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 計畫說明 簡報人
1.2申請資格 ◆ 1.國內依法設立之單位 ◆ 2.受僱勞工未滿51人(就業保險之人數) ◆ 3.民間事業單位 線上提出申請 書面資料送核 輔導顧問到場確認訓練需求 指派員工參訓 受理申請 2/7 申請結束 6/30 (經費用罄不再受理) 輔導訓練完成 11/20 5日內 2
1.4 訓練經費 每一訓練計畫案之訓練課程總費用以8萬5,000元至10萬元為原則。
1.5 訓練課程類型 單一企業訓練 內訓 聯合企業訓練 外訓 外部訓練 投保人數滿五人 單一家投保人數未滿五人 由兩家企業聯合申請 外部訓練規劃個別訓練之課程時,如有特殊課程,具外訓需求,亦可規劃於該訓練案中,費用依報名繳費收據,合併該訓練案計算。 100%補助
2.2 執行架構說明 審核: 企業應於申請本計畫前,於勞動力發展署所建置之資訊系統登錄申請資料,完成上傳程序,並於次日 起五個工作日內,檢具相關文件,向主要訓練所在地之彙管單位提出申請。 (1)規劃分派: 輔導訓練單位(彙管單位)接獲派案後,得考量受輔導企業單位所屬產業別、區域別就近優先,遴派輔 導顧問。 (2)訓練規劃訪談: 輔導顧問進行訓練個案訪視、瞭解需求。 (3)規劃報告: 輔導顧問完成服務後,向輔導訓練單位(彙管單位)提出訓練規劃報告。 (4)服務分派: 輔導訓練單位(彙管單位)分派合作訓練單位。 (5)提供訓練服務: 依輔導顧問所提出之訓練規劃報告進行訓練服務執行。 (6)訓練成果彙報: 合作訓練單位將訓練成果報告提交至輔導訓練單位(彙管單位),進行結案程序。
3.2 計畫網站申請 http://sets.evta.nat.gov.tw/sets103/
3.3 繳交資料 申請表(由網站系統申請完畢後列印,並加蓋事業單位大小章)。 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之影本。 當年度最近一期之勞工保險費繳款單及明細表影本。 102年度之完稅證明影本(或1-12月401、403表) 註:以上影本資料,請加蓋事業單位大小章。 相關資料參閱附件
3.3.1申請表範例 請依欲檢附之最近一期勞保投保明細適用就保人數填寫。 依據經濟部商業司網路資料 依據前一年完稅證明
3.3.1申請表範例
3.3.2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之影本
3.3.3當年度最近一期之勞工保險費 繳款單及明細表影本 3.3.3當年度最近一期之勞工保險費 繳款單及明細表影本
3.3.4 102年度之完稅證明影本 (或1-12月401、403表)
5.3特別注意事項 訓練課程範圍 經營策略及領導統御管理。 資訊運用及技術提升能力。 行銷管理及顧客服務。 人力資源及財務金融管理。 共通核心職能課程。 訓練課程辦理應納入第五項共通核心職能課程,其佔 課程總時數之比率應達十分之一以上。師資應由勞動 力發展署共通核心職能課程師資資料庫中遴選之。
5.4 外訓核銷方式 外訓方式訓練費用由企業先行支出 結訓後檢附: 1.繳費收據發票正本(抬頭為該事業單位名稱) 2.受訓學員到訓時數證明或結訓證書影本 3課程實施佐證(各場次上課照片2張)及請款領據 收據正本交由訓練服務單位協助進行核銷費用,由彙管單位辦理費用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