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明高中春暉清查輔導工作研習 春暉小組輔導工作手冊之應用
前言-1 近年各級學校及教育行政單位對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可謂積極用心,但檢討實施成效,在一級預防方面,尚缺乏具體明確的成效指標;而三級預防方面,藥物濫用學生尚乏醫療單位的介入協助;至於二級預防方面,更缺乏具體明確流程,致各校觀念混淆,作法不一,有待研訂具體而微的標準作業流程,以供各校依循。
前言-2 欲達到二級預防目標,必須落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之尿液篩檢與輔導工作,其中『尿液篩檢』是指對特定人員於適當時機進行尿液採集,並檢視尿液中有無毒品反應;『輔導』係對藥物濫用學生,由學校成立春暉小組,介入輔導三個月,其結果可分為輔導成功、輔導中斷與輔導無效。
前言-3 學校在執行藥物濫用學生三級預防計畫時,其重心著重於二級預防,目前各校執行二級預防的靈魂人物,在高中職為學校生輔組長及教官,在國中則為生教組長,以往對於此一工作,並未進行有系統的介紹,故針對此問題提供本工具書,若有不盡理想之處,仍望各界先進斧正。
手冊使用說明 第一篇:觀念篇,建立教育人員尿液篩檢、輔導基本觀念。 第二篇:預防篇,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各級策略,學 校應加強之重點。 各篇內容大綱如下: 第一篇:觀念篇,建立教育人員尿液篩檢、輔導基本觀念。 第二篇:預防篇,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各級策略,學 校應加強之重點。 第三篇:查察篇,提供教育人員查察學生是否有藥物濫用所需之相關技巧。 第四篇:輔導篇,針對藥物濫用學生,建議教育人員採用之輔導策略。 第五篇:問題解決篇,運用問與答方式,列舉教育人員執行尿液篩檢與輔導常見之問題及建議採行之解決方式。 第六篇:資源尋求篇,包含宣導、教育、輔導、及戒治等相關資源。 以下所指之「藥物」:是指非經醫師處方而使用如安非他命、愷他命、搖頭丸等非法藥物。
一、校園藥物濫用嚴重嗎? 在校青少年藥物濫用的盛行率約為1.0~1.4%(黃久美,郭鐘隆,2008),而街頭訪問的青少年,其盛行率則更高達11%(陳為堅,2002),且有逐年升高之勢(陳為堅,2003)。尤其是價格低廉且易取得的愷他命,更是青少年較常使用的。 不管非法藥物是透過何種管道進入校園,皆需藉由校方人員的細心觀察而發現。因此,學校教育人員對於藥物濫用防制工作若能有充分的瞭解,便能及時發現學生異常的行為並且加以輔導。
二、學生藥物濫用的原因 依據周碧瑟(1997)的台灣地區在校青少年藥物濫用盛行率與危險因子的探討分析,青少年第一次濫用藥物的原因以好奇居多(47.4%),其次為朋友引誘、不好意思拒絕(17.3%),而減輕壓力(13.5%)則居第三位。 在青少年階段,若能多關心學生的生活、培養學生解決問題之能力、教導學生如何抗拒同儕濫用藥物的壓力,並給予學生應有的支持,對於學生的身心將有莫大的助益!
三、尿篩與輔導藥物濫用學生的法源依據-2 有哪些學生需接受尿液篩檢,其法律依據為: 1. 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 2. 教育部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 作業要點 3.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實施計畫
何為特定人員? 依據行政院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第3條第1款規定:特定人員指從事與公共安全有關業務,因業務需要經常接觸非法藥物或經行政院認定為防制毒品氾濫而有實施尿液採驗必要之人。
特定人員、特定學生需接受強制尿液篩檢,其法律依據為: 1.『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3條』 2.『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第7條』 3.『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輔導作業流程』 4.『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29條』 依據以上條文,若教育人員懷疑學生有濫用藥物之可能性,教育人員得搜查特定人員之書包等,及對特定學生進行尿液採驗之工作。
何為教育人員? 依據『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3條』規定:教育人員指專任教師及其他於學校輔導與管教學生之人員(包括兼任教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教官、實習教師及學校行政人員等)。
要求學生家長協助配合對特定學生進行清查輔導,法律依據為: 1.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條 2.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4條 3.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26條第1款 4.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28條 依據以上條文,學生之家長應對學生進行保 護、管教之工作。 依據以上條文,若學生一旦被確認為濫用藥物之學生,學生之家長應出席春暉小組會議。
四、確認學生有藥物濫用情形,可以怎麼做? 一旦確認學生用藥之後,校長應結合學校各處室的力量,請學務主任立即啟動春暉小組,生教(輔)組長、教官擔任聯絡人,並請導師、輔導人員、家長(或監護人)共同組成春暉小組,至少輔導為期三個月。同時應通報教育部的校安系統列入追蹤輔導管制。
相關法規 依據教育部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清查輔導作業要點 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42條
五、誰應參與春暉小組 疑似藥物濫用之學生,經尿液篩檢送驗呈陽性反應時,學校應立即成立春暉小組,春暉小組成員包括:校長、學務主任、學生導師、生教(輔)組長或教官、輔導及社工人員、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及相關人員等。
(一)校內春暉相關人員應有之想法 堅持「零拒絕」 提倡多元智慧、多元活動 努力查察藥物濫用之學生 沒有壞學生,只有犯錯的學生。 重要的是現在,而非過去的錯誤。 主動向熟悉藥物濫用防制之教育人員請益
(二)校內的分工與職責-導師及一般教育人員 導師及一般教育人員該做些什麼? 1.積極關心學生個別狀況,瞭解其生活狀況、課業與行為並適時輔導。 2.積極參與學校特定人員查察技巧相關知能研習,正確辨識學生是否有藥物濫用? 3.協助查察特定人員,經常與家長聯繫、溝通與協調,視需要實施個案尿篩作業。 4.參與春暉小組,提供訓輔人員必要協助與個案相關資訊。 5.協助藥物濫用學生或坦承曾經使用並請求治療者,成立春暉小組進行專業輔導,通知家長共同參與。
學校的工作重點 教育人員應查察學生的心理、心理異狀,若有疑似藥物濫用的學生,應請生教(輔)組長、教官、老師協助對特定學生做尿液篩檢。
相關人員能力 辨識技巧(圖文來源:教育部) 教育人員若能有效觀察學生的異味、異狀、異樣,則學校若有藥物濫用的學生就能夠儘速被發現。 異味分為以下幾種: 塑膠味:若學生使用K菸,則會有強烈的塑膠味。 溶劑味道:學生使用強力膠,其呼吸、頭髮、衣服會有溶劑味。 藥味:學生使用甲基安非他命,其汗液會有明顯的藥味。
辨識技巧-異狀(1) 1.濫用藥物者初期症狀: 眼眶泛黑 瞳孔不正常的放大、縮小:放大- 甲基安非他命、幻覺劑 縮小- 海洛因 時常流鼻水、流眼淚、噁心、嘔吐 老是打呵欠沒有精神 長(沉)睡難以叫起 情緒起伏不定,焦慮不安,猜忌多疑 食慾變差 體重減輕
辨識技巧-異樣(1) 1.校內出現疑似濫用藥物的器具
辨識技巧-異樣(2) 校內出現疑似濫用藥物的器具
辨識技巧-異樣(3) 2.學生常濫用的藥物種類及其施用方式
辨識技巧-異樣(4) 學生常濫用的藥物種類及其施用方式
辨識技巧-異樣(5) 學生常濫用的藥物種類及其施用方式
辨識技巧-異樣(6) 3.疑似藏匿藥物的位置
已確認學生濫用藥物後,該如何輔導學生 輔導三個月、個案尿液檢驗是否為陽性反應
5A原則 行動 策略 詢問(Ask) 了解學生濫用藥物的狀況,並將其記錄在紀錄表中。 建議(Advise) 給予學生清楚明確的訊息,訊息最好和此學生有關,以鼓勵學生戒除。 評估(Assess) 了解學生戒除的意願。 協助(Assist) 當學生願意戒除時,使用行為諮詢及藥物療法的協助。 安排(Arrange) 協助學生轉介。
動機式晤談法之原則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 李建德) 行動 策略 表達 同理心 教育人員應接納學生,此有利於學生改變。 教育人員應對學生表達同理心。 學生若有矛盾心態,應視此為正常的。 讓學生瞭解 不利己之後果 讓學生了解藥物濫用對自己所造成的後果,可請學生列出藥物濫用的好處與壞處之分析。 教育人員可在旁引導,主要為引發學生自己由衷地感受。 避免爭論 和學生爭論只會造成反效果。 對學生攻擊只會引發學生心理的防衛作用。 不要對學生貼標籤。 不要硬碰 讓學生感到被“邀請”一起來解決藥物濫用的問題,而不是被“強迫”的。 重視學生身邊的資源。 增強學生的 自我效能 讓學生相信“我是可以改變的”。 讓學生知道若對自己有期望,終可以成功。 讓學生對自己有責任感。
一、教育人員常遇及之防制藥物濫用問題(1) 誰是春暉有關人員? 學校的校長、學務主任、輔導主任、生教(輔)組長、輔導人員、導師、家長及受邀請之校外人員,皆是春暉有關人員。
一、教育人員常遇及之防制藥物濫用問題(2) 若懷疑學生用藥,需收集學生的哪些資料? a.觀察學生的異味、異狀、異樣。 b.向其相熟的同學了解其動態: 例如﹕近期與那些朋友相熟,放學及午膳常去的地方。 c.保持家長的聯繫:若發現學生有異味、異狀、異樣,要主動與家長傾談,並與家長了解學生在家中是否有異常行為,例如:在廁所很久才出來、精神欠佳、房間常有異味。
一、教育人員常遇及之防制藥物濫用問題(3) 學生尿液篩檢檢驗結果呈陰性,但仍有濫用藥物之可能,我們可以如何幫助他(她)? a.持續觀察此學生是否有異狀、異樣、異味。 b.持續定期對此學生進行尿液篩檢,亦可達到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之效果。
二、環保小尖兵(3) 執行方式 發現異狀時反應方式 環保小尖兵於課間執行打掃工作,以廁所、教室走廊、樓梯間、活動中心、體育館、停車場及校園各角落為主(打掃區域須視各校情況編排)。每週輪調打掃區域,以混淆被檢舉學生目標。 發現異狀時反應方式 環保小尖兵若發現校內有濫用藥物的異味、異狀、異樣,應保密,勿打草驚蛇,在安全狀況下立刻以手機簡訊或紙條實施單線回報,不必親自到學務處報告。
三、校外之相關工作團隊(1) 校外之相關工作團隊有哪些? 校外之相關團隊可分為: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簡稱校外會)、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簡稱校安中心)、少年警察隊(簡稱少年隊)、少年輔導委員會(簡稱少輔會)。
一、教育資源(1) 網路資源(詳閱本手冊P.100) 反毒資源線上博物館http://www.antidrug.nat.gov.tw/ 反毒教育資源網站http://jmjh.tnc.edu.tw/antidrug.htm 反毒影音視聽室http://www.nbcd.gov.tw/prop/nnb_web/movie.html 反毒聯盟陣線http://www.buddhanet.com.tw/poison/link.htm 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http://www.nbcd.gov.tw/ 行政院衛生署指定藥癮戒治機構http://www.doh.gov.tw 法務部戒毒資訊網http://refrain.moj.gov.tw/html/page_09.php
結語 校園防制藥物濫用的工作需要學校教育人員積極且持續地參與,若校園內僅有偶發性的反藥物濫用活動,將無法收得良好的成效。 教育人員應做好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業務。在清查出藥物濫用之學生後,應對藥物濫用之學生作全人之輔導,使藥物濫用之學生走回正途,共創健康無藥害之校園。
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