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历史与文化 (七) 人文与社会学院
第七章 清末新政
第一节 新政的背景: 空前严重的社会危机 一、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 第一节 新政的背景: 空前严重的社会危机 一、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 列强除继续在中国设立工厂进行资本投资外,还进一步用直接投资和高利贷两种方式夺取中国的筑路权和开矿权。
二、列强的武装侵略 1、日俄战争 2、英国入侵西藏 1904年2月6日,日本向驻扎旅顺的俄军舰队发动突然袭击,日俄战争爆发。 1905年9月5日,日俄双方在美国的朴茨茅斯签订停战条约,规定:俄国将旅顺大连租借地、长春至大连铁路及其它有关的权益全部转让给日本。 清政府与日本签订《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承认日俄所签订的条约 2、英国入侵西藏
三、人民的反抗斗争和资产阶级领导的爱国运动 1902年,直隶广宗爆发了景廷宾领导的武装起义 湖南长沙抢米风潮 山东莱阳抗捐斗争 1903年,拒俄运动 1905年,抵制美货运动 1903年 —1911年,收回利权运动
第二节 清末新政 一、教育改革:从废科举到兴新学 1、废科举,兴新学 新政之前,科举制度受到的冲击 : (1)、60年代天文算学馆的设立。 (2)、70、80年代对特科的论争及戊戌时期经济 特科的实行。 (3)、戊戌时期废八股和新式学堂的兴起。
1901年,改八股为策论 1904年1月,《奏定学堂章程》,史称“癸卯 学制” 1905年9月2日,清廷发布上谕宣布:“自丙午 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 试亦即停止。”
教育行政系统的改变: 1905年12月,设立学部,以容庆为尚书 1906年,裁掉学政,设立提学使和教育会
新式学堂的发展: 1904年,学堂4222所,学生92000人 1909年,学堂52343所,学生156万人
出国留洋: 1901年,清政府下诏令各省选派学生出洋 1906年,发布《考验游学毕业生章程》五条
2、教育改革的影响 政治系统与社会精英的传统联系被切断。传统的读经——科举——仕进的人生正途被堵塞。整个社会的成就取向发生根本改变。士大夫阶层开始多极化。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是新式知识分子的总体数量大大增加,知识结构的完全更新以及择业前途的多样性,反过来又大大加快了上述政治系统与社会精英传统联系的割断。另一方面,大批的新式知识分子在感情上甚至在行动上转向立宪或者 革命,形成对政府的巨大威胁。
二、新式军队的形成 1、制度建设 1901年,停止武科科举考试 1903年12月,设立练兵处,以奕劻为总理,袁世凯为会办 1904年,练兵处会同兵部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和法 令,包括《新军营制饷章》、《陆军常备军堂办 法》以及选派陆军学生出洋游学章程 1905年,设立巡警部,以徐世昌为尚书,赵秉钧为侍郎。 1906年11月 ,兵部改名为陆军部
军制改革的意义: 1、一支于旧式军队完全不同的现代化军队开始具备了基础。有知识的军事学堂毕业生于军事留学生排斥与取代了旧式军官而成为军队的骨干,从而奠定了中国近代军官制度的基础。 2、大量军事学堂的建立与军事留学浪潮,为清末的中国造就了一大批掌握了近代军事指挥艺术,具有专门技术的知识型、技术型人才,为军队现代化的前途提供了人才的保证。 3、军事改革,从根本上对中国社会重文轻武的传统观念有所冲击。
三、政治体制改革 以1906年为界,分前后两个时期 前期:整饬吏治,裁汰合并中央和地方的一些旧 机构,同时建立一些新的机构 中央:裁汰各衙门的胥吏差役,停止“捐纳制度” 地方:裁撤了河东河道总督与云南、湖北、广东 三省的巡抚,以及漕运总督
后期:预备立宪 1905年12月,清政府派镇国公载泽、户部侍郎戴鸿 慈、兵部左侍郎徐世昌、湖南巡抚端方、商部右侍 郎绍英五位大臣到各国考察政治 1906年9月2日,清政府颁布改革官制的上谕 成立“编制馆”
1907年9月20日,设立资政院 1907年11月11日,令各省筹设咨议局 1909年10月,各省咨议局先后成立 1908年8月,颁布《钦定宪法大纲》 1911年11月,颁布《宪法重要信条十九条》
预备立宪的意义: 1、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宪法大纲,设立了第一个具有西方国家议会性质的资政院和咨议局,任命了第一个对议会负责的责任内阁。 2、传统的“君权神授”和“朕即法律” 观念受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的有力冲击,君主专制政体受到三权分立观念的冲击,至高无上的皇权在逐渐觉醒的民权意识冲击下不得不受到法律条文的规定和限制。
四、法制改革 1、删改《大清律例》,制定新刑律。 1910年5月5日, 《大清刑律例》 2、改革“诸法合体”的传统法律结构。 《大清民律草案》、《刑事诉讼草案》、《民事诉讼 草案》、《大清商律草案》等 3、政刑分离,司法独立。 《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 《法院编制法》 1910年5月5日, 《大清刑律例》 1910年12月25日颁布 《大清新刑律》
《大清刑律例》: 共30篇,389条,附例1372条。它取消了旧律中以六部名称为篇目的格式,将旧律中有关继承、分产婚姻、田宅、钱债等属于民事的条款划出,不再使用刑罚处罚,以表示刑法和民法的区别。改革死刑的执行办法,规定死刑就用绞一种,删除凌迟、枭首、戮尸、缘坐、刺字等酷刑。
《大清新刑律》是中国第一部近代刑律,它以采用各国最新的学说,但又不违背中国的礼教民情为宗旨,分为总则、分则两篇,共五十三章三百八十七条。新刑法实行罪行法定原则;取消等级特权;明确罪与非罪、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故意、过失、及遂与未遂、累犯等等概念;设立现代刑罚体制,主刑为罚款、拘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新刑律体现了近代法律精神,它所提出的许多刑名至今还在沿用。
五、奖励实业 1903年在中央设立商部,由载振任尚书,伍廷芳、 陈璧分别为左右侍郎,聘请张謇为头等顾问 制定商律:《商部章程》、《奖励公司章程》、《商 人通例》、《公司律》、《破产律》、《商会简明章 程》等一系列商法
第三节 清末新政的历史地位及失败原因分析 一、历史地位 从经济史、政治史、文化史、军事史等方面来考虑,清末新政在中国近代史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历史地位。 第一在经济上,清末新政期间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有了明显发展。 第二在政治上,清末政权机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第三,在军事上,清末中国军队发生了较大变化。
第四,在思想文化上的变化是十分突出。 1、结束了科举制度的历史。 2、清末出现了办学热潮。 3、由于清朝政府的号令及地方官和个人的努力,很快地出现了留学的热潮。 4、政治思想界也有所变化,西方资产阶级某些思想得到了一定的传播。 第五,在阶级关系上,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力量有了明显地增长。 第六,在新政与民主革命的关系上,新政促进了革命的爆发。
二、新政失败的原因: 1、权威资源的流失。 2、新政的阻力来自传统和既得利益。 3、清末新政是以自下而上的推动和自上而下的改革双向互动的形式出现的。清政府原想藉此实现王朝的自我挽救,但是新政非但没有延长它的寿命,从某种意义上说还加速了它的灭亡。 4、极端不利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