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投资实务 投资与保险系 理财教研室
知识目标 双击添加标题文字 证券经纪业务 股票交易程序 2 3 证券经纪相关业务 1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包含的要素有:委托人、证券经纪商、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对象。 一、证券经纪业务的含义与特点 含义: 证券经纪业务是指证券公司通过其设立的证券营业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要求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业务。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不赚取买卖差价,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 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包含的要素有:委托人、证券经纪商、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对象。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业务对象的 广泛性 证券经纪商 的中介性 客户指令 的权威性 客户资料的 保密性 经纪业务 特点: 业务对象的 广泛性 证券经纪商 的中介性 客户指令 的权威性 客户资料的 保密性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美林模式 该模式是利用公司专业化的经纪队伍与庞大的市场研究力量为客户提供各种理财服务 经纪业务 二、证券经纪业务的发展模式 美林模式 该模式是利用公司专业化的经纪队伍与庞大的市场研究力量为客户提供各种理财服务 嘉信理财模式 同时提供给投资者网上交易、电话交易及店面交易 E-Trade模式 该模式交易完全在网上进行,公司没有有形的营业网点存在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经纪业务 美林模式-综合性选择策略 通过“望闻问切”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如年龄、教育背景、职业、收入状况、家庭负担状况等等,以及客户对风险收益的预期和偏好,然后为客户选择最优的理财方案 01 01 资金管理顾问 签订服务合约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经纪业务 美林模式-FC制度 Financial Consultant FC的市场定位更多地承担了“市场营销”的角色,其作为“理财顾问”的功能,更多的是依靠美林强大的研究力量所建立的TGA(Trusted Global Advisor)信息平台。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经纪业务 嘉信理财 良好的服务,低廉的价格。 最大限度地发挥价格竞争在市场中的作用 只提供单一的通道服务 以互联网为中心展开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经纪业务 E-Trade模式 以网站为中心的营销体系 全方位的业务拓展 丰富的信息咨询内容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哪种模式更加适合国内证券公司的零售业务? 嘉信理财模式 经纪业务 思考 哪种模式更加适合国内证券公司的零售业务? 嘉信理财模式 (1)互联网高速发展,网上业务是必然趋势 (2)目前国内金融投资者以资金量较少的散户为主,更加注重费率 (3)国内券商营业部具有资源,能为线上业务和其他业务提供支持,线上、线下结合,覆盖多层次客户,服务更为全面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经纪业务 三、证券公司客户经理 我国的证券公司客户经理是指接受证券公司的聘用,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公司营销人员(或称证券经纪人)。其主要职能是开发和招揽客户、向客户进行理财产品销售等。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负责拓展销售渠道,开发新客户,销售公司发行或代销的金融理财产品 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人的工作内容 负责拓展销售渠道,开发新客户,销售公司发行或代销的金融理财产品 负责把证券公司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的信息传递给现有的及潜在的客户 负责为客户提供金融理财的合理化建议,为客户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负责组织并策划高级营销活动,开发高端市场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教育培训: 金融、证券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 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人的职业要求 教育培训: 金融、证券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 工作经验: 熟悉证券、股票和基金相关的金融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金融从业经历或金融营销工作经验;具有广泛的客户资源;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客户开发能力;具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并且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股票交易 一、股票交易程序 开户 委托 清算 交割 过户 竞价 成交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账户是证券登记机关为投资者设立的,用于准确登记投资者所持的证券种类、名称、数量及相应权益变动情况的一种账册。 股票交易 开户 开户时要同时开设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 证券账户是证券登记机关为投资者设立的,用于准确登记投资者所持的证券种类、名称、数量及相应权益变动情况的一种账册。 资金账户是投资者在证券商处开设的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投资者买入证券所需资金或卖出证券取得的资金,记录证券交易资金的币种、余额和变动情况。资金账户类似于银行的活期存折,投资者可以随时提取存款,也可以获得活期存款的利息。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委托内容:证券代码,买卖方向,证券价格,买卖数量等。 股票交易 委托 委托内容:证券代码,买卖方向,证券价格,买卖数量等。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股票交易 委托 委托类型: 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 股票买入时整数委托,卖出可零数 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 一般为限价委托 柜台委托、电话委托、电脑委托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股票交易 竞价与成交 竞价原则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竞价方式 集合竞价方式和连续竞价方式 上海证券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 集合竞价9:15~9:25 连续竞价9:30~11:30、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 集合竞价9:15~9:25 14:57~15:00 连续竞价9:30~11:30、13:00~14:57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股票交易 二、连续竞价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 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股票交易 例题 某股票即时揭示的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及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如表所示。若此时该股票有一笔买入申报进入交易系统,价格为15.37元,数量为600股,则应以15.35元成交100股、以15.36元成交500股 买卖方向 价格(元) 数量(股) 卖出申报 15.37 15.36 15.35 1000 800 100 买入申报 15.34 15.33 15.32 500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股票交易 三、竞价结果 全部成交、部分成交、不成交 在上例中如果以15.36买入2000股,则发生部分成交。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股票交易 四、交易费用 佣金 佣金是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后按成交金额一定比例支付的费用,是证券经纪商为客户提供证券代理买卖服务收取的费用。此项费用由证券公司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手续费及证券交易监管费等组成。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的过户费为成交面额的0.75‰,起点为1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免收A股的过户费。 股票交易 四、交易费用 过户费 过户费是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证券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属于中国结算公司的收入,由证券经纪商在同投资者清算交收时代为扣收。 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的过户费为成交面额的0.75‰,起点为1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免收A股的过户费。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A股和B股成交后对买卖双方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的税金。 股票交易 四、交易费用 印花税 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A股和B股成交后对买卖双方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的税金。 2008年9月19日,证券交易印花税只对出让方按1‰税率征收,对受让方不再征收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则:卖出收入=10 000P-10 000P×(0.002+0.001)-10 000×0.001=(9 970P-10)(元) 股票交易 例题 某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12元的价格买入××股票(A股)10 000股,那么,该投资者最低需要以什么价格全部卖出该股票才能保本(佣金按2‰计收,印花税、过户费按1‰计收,不收委托手续费)。 解:设卖出价格为每股P元。 则:卖出收入=10 000P-10 000P×(0.002+0.001)-10 000×0.001=(9 970P-10)(元) 买入支出=10 000×12+10 000×12×0.002+ 100 00×0.001=120 250(元) 保本即为:卖出收入-买入支出≥0 那么:9 970P-10-120 250≥0 则:P≥12.0622 元 即该投资者要最低以每股12.07元的价格全部卖出该股票才能保本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的清算与交割是一笔证券交易达成后的后续处理,是价款结算和证券交收的过程。清算和交割统称证券的结算 股票交易 五、清算与交割 证券的清算与交割是一笔证券交易达成后的后续处理,是价款结算和证券交收的过程。清算和交割统称证券的结算 其实质是依据清算结果实现证券与价款的收付,从而结束交易过程 会计日交收 滚动交收 我国目前证券结算对A股实行T+1交收,对B股实行T+3交收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所有的过户手续都由交易所的电脑自动过户系统一次完成,无须投资者另外办理过户手续 股票交易 五、过户 所有的过户手续都由交易所的电脑自动过户系统一次完成,无须投资者另外办理过户手续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市场) 相关业务 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市场)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证券交易所的主要区别在于:服务对象不同。投资者群体不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不是以交易为主要目的。 相关投资规则 委托时间:周一至周五 9:30~11:30,13:00~15:00。 委托数量限制 交割时间:股份过户和资金交收采用逐笔结算的方式办理,股份和资金T+1日到账。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新三板 新三板发展历史 2001年 旧三板启动 2006年 新三板启动 2009年 新三板规范化 2010年 扩容前准备 2001年7月容纳两网(STAQ/NET)公司及退市公司的三板市场成立并开始运作 2006年1月新三板开始进行股份报价转让; 10月,定向增资启动 2009年7月《试点办法》实施;年底,明确定向增资三原则,北陆药业、久其软件成功转板 2010年新三板扩容成为证监会年度工作重点之一,主办券商快速扩容 2006年 新三板启动 2009年 新三板规范化 2010年 扩容前准备 “新三板”,是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是相对于原来的老三板市场而言。新三板面向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高科技股份公司,是挂牌企业股份转让业务的平台。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难以融资或渠道单一(主要来自银行、民间借贷),成本高 缺少公信力,谈判能力受限,不易获上下游客户信任 机制不健全,难以留住人才 新三板 中小企业的烦恼 难以融资或渠道单一(主要来自银行、民间借贷),成本高 缺少公信力,谈判能力受限,不易获上下游客户信任 机制不健全,难以留住人才 内控不到位,风险难以降低 运作不规范,难以做大做强 股权不清晰,容易产生纠纷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的可连续计算 取得公司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试点资格确认函 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新三板 公司挂牌条件 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的可连续计算 取得公司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试点资格确认函 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无重大财务问题与同业竞争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新三板 主要上市条件比较 类 别 新三板 创业板 主板、中小板 股份公司 两年 两年持续经营,但要求三年的报表 三年 不要求 主体 资格 股份公司 持续 经营 两年 两年持续经营,但要求三年的报表 三年 盈利 要求 不要求 最近两年盈利:两年净利润不少于1,000万元; 最近一年盈利: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增长率不低于30%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 股本 不少于500万元 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不少于3,000万元 不少于3,000万元,发行后不少于5,000万元 重大 变化 重点关注,没有硬性要求 最近两年管理层、主营业务、控制人不得变更 最近三年管理层、主营业务、控制人不得变更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多家银行接受新三板企业的股权质押,进一步解决资金来源 新三板对中小企业的帮助 股权融资,平均20倍PE,避免股权被低估 多家银行接受新三板企业的股权质押,进一步解决资金来源 新三板受严格监管,挂牌公众公司有更高的公信力 股票可流通,股权激励效果明显,为企业留住人才 强制信息披露,券商的终身辅导,健全企业制度 内控规范合理,降低潜在风险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新三板 新三板的层次地位 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市场 打造蓝筹 中小企业冠军摇篮 创业板 创新型高成长企业 主板 中小板 创业板 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市场 打造蓝筹 创新型高成长企业 中小企业冠军摇篮 上市资源孵化器、蓄水池;解决大多数中小企业资本市场服务需要 代办系统 证监会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市场 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新三板 从海外市场的经验看,场外市场是构成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关键组成部分,是创业板及主板的基础,数量庞大;而我国的市场结构刚好相反,是一个“头重脚轻”的倒三角,与市场发展方向相悖。 NYSE (挂牌公司数>2800) NASDAQ (挂牌公司数>5000) OTCBB + Pink Sheets (挂牌公司数>7500) 主板、中小板 (挂牌公司数>1800) 创业板 (挂牌公司数<200) 新三板 (挂牌公司数<100) 美国“三角形”资本市场 中国“三角形”资本市场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新三板 新三板的鼓励类型 鼓励推荐的行业 鼓励推荐的企业类型 鼓励行业与企业类型 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 新能源、新材料 信息 生物与新医药 节能环保、航空航天 海洋、先进制造 高技术服务等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已经转化为产品,实现了产业化 公司已经形成一定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 公司处于创业前期的快速发展阶段 鼓励行业与企业类型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相关业务 二、股票网上发行 网上竞价发行 新股网上竞价发行是指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以自己作为唯一的卖方,按照发行人确定的底价将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输入其在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发行专户;投资者则作为买方,在指定时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会员交易柜台,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及限购数量,进行竞价认购的一种发行方式。 网上定价发行 新股网上定价发行是事先规定发行价格,再利用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即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按已确定的发行价格向投资者发售股票。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相关业务 二、股票网上发行 网上竞价发行的基本规定 申购单位及上限:上交所规定每一申购单位为1 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般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 申购次数:同一证券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其余申购由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自动剔除。新股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申购配号: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申购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申购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 相关业务 二、股票网上发行 股票网上申购的操作流程 投资者申购。申购当日(T+0日) 申购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申购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 摇号抽签、中签处理。(T+2日) 申购资金解冻(T+3日)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相关业务 三、分红派息与配股 分红派息 配股 分红派息主要是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股息的过程,也是股东实现自己权益的过程。 分红派息的形式主要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两种。 配股 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相应的程序,向原股东进一步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 上市公司原股东享有配股优先权,可自由选择是否参与配股。若选择参与,则必须在上市公司发布配股公告中配股缴款期内参加配股,若过期不操作,即为放弃配股权利,不能补缴配股款参与配股。由于配股除权后价格一般低于配股前的价格,所以放弃配股的话就会给自己带来市值损失,除非在配股前将股票卖出。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除息价=股息登记日的收盘价-每股所分红利现金额 相关业务 三、分红派息与配股 除权除息价计算 计算除息价: 除息价=股息登记日的收盘价-每股所分红利现金额 例:某股票股息登记日的收盘价是4.17元,每股送红利现金0.13元,则其次日股价为:4.17-0.13=4.04(元) 计算除权价: 送红股后的除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1+每股送红股数) 例: 某股票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是24.75元,每10股送3股,即每股送红股数为0.3,则次日股价为:24.75÷(1+0.3)=19.04(元)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例:某股票股息登记日的收盘价是4.17元,每股送红利现金0.13元,则其次日股价为:4.17-0.13=4.04(元) 计算除权价: 相关业务 三、分红派息与配股 除权除息价计算 计算除息价: 例:某股票股息登记日的收盘价是4.17元,每股送红利现金0.13元,则其次日股价为:4.17-0.13=4.04(元) 计算除权价: 例: 某股票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是24.75元,每10股送3股,即每股送红股数为0.3,则次日股价为:24.75÷(1+0.3)=19.04(元) 除息价=股息登记日的收盘价-每股所分红利现金额 送红股后的除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1+每股送红股数)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