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的引進與考選
人事行政制度 基本結構制度 職務性質分類制度 人員或職務高低等級分類制度 職務列等制度 人事管理機構及人員體系制度 運作制度 甄選制度 任用制度 俸給制度 考績制度 陞遷制度 保障制度 訓練制度 福利制度 退休制度 撫卹制度 其他相關人事管理制度
考選 / 羅致 / 甄補 Recruitment: 吸引足夠的優秀人才參加遴選的行列,以擴大遴選基礎,以便遴選最合適人才來擔任公職 羅致介於人員需求與人員遴選之間的中介工作 以考試的方法為國家選拔人才
考選的目的與理論(蔡p.265) 基本前提: 承認個體差異之存在:透過考選評審r加以鑑別,以求適才適所 為社會大眾所重視 基於公職特別保障之需要
考選的目的 選拔優秀人才,造成有為政府 補選舉之窮,才俊得以出頭 促進社會流動,人人可登仕途 消除分贓制度,確保政治清明
人事管理價值在憲法的基礎與主要滿足層次 價值 憲法的基礎 主要滿足層次 1 效率與 效能 行政組織的建置及運作規定 首長的人事任免權 用人機關 2 政治回應 民意政治與責任政治原理 公民社會
價值 憲法的基礎 主要滿足層次 3 社會平等 平等權條款 保障弱勢條款 公民社會 4 程序正義 法治國原則 正當程序原則 民主原則 5 個人權利 立憲主義 基本權利條款 個別公民
效率: 投入與產出之間的關係 do the things right efficiency 效能: 設定目標與實際達成目標間的 關係 do the right things effectiveness 效率與效能的衝突:一將功成萬骨枯!
甄補錄用之流程圖 職位出缺 新增職位 工作分析 人事單位 業務單位 人力具體需求 羅致 人事單位 業務單位 外補 社會人力 內選 遴選 報到錄用
我國現行考選制度 公務人員考選體系 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考選體系 公職候選人檢覈體系
考用合一 考試種類與應考資格 特種考試及特考特用 高科技及稀少性類科之考試 消極應考資格之限制 考試方法 舉辦考試之彈性
最低應考年齡 軍官外職停役檢覈及退役軍人特考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