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渤海碧海行动计划》 “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规划编制组 2005.6
汇报提纲 任务背景 技术路线 工作重点 工作组织 时间安排
任务背景 自2001年10月国务院批复《渤海碧海行动计划》以来,我省沿海三市政府大力开展渤海水污染防治工作。 按照“河海统筹、陆海兼顾、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积极实施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改扩建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积极开展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了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监测,海域环境综合治理和保护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任务背景 在此期间,工业污染治理初见成效,城市污水处理水平有所提高,渤海近岸海域水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部分海域水质有所改善。
任务背景 “十五”期间“渤海计划”的实施存在问题 国务院于2001年10月批复《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十五”期间的实际实施时间仅4年,实施时间不足 环境质量目标与资金筹措能力不匹配 ,对项目实施困难估计不足,对各级政府治理污染的资金筹措能力估计过高 海洋环境保护涉及很多方面,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海水环境质量从遏制恶化趋势到趋于改善,最终实现水环境质量的全面恢复需要长期的努力
技术路线 以河海统筹、陆海兼顾、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原则 继续按照“质量、总量、项目、投资”四位一体的治污思路 以保护和改善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为目标 结合现状排污量数据和对规划目标年排污增量预测结果,确定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技术路线 分析达到水质目标所需的资金投入、技术储备及技术经济的可达性 依据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阶段需求和承受能力,提出阶段性的水质保护和改善目标 确定污染治理指标和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 确定“十一五”期间的可实现的污染治理项目和治理投资
工作重点 关于“十五”计划的评估 首先对计划项目、入海总量控制目标、水质目标完成情况及政策措施制定情况进行评估 重点分析“十五”计划实施中获取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找出影响“十五”计划按时完成的制约性因素
工作重点 关于“十一五”计划目标的确定 在对“十五”计划目标实现程度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十一五”计划目标,但需要考虑国务院批复的《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十一五”目标。 重点基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阶段性环境需求和承受能力,确定5年内的入海水污染物削减目标和重点海域的水质改善目标。
工作重点 关于规划基准年的选取 保证规划基础数据更接近区域排污的真实水平 2004年作为规划基准年 2010年为规划预测目标年(结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划,预测污染负荷产生量)
工作重点 加快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建设 列入“十五”计划建设而没有完成的污水、垃圾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要结转到“十一五”计划,滚动实施。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必须优先考虑配套管网和回用设施的建设。
工作重点 加强直排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从各地报告看,环渤海直排工业企业已基本实现达标排放,但工业污染物削减的潜力仍然很大,应继续作为“十一五”规划的重点。 “十一五”期间,应重点加强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推进清洁生产和技术改造。 加大限期治理和依法淘汰力度。
工作重点 强化非点源污染控制 沿海地区的非点源污染负荷在入海总负荷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直接影响海域环境质量 实施农业非点源污染控制工程 加强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 加强水产养殖、海上流动污染源和石油开发活动排污的控制
工作重点 加强沿海地区的生态建设 严格海岸带管理 加强水土保持及小流域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海岸生态隔离带建设 发展生态养殖,防止过度捕捞 进行合理的增殖放养,推进渤海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工作重点 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海洋环境管理水平(重点要列好) 分海域环境监测能力 海岸陆域环境监管能力 入海生活、工业污染源监控能力 初步建立海岸带环境监管体系
工作重点 关于项目和投资 “十一五”期间的水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应立足于本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测算 污染治理项目应与“十五”计划项目进行实事求是地衔接 与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有机结合 全市环境保护规划有机结合
工作重点 关于保障措施 将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公众参与等作为重要内容 各市根据需要,明确提出法律制度、环境监督、水资源调配、优惠政策、资金支持等方面的需求并逐步加以实现
工作组织 河北省环保局为规划编制组织单位 下达规划编制任务 协调部门及沿海三市间关系 协调市级规划衔接 督促规划进度按时完成
工作组织 唐山、沧州、秦皇岛人民政府为规划编制负责单位 任务分解 资金落实
工作组织 各市环保部门为规划编制承担单位 协调本市部门间关系 按照规划技术大纲要求,组织编制本市的《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十一五”规划
工作组织 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规划编制技术承担单位 对三市规划编制进行技术支持 配合省局组织对三市规划报告进行技术审核和衔接 负责编写《河北省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十一五”规划总报告
时间安排 2005年5月,参加总局召开的规划编制启动会议,布置规划任务,下发规划技术大纲和工作方案。 2005年6月,三市环保局按照大纲要求,进行本地规划的编制工作。要求在2005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初稿,报送省环保局。 2005年7月-8月,河北省环境科学院在三市规划基础上,完成规划初稿,并广泛征求局内有关处室和沿海三市环保局意见后报总局。
时间安排 2005年9月-10月,接受中国环境科学院组织的专家审查。 2005年10月-12月,按照专家意见,完成规划修改稿并报国家环保总局。
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