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招生說明會 2012.05.02
活動流程 師資培育中心介紹 101學年度教育學程招生說明 本校師資生修課經驗分享 問答交流 「生涯規劃量表」施測 邱主任文彬 師培中心助理 林士浩會長 問答交流 師培中心助理、林士浩會長 「生涯規劃量表」施測 諮商輔導組
教師生涯仍具優勢 薪資中上,生活穩定。 與學生為伍,學校工作環境單純。 行業別自主性高,受他人尊重肯定。 工作低風險,卻展現專業。 影響性深遠,可發展理想抱負。
少子化影響,未來教師工作不保? 行政院於3月19日第3084次院會通過教育部國中階段精緻國教發展方案,該方案係自96年度開始實施的「國民小學班級學生人數調降方案」逐年降低小一班級學生人數後,再次對於國中階段教育品質的積極提升, 也相對的增加教師甄試的名額。
少子化影響,未來教師工作不保? 教育部因應少子女化之衝擊,考量輔導教師人力在國中的重要性以及學校硬體設施改善的持續性,已規劃完成「精緻國教發展方案-國民中學階段」,在不增建教室原則下,採取3項因應方案 一、 全國統一逐年降低國一班級學生人數: 98學年度起國一新生編班人數由每班35人降為34人, 99學年度降為33人, 100學年度降為32人, 101學年度降為31人, 至102學年度降為30人。
少子化影響,未來教師工作不保? 補助國民中學班級數10班以下之學校,增置教師兼任輔導教師1人每週減授10節課所需鐘點費; 二 增置國中輔導教師:自99學年度起,補助各縣市政府增置國民中學專、兼任輔導教師經費。補助內容為: 補助國民中學班級數10班以下之學校,增置教師兼任輔導教師1人每週減授10節課所需鐘點費; 補助國民中學班級數11班至20班學校,增置教師兼任輔導教師2人每週減授10節課所需鐘點費補助縣市政府。 2. 補助國民中學班級數21班以上學校,增置1名專任輔導教師員額經費,所需人事費由行政院主計處透過現行一般性補助款設算方式協助各縣市政府。惟該專任員額以採減授節數之兼任輔導教師為原則,縣市政府得視學校規模及需求,彈性調整學校之兼任輔導教師名額;但本項經費僅限支用於輔導教師之減授課節數所需鐘點費用。
少子化影響,未來教師工作不保? 三、改善國中小教學環境:於98年度起至105年度,以每3年為一期,逐期提出中程改善計畫,以持續推動國中小老舊校舍整建及設施設備改善計畫,每年約30億元,合計98年至105年度投入經費約240億元。
少子化影響,未來教師工作不保? 本方案所需經費將由行政院主計處透過現行一般性補助款設算方式予以協助支應,未來8年(98~105年度)預計匡列補助各該縣市政府降低國民中學班級學生人數所需經費約218億元;各縣市政府增置國民中學輔導教師經費約23億元;改善國中小教學環境經費約240億元,合計約481億元。 預期本方案對提昇國民教育品質幫助甚大, 也相對的增加教師甄試的名額。 但 只有教師甄試錄取率低嗎?
為自己多找一條出路 參與師培課程後,可報考國內外教育類相關研究所,繼續對教育相關領域作一較為深入之瞭解與認識。 亦可參加國家公務人員考試,例如教育行政人員高普考試。 目前教材出版社、數位教材及教育軟體設計師、兒童出版事業、兒童才藝工作室、學習輔導人員、休閒活動企劃人員、人力資源管理教育訓練講師及教育機構顧問等仍有職缺,修習師培課程可以讓自己在本科系專業之外加上教育專業,錄取機會會大幅提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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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 101學年度招生名額 中等師資類科:65名,共計2班。 特殊才藝優勝生保障名額: 以4名為原則 其餘招生名額: 代表本校參加全國性運動、音樂、美術、語文等項競賽,獲團體或個人前3名者,參加本校教育學程甄試,原則保障4名。(仍須參加招生考試) 其餘招生名額: 總招生名額扣除保障名額之餘額,維持研究生百分之五十、大學部百分之五十之比例分配原則;各類保障名額錄取不足額時,其缺額得流用至本名額 。
報考資格-1 凡本校大學部二年級(含)、二年制在職專班學生第二年(含)以上學生及碩(博)士班研究生,其資格符合以下規定者,得參與教育學程甄選。 代表本校參加全國性運動、音樂、美術、語文等項競賽,獲團體或個人前三名者。 依教育部規定須符合本校培育之8大類科之本科系/相關科系才可報考。
報考資格-2 碩(博)士班研究生參加教育學程甄選 於教育學程招生報名日前完成報到手續之錄取新生始得報名 須經系所主管或指導教授同意 且於報考學期之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七十分以上(或相對於等第制之等第B-) 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或相對於等第制之等第A-)者。
報考資格-3 學士班學生 於報考學期之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在全班前百分之七十(含)者 且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或相對於等第制之等第A-)者
報考資格-4 不可報考者: 已修滿主修系所畢業學分但未通過本學程甄選學生,不得以等待參加甄選或欲修習教育學程課程原因申請延緩畢業。 應屆畢業生於參加本學程甄選獲錄取後,如確定可畢業者,則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生遞補之。 不符合本校培育之8大類科之本科系/相關科系
相關科系報考說明 類別 本科系 報考 類科 資格 處理方式 相關 應數系 數學 檢定科別「國民中學數學學習領域、高級中等學校數學科 」 完全符合 插大生 插大生,只以專四、五以上之課程來做審查認證,檢定科別同上。 補修滿專門科目學分始得符合 非相關 中文系 雙主修 或 修讀輔系 修滿應數系學分始得採認數學科 外文所 1.大學為應數系 以大學相關科系報考 2.大學非應數系 只能認英文科 16
中等師資類科教育學程招生類科表 相關 學院 任教科別 中等師資類科教育學程招生類科別 須修習專門科目學分 文 學 院 國文 國民中學語文學習領域國文主修專長 高級中等學校國文科 國中:40 高中:40 英文 國民中學語文學習領域英文主修專長 高級中等學校英文科 高中:42 音樂 國民中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音樂藝術主修專長 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科 國中:38 高中:46 理 工 海 數學 國民中學數學學習領域 高級中等學校數學科 國中:44 高中:44 生物 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生物主修專長 高級中等學校生物科 國中:45 高中:30 物理 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物理主修專長 高級中等學校物理科 高中:32 化學 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化學主修專長 高級中等學校化學科 社 管 公民 國民中學社會學習領域公民主修專長 高級中等學校公民與社會科 國中:34 高中:36 17
取得「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修習說明 教育實習 專門科目 服務學習(40小時)與參加演講(20場) 教育專業課程26學分 普通課程 畢業後至國/高中參加半年實習 普通課程 大學本科課程 教育專業課程26學分 專門科目 依任教科別修習30~46學分 服務學習(40小時)與參加演講(20場) 每年3月 參加 「教師資格檢定」 ↓ 取得教師證 18
教育專業課程 教育 基礎 課程 方法學 選修 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 暨教學實習課程 (不能抵免) (26學分) 4學分 6學分 12學分 教材教法(2學分) 教學實習(2學分) 1.修習順序:教育基礎課程及教育方法學課程→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課程→分科/分領域教學實習課程。 2.修畢(含當學期修習)教育基礎課程、教育方法學課程或選修課程至少12學分後,始得修習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課程。
修業年限 中等師資類科教育學程: 修習二年(以學期計之至少四學期,並應有修課事實)。 未於二年期限內修滿應修教育學分者,得於符合大學法暨大學法施行細則規定之修業期限內,延長教育學程修業年限一至二年。 本校非師資生在校期間得修習教育專業課程,前揭學生經教育學程甄選通過為師資生後,得申請學分抵免,抵免學分數以該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應修學分數四分之ㄧ為限,其修業年限自通過甄選錄取後起算應逾一年以上(以學期計之至少三學期,並應有修課事實),另加半年全時之教育實習。 已持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證書教師,經本校教育學程甄選通過為師資生後,其修習教育專業課程年限至少應達一年(以學期計之至少二學期,並應有修課事實)
修習學分(需另繳學分費) 中等學校教師「教育專業課程」 : 至少修習26學分,大學生及研究生均相同。 學分費為「外加方式」 ,收費標準請參考學校公布之標準。 學分費說明: 依據本校101學年度學雜費徵收標準附註第二條第四款「教育學程學分費依文、社科學院學分費標準徵收。」 學分採計: 1.通過學程甄試錄取後,依照規定辦理抵免。 2.未通過學程甄試錄取,以選修學分計,不得列入畢業學分。 詳細收費方法請參閱附件:『101學年度學雜費徵收標準』
抵免相關說明 身分 狀況 「教育專業課程(26學分)」可抵免上限 師 資 生 曾修畢與本校相同師資類科教育學程學分 二分之ㄧ 曾修畢與本校不同師資類科教育學程學分 四分之ㄧ 教育研究所學生 他校資格移轉至本校 三分之二 校際選課 已持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證書教師 二分之一(每一門抵免學分之成績不得低於70分。) 本校非師資生修習本校教育專業課程 1.抵免時間:依本校行事曆規定時限內辦理。 2.抵免學分之範圍為「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學分。 3.抵免學生資格:通過教育學程甄試者。 4.未盡事宜,請參照教育學程學生抵免辦法。
修課相關 以上程序皆為開學後2週辦理,逾期不候 類型 填表 備註 免修 免修下限申請書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 下限:2學分 上限:8學分 放棄 畢業不修請辦理【棄修申請】, 方能畢業。 已修習之教育學分,經系主 管同意可轉為畢業學分。 (限大學部學生) 資格轉移 尚未修完學程,考上[他校]、 [本校]研究所,可辦理資格轉移 學分修畢,不需辦理資格轉移
服務學習與演講聆聽 1. 服務學習 2. 演講 修畢學程前達服務時數40小時 1.服務學習 部分課輔為本校之服務課程,學生可以參與,但時數不能兩 邊同時計算,且以服務滿一學期為主,不能中途放棄. 2.目前考量部分學生時間問題,故暫以修畢學程前達下列標準: 中等學程:40小時/20場演講 小學學程: 60小時/30場演講 中小雙修學程(含放棄其中ㄧ個學程): 60小時/30場演講 1. 服務學習 修畢學程前達服務時數40小時 部分課輔為本校之服務課程,學生可以參與,但時數不能兩邊同時計算,且以服務滿一學期為主,不能中途放棄。 2. 演講 修畢學程前達20場演講
服務學習與演講聆聽 為了培育學生的服務熱忱與增加教育深度,凡 經甄試錄取後之學生,每學期需有10小時之服 務學習與聆聽5場演講.詳細請參閱連結 服務學習 演講 1.永齡希望小學、華遠課輔、基督教豐收謝會課輔、紅十字育幼院、吉祥臻課輔、人本基金會營隊…等;以中心每學期初公佈開放之單位為主. 2.學會活動..等 A類:教育所暨師培演講、通識講座、全國大專青年生命體驗營等。 B類:校內其他系所、單位舉辦之演講及全國各大學所舉辦之研討會等。
實習:When 必須修完 研究生可在修畢研究所學分,於寫論文期間參加教育實習。(論文不列計學分者) 『普通課程』:個人系所之課程。 『教師專門科目(中教) 』:教師專門課目對照表內所規定之課程。 『教育專業課程』:教育學程之課程。 研究生可在修畢研究所學分,於寫論文期間參加教育實習。(論文不列計學分者) 實習期間訂於每年八月至翌年一月(半學期)。 實習期間須繳4040元實習費用+ 300元左右保險費
學生組織 全國首創教育學程「學生組織」。其運作如下: 師生活動交流。 教育週之舉辦。 刊物出版。 ….
實用網站 中華民國教育部-部史網站 思摩特網 國民健康局青少年網站 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 教育部全球資訊網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教育部技職司資訊傳播網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台灣公益資訊中心 台灣立報 全國教師會選聘服務網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網站 中華民國教育部-部史網站 國教專業社群網 思摩特網 國民健康局青少年網站 學習加油站 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
畢業出路 師資培育生修畢教育實習課程後即取得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可參加當年度3月份的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資格考試通過後即可取得合格教師證,並持合格教師證者得參加相關教師甄試考試以取得教職。 師資培育生修畢師資職前課程後,可以報考國內外教育類相關研究所,繼續對教育相關領域作一較為深入之瞭解與認識。 教材出版社、數位教材及教育軟體設計師、兒童出版事業、兒童才藝工作室、學習輔導人員、休閒活動企劃人員、人力資源管理教育訓練講師及教育機構顧問…………………等等。
報名方式 第一階段:網路下載報名資料。 第二階段:繳交報名表件及報名費。(101.5.31) http://www.ctep.nsysu.edu.tw/index-ch.php 列印報名表送請系所主管或指導教授簽章,並核蓋系所章戳。 第二階段:繳交報名表件及報名費。(101.5.31) 可親自或填具委託書委託他人報名,恕不接受通訊報名。
報名費 新台幣壹仟元整,請利用中山大學線上收付款系統繳交 http://140.117.13.70/OLPRS/pay.asp。 現金恕不受理,報名後槪不退還。
報名表件—以網頁簡章為主
報名表件:面試資料 應盡量包含項目: 個人成長背景 對教育的看法 個人教學或社團活動經驗或教育類服務課程學習 修習教育學程之動機、計畫及自我期許。 特殊專長、興趣、休閒 其他
報名日期及地點 報名日期: 101年5月31日(星期四) 報名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5時 報名地點:社科院2樓社2002-2室
招生方式 採筆試及面試方式。 考生請攜帶原子筆作答。 試場規則詳見簡章。 考古題參考網址: http://www.lib.nsysu.edu.tw/exam/edu.php 或 師培中心網站
考試科目 綜合能力測驗:(選擇題) 中文、英文、邏輯分析 (出題比例各為25%) →皆可至本校圖書館網站上下載考古題。 教育時事(97學年度新增,出題比例為25%) →範圍及方向: 近一年的教育時事及教育部的重大政策
考試資訊 考試日期: 考試科目及時間表: 101年6月29日(星期五)上午9:10-17:30。 時間 考試科目 備註 上午 9:10 預備 9:20 | 11:00 【筆試】 綜合能力測驗 (含中文、英文、邏輯分析、教育時事) 「綜合能力測驗」滿分為100分。 中文25%、英文25%、邏輯分析25%、教育時事25%。 11:00~13:10 休息 下午 13:10 13:20~ 【面試】 依准考證之序號編排面試順序,以考試當天公佈之順序為主。
考試資訊 比較總分錄取;按面試總分(佔30%)與筆試總分(佔70%)加總後之分數高低錄取。 加總後之成績相同時,依序依「面試」、「筆試」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再相同時,增額併列錄取。 錄取標準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訂之,未達錄取標準不予錄取。 考生如有一科缺考或零分則不予錄取。
其他 其他未盡事宜,以招生委員會之決議為準。 師資培育中心洽詢電話: (07)5252000轉5881、5882、5891、5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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