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國技專校院 學生實務專題製作競賽暨成果展 決賽與參展說明 中華民國101年5月9日
決賽時間與地點 佈展時間:民國101年5月23日 13:00~19:00 決賽時間:民國101年5月24日~26日 10:00~17:00 佈展時間:民國101年5月23日 13:00~19:00 決賽時間:民國101年5月24日~26日 10:00~17:00 地點:高雄成功物流園區 (台糖物流園區)六樓 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4號
活動議程 101年5月24日 10:00~10:20 報到 10:20~11:30 開幕暨社團表演 作品展示暨 決審評分 12:00~13:30 午餐 15:30~16:00 社團表演 101年5月25日 10:00~10:20 報到 10:20~11:30 社團表演 作品展示暨 決審評分 12:00~13:30 午餐 15:30~16:00 101年5月26日 10:00~10:30 報到 工作人員 10:30~11:00 公佈優勝名單 11:00~12:00 頒獎典禮暨閉幕 社團表演 貴賓致詞 各類群優秀作品頒獎 閉幕典禮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方校長俊雄 教育部長官及貴賓 12:00~ 撤展
佈展與參展事項 參賽資格 作品佈置 各入圍決賽隊伍,皆視為決賽當然參展單位 若因故無法參與決賽暨成果展示,請於101年5月15日前e-mail或傳 真回覆「參展與決賽資格放棄聲明書」(附件三),並將正本寄回 主辦單位,俾利後續作業。 作品佈置 佈展時間:101年5月23日 13:00~19:00 攤位位置:於101年5月23日佈展當日公佈詳細位置圖 為維持展場秩序與尊重評審,主辦單位不開放5月24日當天佈展 作品佈置並無任何制式形式,可由參賽隊伍自由設計,但只限於各 攤位範圍內進行佈置,不得影響到其他參賽隊伍的權益與佔用公用 空間。
參展攤位示意圖 考量展示效果,建議參展作品之海報大小以 90cm*120cm(A0)為上限,以免海報被展桌遮蔽,影響效果
評審方式 決審為現場審查,主辦單位建議評審參考作品之創意、研 究過程、未來效益及現場展示說明等各項特點進行評審, 但不設定任何限制,全權委由評審委員自由評分。 工作人員依評審委員之評分高低進行類群之排名,再將排 名加總,得出競賽總分,各類群作品競賽總分最低者為第 一名,次低者為第二名,依此類推。
評審方式 決審期間,評審委員將不定時至各作品展示攤位進行評分, 各參賽隊伍於表訂審查時間,需至少指派一名成員於作品 展示攤位等候評審委員進行現場訪談,若評審到場時,該 作品成員缺席,視同該隊伍自動放棄受評權利,不得要求 評審重評。 為維護競賽之公平性,限制僅能由參賽人員進行作品之解 說,非參賽人員與指導老師不得提供任何形式之協助,若 違反規定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將立即撤消參賽資格。 參加競賽或入圍作品如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或違反 本競賽相關規定,有具體事實,則追回資格與獎勵。
補助與獎勵方式 學校所在區域 補助經費 北、東與離島地區(基隆、臺北、桃園、新竹、臺東、花蓮、離島) 7,500元/件 中區(苗栗、臺中、彰化、雲林) 6,000元/件 南區(嘉義、臺南、高雄、屏東) 3,500元/件 補助經費請領方式:主辦單位統計各校參展件數與補助金額後發公文,請各校檢附領據向主辦單位請領補助款,再由參展隊伍依經費支用原則向各校請領核銷補助經費 可支用項用:工作費、工讀費、印刷費、影印裝訂、差旅費、車資(不可支付計程車資)、運費、 展品製作材料費、資料收集費
優勝獎勵 各類群績優作品前三名及佳作,頒予禮券、獎盃及獎狀以 資鼓勵。 單位:新台幣元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佳作 禮券30,000元 獎盃一座 獎狀一紙/人 禮券20,000元 禮券10,000元 禮券3,500元
應繳交資料 參展人員平安保險資料(附件一),最晚於101年5月15日繳交。 入圍作品參賽同意書(附件二),最晚於101年5月23日繳交。
保險、用餐與訂房 保險:主辦單位自101年5月23日起至5月26日止為各參賽 隊伍成員投保旅行平安保險。 被保險人除參賽隊伍人員外,每隊可額外加保2位協助 參賽人員 唯公務人員及國立學校專職人員,依規定不予投保。 用餐:主辦單位自101年5月24日起至5月26日止提供各參 賽隊伍每日午餐,請憑餐券至用餐處用餐。 訂房:請洽 雄獅旅行社 黃琬婷小姐 07-2137945 簡報完畢,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