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政制改革進程
資料來源:陽光時務第50期
時間序 關於2007特首選舉/2008立法會選舉 關於2012特首選舉/立法會選舉 關於2017特首選舉:? 2004.04 人大常委會第二釋法 2004.5.11《第三號報告》 2005.10.19《第四號報告》 2005.12.12 政府的「終極方案」被否決 關於2012特首選舉/立法會選舉 2007.07.11《政制發展綠皮書》 2007.12 人大常委的決議 2010.04 《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方案》 2010.06 民主黨的改良方案 關於2017特首選舉:?
《基本法》對普選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 …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第六十八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由選舉產生。 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98年10月5日在聯合國總部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25條內容 每個公民應有下列權利和機會: (甲)直接或通過自由選擇的代表參與公共事務 (乙)在真正的定期的選舉中選舉和被選舉,這種選舉應是普遍的和平等的並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以保證選舉人的意志的自由表達 (丙)在一般的平等的條件下,參加本國公務
2004.1.7 香港行政長官董建華宣佈成立香港政制發展專責小組 小組主要的工作,主要是深入研究有關政制發展的原則和程序,並徵詢各界的意見 共發表了五份報告書
人大常委會第二釋法 (2004.4) 人大常委會第二釋法: 2004.4.6 「2007年以後」是否含2007年 「如需」修改是否必須修改 由誰確定需要修改及由誰提出修改法案 如不修改是否繼續適用現行規定 2004.4.26 人大常委會否定07、08雙普選
426人大釋法重點 1. 0708選舉可以修改 2. 0708不應全面進行普選 3. 2008立法會功能組別及地區直選議席比例, 須維持現時1:1
《第三號報告》 2004.5.11 一是增加推選行政長官的八百人選舉委員會的人數 二是增加下屆(2008)立法會的議席。
四號報告書的諮詢建議
《第四號報告》 2004.12.15 07年特首選舉 1. 選舉委員會: 選委會人數,由現時的800人,增至1,200或1,600人; 分拆、重組或增加選委會組別,例如區議員、中產專業、基層(業主立案法團、互助委員會、街坊會)、婦女、青年、中小企、中醫、長者等; 增加選委會選民基數(現時800人由16萬人選出) 維持特首候選人需至少100名委員提名
《第四號報告》 08年立法選舉 議員總數從60人增至70人,直選及功能組別各35人; 把功能組別重組、分拆、合併,例如增加中醫、婦女、中資企業、中小企業、物流業等; 增強功能組別代表性,取消公司票,以個人票代替
2007行政長官選舉 1. 是否增加選委會成員(由800至?) 2. 增加選委會成員的選民基礎 3. 參選提名人數會否增加或減少 4. 行政長官可否有政黨背景? 5. 普選時間表
2008立法會選舉 1. 議席會否增加? 2. 功能組別會否新增界別? 3. 擴闊功能組別的選民基礎 4. 立法會議員的國藉問題
五號報告書的諮詢建議
五號報告書的諮詢建議 2005.10.19 建議將全數區議員納入負責選出特首的選委會內,令選委會人數由現行的 800人增至1600人,所有區議員(包括委任議員)全數納入選委會 立法會議席則由60席加至70席,新增5 席地區直選和5 席由區議員互選
五號報告書的爭議 沒有提任何普選的時間表 訂立普選路線圖(不硬性規定時間,但要求有具體走向普選的計劃) 部分區議員由行政長官委任,不應該讓他們參與選舉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以免出現種票現象
區議會的組成 區議員數目:529 名 - 400名民選議員 - 27名當然議員(新界鄉事委員會主席) - 102名委任議員 區議員數目:529 名 - 400名民選議員 - 27名當然議員(新界鄉事委員會主席) - 102名委任議員 第一屆區議會任期:2000.1.1~2003.12.31 第二屆區議會任期:2004.1.1~2007.12.31
124爭取香港普選大遊行 2005年12月4日,由泛民主派籌辦的爭取香港普選大遊行,由維多利亞公園遊行至政府總部。泛民主派表示逾25萬人參加。警方表示參加遊行的人數約有六萬三千人。遊行人士包含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女士
政府的「終極方案」 2005.12.18 政府建議在2008年新一屆區議會開始,減少委任區議員數目三分之一,即從102席減至68席。 應2011年底前,按當時情況,包括社會對取消委任區議員的反應和區議會運作等因素,決定是否把餘下的68個委任議席,由2012年起全數取消,或先減去一半至34席,然後在2016年才全數取消。
立法局表決結果 2005年12月21日,立法會恢復討論政改方案 有關行政長官選舉辦法的修訂案表決,支持的有34票,反對有24票,棄權有1票,因議案得不到全體三分二議員支持,議案被否決 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議案表決,亦有34票贊成,24票反對,1票棄權,未能取得三份二議員支持被否決
立法局表決結果的後果 人大常委會第二釋法: 2004.4.6 如不修改是否繼續適用現行規定 07行政長官選舉和08立法會選舉因循上屆方法
《政制發展綠皮書》 2007.7.11
《政制發展綠皮書》 15.…在2012 年先行落實普選行政長官,是民意調查中反映出過半數市民的期望,應受到重視和予以考慮。與此同時,在不遲於2017 年先行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將有較大機會在香港社會獲得大多數人接納。 => 先普選特首,後普選立法會
《政制發展綠皮書》 16. 雖然,香港社會就行政長官普選模式仍有不同方案,但對於循「特首先行、立法會普選隨後」的方向推動普選,已開始凝聚共識。至於立法會普選模式及如何處理功能界別議席,仍是意見紛紜。不過,訂定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的時間表,有助推動這些問題的最終解決。 17. 基於上述結論,我認為,為實現《基本法》的普選目標,2012 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有需要進行修改。
人大常委的決議 2007.12.29 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將不會由普選產生 2017年行政長官可以先由普選產生,之後立法會全體議席就可以由普選產生 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辦法可以修改,但立法會選舉中,功能組別和地區直選的比例不會改變
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方案 2010.04 http://www.cmab-cd2012.gov.hk/doc/package/highlights_c.pdf
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方案 選舉委員會的人數 現時選舉委員會人數為800人,將人數增加至1200人。 2012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 選舉委員會的人數 現時選舉委員會人數為800人,將人數增加至1200人。 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安排 維持提名門檻是選舉委員會總人數的八分之一,即150人。
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方案 2012年立法會產生辦法 立法會議席數目 立法會議席數目由60席增加至70席。新增10個議席,功能界別和分區直選議員各佔半數 功能界別的選民基礎 其中5個分配給功能界別的議席,以及現有的1個區議會議席,以全數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
09方案是「起錨」定「超錯」?
民主黨的改良方案 民主黨建議,二○一二年立法會新增五個及原有的一個區議會功能組別,由港府建議的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 改為由民選區議員提名,再交由無權在其他功能組別沒有投票權的選民選出 這樣「選民」的範圍便會由四百名民選區議員,一下子擴大至約三百二十萬名地區選民。 http://www.dphk.org/?p=6281 http://news.gov.hk/tc/category/ontherecord/100621/html/100621tc11003.htm
思考問題 按民主黨改良方案,2012年立法會選擇的概況會是如何? 你認為民主黨改良方案有否增加了民主成份? 有人認為民主黨的方案出賣民主。你同意嗎?
思考問題 何謂普選?要符合哪些原則? 從以下兩個議題,討論功能組別應予保留或取消?為何? 公司票的問題 「超級區議員」的票值問題
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方案? 俞正聲:確保愛國愛港力量在港澳長期執政,文匯報,2013-3-7 http://paper.wenweipo.com/2013/03/07/YO1303070001.htm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主席團會議主持人俞正聲:「希望愛國愛港、愛國愛澳力量能夠增強團結,確保愛國愛港、愛國愛澳力量在香港、澳門的長期執政,這是香港人民改善生活、經濟平穩發展的一個關鍵,也是中華民族復興的一件大事。」
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方案? 張曉明﹕<特首普選「要有篩選」 提3條件 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港人認同>,明報,2013-3-9 http://hk.news.yahoo.com/張曉明-特首普選-要有篩選-提3條件-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港人認同-211243990.html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昨出席港區人大代表團小組會議時,亦在會上談及特首的條件,認為特首必須愛國愛港、獲中央信任及得到香港人認同。有與會的人大代表指出,張在會上表明特首普選『一定要有篩選』,參選人一定要處理好與國家的關係,沒理由選出一個與當地不妥、對立的人。」
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方案? <喬曉陽在香港立法會部分議員座談會上的講話>,文匯報,2013-3-28,http://paper.wenweipo.com/2013/03/28/HK1303280004.htm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喬曉陽認為,中央政府不能允 許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行政長官的立場是明確的、一貫的… 愛國愛港是一種正面的表述,如果從反面講,最主要的內涵 就是管理香港的人不能是與中央對抗的人,再說得直接一點 ,就是不能是企圖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改變國家主體實行 社會主義制度的人。井水不犯河水。」
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方案? 「《基本法》第45條規定的是「基本法第45條規定的是『 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按字 面解釋,這句話可以省略成『提名委員會提名』,再怎麼解 釋也不是提名委員會委員提名。提名委員會實際上是一個機 構,由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是一種機構提名。正因為是 機構提名,才有一個「民主程序」問題。 「另一個前提就是不能允許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行政長官 。當然還有其他一些條件,但最根本的就是這兩條。這兩個 前提不確立,不得到香港社會多數人的認同,是不適宜開展 政改諮詢的,就是勉強進行諮詢,也不會有好的結果,欲速 則不達。」
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方案? 李柱銘方案 (2013.4.9) 由當前運作的選舉委員會作為提名委員會 獲得最高提名票的5人作為候選人,然後作一人一票的普選。
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方案? 思考問題 根據基本法,當選特首的條件是什麼? 什麼是普選? 何謂「愛國愛港」、「不對拒中央」呢? 如何落實「愛國愛港」、「不對拒中央」的要求? 「愛國愛港」及「不抗拒中央」對未來特首是否合理?為什麼? 「機構提名」是什麼? 將來在特首的提名機制上加設預選,是否合理?為什麼?
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方案? 參考資料:「愛國愛港」的爭議 <周日話題-愛國愛港-如何評斷-重溫鄧小平關於愛國者治港的論述>,明報,2013-4-7,http://hk.news.yahoo.com/周日話題-愛國愛港-如何評斷-重溫鄧小平關於愛國者治港的論述-211536976.html 鄭耀棠責反對派:抽象愛國愛港 具體對抗中央,文匯報,2013-4-12,http://paper.wenweipo.com/2013/04/12/YO1304120003.htm 程翔:<再問中共:香港民主化,你怕什麼?>,明報,2013-4-16,http://hk.news.yahoo.com/再問中共-香港民主化-你怕什麼-作者-程翔-212149913.html
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方案? 參考資料:「預選、機構提名」的爭議 馬嶽:<有預選即非普選>,明報,2013-3-20 戚本盛:<機構提名縱容貪污舞弊>,主場新聞網站,2013-4-12,http://thehousenews.com/politics/機構提名縱容貪污舞弊/ <譚惠珠:普及平等不包提名權>,星島日報,2013-4-1 <吳康民﹕李柱銘方案為何發而復收?>,明報,2013-4-15,http://hk.news.yahoo.com/吳康民-李柱銘方案為何發而復收-212000942.html
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方案? 參考資料:「預選、機構提名」的爭議 <葉劉指民主選舉常見預選程序>,星島日報,2013-3-10,http://www.singtao.com/breakingnews/20130310a172456.asp <葉劉師父批喬方案假民主 戴雅門指提委會篩走候選人 如伊朗選舉>,明報,2013-3-29,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329/-2-293045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