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果菜批發市場開發計畫」案 專案小組審查簡報 宜蘭縣非都市土地變更專責審議小組 「宜蘭縣果菜批發市場開發計畫」案 專案小組審查簡報 宜蘭縣果菜運銷合作社 民國98年12月08日
簡報內容 壹、緣起與目的 貳、基地環境現況分析 參、實質規劃內容 肆、整地排水工程 伍、意見補充說明
緣起與目的 緣起 原果菜市場設立於校舍路宜蘭縣果菜運銷合作社內已二十年,約有150個攤位,場地租約已將到期且場地不足,因此造成部分批發商沿街拍賣的景象,由於部分批發商沿街卸貨及拍賣的行為,形成鄰近道路交通、居住環境品質及公害污染等不易管理及控制,造成業者、附近住戶及往來車輛的因擾,並嚴重影響市容。 目的 設立適當兼具便利性、多功能性之現代化果菜批發市場新址。 解決舊果菜市場鄰近交通、居住品質及市容惡化問題。 建立宜蘭市果菜市場良好交易環境,有利農產區之銷售及活絡通路。 壹、緣起與目的
一、區位 貳、基地環境現況分析 本基地位於宜蘭市東南側2公里處,處宜蘭市與壯圍鄉交界,面積3.5023公頃。 宜蘭 羅東 四城 太平洋 壯圍 五結 太平洋 一、區位 本基地位於宜蘭市東南側2公里處,處宜蘭市與壯圍鄉交界,面積3.5023公頃。 貳、基地環境現況分析
二、範圍 貳、基地環境現況分析 基地形狀略成長方形,東臨宜11線道路,南靠美福大排,西北側為農田,面積3.5023公頃。 對外聯絡道路有宜11線、東西向快速道路、宜蘭環市道路及國道5號(北宜)高速公路,聯外交通非常便利 。 貳、基地環境現況分析 美福大排
三、地形地勢 基地地勢平坦,北高南低,高程約海拔1.4~1.7公尺 。 貳、基地環境現況分析
四、地質 基 地(沖積層) 基地地質屬沖積層,經鑽探調查結果無不良地質或不宜開發之區域 。 基地無活動斷層經過。 貳、基地環境現況分析
五、水文 基地位於美福排水集水區中游,美福排水為宜蘭河最大支流,流域面積共計27.88平方公里,其流域涵蓋宜蘭市、員山鄉及壯圍鄉之一部份 。 基地25年降雨強度約125~130mm/hr,位於洪泛區邊緣。 地下水豐沛,地下水位面分佈約從地下0.3m~0.4m之間 。 貳、基地環境現況分析 美福大排 未來基地之設計將注重整體排水系統功能。
六、土地利用現況 貳、基地環境現況分析 區內土地現況全部為種植稻作之農業用地,目前休耕中。 基地周圍亦為稻作農地,西北角有一農舍,東北側有一寺廟,基地附近並無大型聚落相鄰。 貳、基地環境現況分析 農舍 寺廟
七、土地權屬及編定 基地位於宜蘭市振興段816-1等16筆地號,面積3.5023公頃,土地為全為私有,地主共2人,已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 。 目前編定為「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 貳、基地環境現況分析
八、土地適宜性分析 貳、基地環境現況分析 經整理,本基地不位於相關法規劃定予保護、禁止或限制建築之地區。 雖位於特定農業區,已依規定申辦取得主管單位農業科之同意使用函件。 基地地形平坦完整,地質穩定,無水土保持問題之虞,聯外交通便利,土地適宜性分析結果應適宜開發。 貳、基地環境現況分析
一、土地使用計畫 參、實質規劃內容 規劃原則 土地使用別 保育區 (綠地+滯洪沉砂池) > 30% 簡單平整為理念便於營運管理,且與鄰近環境相融合。 周圍有10m以上隔離帶,北側及西側設置20-25m連貫綠帶與農地相隔離緩衝;東側留設宜11線劃作都市計畫道路範圍土地作道路用地。 中央為主建築留設區,東側臨宜11線道路留設兩處出入口。 南側鄰美福大排地勢最低處設置滯洪沉砂池一處,兼具防洪及景觀美化之功能。 土地使用別 依果菜市場內各種土地使用功能,劃設市場用地、綠地、滯池沉砂池等用地。 保育區 (綠地+滯洪沉砂池) > 30% 參、實質規劃內容 20m 12m 25m 宜 11 20m 線
使用地編定 依據「制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用地檢討作業要點」之規定 ,分區全區為「特定專用區」,用地別變更編定為市場使用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國土保安用地」、「水利用地」及「交通用地」等 。 建蔽容積 市場用地之法定建蔽容積為50%、120%。 參、實質規劃內容
參、實質規劃內容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一、市場用地 二、綠地 三、滯洪沉砂池 四、道路 (一)使用性質 (二)容許使用產業類別 市場用地為基地之主體用地,提供果菜市場、管理辦公室建物之設置及營運。 (二)容許使用產業類別 使用項目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內容使用(計有:果菜市場,管理辦公室,資源回收區,停車場,廁所,污水處理池,冷凍室,警衛室,電信機房等)。 (三)建築設計準則 本案供批發市場建築使用,總樓地板面積約13,779平方公尺,直接面臨一條寬12公尺道路(宜11號),基地週邊長627.6公尺,臨道路總長258.7 公尺佔週邊長約41.22%>33.33%(三分之一)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118及129條相關規定。 二、綠地 綠地為基地周圍之帶狀開放空間,作為緩衝區隔、視覺景觀使用,或作為生態涵養之土地使用。 (二)使用類別及容許使用項目 1.防風林 2.景觀綠帶 3.隔離綠帶 4.步道、腳路車道及巡邏道等必要之道路設施 三、滯洪沉砂池 滯洪沉砂池係用以有效收集並調節區內排水,主要為紓解一般雨水之排放設施。 四、道路 留設供都市計畫道路使用。 參、實質規劃內容
二、建築計畫 參、實質規劃內容 規劃原則 建築配置構想 建築風格力求統一,並與環境協調,並融入自然與環境協調。 交通動線分明流暢。 市場動靜空間分開配置。 建築物以『節能減碳及使用綠建材』之設計。 建築配置構想 批發市場: 設計建築面積11396㎡ 辦公室: 設計建築面積450㎡ 守衛室: 設計建築面積32㎡ 地下冷藏室機房: 設計建築面積30㎡ 污水除理廠機房: 設計建築面積30㎡ 參、實質規劃內容
建築造型構想 『深邃地去觀察薀藏在大自然中的曲線,然後將建築也統一在大自然中的優美曲線、起伏的輪廓之中』 參、實質規劃內容
三、景觀計畫 參、實質規劃內容 景觀配置 宜蘭『圍』地景:結合竹籬圍塑的宜蘭厝概念進行景觀配置 水圳地景融入:強調生態棲地與在地地貌特質延續性
參、實質規劃內容 植栽計畫 選擇符合台灣原生樹種及多樣化觀景植物予以配植 以複層式植生作為綠化設計主要考量 喬木植栽高度及密度: 保育區部分: 單株喬木最小米徑為∮8cm,植栽密度以每150m2種植1株,本基地之緩衝綠帶面積10,252m2,共計要種植喬木69株以上。 沿宜11線道路退縮3m部分: 為減低國道5號所帶來的視覺、噪音衝擊,每間隔10m種植1株平均樹高8m以上喬木,單株喬木最小米徑為∮10cm、樹型高聳且枝葉濃密之常綠大喬木,沿宜11線道路扣除出入口可退縮綠化之長度約200m,共計要植喬木22株以上。 參、實質規劃內容
四、交通計畫 交通系統現況 基地周邊之道路系統服務水準均為A級,交通狀況相當良好 。 參、實質規劃內容 宜11線 宜11線
參、實質規劃內容 交通影響分析 開發影響費估算 貨運量以人口每年0.45%成長率推估,目標年市場每日銷貨數量450公噸,衍生交通量189輛/日。 開發後之道路系統服務水準均為A級,對當地交通影響不大 。 開發影響費估算 PHV = ( TR × NT% × MSi ÷ Ki × PCEi ) NLM = PVH × TL ÷ Cap(D) C = NLM × (3.5 × 1000) (CU + CL) =新增公里數× (3.5 × 1000) (道路建設成本 +土地成本) =0.249 × (3.5 × 1000) × (2000 × 4690) =5,830,335 元 參、實質規劃內容
參、實質規劃內容 停車需求分析 交通動線 需求:推估之交通衍生量可知小型貨車衍生量為84輛,而機車衍生量為30輛。 供給:基地內規劃84個小客(貨)車停車位及30個機車停車位,停車空間可滿足推估之需求。 交通動線 車輛由宜11線北側之入口進入本基地,沿基地內周圍繞行至卸貨區、拍賣場、本地蔬果區及分貨場等,離場時可由宜11線北側或南側之出口離開。 參、實質規劃內容
五、公用設備計畫 。 參、實質規劃內容 提供足夠公用設備
六、防災計畫 參、實質規劃內容 淹水潛勢分析 避難空間規劃 本基地位在宜蘭市東側,位於25年洪水位淹水範圍之邊緣地帶內,暴雨期間仍有淹水之虞。 因應措施 加強基地排水系統防止淹水之規劃 基地南側設置滯洪沉砂池一處,形成防止淹水之緩衝區 避難空間規劃 果菜市場管理辦公室為防災據點 選定路寬較寬主軸道路為救災路線,基地由宜11線往北接宜蘭聯絡道路,進入宜蘭市區至市府消防隊。 參、實質規劃內容
一、平地之整地計畫 肆、整地排水工程 整地規劃原則 順應地形、地貌使破壞減至最少 盡量減少挖填方 減少坡長與坡度 既有水路功能維持 保持原地形 整地規劃原則 順應地形、地貌使破壞減至最少 盡量減少挖填方 減少坡長與坡度 既有水路功能維持 肆、整地排水工程
二、平地之排水計畫 肆、整地排水工程 準則 二十五年發生一次暴雨產生對外排放逕流量總和,不得超出開發前之逕流量總和。 以一百年發生一次暴雨強度之計算標準提供滯留設施。 排水規劃原則 以重力式自然排水方式為原則 檢討區外排放水路之排水能力,並設置滯洪池調蓄 排水出口應配合區外現有排放水路位置佈設 排水斷面設計避免採築堤型 排水系統佈設配合區內土地利用情形、整地坡向及區外可供排放水路位置等劃分排水分區 管線系統及排水箱涵考慮清理維護問題,當地點設置人孔或連接井 肆、整地排水工程
肆、整地排水工程 滯洪沉砂池 滯洪需求量為2,198立方公尺。 沉砂需求量為157.6立方公尺。 沉砂滯洪設施設計長30公尺,寬10公尺,高8公尺,總容量為2,400立方公尺,足敷所需。 肆、整地排水工程
問題1 說明 伍、意見補充說明 本基地位地下水管制區,請說明未來開發是否將利用地下水。 依 貴府98.08.24府工水字第0980118526號函示,本案全區均為地下水管制區範圍,依法禁止抽取地下水。 本案未來開發將遵行之,不抽取地下水利用。
問題2 說明 伍、意見補充說明 停車空間是否足敷衍生需求?區內交通動線為何?併請詳予說明。 停車需求小型貨車為84輛,機車為30輛。停車位供給規劃84個小客(貨)車停車位及30個機車停車位,停車空間可滿足推估之需求。 車輛由宜11線北側之入口進入本基地,沿基地內周圍繞行至卸貨區、拍賣場、本地蔬果區及分貨場等,離場時可由宜11線北側或南側之出口離開。
問題3 本案依事業性質有經常性卸載貨之需要,且區內動線呈一環狀,是否留設足夠之卸貨場及卸貨時是否會影響其它車輛動線,請說明 。 伍、意見補充說明 說明 本區於西側設有卸貨場足供卸貨使用。 卸貨場側留有8m道路供車輛動線行駛,不致影響卸貨行為。
簡報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