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教育署 “ 公 推 选举(直 选 )” 工 作 要 点 讲 解 第二教育署 “ 公 推 选举(直 选 )” 工 作 要 点 讲 解
一、“公推直选”的背景情况 中央——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 上海市——2008年,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村、居民区党组织一律实行“公推直选”,重点选择了一批有规模、有影响,条件成熟的企业、学校、机关、科研院所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开展“公推直选”试点。 浦东新区——逐步推进试点工作 原社工委——2008年制定了《社工委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工作的试行意见》(浦社工委发【2008】29号),明确了这项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推进步骤。
二、“公推直选”的内容 “公推”是指在实行换届选举中,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采取由党员个人自荐、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直选”是指召开党员大会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候选人中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人选。 “推广公推,试点直选” ——考虑到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对公推和直选两个环节分别推进和试点。 第一步,所有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时都要“公推”产生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 第二步,部分基层党组织,综合考虑单位整体情况、党员综合素质、党政干群关系等因素,报上级党委审批同意后,试点“直选”。
三、“公推选举(直选)”的基本原则 1、严格按章办事的原则 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精神 委局对干部任职条件的有关规定。 2、党内外公认的原则——广泛听取党员和党外群众意见 3、党内选举的原则——群众只具有推荐权和建议权 4、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四、 “公推选举(直选)”的主要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深入摸底调研。 (1)学习文件,统一思想 (2)成立机构,调查摸底 2、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办法。 (1)具体的日程安排(五个阶段采用倒推法)。 (2)公推选举(直选)实施方案 (3)公推候选人的办法(含领导班子成员构成和任职条件) (4)选举办法。 (5)本届党支部工作总结 (报署党委审核) 3、宣传发动。 (1)动员大会(教职工大会) (2)党内外座谈会、个别访谈听取意见 (3)其他形式宣传(公开信、橱窗、板报、网络等)
四、“公推选举(直选)”的主要步骤 (二)公推阶段 第一环节(一上一下) 1、组织报名,进行资格审查(“一上”) (1)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党员自荐(等额推荐) (2)按党员、群众两大类分别汇总推荐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2、确定参加“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的人选(“一下”) 凡是被推荐的、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全部公布
四、“公推选举(直选)”的主要步骤 (二)公推阶段 第二环节(一上一下) 1、民主推荐,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一上”) (1)向党员和群众代表发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表》(第一环节公布的名单),再次推荐(等额推荐) (2)汇总党员和群众代表民主推荐情况 2、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一下”) (1)按支委成员数40%左右的差额比例确定,并公布 (2)上报审批(报署党委) 上报材料:(1)换届选举的请示(2)本届党支部工作总结(3)公推民主推荐汇总表(4)候选人初步人选民主推荐汇总表(5)候选人初步人选概况表
四、“公推选举(直选)”的主要步骤 (二)公推阶段 第三环节(一上一下) 1、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1)综合考察,署党委到校,进行个别访谈,并向本届支委反馈 (2)本届支委综合考察情况,按支委成员数20%左右的差额比例确定,并公示(7天) 2、上报审批(报署党委) (1)上报材料: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的请示 (2)党委批复
四、“公推选举(直选)”的主要步骤 (三)选举(直选)阶段 1、正式选举 (1)召开党员大会(支部接到署党委换届选举批复后两周内) (2)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成员、书记 公推选举:两步法(先直选委员,再由委员选举书记) 公推直选:直选产生委员、书记 (3)召开新一届支委会进行分工 2、上报审批(报署党委) (1)上报材料:换届选举结果的请示 (2)党委批复
五、几个注意事项 1、区别于工会、共青团的“直选” 2、最后不是谁得票多谁就是书记 3、几个原则要贯穿换届选举工作的始终 4、碰到具体的问题要及时与上级党组织沟通 5、做好落选人的工作以及材料的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