进口商,3年或更长期限 3 中国—瑞士 至少3年 4 中国—冰岛 5 中国—哥斯达黎加 6 中国—秘鲁 7 中国—智利 8 中国—巴基斯坦 至少保留2年 9 中国—东盟 10 《亚太贸易协定》 11 ECFA 至少保存3年
在途货物:澳第23条,韩第26条 中澳、中韩都对协定生效日期后的在途或暂存(中韩)原产货物,如何享受关税优惠待遇做了规定。 韩:规定协定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补发的原产地证书 澳:规定协定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申请关税优惠。
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采用固定格式,其中中澳证书还对续页做了明确规定。 中韩、中澳原产地证书不再要求填制发票金额。 两者都要求不能超过20项。 中韩明确“补发”“重发”必须打在第5栏“备注” 中韩第7栏的唛头如非字母或数字,需要填写“图形或符号(I/S)。
三、如何利用产地证享受关税优惠
原产地证办证指南 一、原产地证申办流程 企业备案 → 领取空白产地证书 → 企业端发送证书 → 收到审核正确回执后,打印证书,手签人签字、盖章 → 申领员到原产地证窗口提交证书 → 复审签字 → 企业进行核销登记和证书资料留档。
原产地证办证指南 二、申领空白原产地证书须知 1、领用的空白证书须进行核销登记和保存,填写《原产地证书使用情况登记表》。 2、企业再次申领证书时,须把之前使用的同种类产地证书拿到检务科进行核销,核销时提交《原产地证书使用情况登记表》、已使用证书复印件及作废证书原件,核销无误后方可再次领用空白产地证书。对因管理不善造成产地证书无法核销的,我局不再供应产地证书。 3、原产地证相关资料留档保存至少三年。
原产地证办证指南 三、申请更改证书须知 1、申请更改证书时,原证已签发的须提交已领取的原证书正副本。 2、网上审核正确的证书,企业在制证过程中发现有错误的,可在收到审核正确回执的24小时内致电检务科退回原证书修改,已经签发的证书及收到审核正确回执超过24小时的,须申请更改证书。
原产地证备案指南 一 企业备案办理程序 1. 登陆原产地企业备案平台(http://ocr.eciq.cn) → 录入企业基本信息,产品、申报员、企业加工设备等信息,上传营业执照、外经贸批文等电子文档 → 发送备案申请。
原产地证备案指南 2.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 (1)《原产地证书申请人登记表》(一式两份) (2)《产品成本明细单》(禅城区、三水区辖区企业生产的产品)(一式两份)或《异地产品调查表》(禅城区、三水区辖区外企业生产的产品)(一式两份) (3)《佛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产地证申领员/手签员申请表》 (4)《原产地证书无纸化签证承诺书》 (5)购销合同(外贸公司与生产企业之间) (6)购买原材料的增值税发票(生产企业) 3.预约下厂调查 4.审核 5.领证
原产地证备案指南 二 产品变更需提供的资料 1.禅城区、三水区辖区企业生产的产品:(1)《产品成本明细单》(一式两份);(2)购买原材料的增值税发票;(3)购销合同(外贸公司与生产企业之间) 2.禅城区、三水区辖区外企业生产的产品:(1)《异地产品调查表》(一式两份);(2)购销合同(外贸公司与生产企业之间);(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3.新增产品需在注册平台http://ocr.eciq.cn发送产品变更申请。
原产地证备案指南 三 变更产地证申领员/手签员需提供的资料 (1)《佛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产地证申领员/手签员申请表》; (2)单位增加或取消产地证申领员/手签员证明(加盖公章); (3)对增加手签员的,需本人带《原产地证书申请人登记表》到佛山局备案; (4)对增加申领员的,需在注册平台http://ocr.eciq.cn发送申报员变更申请。
原产地证备案流程及办证流程参见佛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页(网址:www. fs. gdciq. gov 原产地证备案流程及办证流程参见佛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页(网址:www.fs.gdciq.gov.cn),首页-办事大厅-通知公告-关于办理原产地证业务的通知(附件1、2) 原产地证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在佛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页下载,具体位置在“首页-办事大厅-常用下载”栏目。
原产地签证业务改革 一、实行“备”“审”分离,优先备案原则。企业在备案时,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形式的,我局在一个工作日内给予备案号。对于企业和产品同时备案的,会优先办理企业备案手续;对于产品审查,我局按照风险分析、便利贸易、急事急办的原则进行审核,对确需深入企业核实货物产地标准的,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
二、取消原产地备案企业年审。取消年审后,企业无需携带相关资料来我局进行年审。 三、全面推行原产地证签证无纸化。我局于2014年9月1日实施签证无纸化,符合要求的企业只需登录互联网,按照提示发送电子数据,审核通过后,即可持申请书及证书来我局签名盖章,无需再额外提供纸质资料。此举方便了企业办理原产地证业务,节约社会资源的同时,也减轻了企业经济负担。 四、2016年3月1日,佛山局实施原产地证签证清单管理制度,清单外产品即报即签,清单内产品快审快签。
退证查询 进口方可以对签证国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内容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查,或请求签证机构协助核查。 各国应对与原产地瞒骗行为实施法律制裁。
退证查询实例 退证查询的主要情况 货证质疑 后发证书 重复签证 价格查询 产地标准 数量查询 证书真伪 直运规则 商品分类 发货人质疑 产地质疑 数量查询 直运规则 发货人质疑 加工工序 中检公司未再加工签名 印章质疑
退证查询实例 被调查的申请人应配合的工作: (1)配合调查核实 (2)及时提供发票、提单和 产品成本明细单等资料。 (3)真实的反映货物的情况。
退证查询实例(一) 对原产地标准质疑: 在对印尼签发Form E原产地证 书时,印尼方面认为“WO”仅适用 于初级产品,对于符合原产地标 准的工业制成品,其标准可以用 百分比来显示。
退证查询实例(二) 对商品分类的质疑: 橡皮泥玩具(34.07),因是用面粉做 成的橡皮泥玩具,我们往往归类成 95.03,而欧盟海关就此归类问题多次 退证,提出按类似的原则归类,应归入类 似的项目即化工产品的橡皮泥34.07; 注:当进口国海关与核定的HS编码不一致时, 经签证机构审核同意后,证书上可采用进口国海关的HS编码。
退证查询实例(三) 对证书货值的质疑 印尼海关的退证查询: 对某公司的产品玻璃瓶的价格 提出质疑,证书上填报的FOB 价格与所提交发票的CIF价格 一致。 经查明:该出口公司与外商签订的价格条款是CIF,该公司误将CIF 价格当作了FOB 价格进行申报,导致商业发票上面的CIF 价格与证书所列FOB 价格相同。(东盟证书上要求填制的为FOB值)
相关的国际贸易术语 组别 英文名称 中文含义 E组(起运) EXW(Ex Works) 工厂交易 F组(主要运费未付) FCA(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FAS(Free Alongside ship) 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 C组(主要运费已付) CFR(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CPT(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付至 D组(达到) DAF(Delivered At Frontier) 边境交货 DES(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 DEQ(Delivered Ex Quay) 目的港码头交货 DDU(Delivered Duty Unpaid) 未完税交货 DDP(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
退证查询实例(四) 对发票的质疑: 泰国海关退证查询:企业清关时使用第三方发票,但证书上未按《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修订案》可使用第三方发票要求版本缮制证书,造成证书第10栏注明第三方发票号,但在证书第13栏“第三方发票”字样前机未打“√”,开具发票的公司名称及所在国家等信息未在第7栏空白处注明。
退证查询实例(五) 中转质疑 根据亚太贸易协定、中国-东盟以及中国-智利等多个自贸区协议的规定:产品运经一个或多个非缔约方境内的,均应向进口方海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随着各国海关对原产地直运规则执行力度加大,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在申报产地证时,应遵守国际规则,如实申报运输路线,并对经香港转运货物加签“未再加工证明”,以保证顺利通关。
关检共享原产地证电子数据,便利企业外贸通关 为进一步促进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出口货物贸易便利,自2016年1月1日起,海关总署与国家质检总局实时共享原产地证书相关电子数据信息。 出口企业在申报原产地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原产地证书上的商品成交计量单位应与报关单对应的计量单位一致;原产地证书上的商品数量应不少于报关单上对应的申报数量;应在原产地证书的有效期内申报报关单;一份原产地证书应当对应一份报关单,同时报关单上申报的原产地证书编号应与原产地证书所载编号一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为试运行期 2016年5月1日正式运行 若对证书真伪有质疑,企业也可建议外方海关登录国家质检总局证书核查网站www.chinaorigin.gov.cn公众查询栏目(Verification for Public)进行证书信息验核。 原产地证书是企业在进口方海关获得关税减免的唯一凭证,电子数据是证书真伪的佐证方式之一,申报原产地证时应仔细核对货物信息,确保申报货物信息的准确性,以便及时顺利通关并同时享受关税优惠。
联系方式 佛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务科 电 话:0757-83980094 0757-83986040 传 真:0757-83986040 电 话:0757-83980094 0757-83986040 传 真:0757-83986040 网 址: 1、英文域名: www.fs.gdciq.gov.cn 2、中文域名:佛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mail: fsjwk@fs.gdciq.gov.cn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21号7楼 邮 编: 5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