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影響台灣100件大事 (玉山社 星月書房) 濱田彌兵衛事件 資料來源:影響台灣100件大事 (玉山社 星月書房)
遠因 十五、六世紀,由於地理上諸多新發現,歐洲新興海權國家,紛紛往東方世界發展,成為史上有名的大航海時代。
臺灣地理位置 臺灣在地理上剛好處於三個據點的範圍內,因此淪為西方勢力的獵場。
遠東三大海權圖 葡萄牙 西班牙 荷蘭 資料來源:李筱峰繪製
荷蘭來台 1622 年,荷蘭第二次侵入澎湖。雙方對戰後議和。在明政府的默許下,荷蘭轉往當時不屬於明朝領土的臺灣。 荷蘭人打澎湖圖
安平古堡的前身 1624年,荷蘭人在大員 ( 今台南安平 ) 建築城堡,初名奧倫治城,後命名為熱蘭遮城 (Zeelandia) ,就是安平古堡的前身。
熱蘭遮城圖
臺灣是好乳牛 一位荷蘭駐台總督曾說過:「臺灣真是我們公司的一頭好乳牛」。
荷蘭和日本的 貿易衝突 荷蘭佔領臺灣之前,來到臺灣的船隻都可以自由進出,日本商船當然也不例外。
荷蘭人課重稅 荷蘭人進佔台灣後,卻決定對大員的輸出品課徵 10% 的關稅,並禁止僑居日本的華人到大員經商。
近因 日本商人強烈不滿,並拒絕繳稅,使荷蘭與日本的關係日趨緊張,最後爆發了濱田彌兵衛事件。
少年濱田彌兵衛 年少時加入海上工作,從事航海二十餘年中,對中國沿海一帶很了解,也有很多業務管道。
難得的賺錢機會 濱田發覺生絲在日本與在中國出口地價格上有極大的差異。 經 臺灣轉運日本 在日本賣出 從中國購買生絲 大賺錢
為什麼不直接 運到日本 運到日本會遭受到鄭一官的阻礙,因鄭一官(鄭芝龍的黨羽)將日本市場視為自己獨佔,但若運到大員則沒有這個問題。
濱田的生意腦筋 濱田認為只要僱用荷蘭人的船,將貨從泉州載至大員,然後再用我們(台灣)的船轉運回日本,這就有暴利可圖。
西元1625年 荷蘭駐台總督沒收日本船隻的中國生絲1500斤 日本官方的抗議 巴達維亞荷蘭當局 暫停課稅
船長開始哇魯伊 日本船長濱田彌兵衛向荷蘭總督商量,希望借荷蘭的船到中國沿海運生絲,但遭到拒絕。濱田無法得到生絲,只好留在大員過冬,令日本人相當不滿。
總督奴易茲和談失敗 荷蘭新任總督努易茲擔任特使,於1627年7月前往日本。濱田彌兵衛得知努易茲將赴日,就決心加以報復。
濱田的計謀1 濱田勸誘原住民16人和2名漢人,一起回日本。濱田向長崎長官控訴荷蘭人暴行,說16名原住民是「台灣代表團」,前來日本獻台灣土地,以破壞努易茲的和談計劃,使努易茲日本的和談完全失敗。
奴易茲對濱田的反撲 濱田為船長,派遣船再來大員,載回16名原住民,並載許多火藥、武器。被荷蘭總督努易茲查獲,下令拘捕濱田彌兵衛,以「叛國罪」收押16名原住民。五、六天後,濱田等人被釋放,但武器仍被扣留。
濱田的計謀2 濱田要求會見努易茲,假裝要交涉歸國事宜,努易茲不答應,濱田突然率領十餘名日本人闖進努易茲住所,挾持努易茲。並以努易茲為人質,迫使荷蘭人與他們談判。
荷蘭人與日本人的協議 一、荷方以努易茲之子為人質,乘坐日船;日方以濱田之子等5人為人質,乘坐荷船,一同和濱田回航日本,俟抵日後交換人質。
二、立即釋放被拘捕下獄的11名平埔族原住民,及2名漢人。
三、荷方發還所有沒收的日本政府賜給新港社原住民的禮物。
四、為保證日本人的安全,在啟航赴日之前,荷人須將進港船舵接收起上岸。
五、日本在中國遺留絲絹2萬斤,荷人應賠償其損失 (為鄭芝龍所擄獲);數年前因未付輸出稅而遭沒收的1500斤絲絹,也應發還。
日本毀約 抵達日本後,日方違反前約,將荷蘭人質與船員下獄,封閉荷蘭在日本的商館,扣押荷船,禁止荷人繼續通商。巴達維亞荷蘭當局向日本示好,並派特使再前往日本交涉。
日方提出接管熱蘭遮城,或由荷蘭人自行拆毀,但荷蘭人沒有接受。
到了1632年,巴達維亞荷蘭當局被迫將努易茲引渡至日本監禁,以此來消除積怨,日本才准許荷蘭在平戶恢復通商。
但是努易茲的兒子卻病死在日本獄中。
1633年以後,日本實行鎖國政策,禁止商人外出貿易,荷蘭人才獨攬了在大員的商業利益。1636年,荷蘭人以青銅燭台向日方請罪,才將努易茲救回。
濱田事件的省思1 從國際法的「先佔」原則來看,先在台灣實行統治力的荷蘭人,原本有權抽取關稅,且事件進行當中,日方的反應亦不盡有理,但最後荷方卻表現得低聲下氣,相當隱忍,完全是為了他們東印度公司在遠東的商業利益考慮。
濱田事件的省思2 日本和荷蘭兩個國家在台灣爆發的這場貿易糾紛,顯現台灣的商業價值,但也凸顯台灣人在國際競逐下沒有自主地位的悲哀。
濱田事件的省思3 新港社的那幾位原住民,在事件中被利用而不自知,不是說明了一句台灣俗話所說的─「被人捉去賣還替人算錢」?
荷蘭送給日本談和的青銅燭台
荷蘭送給日本談和的青銅燭台2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