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档案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规范 第二节 我国的档案法律法规体系 第三节 《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基本内容概述 第四节 国家档案局30令宣贯 第一节 档案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规范 第二节 我国的档案法律法规体系 第三节 《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基本内容概述 第四节 国家档案局30令宣贯
第一节 档案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规范 1、我国现存的最早的档案文字材料是殷商时期的 甲骨档案 2、殷商时期的巫、史是我国最早的档案工作者 第一节 档案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规范 1、我国现存的最早的档案文字材料是殷商时期的 甲骨档案 2、殷商时期的巫、史是我国最早的档案工作者 3、“档案”作为一个词语出现在文字材料上,始 见于《清太宗(皇太极)皇帝实录》
一、尊重历史,存真求实 两忠于:忠于史实,忠于职守 三据实:据实归档,据实用档,据实出证
襄公二十五年,(齐国崔杼杀了国君)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
二、摒弃名利,甘为人梯 三、热心服务,方便利用 二、摒弃名利,甘为人梯 三、热心服务,方便利用
第二节 档案法律法规体系
为什么要学习档案法律法规知识? 档案法律法规规定了档案工作的基本问题,是我们从事档案工作的法律依据。
(一)档案法律
(二)档案行政法规、党内法规和军事法规 1、行政法规:《档案法实施办法》、《机关档案 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国 家档案馆条例》、《电子档案管理条例》 2、党内法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 3、军事法规:《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条例》
(三)地方性档案法规 目前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了地方 性档案法规 武汉、长春、沈阳、青岛、宁波、济南、深圳 等17个较大的市也颁布了地方性档案法规20件
(四)档案规章
档案法律法规体系示意图
法律太阳系的特征: 1、由外向内法律效力逐渐增强 2、法律都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法律之间不得相互打架 3、下位法必须服从于上位法,不得与之相抵触
目前,一个以《档案法》为主体,以档案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档案法规、规章为补充的适应档案事业发展需要的档案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为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第三节 “两法一条例”基本内容概述
一、确定了档案的特有属性和国家管理档案的范围 二、明确规定了我国档案和档案工作的管理原则 三、确定了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四、确定了档案管理的基本内容、任务和要求 五、关于档案利用、公布的规定 六、关于奖励与处罚的规定
《档案法》制定、颁布过程 1、产生基础 2、时代背景 3、颁布过程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8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
一、确定了档案的特有属性和国家管理档案的范围
(一)档案的特有属性:原始记录性 1、“档案”的学术定义: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2、“档案”的法律定义: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国家管理档案的范围: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教科书与《档案法》关于“档案”概念的4个共同点: 1、是历史的记录 2、载体形式的多样性 3、档案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 4、形成档案的主体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
1个不同点: 学术上的档案泛指人类在从事社会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档案法》调整的仅是“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1个不同点: 学术上的档案泛指人类在从事社会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档案法》调整的仅是“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二、明确规定了我国档案和档案工作的管理原则(《档案法》第五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是档案工作的组织原则和管理体制
(二)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维护档案完整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从数量上要保证档案的齐全,避免使应保存的档案残缺不全,包括门类齐全、内容齐全 2、从质量上要维护档案的原貌和历史联系,不能割裂分散、勾画、剪裁
维护档案安全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从物质上力求档案不遭受损害,尽量延长档案的寿命 2、从内容上保证档案机密不被盗窃、不丢失、不泄密 维护档案安全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从物质上力求档案不遭受损害,尽量延长档案的寿命 2、从内容上保证档案机密不被盗窃、不丢失、不泄密
始建于明朝的皇家档案库皇史宬
保存皇家档案的鎏金铜皮包楠木的金匮
如何落实“安全第一”战略? 1、树立“大安全”的观念 2、克服安全与己无关的思想 3、进一步落实管理制度。 4、进一步加强馆库建设 5、进一步采用安全方面的各种先进技术和设施 6、搞好原件保护 7、对重要档案实行异地备份 8、及时对档案数据库进行备份 9、严防档案失窃密
(三)便于社会各方面对档案的利用 这是档案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它体现在档案工作的各个业务环节中,支配着整个档案工作 实现档案价值、发挥档案作用是档案工作的最终目的,也是衡量、检验档案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
三、确定了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一)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1、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六条) ①②③④⑤⑥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八条) ①②③④⑤⑥
3、各级各类档案馆及其职责①②③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的职责(《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条》) 1、收集和接收本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 保存价值的档案; 2、对所保存的档案严格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 3、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为社会利用档 案资源提供服务。
(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及其职责(《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九条)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2、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3、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4、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为什么?)
四、确定了档案管理的基本内容、任务和要求 (一)做好档案的收集 (二)科学地管理档案 (三)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四、确定了档案管理的基本内容、任务和要求 (一)做好档案的收集 (二)科学地管理档案 (三)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一)做好档案的收集 1、做好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为什么?) 2、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3、搞好与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的协作(对档案馆而言)
(二)科学地管理档案 应当采取的管理措施主要有: 1、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保管的规范化、标准化; 2、配置适宜安全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配备防盗、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的必要设施; 3、对重点和珍贵的档案,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保护; 4、配备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需要的技术设备。
(三)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同档案工作的管理原则一致)
五、关于档案利用、公布的规定
(一)档案的利用 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 (一)档案的利用 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
(二)档案的开放 1、档案开放时限的规定 未移交档案的利用问题? 2、档案开放的主体 3、档案开放的条件(略) 4、利用开放档案的手续和要求 (二)档案的开放 1、档案开放时限的规定 未移交档案的利用问题? 2、档案开放的主体 3、档案开放的条件(略) 4、利用开放档案的手续和要求
(三)档案的公布 档案的公布,指通过一定的形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档案的内容 (三)档案的公布 档案的公布,指通过一定的形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档案的内容
公布档案的7种形式: 1、通过报纸、刊物、图书、声像、电子等出版物发表 2、通过电台、电视台播放 3、通过公众计算机信息网络传播 4、在公开场合宣读、播放 5、出版发行档案史料、资料的全文或者摘录汇编 6、公开出售、散发或者张贴档案复制件 7、展览、公开陈列档案或者其复制件
公布档案的权限 1、国家所有的保存在档案馆的档案的公布 2、国家所有的保存在各单位档案机构的档案的公布 3、利用国家所有的档案不得擅自公布 4、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档案的公布 5、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
六、关于奖励与处罚的规定
(一)依法应奖励的行为 1、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 2、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3、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4、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5、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二)档案违法行为及责任 1、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档案违法行为 1)《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 【盗窃、抢夺国有档案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档案人员和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情节严重,造成档案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 3)携运档案出境,造成严重泄密构成犯罪的,
2、应给予行政处罚的档案违法行为 1)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国家所有的档案的;涂改、伪造档案的 2)企业事业组织或个人违反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倒卖档案牟利或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3、应给予行政处分的档案违法行为
第四节 《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6种。 (一)公务员处分种类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6种。
(二)处分对象(宣传对象):具有公职人员 1、行政机关公务员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企业、社会团体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
(三)承担纪律责任人员 1、具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强调了领导责任) 2、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
(四)调整范围(第二十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不属于国家所有但保存在各级国家档案馆的档案”
(五)20种主要违法违纪行为表现及其处分规定 1、档案归档环节1种违法违纪行为(第3条) 2、档案移交环节1种违法违纪行为(第4条) 3、档案管理环节的15种违法行为(第5条至第13条) 4、档案利用环节的1种违法行为(第14条) 5、档案接收环节的1违法行为(第15条) 6、档案开放环节的1种违法行为(第16条)
(六)受处分人员救济途径(第17条) (七)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案件查处配合机制(第18、19条)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