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 促进企业“走出去”发展 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 促进企业“走出去”发展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 资本项目管理处 刘大勇 2009年5月13日 2009-5-13
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 促进“走出去”战略发展 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 促进“走出去”战略发展 近年来外汇收支形势与境外投资发展状况 近年来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及其主要内容 促进“走出去”发展的金融外汇政策 进一步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制度改革 2009-5-13
国际收支顺差结构(2001-2008) 2009-5-13
国家外汇储备变化(1994-2007) 2009-5-13
进出口、外商直接投资保持较大规模并稳定增长 项目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规模 8512 11548 14221 17607 21738 25616 增长% 37.01 35.7 23.2 23.8 17.8 规模(商务部) 535 606 603 630 748 923 -2.7 13.3 -0.5 4.5 13.6 23.58 规模(外汇局) 323 484 655 839 1567 1478 50.1 35.3 28.1 50 7 进出口 外 商 直 接 投 资 FDI 数据来源:外汇局和商务部网站 2009-5-13
境外投资规模迅速扩大,但与FDI相比规模仍不相称 年份 金额(亿美元) 2003 25.55 2004 54.98 2005 122.61 2006 176.34 2007 187.2 2008 535 2009一季度(非金融领域) 37 数据来源:商务部网站 2009-5-13
2008年以来国际收支形势新变化 2008年我国国际收支:涉外经济变化的集中体现,波动性加剧,交易总规模略有增长,增速出现下滑,顺差不顺收 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继续呈现“双顺差”格局 上半年,出口增速放缓,进口增速加快,货物贸易顺差下降 下半年,出口增速进一步回落,进口增速下滑更快(数量因素、价格因素),货物贸易顺差较快增长 2009年一季度这种趋势继续延续 一季度,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4287亿美元,同比下降24.9%。其中,出口2455亿美元,下降19.7%;进口1832亿美元,下降30.9%。进出口顺差623亿美元,同比增加209亿美元。 2009-5-13
2008年以来国际收支形势新变化(二) “引进来”开始下滑 国际资本回流救急:2008年FDI1478亿美元,同比增长7%,增幅比上年下降70个百分点 2009年一季度我国实际FDI218亿美元,同比减少56亿美元 跨境资本未出现大规模集中流出现象 “走出去”机遇与风险并存 一季度中国企业在境外新设立445家企业,数量同比增加6.8%,但37亿美元的投资总额大幅下降 风险:市场风险加剧,如我国一些境外上市公司(包括金融机构)从事境外金融产品投资出现亏损;企业融资困难,企业实力相对较弱,如国际化经营起步晚,在资金实力、市场渠道、管理经验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差距 机遇:我国宏观经济状况较好,金融体系稳健,外汇储备充裕,企业国际竞争力有所提高,对外投资并购的机会增加,投资成本有所降低,交易条件有所改善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适当加快对外投资步伐,适时并购国外核心技术、品牌、营销网络或高素质人力资源 2009-5-13
近年来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 近年来,外汇局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尤其是对外经济发展、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国际收支状况,始终将“简化手续,放宽限制,积极引导外汇资金合理有序地流出,推进对外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全面贯彻落实‘走出去’发展战略”作为外汇管理主要任务之一,推进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加强对境外投资企业后续资金支持,促进境外投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促平衡压力逐年增大 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际化经营高层次、宏观政策与微观基础 均衡管理 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 加强对境外投资企业后续资金支持 2009-5-13
放宽企业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除自有外汇资金 外,还可使用外汇贷款和人民币购汇 扩大境外投资购汇额度 近年来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 简化境外投资审核手续 取消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 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核手续 取消汇回利润保证金制度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2002年试点,2005年5月全面推广: 放宽企业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除自有外汇资金 外,还可使用外汇贷款和人民币购汇 扩大境外投资购汇额度 2009-5-13
近年来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 进一步调整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2006.7.1) 不再强制性要求境外投资的利润汇回境内,可以留在境外进行增资或再投资 下放企业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批权限,由原先的等值300万美元提高到1000万美元 进一步调整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2006.7.1) 取消境外投资购汇额度的限制 允许境外投资的前期费用先行汇出 境外投资前期费用: 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境外资产权益,按照项目所在地法律规定或出让方要求需缴纳的保证金 境外投资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需支付的投标保证金 进行境外投资前,需进行的市场调查、租用办公场地和设备以及聘用人员等所需的费用等 进一步简化了前期费用汇出的审核程序 2009-5-13
近年来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 进一步简化境外投资外汇来源审核,将审核权限均下放给所在地外汇分局(外汇管理部)(2007年8月) 2007年8月外汇局发布《关于下放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权限的通知》(汇发[2007]47号),将等值1000万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权限也下放至各分局 2009年3月,省分局将1000万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权限下放至各中心支局 2009-5-13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内容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主要内容: 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核 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境外投资资金购汇汇出核准 境外投资前期费用资金的购汇汇出核准 境外投资联合年检 FDI系统:ODI模块、提高效率、实施统计监测预警 2009-5-13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内容 境外投资外汇来源审核 事前审查 审核原则: 审核材料: 境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经工商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 全部以实物投资、援外项目和经国务院批准的战略投资项目可免除 从事国内稀缺资源开发、获取国外先进技术的投资者优先供汇 对于从事国家不鼓励的境外投资,不予支持 不得设立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境外机构,出于降低交易成本或规避交易风险等目的,设立SPV,再通过SPV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除外 未参检或年检为三级的投资者,违规行为处理之前不再受理 审核材料: 境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经工商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 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外汇资金来源证明(使用自由外汇的,应提供最近一期的外汇帐户余额对账单;使用国内外汇贷款的,应提供与贷款行签订的贷款意向性文件) 收购境外资产和股权项目的,应提交拟收购资产和股权的说明文件、收购协议以及中介机构对拟收购标的的评估报告等 2009-5-13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内容 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新办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书面申请 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核准文件 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 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核中方外汇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非金融、非资源开发类的境外投资,应提供国家发改委对该投资项目的批复 金融类境外投资应提供相关金融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援外项目无需提供资金来源审核文件,提供商务部下达的援外任务书,使用援外优惠贷款的提供进出口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贷协议; 涉及购汇的,提供项目的用汇清单 2009-5-13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内容 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变更 境外投资企业的名称、经营期限、合资合作伙伴、合作方式发生变更、或者注册资本、投资总额、股权比例变更以及发生其他资本变更、或者通过上市、收购、参股、换股等方式进行资本运作,境内投资主体应在上述变更发生后60 个工作日内,持以下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变更手续: 书面申请 《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 境外投资主管部门对变更事项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相关变更事项的真实性证明文件,其中,使用其境外投资利润进行增资或再投资的,应提供利润分配决议、增资或再投资的相关协议 2009-5-13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内容 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注销 境外企业因破产、解散、清算、经营期满等原因注销或已停止实质性经营活动的,其境内投资主体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注销手续,并缴回《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 书面申请(境外企业基本情况、注销或停止经营的原因、目前资产状况,以及应调回境内的资产金额等) 《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 2009-5-13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内容 境外投资资金汇出核准 书面申请(包括此次汇出金额及来源、收款方开户行以及账号等) 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 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非金融类) 金融主管部门相关的批准文件(金融类) 境内投资者经外汇局核准汇出的投资资金包括:新设、参股、收购、增资境外机构的资金,或为取得境外资产权益支付对价 原则上要求应汇至投资所在国,在外汇管制国家投资的,可将资金汇至外汇管制国家以外开立的外汇账户 核准件有效日期10天 2009-5-13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内容 境外投资前期费用汇出核准 境内投资者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境外投资获得批准前,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可以向境外支付与境外投资项目有关的前期费用 汇出前期费用金额一般不超过中方投资总额的15%,如确因业务需要超过15%,由所在地外汇局核准 经核准汇出境外的前期费用,列入境外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外汇局在核准其项目全部投资资金汇出时,应核减其前期已汇出的费用金额 境内投资者自汇出前期费用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完成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的,应将剩余资金调回境内,原路返回 境内投资者如需为境外投资项目开立境外账户,应按账户管理规定向外汇局申请,不得携带外币现钞。 2009-5-13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内容 前期费用汇出的审核材料: 书面申请:包括境外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额、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用汇金额,以及所需前期费用金额、用途和资金来源说明等 境内投资者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 境内投资者参与招投标、并购或合资合作项目的相关文件(如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备忘录或框架文件) 境内投资者出具的书面承诺函(承诺所汇出的前期费用仅用于境外投资项目,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汇入国别、开户行、帐号、开户人名称说明,原则上要求汇至投资所在国 2009-5-13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内容 联合年检 时间:每年7月1日—9月15日 《年检报告书》、《年检证书》、境外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文件(第一次参检企业)等 外汇年检内容:遵守外汇管理规定情况 投资款现汇及购汇是否经外汇局核准 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是否办理登记、核销手续 境外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的填写是否与财务报表一致 投资主体为境外企业提供担保是否经过批准 境外企业向投资主体汇回利润是否办理了备案手续 年检结果作为境内投资者一项重要参考指标,不参检企业或违规企业将依据外汇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2009-5-13
促进“走出去”发展、缓解境外融资难的外汇政策 改革银行融资性对外担保管理政策 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进行境外放款 2009-5-13
改革银行融资性对外担保管理政策 对银行(含外资银行)对境外投资企业提供的融资性对外担保实行余额管理 将实行余额管理的银行由原来仅限于中资银行扩大到所有具有担保资格银行(含外资银行) 将被担保人由原来的中资企业扩大到所有境外投资企业 2009-5-13
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境外放款 《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04号) 《关于推动浦东新区跨国公司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批复》(汇复[2005]300号) 天津滨海新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 经外汇局核准,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使用其自有外汇资金(外汇资本金账户和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内资金)向其境外成员公司进行放款,以弥补其境外企业流动资金的不足,促进境外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2009-5-13
进一步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 在总结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基础上,出台《境内机构对外直接投资管理规定》,构建一个符合当前境外投资发展实际的、比较规范和系统化的法规体系 积极研究出台相关金融支持政策,缓解境外投资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与商务、国家发改委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研究建立联合管理机制,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和信息共享,全面贯彻落实“走出去”发展战略,促进境外投资企业健康、持续的发展。 2009-5-13
谢谢! 2009-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