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創新技術學院 【校園智慧財產權宣導】 通識教育中心 謹製 105.02.29
01 桃園創新技術學院 智慧財產權宣導區 1.尊重智慧財產權公文 2015/9/8 2.北區教學資源中心跨校二手教科書服務平台2015/5/14 3.桃園創新二手教科書拍賣網2015/5/13 4.桃創教科書智慧財產權宣導2015/5/12 5.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15/5/11 6.雲端延慧書庫2015/5/8 7.智慧財產權相關網站
02 校園著作權 1.何謂智慧財產權?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有何區別? 2.著作權一點通 3.校園著作權百寶箱 4.認識智慧財產權校園篇短片 5.教育部創用CC資訊網 6.著作權生活通(續集) 02
03 網路著作權 1.教育部校園網路使用規範 2.學術網路不法網站處理流程 3.經濟部智財局校園智慧財產權影音類宣導資料 4.教育部校園自由軟體應用諮詢中心 5.「原創我挺你」粉絲團 03
04 校園影印教科書問題之說明 1.校園影印教科書問題之說明 到底印多少才算是合理範圍,很難一概而論,必須依照具 體個案的情況來做判斷。但是可以確定的說,如果影印整 本教科書,是超過合理使用範圍,一定會構成侵害著作權 2.各級學校及教師於課堂上播放影片之著作權問題說明 教師欲在課堂上播放之影片非屬「公播版」或「教育版」 的影片光碟或錄影帶(例如僅供個人家庭內觀賞之家用 版),應注意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否則必須合於著 作權法合理使用之規定,以免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 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權小題庫」 04
05 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 1.針對學校教師授課的情況,著作權法特別在第46條訂 定了合理使用的規定,明定「在『合理範圍』內,得 重製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2.所利用的每1著作的比例要簡短: (1)詩:不超過250字;故事或文章:不超過2500字。 (2)藝術作品(包括插圖):整份作品;如同一頁印有超過 一份藝術作品,則可將整頁重製。 (3)音樂作品:有關的節錄部分不超過作品總頁數10% (4)其他作品:有關的節錄部分不超過2500字或作品總頁數 10%(包括插圖),以較少者為準。 3.同一本書、期刊雜誌使用的比例:如為同一作者,短詩、文章、故事 不超過1篇、摘要不超過2篇;同一本集合著作、期刊雜誌不超過3篇。 如屬報紙上的文章,同一學年同一課程不超過15件著作。 4.同一學年中,重製的著作件數不超過27件。 05
有關學生在學期間完成報告著作權歸屬之說明 1.有關學生在學期間完成報告著作權歸屬之說明 .doc 為避免此爭議,智慧局建議,學生與教師可事先就報告著作權之 歸屬及事後權利行使方式,包括報告應如何公開發表、發表時應 如何表示著作人姓名、報告事後可作何種修改以及未來應如何授 權他人利用等事項,達成協議。或亦可由學校、教育主管機關就 此等問題訂定一特別規範,使學生與教師均能有所遵循,以預防 或解決爭議。 2.至於教師不僅給予觀念的指導,更進一步參與報告的撰寫,成立 共同著作之情形,如學生願意「拋棄」著作財產權,則其所拋棄 之權利,依法歸其他共有著作財產權人(即教師)所有。但在姓 名表示部分,除非學生表示不行使姓名表示權,否則仍應將共同 著作人(即包括教師與學生)並列,不能僅列自己為唯一著作人。 06
著作權筆記 1.著作權筆記 案例分析: 「福祿猴」有抄襲 「葫蘆猴」嗎? 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