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第四讲 内容目录 一、性与伦理 二、爱情与伦理 三、婚姻与伦理 四、家庭与伦理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一、性与伦理 (一)性学研究概述 1、性学研究的历史回顾 性学(Human Sexuality 或Sexology) 是对人的性行为与人自身的发展及与社会的发展关系进行整体研究的学问。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1886年克拉夫特-埃宾《性心理病》; 1907年布洛赫出版《我们时代的性生活》, 1912年主编《性学手册大全》; 1896-1928年蔼理斯《性心理学研究》; 1933年迪金森《人类性解剖学》; 1948年金赛《人类男性的性行为》 《人类女性的性行为》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人的自我生命的生产是通过劳动实现的,而他人生命的生产(即种的蕃衍)是通过生育实现的。 恩格斯指出: “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藩衍。” 马克思认为 人的自我生命的生产是通过劳动实现的,而他人生命的生产(即种的蕃衍)是通过生育实现的。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中国古代房内考》;房中术、春宫图;《金瓶梅》。 谭嗣同;藏物于箧. 张竞生“性学博士”,提倡“性教育与美学”; 周氏三兄弟: 中国性学研究 《中国古代房内考》;房中术、春宫图;《金瓶梅》。 谭嗣同;藏物于箧. 张竞生“性学博士”,提倡“性教育与美学”; 周氏三兄弟: 周作人《性教育的几条原理》(1925年); 周建人1927年《性与人生》、《性教育》、《性与遗传》; 周树人学医、讲授生理卫生课程,《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当新妇被人放到新郎床上的时候,她只有义务,她连讲价钱的自由也没有。” 鲁迅在《男人的进化》里,批判了封建礼教: “当新妇被人放到新郎床上的时候,她只有义务,她连讲价钱的自由也没有。” 鲁迅1909年从日本回国,毫不畏惧地在学校讲授性知识,调要剥去罩在性问题上神秘的外衣。 鲁迅说:“生物的个体,总免不了老衰和死亡,为继续生命起见,又有一种本能,便是性欲。因性欲才有性交,因性交才发生后裔,继续了生命,所以……性交也就并非罪恶,并非不净……夫妇……性交是常事,却以为不净;生育也是常事,却以为天大的大功。人人对于婚姻大抵先天带着不净的思想,亲戚朋友中有许多戏谑,自己也有许多羞涩,直到生了孩子,还是躲躲闪闪,怕敢声明。”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鲁迅在《坚壁清野主义》里说:“要风化好,是在解放人性,普及教育,尤其是性教育,这正是教育者所当为之事。” “譬如勇士,也战斗、也休息、也饮食、自然也性充”。 “理学先生总不免有儿女,在证明着他并非目日夜夜,道貌永远的严然。”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20世纪中国性文化》(2001) 费孝通 《生育制度》 吴阶平《性医学》(1983) 阮芳赋《性知识手册》(1985) 刘达临《性社会学》(1986) 《20世纪中国性文化》(2001) 潘绥铭《中国性现状》(1995) 邱仁宗《她们在黑暗中》(2001) 李银河《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2002) 刘达临 胡宏霞《性文化之旅》(2005)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世界性学会性权利宣言 性是通过个体与社会体系之间的交互作用所构建的。性的全面发展对于个人的、人与人之间的和社会的康乐是必需的。 性是一个人的人格构成中的组成部分。性的全面发展有赖于诸如接触欲、亲近、情感表达、快乐、亲密举止和爱等人的基本需要的满足。 性是通过个体与社会体系之间的交互作用所构建的。性的全面发展对于个人的、人与人之间的和社会的康乐是必需的。 性权利是基于与生俱来的自由、尊严和人人平等的普世人权。既然健康是一项基本人权,那么性健康也是一项基本人权。为了确保人与社会培育健康的性,必须认可、促进和用所有的方式由所有社会组织来捍卫下述的性权利。性健康是认可、尊重和运用这些性权利的社会环境总和的结果。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1. 性自由权。性自由包含人人表达他们全部性潜能的可能性。但是,性自由在一生的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形下排斥所有形式的性强迫、性剥削和性辱虐。 2. 性自主、性完整和性系统的安全权。这种权利包括就个人的性生活在个人自我价值观和社会道德规范之内做出自主决定的权利。这种权利也包括在无任何形式的折磨、损伤、暴力的情形下控制和愉悦我们自己的身体。 3. 性隐私权。只要不侵犯他人的性权利,这种权利包括亲密举止的个人决断权和个人行为权。 4. 性平等权。性平等权是指无论性*、性别、性取向、年龄、种族、社会地位、宗教信仰或身体与情感残障与否,无一切形式的歧视。 5. 性快乐权。包括自体性行为在内的性快乐是生理的、心理的、理性的和精神的康乐源泉。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6. 情感方式的性表达权。性表达莫过于性爱快乐或性行为这样的举止方式。个人有通过交往、接触、情感表达和情欲来表达他们的性的权利。 7. 自由的性结合权。这意味着有权结婚或不结婚、有权离婚和建立其它负责任的性结合体的可能性。 8. 做出自由和负责任的生育选择权。这包括决定是否生养孩子、生养孩子的数量和间隔的权利,这也包括完全有使用生育调节手段的权利。 9. 基于科学探寻需要的性信息权。这项权利意味着性信息应该是通过没有阻碍却是凭借科学原则的探寻所产生的,并且是在社会的所有层面以适当的途径来传播的。 10. 全面的性教育权。这是一个从出生起就贯穿于生命周期的终生过程,而且应该是所有社会机构共同参与的过程。 11. 性卫生保健权。性卫生保健应该有益于所有的性健康忧虑、性健康问题和性失调的预防与治疗。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一、性与伦理 2、性学的研究对象及内容 (1)性生物学 遗传学——基因学 试管婴儿; 克隆问题;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一、性与伦理 (2)性生理学——性医学 精子库; 性功能障碍; 性病; 艾滋病;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一、性与伦理 (3)性心理学 青春期性心理问题; 性心理变态; 性心理健康;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一、性与伦理 (4)性教育学 性科学知识; 性观念; 性规范;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一、性与伦理 (5)性社会学 性习俗; 同性恋; 娼妓历史; 色情现象; 变性术; 人口与计划生育;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一、性与伦理 (6)性犯罪学 性罪错; 性骚扰; 卖淫嫖娼; 强奸;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一、性与伦理 (7)性文艺学 性描写; 比基尼; 人体模特儿; 人体彩绘; 色情文艺;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一、性与伦理 (8)性伦理学——性哲学 性道德问题:贞操、通奸、试婚、婚外恋,未婚先孕,人工流产; 两种再生产、婚姻家庭史、性欲与文明、性解放与人的全面发展;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一、性与伦理 3、性学研究的意义 A.性学研究有利于个人的身心健康发展; B.性学研究有利于家庭夫妻生活的幸福美满; C.性学研究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 D.性学研究有利于我国小康社会、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E.性学研究有利于人类的进步以及人的全面发展。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我们的性道德》(1936),《为什么我不是基警教徒》,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28页。 英国哲学家罗素说过:“许多人,也许大多数人,对性的看法,仍然比对人生其他要素的看法不合理。杀戮、瘟疫、精神错乱、黄金和宝石——事实上成为热切希望和悲惧对象的这一切事物——过去是被人们透过一层魔法或神话般的云雾去看待的;而现在,除个别情况外,理智的阳光已经把云雾驱散。剩下的最黑暗的乌云笼罩在性的领域内,这也许是很自然的,因为性关系关系到大多数人一生中最动感情的那部分生活”。 《我们的性道德》(1936),《为什么我不是基警教徒》,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28页。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美国学者勃温·加德纳说:“人类性行为这个题目,在唤起人们的好奇心方面,是无以伦比的。几乎每一个成年人,不管其年龄多大,信奉何种宗教,受过什么教育,属于何一民族,当谈及‘性’时,都会大为关注。为什么会这样令人着迷,从未得到过适当的解释;同时,我们也不理解为什么这样一个具有最广泛的兴趣的题目,在有史以来的大部分时间内,又受到如此的压制。我们刚刚认识到,‘性’是受到那么多种多样的力量的控制,性的研究是那样广阔,要求每一位专业的工作者必须对成人心理学、儿童发展、社会学、医学、历史学、经济学等都有相当深入的理解,并且要具有成为一个专家的种种技艺,我们还不曾知道是不是有任何一个人是接受过如此的教育的。” 《临床医学》,纽约1983年版“前言”。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一、性与伦理 (二)佛洛伊德学说 1、潜意识理论 人的心理结构是由意识系统、前意识系统和潜意识系统构成的。 意识系统是指人类自己觉察到或体验到的一切心理因素,如感觉、知觉、表象、想象、思维、情感、意志等。 前意识系统是指意识系统和无意识系统之间的一个边缘部分。 潜意识系统则是原始的本能和欲望。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一、性与伦理 2、性欲理论 人的性欲分为四个时期: A、前生殖期; B、自恋期; C、乱伦期; (“恋母情结”与“恋父情结”); D、“潜伏期”。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一、性与伦理 3、投射说 正常途径—— 转移升华—— 心理变态—— 性变态—— 做梦——白日梦——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一、性与伦理 4、人格理论 “本我”是人的无意识的本能欲望和冲动,遵循“快乐的原则” “自我”是“本我”和外部世界、欲望和满足之间的居中者,遵循“现实的原则” “超我”是社会禁忌、道德、伦理规范和标准以及宗教戒律,遵循“至善的原则”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一、性与伦理 5、精神分析法 A、精神病治疗法——自由联想; B、深度心理学——非理性因素作用; C、本能在人类及其个体发展中的作用; D、无意识与文学艺术创作 E、性本能与道德和宗教的起源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6、评论 A、反应与投射 B、理性与非理性 C、内驱力与创造力 D、泛性论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一、性与伦理 (三)性行为的伦理分析 1、性行为的界定—— 涵盖纯粹个人的性行为以及男女两性之间的性行为; 包括边缘性性行为(如性吸引、性爱慕、眉目传情等)、过程性性行为(如拥抱、接吻、爱抚、调情等)和目的性性行为(性交)。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一、性与伦理 2、性行为的特征—— 普遍性——、重要性——、长期性—— 隐蔽性——、排他性——、严肃性—— 差异性——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一、性与伦理 3、性行为的两重性 A.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 B.个人的行为与公众的行为。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一、性与伦理 4、性行为的目的和意义 A.繁衍后代,这是人的性行为最原始、最重要的需要。 B.追求快乐,只要符合社会道德,性享乐也是生活重要内容之一。 C.表达爱情,性行为是表达爱情的最高形式。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5、人类性观念的演变 (1)原始人类的性观念 (2)西方19世纪前的性观念: A、性交是生理需要,不是心理需要; B、抑制性欲是一种美德; C、妇女没有性欲要求; D、性行为是邪恶的、有害的; E、手淫是可怕的精神疾病; F、同性恋是严重的犯罪; G、性心理变态是道德败坏;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3)中国封建社会的性观念 (4)现代西方的性解放和性自由观念 A、异性躯体的神秘观念; B、两性交往的禁忌; C、贞操烈女、节妇观念;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一、性与伦理 6、性行为的评价原则 A.生命价值原则。 B.善良无伤原则。 C.自觉自愿原则。 D.平等相爱原则。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①没有恋爱、婚姻关系的双方,如违反自愿原则,就构成了强奸行为; ②包办婚姻、买卖婚姻产生的性行为之所以不道德,也因为它违背自愿原则; 把握性行为自愿原则,需注意的情形: ①没有恋爱、婚姻关系的双方,如违反自愿原则,就构成了强奸行为; ②包办婚姻、买卖婚姻产生的性行为之所以不道德,也因为它违背自愿原则; ③未婚男女出于交易目的考虑,而随便进行性交,虽是“自愿”,也违反了性道德原则; ④夫妻关系中,如果丈夫违背妻子意愿,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以现行的道德标准来说,也违反了善良、公正、自由和诚实的原则,是不道德的。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一、性与伦理 马克思: “男女之间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关系。……因而,根据这种关系就可以判断出人的整个文明程度”。 对性行为的评价,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变化发展而变化发展的。如同性恋、变性术、性变态等.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一、性与伦理 (四)有关性行为的道德问题探讨 1、婚前性行为的道德问题 试婚问题—— 未婚同居问题—— 未婚先孕问题—— 私生子问题——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一、性与伦理 2、婚内性行为的道德问题 “婚内强奸案”问题 男子生育权问题 伟哥的滥用问题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一、性与伦理 3、婚外性行为的道德问题 “包二奶”问题—— 重婚问题—— 婚外恋问题—— 换妻、借妻、赌妻、卖妻问题——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一、性与伦理 4、性行为方式的道德问题 A、自慰的道德问题—— B、同性恋的道德问题—— C、变性人的道德问题—— D、性变态问题—— E、关于性骚扰问题——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性骚扰一词(SexualHarassment)1974年首次在美国出现。 性骚扰问题 如何定义? 性骚扰一词(SexualHarassment)1974年首次在美国出现。 在我国大陆范围内,所有的法律条文中目前都没有“性骚扰”这个词,有关两性之间性侵犯定罪的法律表述只有“流氓罪”、“强奸罪”等等。 在香港,直至1995年,前立法局才通过了一个《性别歧视条例》,把“性骚扰”纳入民事诉讼的范畴,该条例直到1996年“平等机会委员会”成立后才生效。 根据香港前立法局《性别歧视条例》,“性骚扰”的定义为:一方向另一方作出不受欢迎、与性有关的言语或举动,包括不情愿的身体接触、性贿赂、提出与性相关的行为作为给予某种利益的条件;不涉及身体接触的言语、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性骚扰亦指带有性别歧视的偏见和言论。例如,不断尝试约会对方,并作出猥亵姿势或不恰当的触摸。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定义:性骚扰是指一方利用不平等的社会地位对不情愿的另一方施加的性需索,最常见的是雇主对雇员的性要求。 现实生活中的性骚扰除了强加的性要求外,更多的还是非直接的、语言的、形体的性暗示和性挑逗,其对象不仅是异性之间,还包括同性,给受体造成心理上的反感、压抑和恐慌。 方式:文字、短信、电话、肢体接触; 问题:女性对男性有没有性骚扰?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上海立法界定性骚扰5种具体形式,引起广泛争议。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构成性骚扰的5种具体形式作出界定。草案第31条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 根据该草案,违背他人意愿,故意做出或发出性的行为或挑逗,使对方的身体、心理产生不适、不快的都属于性骚扰。 有观点认为,构成性骚扰的一个最主要方面是受体的主观感受,例如认为是不是有骚扰故意,是不是有骚扰的目的,受体是不是欢迎,是不是引起了一些严重的后果。 然而,全国所有反性骚扰立法都只有客观的表述,而没有主观的规定,因此单纯界定性骚扰形式也无法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草案对于性骚扰的惩戒措施作出如下规定,受到性骚扰的妇女,可以依法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民政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及时制止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或未依法给予受侵害妇女必要救助,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新闻晚报 2006-10-26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一、性与伦理 5、关于色情业问题 A、色情文艺 B、色情出版物 C、色情网站 D、色情场所:红灯区、夜总会、发廊、足浴、KTV包房、酒店、招待所、 E、性功能治疗康复中心、性保健品市场。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爱情是……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二、爱情与伦理 1.爱情的涵义 爱情是男女之间发生的对异性的爱慕、追求、向往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热烈真挚纯洁的感情。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三毛: 爱情有若佛家的禅—— 不可说不可说,一说就是错。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二、爱情与伦理 2.爱情的本质属性 (1)罗素主张“性欲论”。(自然属性) (2)柏拉图主张“爱情是男女之间的精神恋爱”。 (精神属性) (2)柏拉图主张“爱情是男女之间的精神恋爱”。 (精神属性) (3)马克思恩格斯主张爱情是一种社会关系。 (社会属性)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爱情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人的文明程度”。 爱情的本质是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一,是性爱与情爱的统一。 马克思说: “爱情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人的文明程度”。 爱情的本质是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一,是性爱与情爱的统一。 Libido(性爱)与 love(爱情)区别。 黑格尔: 爱情是男女双方心灵和精神上的统一。 弗洛伊德:爱情是本能的表达与升华。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爱情, 是成熟男女性欲基础上的理性情感。真正的爱情是理性思考的结果而不仅仅是两性的吸引。 爱情, 是成熟男女性欲基础上的理性情感。真正的爱情是理性思考的结果而不仅仅是两性的吸引。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二、爱情与伦理 3.爱情的特征 (1)互爱性和平等性。如《简爱》 (2)专一性和排他性。如《奥赛罗》 (3)强烈性和持久性。如《夜半歌声》 (4)社会性和历史性。 如《罗米欧与朱利叶》, 《梁山伯与祝英台》;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恩格斯论爱情 第一,它是以所爱者的互爱为前提的,在这方面,妇女处于同男子平等的地位,而在古代爱的时代,决不是一向都征求妇女同意的。 第二,性爱常常达到这样强烈和持久的程度,如果不能结合和彼此分离,对双方来说即使不是一个最大的不幸,也是一个大不幸;仅仅为了能彼此结合,双方甘冒很大的危险,直到拿生命孤注一掷,而这种事情在古代充其量只是通奸的场合才会发生。 最后,对于性交关系的评价,产生了一种新的道德标准,不仅要问:它是结婚的还是私通的。而且要问:是不是由于爱情,由于互相的爱而发生的?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二、爱情与伦理 4.爱情的地位和作用 爱情和事业构成生活的两翼; 爱情具有神奇的力量。 爱不仅仅是一种情感,还是一种动力,一种艺术。爱一个人就意味着你有能力去帮助他(她),且善于帮助他(她)。这仅靠有一颗爱心是不够的,还必须有爱的素质、爱的能力,唯此才能创造出真正的爱。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二、爱情与伦理 6.选择爱人的标准(择偶标准) (1)以貌取人 (2)以才取人 (3)以财取人 (4)以权取人 (5)以德取人 (6)以趣取人(以个性感情取人,志趣、兴趣、情趣、性格、趣味、情调)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爱情由……构成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大学生的恋爱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大学生恋爱容易陷入的误区 误把友谊当爱情 错置爱情的位置 片面地或功利化地对待恋爱 重过程轻结果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假如恋爱双方都这样做的话,那么恋爱过程不仅能使爱情之花开得更茂盛,而且也会塑造出一对另一种意义上的新人。 恋爱是人格再造的契机 恋爱在很大程度上改变着人的思想、心理和行为。因为在恋爱过程中,双方都有一种取悦对方获得对方深爱的积极心态,于是常常要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放大自己的优点,并设法迎合对方的志趣。此时如果对方指出自己的不足之处,是很乐意设法加以改进的。 假如恋爱双方都这样做的话,那么恋爱过程不仅能使爱情之花开得更茂盛,而且也会塑造出一对另一种意义上的新人。 恋爱越健康,恋人积极的改变就越多。反之,这种改变就可能是消极的。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二、爱情与伦理 7.大学生恋爱的类型 A.性欲型; B.功利型; C.慰籍型; D.友情型; E.志趣型; F.理想型;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二、爱情与伦理 8.大学生恋爱的心理 A.审美性;(性感) B.择优性;(炫耀) C.嫉妒性;(怀疑) D.掩饰性;(美化) E.从众性;(好奇性) F.晕轮性;(迷醉)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二、爱情与伦理 9、大学生恋爱的特征 B.易变性;盲目性; C.突击性;冲动性; D.多角性;随意性。 A.浪漫性;单纯性;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恋人未满》 为什么只和你能聊一整夜,为什么才道别就又想再见面,在朋友里面,就数你最特别,总让我觉得很亲很贴,为什么你在意谁陪我逛街,为什么你担心谁对我放电,你说你对我,比别人多一些,却又不说是多哪一些,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甜蜜心烦,愉悦混乱,我们以后,会变怎样,我迫不及待想知道答案,再靠近一点点,就让你牵手,再勇敢一点点,我就跟你走,你还等什么,时间已经不多,再下去只好只做朋友,再向前一点点,我就会点头,再冲动一点点,我就不闪躲,不过三个字,别犹豫这么久,只要你说出口,你就能拥有我,为什么你寂寞只想要我陪,为什么我难过只肯让你安慰,我们心里面,明明都有感觉,为什么不敢面对,我不相信,都动了感情却到不了爱情,那么贴心却进不了心底,你能不能快一点决定,对我说我爱你。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丝路》 如果流浪是你的天赋,那么你一定是我最美的追逐,如果爱情是你的游牧,拥有过是不是该满足,谁带我踏上孤独的丝路,追逐你的脚步,谁带我离开孤独的丝路,感受你的温度,我将眼泪流成天山上面的湖,让你疲倦时能够扎营停驻,羌笛声胡旋舞为你笑为你哭,爱上你的全部放弃我的全部,爱上了你之后我开始领悟,陪你走了一段最唯美的国度,爱上了你之后我从来不哭,谁是谁的幸福,我从来不在乎,谁是谁的旅途,我只要你记住,星星就是穷人的珍珠,你的笑支撑着我虔诚的最初,狂风沙是我单薄衣服,穿越过亚细亚的迷雾,羌笛声胡旋舞为你笑为你哭(ho~为你哭),hey爱上你的全部放弃我的全部(我的全部),云破日出,你是那道光束,带着平凡的我走过奇迹旅途,爱上了你之后我从来不哭(no~oh~),我从来不在乎(我不在乎),谁是谁旅途,我只要,你记住。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恋爱中的道德要求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真正的爱情不是文学和艺术的虚构,也不在于两个人彼此相互注视,而在于共同注视着同一个方向。 爱情的本质是给予,不是占有; 一旦占有爱情,就开始失去真正的爱情。 真正的爱情不是文学和艺术的虚构,也不在于两个人彼此相互注视,而在于共同注视着同一个方向。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世界上有许多事情必须做,但你不一定喜欢做,这就是责任的涵义。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成熟的爱与不成熟的爱的内涵 成熟的爱 不成熟的爱 1.强调给予 2.着重内在物质 3.稳定成长 4.时间与空间会深化关系 5.越来越知道如何解决争执 6.双方越来越成熟且进取 1.强调获得 2.着重外表 3.来得急去得快 4.时间与空间会淡化关系 5.争执越来越多,且越强烈 6.双方越来越自私且不进取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二、爱情与伦理 9.大学生恋爱的道德内容: A.以纯洁的爱情为基础; B.尊重平等人格,尊重各自的自由选择; C.真诚相待,忠贞专一; D.文明相亲相爱,高尚情趣和健康交往; E.自觉承担责任,信守义务;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二、爱情与伦理 10.培养崇高爱情道德的途径 A.正确处理好恋爱与学业、集体、道德等的关系。 B.摆正爱情在人生发展中的位置,明确爱情的核心要素是责任; C.把握适当时机,理性对待爱情、友情和爱情,矫正不良行为; D.培养承受能力,正确对待恋爱挫折(单恋、苦恋、失恋)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培养爱的能力, 做个会爱的人 用严肃的态度对待爱 懂得真爱与假爱 发展成熟的爱, 克服不成熟的爱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为获得经验而恋爱” 小L进入重点大学后不久,就认识了她现在的男友H。他们约定:对感情不要太投入,四年后就平静地分手。小L说,大家都很现实,也知道大学的恋爱不会有结果,就当是一种经历吧。不是说,“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嘛,在最初的时候,真的不懂得究竟为什么去爱,爱的是什么。而爱情如何进行是需要学习的。能够和有共识的人一起经历这场感情,蜕变后的自己才会真正懂得把握和珍惜生命中的真爱。对此,小L的男友也很认同:“这不是相互利用。对双方,这都是一种成长”。 点评:一个人的成长需要经验,情感也是在经历中一步步走向成熟的。恋爱确实能给大学生带来多方面的经验,但爱情是纯洁的、排他的,“为获得经验而恋爱”,亵渎了纯洁的爱情。“好聚好散”可以成为一段爱情的开场白,但分手时又有几个人能够真正做到从容地说一声“谢谢你给予我的成长”呢?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为了爱可以舍弃一切吗? 在美国留学生的课本里有这样一个故事: 某地有一条鳄鱼满布的河,河上有一座小桥。在河的两岸分住着一对恋人,姑娘与小伙子每天都要见几次面。一天山洪暴发,小桥被冲垮了。姑娘惦记着恋人,到处求人渡河,遭到别人的拒绝,只有一个叫法尔的小伙子说:“如果你肯同我过一夜,我就帮你过河。”课本“规定”,除非她答应法尔,否则决无法过河。姑娘左右为难,考虑了八天,最后只好答应了。后来法尔按约把他送过河。但当恋人知道了她是怎样过河的之后,他怒不可遏地给了姑娘一巴掌,把她扔回法尔的船上。法尔见状,立刻冲上岸去把那小伙子揍了一顿。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1.这三个人中,你最欣赏哪一个?最同情哪一个?最恨哪一个? 2.姑娘为了爱,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这种行为你欣赏吗? 思考讨论 1.这三个人中,你最欣赏哪一个?最同情哪一个?最恨哪一个? 2.姑娘为了爱,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这种行为你欣赏吗? 3.姑娘的恋人一连几天都不敢过河,反而让一个姑娘去冒那样的风险,并且为了自己所谓的自尊,不惜抛弃姑娘。这个小伙子是值得同情还是应受到指责? 4.法尔是乘人之危、动手打人的恶棍呢?还是敢作敢为、信守诺言的真正的男子汉(当那姑娘遭到恋人抛弃时,毫不犹豫地为她出气报复)?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2002年4月30日的《新闻晚报》,有一条《“抗暴跳楼”烈女重伤事件伏怀兔强奸罪成立被判刑11年》。 贞操与生命 2002年4月30日的《新闻晚报》,有一条《“抗暴跳楼”烈女重伤事件伏怀兔强奸罪成立被判刑11年》。 报道中介绍了17岁的重庆打工妹为保清白,从 4楼跳下,造成脊柱骨折伴脊髓损伤。 一篇名为《董书君的奋身一跳》的报道,介绍了被骗卖淫的打工妹董书君为了反抗强暴,从高楼一跃而下,造成终身瘫痪。 2002年12月26的《楚天都市报》有名为《宁可粉身碎骨也要一身清白 烈女抗暴纵身跳楼》的报道,襄樊市的售楼小姐何玲为反抗上司强暴,从三楼跳下,造成腰椎和盆骨粉碎性骨折。 在这些报道中,记者无一例外的都用赞扬的口吻表扬这些抗暴女子的贞烈,表扬这种为了清白的极端行为,赞扬他们是“烈女”。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1.一个女子为了自己的贞节而将生命置之度外,这种行为是否合理道德? 讨论思考 1.一个女子为了自己的贞节而将生命置之度外,这种行为是否合理道德? 2.为什么我们社会仍以“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观念来评价一个女性?这种标准是否合理可行? 3.在西方通常劝告女性在遇到强暴时,要尽量减少反抗,以免反抗危及生命安全,但事后要报案。这种理念对我们有什么启发? 4.过分看重女性贞操,暴露了我们社会在衡量女性标准方面的哪些问题? 5.固然女性要保持贞洁,那么男性有没有贞节问题?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恋爱合同”和“签约爱情” 据报道,有一对热恋中的男女来到律师事务所,要求律师为他们拟订一份“恋爱合同”,内容包括七章共15条,涉及恋爱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详细列明了约会形式、约会内容、恋爱费用支出、保密、违约责任等要求。 合同中写道:“甲方系一发育正常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男人,有愿意并有能力恋爱,拟通过合法途径自由恋爱;乙方系一优秀出众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女孩,具备良好的素质,愿意并有能力接受甲方的恋爱请求;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合同信守执行。” 在第八条《保密》中写道:“双方均要对恋爱全过程中发生的事情严格保密,除非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如果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另一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金额作为违约金;如果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无法用金钱弥补,则违约方应按受害方的要求补偿直至足以弥补实际损失。” 引发男女双方签约的理由是,女方在媒体上看到有些恋人在分手后,视对方为仇人,互相曝光对方隐私,并对恋爱中的花费纠缠不休。因此,男女双方共同拟订一份合同,对恋爱及其以后的情况做个约束。 《重庆经济报》2003年9月15日。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马克思致燕妮 我的亲爱的: 我又给你写信了,因为我孤独,因为我感到难过,我经常在心里和你交谈,但你根本不知道,既听不到也不能回答我。你的照片纵然照得不高明,但对我却极有用,现在我才懂得,为什么“阴郁的圣母”,最丑陋的圣母像,能有狂热的崇拜者,甚至比一些优美的像有更多的崇拜者。无论如何,这些阴郁的圣母像中没有一张像你这张照片那样被吻过这么多次,被这样深情地看过并受到这样的崇拜;你这张照片即使不是阴郁的,至少也是郁闷的,它决不能反映你那可爱的、迷人的、“甜蜜的”、好像专供亲吻的面庞。但是我把阳光晒坏的地方还原了,并且发现,我的眼睛虽然为灯光和烟草所损坏,但仍能不仅在梦中,甚至不在梦中也有描绘形象。你好像真的在我的面前,我衷心珍爱你,自顶至踵地吻你,跪倒在你的跟前,叹息着说:“我爱您,夫人!”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事实上,我对你的爱情胜过威尼斯的摩尔人的爱情。撒谎和空虚的世界对人的看法也是虚伪而表面的。无数诽谤我、污蔑我的敌人中有谁曾骂过我适合在某个二流戏院扮演头等情人的色色呢?但事实如此。要是这些坏蛋稍微有点幽默的话,他们会在一边画上“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另一边画上我拜倒在你的脚前。请看看这幅画,再看看那幅画,——他们会题上这么一句。但是这些坏蛋是笨蛋,而且将永远都是笨蛋。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暂时的别离是有益的,因为经常的接触会显得单调,从而使事物间的差别消失。甚至宝塔在近处也显得不那么高,而日常生活琐事若接触密了就会过度地胀大。热情也是如此。日常的习惯由于亲近会完全吸引住一个人而表现为热情,只要它的直接对象在视野中消失,它也就不再存在。深挚的热情由于它的对象的新近会表现为日常的习惯,而在别离的魔术般的影响下会壮大起来并重新具有它固有的力量。 我的爱情就是如此。只要我们一为空间所分离,我就立即明白,时间之于我的爱情正如阳光雨露之于植物——使其滋长。我对你的爱情,只要你远离我身边,就会显出它的本来面目,像巨人一样的面目。在这爱情上集中了我的所有精力和全部感情。我又一次感到自己是一个真正的人,因为我感到了一种强烈的热情。 现代的教养和教育带给我们的复杂性以及使我们对一切主客观印象都不相信的怀疑主义,只能使我们变得渺小、孱弱、罗嗦和优柔寡断。然而爱情,不是对费尔巴哈的“人”的爱,不是对摩莱肖特的“物质的交换”的爱,不是对无产阶级的爱,而是对亲爱的即对你的爱,使一个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你会微笑,我的亲爱的,你会问,为什么我突然这样滔滔不绝?不过, 我如能把你那温柔而纯洁的心紧贴在自己的心上,我就会默默无言,不作一声。我不能以唇吻你,只得求助于文字,以文字来传递亲吻。事实上,我甚至能写下诗篇并把奥维狄乌斯的《哀歌》重新以韵文写成德文的《哀书》。奥维狄乌斯只是被迫离开了皇帝奥古斯都。我却被迫和你远离,这是奥维狄乌斯所无法理解的。 诚然,世间有许多女人,而且有些非常美丽。但是哪里还能找到一副容颜,它的每一个线条,甚至每一处皱纹,能引起我的生命中的最强烈而美好的回忆?甚至我的无限的悲痛,我的无可挽回的损失,我都能从你的可爱的容颜中看出,而当我遍吻你那亲爱的面庞的时候,我也就能克制这种悲痛。“在她的拥抱中埋葬,因她的亲吻而复活”,这正是你的拥抱和亲吻。我既不需要婆罗门和毕达哥拉斯的转生学说,也不需要基督教的复活学说。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最后,告诉你几件事。今天,我给艾萨克·埃恩赛德寄去了一组文章中的第一章,并附去(即附在该急件中)我亲笔写的便条,而且是用我自己的英语写的。在这篇东西寄走以前,弗里希读它时不言不语地皱着眉,颇有批评之意,这自然使我不十分愉快。不过他在第一次读时,感到非常惊奇,并高呼这一重要的著作应该用另一种形式出版,首先用德文出版。我将把第一份寄给你和在德国的老历史学家施洛塞尔。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顺便告诉你,在《奥格斯堡报》(它直接引用了科伦人案件中的我们的通告)上我读到,“似乎”从同一个来源,即从伦敦又发出了一个新的通告。这是一种捏造,是施梯伯先生按我们的作品搞出来的可怜的改编;这位先生由于近来的普鲁士不大吃香,想在汉诺威装作一个汉诺威的大人物。我和恩格斯将在奥格斯保《总汇报》上加以驳斥。 再见,我的亲爱的,千万次地吻你和孩子们。 你的卡尔 1856年6月21日于曼彻斯特 格林码头巴特勒街34号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老龄化社会 老龄化社会里, 我们该如何尊老?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三、婚姻与伦理 1.婚姻的本质: 婚姻是男女两性通过一定的制度而建立的一种关系。婚姻是社会的一种组织形式。 康德说,婚姻是男女双方关于互相利用性器官的协定; 美国人说,婚姻是契约。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三、婚姻与伦理 2.人类婚姻形式的历史演变: (1)杂婚制; (2)群婚制(血缘家族); (3)伙婚制(族外婚制,母权制); (4)对偶婚制(群婚向个体婚过渡形式); (5)专偶婚制(一夫一妻制婚姻,父权制)。 (6)评论:生产力,自然选择,财产继承权。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婚姻家庭道德的历史演变 性质 内容 乱婚(血亲杂交) 性交可随意进行,无羞耻感,无性爱和道德感 血缘群婚 排除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通婚,性关系有了限制,下一代统统被称为上一代的子女,上一代统统被称为下一代父母 两合氏族群婚 发现近亲繁殖严重恶果,限制兄弟姐妹间的性交关系,实行两个集团之间的性关系与通婚行为,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 对偶婚 以方便和需要为基础,不牢固,有可能发展夫妻间性爱,是群婚制家庭向一夫一妻制家庭过渡的中间形式 一夫一妻 私有财产的出现,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三、婚姻与伦理 3.婚姻的基本功能 A.生育繁衍后代;(人种延续) B.性生活需要;(生理需要) C.互助互慰需要。(生活心理需要)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三、婚姻与伦理 4.婚姻与爱情的关系 (1)区别: 婚姻早于爱情,婚姻受社会制度、法律保护的,而爱情不受保护。 婚姻与爱情也有分离现象。(没有婚姻的爱情,没有爱情的婚姻是并存的)。 (2)联系: 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婚姻与爱情是相互转换的。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爱情是婚姻的唯一支柱吗? 有爱情的婚姻,才是道德的婚姻。 爱情不仅能使婚姻道德,而且也有助于婚姻幸福。 婚姻仅有责任是包袱,只讲爱情不牢固。 有爱情的婚姻,才是道德的婚姻。 爱情不仅能使婚姻道德,而且也有助于婚姻幸福。 婚姻仅有责任是包袱,只讲爱情不牢固。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5.离婚原因分析 ①婚前基础不牢固,婚后关爱不够。 ②第三者插足毁灭婚姻。 (有一副对联,上联:“丈夫喜新不厌旧”、下联:“妻子吃醋不嫌酸”,横批是“和平共处”。) ③家庭关系复杂、紧张、恶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 ④夫妻性生活不和谐引起离婚。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⑤男性恶习不改,家庭暴力严重导致婚姻离异。 ⑥理想婚姻与现实婚姻的差距。 (周总理倡导夫妻生活“八互”:“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帮、互让、互谅、互慰”。) ⑦离婚手续简便也推动了离婚率的上升。 ⑧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冲击促成离婚率持续上升。 ⑨婚姻观念的变迁,新思想、新思潮的影响,也是引起离婚率高涨的重要原因。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现代婚姻制度遭遇挑战 离婚率上升成为世界性问题。 私生子人数日益增加。在北欧一 些国家,有半数以上的孩子生活在非婚家庭。 私生子人数日益增加。在北欧一 些国家,有半数以上的孩子生活在非婚家庭。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相信自己能够拥有美满的婚姻。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真爱是在家庭中完成的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爱如何在家庭中实现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四、家庭与伦理 1.家庭的起源与本质 家庭就是男女两性共同生活的组织形式; 家庭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人们日常生活的共同体。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四、家庭与伦理 2.家庭的社会地位: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家庭是一定社会形态的缩影。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四、家庭与伦理 3.家庭功能与作用 (1)生育功能; (2)生产功能; (3)教育功能; (4)消费功能; (5)娱乐功能; (6)安全功能。 (我想有个家:归属感、安全感、舒适感、责任感)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实践真实的婚姻与家庭价值观的结果 繁荣的国家 稳固的家庭 真实的婚姻 纯洁和忠贞的性行为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四、家庭与伦理 4.家庭的结构形式: (1)核心家庭(三口之家,父母及其子女) (2)联合家庭(几代同堂) (3)混合家庭(离异后又重新结合) (4)丁克家庭(夫妇双方有收入但没孩子) (5)单亲家庭(只有父亲或母亲的家庭) (6)独身家庭 (7)同性恋家庭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四、家庭与伦理 5.夫妻关系类型 (1)斗争型,10% (2)凑合型,50% (3)痛苦型,5% (4)生机型,30% (5)完美型,5%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四、家庭与伦理 6.家庭道德要求 (1)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 (2)家庭美德包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3)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问题,共同培养和发展夫妻爱情、长幼亲情、邻里友情。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家庭美德是维系家庭关系、保障家庭温馨幸福和社会文明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 家庭美德是维系家庭关系、保障家庭温馨幸福和社会文明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家庭美德的基本规范 尊老爱幼 男女平等 夫妻和睦 勤俭持家 邻里团结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 犯罪、暴力、滥用毒品、离婚、虐待儿女 ——源于家庭出了问题。 家庭,我们靠什么拯救你?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7、婚姻家庭法律规范 婚姻法及其调整对象 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婚姻法》的主要内容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结婚 结婚的法定条件 必备条件 禁止条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达到法定婚龄 符合一夫一妻制 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结婚的法定条件 达到法定婚龄 符合一夫一妻制 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禁止条件 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疾病若己治愈,则不在禁止之列)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结婚的法定程序 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 领取结婚证 夫妻关系确立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无效婚姻 指欠缺婚姻生效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指欠缺婚姻生效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所生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家庭关系 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祖孙、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离婚 离婚的原则 离婚的程序 离婚的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 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离婚的原则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 离婚的程序 离婚的特别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处理 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 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 子女抚养根据子女的利益和离婚双方的具体情 况确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视权。 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由双方负担。 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男女一方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 夫妻一方有下列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过错方应当支付赔偿金: 重婚的; 与他人同居的; 夫妻一方有下列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过错方应当支付赔偿金: 重婚的; 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问题:(1)当事人签署的“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法院的判决有法律依据吗? “忠诚协议” 夫妻经协商签署了一份“忠诚协议”,约定若一方出现婚外情,要赔偿对方损失费30万元。当男方后来真的发生了婚外情并提出离婚后,妻子以其违反“忠诚协议”为由提起反诉,要求法院判男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法院支持了女方的这一请求,判令男方赔偿前妻30万元。 问题:(1)当事人签署的“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法院的判决有法律依据吗?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参考资料 1.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 2.吴阶平:《性医学》,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3年版 3.瓦西列夫:《情爱论》,三联书店,1985年版 4.苏霍姆林斯基:《论爱情》,工人出版社,1986年版 5.蔼理士著,潘光旦译:《性心理学》,三联书店,1987年版 6.马尔库塞:《爱欲与文明》,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7.唐娜希尔:《人类情爱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8.刘达临:《性社会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9.乔纳森·哈迪著:《情爱·结婚·离婚》,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10.廖奔、刘彦君:《爱的困惑——现代性爱观与东方伦理传统的冲突》,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 11.徐景春:《非婚两性关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12.《DINK家庭在中国》,载《南风窗》1992年第9期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13.西蒙娜-波伏娃:《第二性》,中国书籍出版社1997年 14.刘达临:《中国婚姻家庭变迁》,中国社会出版社1998年版 15.钟言:《爱与家庭》,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16.潘绥铭:《性的社会史》,河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 17.陈功:《家庭革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2000年版 18.李银河:《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02年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19、【俄】谢苗诺夫:《婚姻和家庭的起 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 20、高成鸢:《中华尊老文化探究》中国社 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21、孔子:《孝经》,新疆青少年出版社 1996年版。 22、【保】瓦西列夫:《情爱论》,文化 生活译丛,1984年版。 23、【芬兰】人类婚姻史 ,E.A韦斯特马克, 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24、【英】培根:《人生论》,湖南人民 出版社1987年版。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
链接 中国大学生创业网(http://www.dxscyw.com/) 大学生就业测评网(http://www.jobtest.cn ) 中国婚姻家庭网(http://www.hunyin.org.cn ) 第四讲 婚恋与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