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管理維修綜合計劃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香港房屋協會 成立於一九四八年 非為牟利的房屋機構
香港房屋協會組織結構圖 執行總幹事 物業發展部 物業管理部 企業規劃及財務部 企業事務部 物業策劃及發展組 出租物業組 會計組 人力資源及培訓組 工程組 代管物業組 財務管理組 資訊科技組 業務發展及 工程合約組 企業策略及規劃組 企業秘書及行政組 物業服務合約組 物業保養組 企業傳訊組 品質及客户服務組 內部稽核組
香港房屋協會現時管理之屋苑 屋苑數目 單位數目 48 81,659 浩景臺 晴碧花園 怡心園 雅景臺 加惠臺 荷李活華庭
香港私人樓宇總數 : 38,700幢 沒有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數目 : 11,300幢 香港私人樓宇現況 香港私人樓宇總數 : 38,700幢 沒有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數目 : 11,300幢 樓齡 樓宇數目 > 15 21,751 > 20 17,336 > 25 13,369 > 30 10,418 (資料來源 : 民政事務總署)
舊樓的管理及維修問題 業主欠缺專業知識 業主沒有責任意識 等待重建機會 業主缺乏資源和組織
樓宇管理維修綜合計劃 作為政府的合作夥伴 推廣妥善樓宇管理及維修的意識 為私人樓宇業主提供「一站式」服務,鼓勵及協助改善管理及維修 提升本港樓宇的整體質素
樓宇管理維修綜合計劃
樓宇管理維修綜合計劃 範疇一 : 教育及宣傳 派發傳單 研討會、工作坊及物業管理課程 大眾傳播媒介
樓宇管理維修綜合計劃 範疇二 : 提供指引及專業意見 物業管理諮詢中心 大廈管理指南 聘請顧問研究樓宇維修問題
物業管理諮詢中心 (深水埗) 於2004年4月成立
物業管理諮詢中心 提供有關物業管理及維修保養的參考資料和意見 協助業主成立業主立案法團 協助勘察大廈及定出所需改善範圍 協助業主聘請管理公司及工程顧問 舉辦研討會、工作坊及有關課程
物業管理諮詢中心 將於2005年開設五個諮詢中心,包括荃灣、中西區、大角咀、土瓜灣及港島東區。
樓宇管理維修綜合計劃 範疇三 : 鼓勵及協助 為業主提供專業意見和協助 鼓勵及協助業主成立業主立案法團 兩項資助計劃:「樓宇管理資助計劃」及「樓宇維修資助計劃」
樓宇管理資助計劃 資助業主籌組業主立案法團 對象: 實報實銷 (上限$3,000) 私人住宅/商住樓宇(未有業主立案法團) 須在房協協助下籌組法團
樓宇維修資助計劃 資助大廈公共地方有關安全及環境衛生的工程項目 工程總額的10%或每單位$3,000 (較低者為準) 樓宇公共地方公眾責任保險50%年費,每年最多$6,000,為期三年
樓宇維修資助計劃 (續) 對象: 私人住宅/商住樓宇(樓齡20年或以上、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住宅單位不多於100個) 每年應課差餉租值不超過$60,000(市區、荃灣、葵青、沙田)及$45,000(新界) 市建局樓宇復修計劃目標地區以外
樓宇管理維修綜合計劃 範疇四 : 免息貸款計劃 家居維修貸款計劃 資助個別單位業主,進行有關家居安全及環境衛生的維修工程 最高$50,000 (分36期每月等額攤還)
家居維修貸款計劃 對象: 私人住宅物業(樓齡20年或以上) 單位每年應課差餉租值不超過$60,000(市區)及$45,000(新界) 有關物業是申請人唯一擁有業權的香港物業
樓宇管理維修綜合計劃 在未來十年預留三十億元推行 資助計劃的目標大廈約15,000幢,單位數目約328,000個 家居維修貸款計劃的目標單位約528,000個
樓宇管理維修綜合計劃 今年二月一日開始接受申請 與政府有關部門及市建局互相協調和配合 定期檢討成效
有關樓宇管理及維修方面的分工 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 推廣大廈管理、協助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為法團運作提供意見 調解糾紛、聯絡其他居民團體、協調各政府部門地方工作 提供有關大廈管理的資訊
有關樓宇管理及維修方面的分工 屋宇署 工作重點在於執行建築物條例,巡查及跟進違例及危險建築 屋宇署的樓宇安全貸款計劃主要協助業主維修整幢大廈,重點是淸拆僭建、安全及防火(無地域分界)
有關樓宇管理及維修方面的分工 市建局 「樓宇復修計劃」目標地區 設有樓齡限制及必須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
有關樓宇管理及維修方面的分工 房屋協會 「一站式」服務,由教育、宣傳、提供專業意見、協助成立業主立案法團、以至安排維修及日後的管理等 資助市建局範圍以外的樓宇 貸款計劃用於單位內的維修(無地域界限但設樓齡及其他規限)
謝 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