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化项目管理培训会 柳州市农机局 郑崇宁 2016.08.19
会议内容 一、开班动员 二、项目管理培训 三、项目资金管理要求 四、解读《2017-2019年项目预算申报指南》 五、座谈交流(各单位汇报2015年项目验收准备情况,2016年项目实施情况,2017年计划实施的项目,对项目管理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开班动员 一、培训必要性 1、各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变动大,市局多年没有举办培训班了,人员没有得到培训,许多时候大家都是靠自己实践摸索。 一、培训必要性 1、各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变动大,市局多年没有举办培训班了,人员没有得到培训,许多时候大家都是靠自己实践摸索。 2、这就导致项目管理不够规范和统一,材料格式不统一,每次验收都发现存在问题较多。 3、财政、审计、纪委等各部门对项目管理、财政资金使用要求越来越规范、严格。有些项目多部门反复检查、核验,问责力度越来越大。 4、按照2014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几年来,我们的项目基本上往公司、大户和合作社倾斜。项目社会关注度大,项目管理需要更规范化、公开化和透明化。
1、使大家了解项目管理的一些基本内容、流程和要求; 二、培训目的 1、使大家了解项目管理的一些基本内容、流程和要求; 2、希望能提供一套比较统一、规范的模式和标准,供大家作为项目管理的参考。 3、使项目材料标准化、管理流程规范化,经得起检查、审计和时间的检验。 4、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公开、公平和公正性,杜绝违规违纪现象,保护农机干部。 5、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真正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促进农机化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现代农业建设。
三、一些遗憾 1、因为明年的项目预算申报要求在9月份完成,时间非常紧,结合这次培训,要同步布置。所以项目材料准备比较仓促,有些还没有征求过意见,来不及修改完善,可能会有不少错误,所以希望大家如果发现材料中有互相矛盾和错漏之处,多提宝贵意见。 2.科教科业务比较杂、事情多:项目管理、教育培训、农机质量监管,还兼顾审批科和依法行政等工作,人手紧缺、新来的同志对项目管理还不够熟悉,也请大家多多包涵。可喜的是科教科现在3个人都是科班出身,又年轻,相信只要努力,以后的工作应该干得更出色。 3、我虽然没有离开过业务工作,但是自己的能力、水平有限,加上学习不够,业务钻研不够,不善于总结,以前在科室的时候也是疲于应付,所以迟迟没有形成一整套完善的项目管理办法和资料,供大家参考。 4、尽管这套资料还有许多不成熟和错漏,但是,我们已经没有时间再等,只有先培训、先印发,以后慢慢再修订和完善。也请大家多多理解和包涵。
四、几点希望 1.重要的事说三遍:项目规范化管理作为提高项目实施质量的重要保障,作为有效保护我们自己的重要手段,显得越来越重要和紧迫!所以希望大家珍惜难得的学习、交流机会,认真听课,希望对大家以后的工作有所帮助。 2、许多基层的同志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积累了许多很好的经验和做法,但是,没有得到总结和提炼,成为项目管理办法。所以也希望,通过这次交流,大家对如何搞好项目管理工作要多提意见和建议。大家积极参与,共同来修改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我们的项目管理水平。
第一讲《项目管理办法》解读 综述: 1. 《柳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柳农机办〔2016〕15号文,以下简称《办法》)是未来一段时间我市农机化项目管理的依据。大家要认真研读,更要共同遵守。 2.本《办法》共十六条,包括:管理内容、管理职责 、申报和审批程序、申报主体要求、财政资金补助方式、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监督检查、项目竣工验收、项目档案管理等内容。附件是在《办法》基本上细化的流程。 3.项目管理是一个不断改进、完善和规范的过程,没有一劳永逸(如每年出台的购机补贴 《实施方案》)。如果本《办法》与财政部门出台的新规定有冲突,或者大家发现《办法》有什么错漏,或者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问题,需要补充和完善,我们再修改,出修订版。
《办法》主要内容解读 第二条 本办法中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是指市财政下达部门预算项目或追加的财政支农项目。中央和自治区其他财政支农项目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实行管理。 解读:本《办法》管理对象主要是针对市级下达的财政投资农机化项目,一般情况下,中央和自治区下达的项目,会附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对建设内容、资金支出等有具体的规定。如果没有特别规定,我们也可参照本《办法》管理那些项目。
第三条 指导思想(文略) 解读: 1.立项宗旨:围绕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以及农机化发展规划,促进农机化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建设。 2.项目目标:稳定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和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提升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 3.项目作用: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可复制、可推广、可辐射。 项目立项和总结要围绕这几点做文章。
第四条 项目管理内容(文略) 解读: 项目管理主要有以下5个环节: 1.项目的调研、申报、初选上报、立项评审、进入项目库管理。 项目管理主要有以下5个环节: 1.项目的调研、申报、初选上报、立项评审、进入项目库管理。 2.项目预算编制、下达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及批复、或制定合同、财政部门下达资金文件。 3.项目实施过程的组织和指导,资金使用与建设情况的追踪反馈、检查与监督。 4.项目的阶段核验、完工后的检查和验收。 5.项目总结、资料收集、档案管理等。
第五条 项目管理职责 (一)项目实施实行法人负责制。项目实施单位法人对项目申报、建设实施、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等全过程负责。 解读: (一)项目实施实行法人负责制。项目实施单位法人对项目申报、建设实施、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等全过程负责。 解读: 这是从法律层面界定单位法人的职责,项目负责人不一定是法人代表,但是法人代表对项目的实施负有领导、实施监督和管理等责任。
(二)项目管理实行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农机化项目管理单位为市、县农机化管理局及其负责农机化项目管理的二层机构。 解读: 所谓“属地”一般是指项目实施所在地。如柳城的合作社在柳江实施项目,那么项目管理单位应该是柳江县农机局,项目财政资金只能往柳江县财政局拨付,在属地柳江使用。 但是,现在的情况正在变得复杂。如市级的科虹公司承担统防统治项目,可能会在几个县的几个点实施。那么项目管理单位比较难确定,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指定如市农机推广站或管理站作为项目管理单位。
(三)市农机局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局科教科)负责农机化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项目申报指南,受理申报材料;组织项目评审,建立项目库;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下达年度项目计划;牵头组织项目的落实、检查、验收、归档等。 解读: 区局是设在局办公室(账务室和办公室合署办公),便于项目日常管理和预算编制。市局原来也设想专门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如柳城县农机局现在的做法),但我们抽不出人手,科教科一直以来承担项目日常管理工作,比较熟悉,就只好放到科教科。
(四)市农机局财务科根据农机化发展需要,编制部门年度项目预算,负责对农机化项目资金的监管,按照批复的项目和用途使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需求等情况拨付。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解读: 简单说就是编预算、管资金。一是每年9-10月,财务科根据财政局的预算文件、程序和资金控制规模,编制和不断调整部门预算(俗称三上三下),需要不断地和业务科室、局领导,以及市财政局农业科反复平衡和调整。二是对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理性进行监管。
(五)市农机局业务科室负责编制本科室所管理的项目申报指南,负责所管理项目的申报、评审、落实、检查、验收、归档等,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办理变更批复。 解读:基本对应科室职责,适当分工。如管理科负责水稻生产机械化(如小型育秧工厂)、农机合作社建设、农机维修管理等,科教科负责甘蔗生产机械化、其它特色经济作物机械化等。
(六)市农机局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审核所分管项目申报指南,提交局长签发,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处理办法,指导项目的验收工作。 解读:(略) (七)项目的评审、验收工作应组成专家小组进行。专家组组长对评审、验收结论负总责,成员对本人所提意见签字负责。 解读: 项目立项评估制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有专家组成员确定、评审流程、验收流程等,等下有时间再详细讲解。
(八)各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市局二层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农机化项目的申报与实施管理。包括编制项目投资计划,开展项目前期调研,组织项目申报和实施,督促落实配套资金,开展项目检查、指导,监督项目资金使用,参加项目竣工验收等。 解读: 1.以上这些职能属于项目管理方职能,对项目的实施有指导、监督管理、检查核验、总结验收等职责。 2.市、县局的二层事业单位也可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承担项目,那就要接受市、县局的管理。
第六条 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一)指南公布:为提高项目申报的透明度,项目申报指南及通知要在《柳州市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进行公告,明确项目申报时间、内容和要求。 解读: 1.本条是要体现财政项目申报的公开和透明度。 2.《项目申报指南》公布后,如果公司或合作社等提出来要申报有关项目,只要是符合申报指南要求,作为县局一定要先受理申报材料。 3.然后,通过考察、论证和初选,再确定是否向市局申报。如果明确不往市局申报,要向申报主体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
(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实行“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分级负责”的办法,实行属地申报管理,原则上不受理越级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填报项目申报材料,经所在地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市农机局项目分管科室。市农机局项目分管科室汇总各单位申报材料后,报局项目管理办公室。 解读: 1.项目实行属地申报,属地管理,逐级上报。 2.汇总的项目名称按实施的必要性排序。 3.按类别送分管科室,由分管科室初审、修改和把关。
(三)项目库建立:经局领导班子讨论审定或专家小组评审通过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未能在当年财政资金安排的,由局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择优扶持。 解读: 1.进库手续。经局班子讨论(如基层推广体系建设)、或者专家小组评审。 2.滚动管理。项目库实行3年滚动管理和定期更新,详见《项目库管理规定》 3.优先安排。原则上当年无法安排的进库项目,第二年优先安排。
(四)项目预算编制:编入部门预算的农机化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遴选,由项目管理办公室编入年度项目投资预算方案,提交局办公会或班子会讨论通过后,向市财政局编报年度部门预算。 解读: 预算编报流程:项目管理办从项目库中选取-编制方案-班子会通过-财务科编制预算-上报市财政局。
(五)项目计划下达:市人大会议审议通过部门预算后,市财政局对部门项目投资预算方案进行批复,市财政局、市农机局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方案,联合发文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并在《柳州市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公示。 解读: 1.当年12月底前,市农机与财政部门三上三下调整确定预算方案。 2.第二年2-3月市人大会议审议部门预算。 3.通过后,市财政局对部门预算进行批复。 4.市农机与财政局联合下达项目计划文(分期分批),并在网上公示。 5.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市局,修改完善。 6. 市局对方案进行批复或签订合同,报市财政局备案,市财政局下资金文(见管理流程图)。 *让大家了解为什么项目要到4-5月才搞掂*
第七条 项目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原则上以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行业技术协会,以及县(区)农机部门、市局直属二层单位等为主。 解读: 1.申报主体可以是农机部门; 2.也可以是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经工商注册登记)等 3.主体要有对公帐户(农民实施的小型育秧工厂碰到过没有对公帐户问题,建议明年这类主体要办理家庭农场或合作社),否则,资金拨付上会有问题。
(二)申报主体、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申报对象不具备实施条件的。 (三)项目存在多部门重复申报,或者申报主体存在其它违规违纪现象的。 申报主体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申报: (一)申报对象曾获得相关财政资金扶持,但没有按要求实施项目或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或不良影响的; (二)申报主体、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申报对象不具备实施条件的。 (三)项目存在多部门重复申报,或者申报主体存在其它违规违纪现象的。
解 读: 县局在审核实施主体是否具备条件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主体是否有过不良记录,要了解。 2 解 读: 县局在审核实施主体是否具备条件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主体是否有过不良记录,要了解。 2. 实施条件是否具备:主体是否有实施能力?示范点是否具备规模、场地等条件?要把关。 3. 没有人负责材料,材料报不出或材料不全。 4.项目重复申报(同一项目多部门重复申报,恶意套取财政资金,属严重违规!涉嫌犯罪!),县局要严格把关! 5.其它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第八条 财政资金补助方式 财政资金补助主要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和贷款贴息4种方式: 第八条 财政资金补助方式 财政资金补助主要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和贷款贴息4种方式: (一)直接补助。由市局属二层单位、县(区)农机部门等承担实施的,属于项目指南扶持范围和符合申报条件的,采取直接补助方式;其他申报主体属于项目指南扶持范围,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直接补助。
(二)以奖代补。针对已建成项目,上年度通过自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申报时已完工并正常生产经营、且属于项目指南扶持范围和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 (三)先建后补。针对拟新建项目,申报主体当年申报新建项目或扩建项目、且属于项目指南扶持范围和符合申报条件的,采取先建后补方式。 (四)贷款贴息。按照相关规定和文件通知执行。
解读: 1.目前主要是以直接补助、先建后补两种为主。农机部门直接承担的项目一般采取直接补助方式。合作社、公司承担的项目一般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 2.以奖代补是针对已经建成的项目,如评为星级合作社后的奖励。 3.先建后补指当年新建的项目。 4.贷款贴息。我们已经与市农业担保公司签订了《合同协议》,计划明年开展试点。主要是针对合作社或农民购机,由农担公司担保,农民办理购机贷款,由财政贴息。
补助标准 实施主体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行业技术协会的项目,享受各级政策补贴、项目补助累加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60% 。 解读: 1.本条款经反复研究和协商后确定,一般要求业主自筹资金达到40%。目的一是体现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二是调动和发挥项目业主投入的积极性,三是与农业部门的做法相一致。 2、对有些项目可能不利于推广,如小型育秧工厂,所以,明年请各县要做好农民的宣传和发动工作。 3、农机部门直接承担的项目不在此列。
第九条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一)项目审批立项后,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召集项目实施单位全面部署项目实施工作,明确管理要求;要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市局项目管理办公室,市局项目管理办公室指导完善项目实施方案,严格审核项目建设内容,对实施方案进行批复或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并按规定报市财政局备案 解读: 1.制定实施方案-上报修改-签订合同或方案批复。这是项目管理的最核心环节。反复耗时耗神。 2.因为批复的实施方案或合同是项目实施、设备采购、资金使用、项目验收的法定依据。 3.方案的核心:明确做什么并量化+花多少钱。
第九条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第二、三、四款正文略) 第九条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第二、三、四款正文略) 解读: (财务科会专题讲,我只提几点) 1.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一是使用合理,一定要严格按批复的方案建设内容或合同规定的内容来使用资金! 二是手续完善,发票、凭证和审批手续齐全。 2.部门人员经费 、项目验收费不列进项目支出 3.先建后补项目,经业主申请,县局审核,可申请预拨资金,不得超过项目财政补助资金30%, 4.项目结余资金如何使用,财政部门是否有新的规定?请财务科等下重点讲解。 5.改变资金用途,一定要请示,批复后方可。
第十条 项目监督检查(正文略) 解读: 1.检查目的:指导业主完成建设任务,主动帮助业主解决困难和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特别是要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2.检查重点:项目是否按批复的实施方案或合同来组织实施、资金使用情况。 3.检查记录:每次检查要有检查通知、记录、总结和整改通知,即工作要留痕迹。 4.变更申请:实施单位如需调整建设内容、改变资金用途,要及时向项目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并报经市主管局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变更。
第十一条 项目竣工验收(正文略) 1.验收类别:市局组织验收、委托县局验收。 2. 验收内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材料收集情况。 第十一条 项目竣工验收(正文略) 解读: 1.验收类别:市局组织验收、委托县局验收。 2. 验收内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材料收集情况。 3.验收程序:制定了验收程序,有时间再细讲 4. 材料准备:按《项目验收程序》所列材料清单来准备,要齐全。 5.验收方式:会议验收和实地核验相结合,即专家组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审查项目验收材料、现场核验(测试)、质询和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并作出验收结论。 6.验收结论:通过验收、整改后再验收、不通过验收3种。其中,整改后再验收为过渡性结论,不作为最终结论。
关于验收工作的几点要求 1.注重材料收集。要从项目立项开始收集材料,否则有些材料事后无法补。 1.注重材料收集。要从项目立项开始收集材料,否则有些材料事后无法补。 2.从多年项目验收情况看,凭证发票类整理比较乱,建议按照实施方案或合同的建设类别或者按支出的功能科目来整理,并加上分类目录页(如按设备购置、基建、培训、会议等分类)。 3.验收材料一定要收录有签了字的验收专家名单、专家已经签字的验收意见之后,才算材料齐全完整。没这两样等于没通过验收。如果大家手上的项目还没有《验收意见》,要尽快补齐。 4.归档的材料要保留多少年?文件没明确,如按档案管理,是不是永久保留?建议尽量保留时间长些,以备查。
4. 结余资金使用。按本《办法》第十一条“项目验收后,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结余且下一年度延续的项目,结余资金计入下一年度相同项目预算安排;不再延续的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报告需报市农机局审核,并报请市财政局批准后,方可变更资金用途,列入下一年度其他项目预算安排”。如果财政部门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具体请财务科等下说明。 5.项目验收结束后,市局要召开总结会,要形成验收报告,报市财政局+在网上公示+向相关实施和管理单位通报。才算完成验收工作。 《办法》解读完毕,稍事休息。
二、 项目管理流程图 还有点时间,我们接着再讲几点: ..\辅助材料\项目管理流程图.doc (给大家了解下,可略) 注:流程图中漏掉一项-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文,应该是在项目合同向市财政局报备之后。回头再补上。
三、项目申报程序(讲要点) 第二条 立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赋予农机部门的法定职责职能;上级关于农机化工作重要部署;农机化发展规划、任务和目标,当地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等。 解读: 项目立项要有依据。如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我市乡镇农机站建设按柳政办[2013]185号文件;水稻全程机械化按农业部农机发[2015]1号 ,以及桂政办发〔2015〕97号;甘蔗全程机械化按桂政办发[ 2016]3号 等。区局计划下达的“双高”基地农机区域服务中心项目,就是按桂政办发[ 2016]3号的要求。我市指标2个,每个项目自治区财政投入300万元。
第三条申报依据:根据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申报项目。《申报指南》的编写依据是根据年度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内容,按照年度财政预算的投资规模,按照各地的实际农业生产需求等进行编写。 解读: 1.项目《申报指南》,就是结合了立项依据、上级重点工作部署,本地发展规划,实际农业生产需要,财政预算规模等情况,综合考虑之后,出台的,是指导项目申报的主要文件。 2.项目申报一是要结合指南,二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需要。
第四条 申报时间:原则上每年9月底前完成年度项目预算申报。 第五条 申报要求: 1 第四条 申报时间:原则上每年9月底前完成年度项目预算申报。 第五条 申报要求: 1.预算申报。每年申报的预算项目要求涵盖3年,其中第一年项目要求更具体和细化,第二、第三年项目不要求太具体。 2.前期调研(文字略) 3.项目申报(文字略) 4.内容要求(文字略,材料上有项目申报书的编写提纲,可参考)
解读: 需要强调的几点: 一是项目申报前一定要做好前期的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工作。经验教训:盲目或仓促立项的项目,多半会在实施中碰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导致效果不好,甚至无法完成! 二是项目主推的技术或机具要先进、实用、成熟可靠;推广应用面要广;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显著。 三是项目业主的自筹资金要到位。
四、项目立项评估制度(征求意见稿)-略 五、项目库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略 六、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略 以上四、五、六3个征求意见稿,不再详细讲解,请大家有时间看一下,并提出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培训结束后,回去再看,再通过农机科教Q群提也行。
七、项目验收程序(试行) (前面《办法》讲过验收工作,这里讲要点) 第一条 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计划任务的,项目实施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向市农机局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条 如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计划任务,6个月内不能验收的,项目实施单位应向市农机局提出延迟验收申请,延迟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6个月。未经批准逾期超过12个月未验收的项目,市农机局申请市财政局,收回项目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并适当核减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
以上两条解读: 1.项目到期要及时申请验收。 2.按照2016年8月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推进柳州市本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柳政办〔2016〕109号)的规定:“对结余资金、本级预算安排结转一年以后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及上级财政下达的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 3.项目到期无法验收,必需申请延迟验收,时间不能超过一年。超过一年后,财政局要收回项目未用完的资金!(我不知道对109号文件是不是这样理解,大家可以探讨)
验收应提交的材料:(不讲,大家按照清单准备即可) (一)申请验收报告(由项目实施单位以文件形式向市农机局提出); (二)柳州市农机化管理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项目计划文件(柳农机计号文件); (三)柳州市财政局下发的资金文(柳财预字号文); (四)项目申报书(标准文本); (五)项目实施方案; (六)项目合同书(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的,应附上市农机局同意调整的批复文件)或实施方案批复文件; (七)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八)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九)财政经费到位的有关凭证; (十)项目支出明细表及支出发票、凭证(按建设内容分类整理); (十一)项目实施全过程有关佐证材料(包括设备采购或建设合同,试验、测产数据及图表,成立领导小组文件、培训及现场会通知资料,项目建设和管理过程图片资料等); (十二)合同规定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的内容、数据应当真实可靠,材料文件应当打印、装订成册,并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
第七条 申请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其验收申请不予批准: 第七条 申请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其验收申请不予批准: (一)任务没有完成,或关键考核指标未完成; (二)提供的验收材料、数据不准确、不真实、不齐全; (三)擅自更改合同的建设任务、考核指标等;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纠纷尚未解决; (五)项目存在经费挪用、违规使用等重大问题或财政补助经费需专项审计而未通过审计的; (六)实施时间超过合同规定期限6个月以上且事先未经批准的。 (讲得明白,不再解读)
第十四条 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文本或批复为基本依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资料收集情况: 第十四条 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文本或批复为基本依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资料收集情况: (一)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建设内容和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 (二)项目实施效果和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情况; (三)项目成果的应用价值及推广的条件和前景; (四)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项目配套经费及自筹经费的到位情况; (五)项目验收材料的完备性、规范性和数据的真实性;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第十六条 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考核指标任务,经费使用合理规范,验收材料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的项目,通过验收; 目标或任务基本完成,但验收材料不齐全,验收结论争议较大,整改后再验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 (一)没有完成任务,或关键考核指标没有达到 (二)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三)擅自更改合同的建设任务、考核指标等; (四)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但未能解决和作出说明,或实施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 (五)经费使用严重违规。
第十七条 整改后再验收的项目,实施单位应在接到通知3个月内,针对存在的问题经整改完善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第二次验收仍未通过的,结论为不通过验收。在规定时间内未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的,视为不通过验收。不通过验收的项目结余资金收归财政统筹使用,实施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执行项目的信誉度将作为今后3年内承担市农机化项目的参考。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项目实施单位和验收专家组等应对验收材料、报告和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在验收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及渎职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中止或取消其承担的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工作资格,已经给国家、社会造成损失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和法律追究责任。
九、材料撰写参考提纲 八、先建后补项目核验、拨款流程 1.项目申报书(标准文本) 2.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合同 4.工作总结 (作为大家以后项目管理工作的参考,不再讲解) 九、材料撰写参考提纲 1.项目申报书(标准文本) 2.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合同 4.工作总结 5.技术总结(研发类) 6.效益分析报告 (有时间可多讲,没时间就不再详细讲解,大家有什么疑问,或有更好的意见和想法,等下可以交流)。
..\辅助材料\材料撰写参考提纲.doc (如有时间可讲讲:实施方案或工作总结,或者留出10分钟,大家互动交流)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市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和2017-2019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 (柳政办〔2016〕108号) 简单介绍:(项目预算和资金管理,等下小韦、小马讲) 1.部门性专项经费严格按零基预算进行编制,不以以前年度的项目和支出为依据。 2.加强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 3.加强政策研究和项目论证,规范项目立项程序,完善项目决策机制,提高项目质量。 4.严格区分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不得将本应由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列支的事项编入项目支出。 5.按项目内容、立项依据、开支标准、测算过程、金额 细化预算。 6. 对结余资金、本级预算安排结转一年以后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及上级财政下达的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同109号文件)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柳州市本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政办〔2016〕109号) 一、目标: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把“零钱”化为“整钱”,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统筹用于全市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 二、加快项目预算批复和下达。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批复、下达并拨付资金。 三、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财政部门可结合全年实际支出需求按一定比例收回资金。 四、加强项目库管理,对没有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一般不得安排预算。 五、逐步取消项目支出中用于部门编制内人员经费支出。 六、推进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使用(同上108号文)。 七、收回资金的项目需要继续实施的,应作为新的预算项目,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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