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第一节 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 一、公共生活及其特点 (一)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 第一节 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 一、公共生活及其特点 (一)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 私人生活:以家庭内部活动和个人活动为主要领域,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和隐秘性。 公共生活:指人们在共同拥有的公共空间中,必然与他人和社会产生联系的,超越血缘和亲缘关系的生活。即需要对自己有所约束的,应融入、关爱、尊重社会、集体、他人的生活。
(二)公共生活的起源与发展 公共生活随社会生产的产生而产生,随社会生产的发展而发展:
(三)当代社会公共生活的特点 1、社会活动范围的广泛性 2、交往对象的复杂性 3、活动方式的多样性
二、公共生活需要秩序 公共秩序:是由一定的规则来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有序化状态。主要包括工作秩序、教学秩序、营业秩序、交通秩序、娱乐秩序、网络秩序等。
三、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 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 维护公共秩序的手段包括风俗、道德、纪律、法律等。其中道德和法律是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 道德和法律发挥作用的方式有所不同,但它们有着一致的目标,两者互为补充、相辅相成。
第二节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主要是社会公德。社会公德是整个道德体系中的最低层次,是整个道德体系中的基础;是每一个人进入文明世界的身份认定,也是一个正常社会全部合格成员之间的品格上的契约;是人生教育的基准,也是日常生活的起点。
一、社会公德及其特点 (一)社会公德的概念 社会公德,是指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公民应该遵循的道德准则。
(二)社会公德的特点 1、继承性 2、基础性 3、广泛性 4、简明性
二、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文明礼貌 助人为乐 爱护公物 保护环境 遵纪守法
三、社会公德的实践和养成 (一)我国当前社会公德的基本现状 (1)认为社会公德是无关大局的小节、小德,对自己应负的责任和义务考虑较少; (2)个体文明举止较差、公德水平偏低; (3)对危害公共利益、影响社会公德的言行熟视无睹,缺少公益心; (4)道德谈论和道德行为脱节,甚至于是背道而驰的,言行不一。
三、社会公德的实践和养成 (一)我国当前社会公德的基本现状 大学校园中诸如: 浪费粮食、大声喧哗(夜半歌声) 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不冲厕所 上课迟到、衣冠不正进教室 手机铃声此起彼伏 新生报到时常遇到的称谓“喂” ……等不道德现象和不文明行为时有所见。
三、社会公德的实践和养成 (二)在实践中增强社会公德意识,践行社会公德规范 1、在实践中培养法律意识、公德意识和责任意识: 2、在实践中反省、自查、修养,从小事做起,从小节改起,带头践行社会公德规范。
四、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要遵守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规范,文明上网,在网络生活中加强公德自律。 1、正确使用网络工具。利用网络获取有益的知识,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2、健康进行网络交往。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 3、自觉避免沉迷网络。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4、养成网络自律精神。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第三节 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 一、公共生活与法律规范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之一。它对于规范社会公共生活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节 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 一、公共生活与法律规范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之一。它对于规范社会公共生活具有重要作用。 (一)指引作用 (二)预测作用 (三)评价作用 (四)强制作用 (五)教育作用
二、公共生活中相关法律规范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 2005年8月28日通过,2006年3月1日施行。 1、立法目的: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二、公共生活中相关法律规范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 2、基本原则: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3、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扰乱公共秩序 行为的分类 妨害公共安全 侵犯人身、财产权利 妨害社会管理
4、处罚的种类 警告 罚款 不同于刑法的“罚金”刑 行政拘留 不同于刑事拘留 吊销许可证 限公安机关颁发 限期出境 针对外国人 驱逐出境
第83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5、处罚程序 调查 第91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决定 执行
6、救济程序 行政复议 对治安管理处罚 不服,怎么办? 行政诉讼 第107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案例:足球流氓将被处罚
■分析:对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强行进入场内的;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可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二)《集会游行示威法》 1、立法目的: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宪法给予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 2、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依法保障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权利。二是权利与义务一致性原则。三是和平进行原则。 3、申请和许可制度:
不予许可 聚众闹访者将依法严惩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煽动民族分裂的; 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 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 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聚众闹访者将依法严惩
(三)《环境保护法》 1、立法目的: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2、基本原则:一是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二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原则;三是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原则。
(四)《道路交通安全法》 1、立法目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 2、基本原则:一是依法管理原则;二是以人为本、与民方便原则。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外,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车的,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外,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不能驾车
(五)《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1、立法目的:兴利除弊,促进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2、基本原则: 一、是促进网络发展与加强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二、是信息自由与社会公共利益有机结合的原则。 三、是与现代网络发展相适应、与传统法律规范相协调的原则。
思考题: 1、在公共生活空间中如何维护公共秩序? 2、公共生活的有序化对社会发展、对个人成长有什么重要意义? 3、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4、遵守网络生活中道德要求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5、在公共生活中有那些法律规范,其作用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