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首大幼教系104(上)教學大綱 學科名稱:教育心理學 授課教師:曾火城
貳:學生身心的發展與特徵 一.認知與語言的發展理論 (一)皮亞傑的認知發展論(P20) 1.皮亞傑是舉世聞名的兒童心理學家,1896年出 生,1980年逝世。他認為兒童主動與環境相互 作用並操控環境,是認知發展的原動力,亦即 知識起源於行動。 2.人類具有二種天生的傾向:組織和適應。其中 適應又包括兩個互補的過程,即調適與同化。 調適是修正已有的認知基模來順應新情境,而 同化則是將新經驗融入已有基模的過程。 3.皮亞傑把兒童和青少年的認知發展分為下列 四個階段(P21)
(1)感覺動作期 出生到二歲。嬰兒及幼兒用他們的感覺和動作來探索外在 的世界,重要特徵包括:反射行為、有意的行為、物體長 存觀念、使用符號、試誤學習、思考並計畫行為等。 (2)前運思期 二歲到七歲。此期兒童的語言及概念發展相當快速,其思 考特徵包括:尚欠缺保留概念、集中思考方式、以直覺來 解釋所見所聞、思考的不可逆性、自我中心的思考等。 (3)具體運思期 七歲到十一歲。此期約在國小階段,其思考特徵主要包括: 思考的可逆性、能形成概念並了解事物之間的關係、降低 自我中心、能精通轉移性及大類涵蓋小類的問題、能在相 關訊息中推論刺激的意義等。 (4)形式運思期 十一歲到成人。此期的兒童已能抽象思考並超越此時此地 的限制。
4.皮亞傑認知發展理論的評論(P24) (1)先有發展才能學習的原則,無法符應所有現象。 (2)研究時使用的語句過於抽象,所設計的作業也過於困難,可能低估了兒童 的學習能力 (3)兒童自我中心的說法,未完全符應所有現象。 5.皮亞傑認知發展理論的應用 (1)教學及課程設計必須配合學生的認知發展階段 (2)教師可以據以發展適宜的教學策略 (3)應讓發展水準接近的學生在一起互相研討學習(參見P26韋柯斯基的「最接 近發展水準」) (二)布魯納的認知發展論 1.布魯納是美國知名的認知心理學家,他提出兒童認知發展的「表徵系統論」。 2.布氏將兒童認知發展分成三期: (1)動作表徵期–嬰兒以感覺與動作來認識外在世界。相當於皮亞傑的「感 覺動作期」。 (2)形象表徵期–兒童已能以知覺經驗來記憶或表示他們所知覺的事物。相 當於皮亞傑的「前運思期」。 (3)符號表徵期–兒童已能使用符號來代表他們所認知的外在世界,並開始 運用語言、邏輯及數字。相當於皮亞傑的「具體運思期」及「形式運思 期」。
3.布魯納認知理論的貢獻與應用 (1)學習可以提早兒童認知發展或學習準備度的來臨。 (2)提倡啟發教學法,訓練學生學會「如何去學」。 (3)認為語言是認知發展的基礎,故重視語言教學。 (三)皮亞傑的語言發展論(P28) 1.皮氏認為語言的獲得必須有模仿(或學習)和轉換(或應用)的 情境,且必須具備相當的認知發展水準。是一種傾向以認知 發展為基礎的語言學習論。 2.皮氏將兒童語言發展分成二期: (1)自我中心語言–2至7歲。語法簡單、自我中心、以單一事 項為主、較少顧及他人反應。 (2)社會化語言–七歲以後。能重視他人的反應或意見,且呈 現靈活的交談現象。 3.皮氏兒童語言發展論的教育意義 (1)語言發展與認知發展相關極高 (2)教師不必汲汲於提早教導兒童說大人話,但提供充實的社 會化語言情境,則有益兒童的語言發展與認知發展。
(四)詹姆斯基的語言發展論(P29) 1.詹氏相信兒童的語言能力是與生俱來的,猶如樹木的成長 一樣,為成熟的結果,傾向於語言天賦論的看法。 2.詹氏假設人類天生就有「獲取語言器官」來發展語言而非 學習語言。且區分「語言才能」與「語言表現」的不同, 前者意指個人理解語言之形、聲、義等結構的能力,後者 則指個人會因記憶力、疲勞、時空等因素而有不同的語言 表現。 (五)鎮森的語言發展論(P30) 鎮森認為語言是後天學習而來,且語言的發展與表現係由獎 懲而定,故教師要善用增強原理來強化兒童的語言學習。 (六)從年齡看兒童的語言發展 (1)幼兒會說話之前,都以微笑、哭和身體蠕動來與外界溝 通。 (2)約一歲左右,進入單字句階段,幼兒以單字句來表示複雜 概念,且有「過度類化」的現象。 (3)約十八個月,進入雙字句階段,已逐漸體會語言的規則。
(4)2到4歲,快速學習新字,每六個月增加二倍。 (5)5到6歲,大部分兒童能精通基本母語。 (6)9到11歲,字彙大約增至5000字。 3 (4)2到4歲,快速學習新字,每六個月增加二倍。 (5)5到6歲,大部分兒童能精通基本母語。 (6)9到11歲,字彙大約增至5000字。 3.語言的教學 (1)五歲左右,兒童已準備妥當可開始學習語言。教師應 有計畫地與學生互動、常使用不同字句來重複教學、 或要學生來述說或舉例,以加強學生聽說讀寫能力。 (2)語言教學以教導「標準」形式的語言為主,但不能排 斥方言的使用。 二.性心理的發展理論 (一)奧大利精神科醫師弗洛伊德(S.Freud,1856~1939)依 據其治病經驗,及自創的「自由聯想」和「夢的解 析」等方法來探討精神病患致病的原因,發現大多數 病人皆源於早期被壓抑的性衝動。他所建立的心理理 論,是一種性心理發展論,一般稱為心理分析論或精 神分析論。
(二)心理活動的三個層次 1. 意識 指行為者心理完全覺知自己所思所為的狀態。 2 (二)心理活動的三個層次 1.意識 指行為者心理完全覺知自己所思所為的狀態。 2.下意識(或前意識) 指行為者在行為的當時,其心理不能覺知自己的所作所為, 但事後能自行回憶起來的狀態。 3.潛意識 事後除非專業人員協助,否則不能進入意識界的狀態。 (三)人格的結構 1.本我(id) 是生物的本能衝動,主要內容為性動機(生之本能)和攻擊動 機(死的本能)。本我以唯樂原則來支配行為,通常是在潛意 識層次作用。 2.自我(ego) 主要功能在於區別自己與別人、現實與想像的差異。自我以 現實原則來影響行為,會協調本我的本能衝動與超我的社會 規範之間的衝突,通常在意識狀態下作用。
3.超我(superego) 主要功能在於監督批判我們的行為是否合乎社會規範的要求, 是道德教育的目標所在。超我與本我經常是衝突的,此種衝突 則由「自我」來協調解決。 (四)人格的發展 1.人格發展是個人經由不同的身體部位滿足性衝動的過程。這些 身體部位主要有:口腔、肛門、性器官等。 2.個人之基本人格發展在六歲之前就底定了,是一種早期決定論 的人格發展觀點。 3.個人的人格發展分成下列五期: (1)口腔期 嬰兒自出生至一歲,其滿足性衝動的部位在口腔。此期哺育 若能獲得適度滿足,則會發展出安全而可信賴的人格,相反 的,不但影響人格發展,亦會產生口腔的固著現象。 (2)肛門期 幼兒自一歲到三歲,其性衝動的滿足已由口腔轉移到肛門。 此期的排泄訓練若能適當,則他們會發展富於創造的人格, 若訓練方式過於嚴苛或過於頻繁,均會導致不當人格的發展。
(3)性器期 幼兒三歲到六歲的性衝動滿足轉移至性器官上。此期的幼兒因覺 察男女性器官的不同而促成性別意識的萌芽。男童會有接近母親 而排斥父親的潛意識慾念,稱作「戀母情結」(或稱伊底帕斯情 結)(Oedipal complex),但卻向父親認同,學習男性性別角色行 為;女童則相反,有「戀父情結」(Electra complex)。此期的發 展影響兒童未來在性別角色及兩性關係的適應。 (4)潛伏期 約六歲到十二歲的兒童,其親近異性父母的衝動已被壓抑到潛意 識層次,開始轉而對學校內物質及社會環境發生興趣。此期兒童 的兩性關係是比較親近同性而排斥異性的。有固著現象者會表現 出潔癖、過分恭順或異常老成。 (5)兩性期 十二歲以上的青少年,開始對年紀相近的男女發生興趣。未能順 利渡過性器期者,則會有性曓露狂或同性戀的傾向。 (五)教育上的意義 1.喚起人們對兒童早年經驗及親職教育的重視。 2.潛意識概念的提出,對心理輔導和治療幫助很大。 3.性別角色及兩性關係的發展,也是心理分析論對教育的重要貢獻。
三.心理社會發展論(P38) (一)艾瑞克森(Erikson,1902~)出生於德國,後來到奧地利及美國任 教,他融會了心理分析及自己治療兒童精神病患的經驗,創發 了「社會心理發展理論」。 (二)艾氏認為人除了性衝動外,尚具有與外界環境互動的衝動,人 的社會心理發展必須經歷八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重要的危機 存在,若能合理解決即成為轉機,對解決下一個危機有積極幫 助;相反的,則有消極阻礙作用,不利個人之人格發展。 (三)社會心理發展的分期 1.信任對不信任 出生至十八個月的嬰兒,藉由食物與關愛的滿足與否,建立 了對外在世界的信任與否。 2.自律對懷疑 十八個月到三歲的幼兒,已學會走路、與人溝通及自動自發 去做事。過於嚴格的訓練(如厠訓練)將導致幼兒的無能感、 羞愧及懷疑,相反的,則能養成自律的習性。 3.自主對內疚 三歲到六歲的幼兒,均喜愛積極去探索外在的環境。父母和 教師之處理是否得當,將導致自主與內疚的不同心理發展。
4.勤勉對自卑 六歲到十二歲的兒童,生活世界大為拓寬,也開始關心自己的 能力。學校內成功與失敗的經驗,將分別導致他勤勉與自卑的 不同心理發展。 5.統整對角色混淆 十二歲到十八歲的青少年,生理快速改變,也面臨教育及職業 的抉擇。此期的青少年會積極嘗試各種不同角色,以重新認定 自我。成功與否,將導致統整與角色混淆的不同心理發展。 6.親密對孤獨 成年初期,正準備與另外一個人去形成一種新的信任與親密的 關係,順利與否,將導致親密與孤獨的不同心理發展。 7.繁衍對停滯 成年中期,正值養育子女及創建事業時期,成功與否,將導致 個人是否繼續成長或自我停滯的不同心理發展。 8.圓滿對絕望 成人後期,會回顧自己一生的點點滴滴,若滿意自己的各種表 現,則有圓滿的感覺,相反的,則會有時不我予的絕望感覺。
(四)教育上的應用 1. 協助國小學生處理「勤勉對自卑」的危機–-多元評量、避免 將學生分類分等、重視各種知能的價值。 2 (四)教育上的應用 1.協助國小學生處理「勤勉對自卑」的危機–-多元評量、避免 將學生分類分等、重視各種知能的價值。 2.協助青年學生處理「統整對角色混淆」的危機–-待之如大 人、勿公開羞辱、勿武斷評論好壞、培養責任心與合作精神。 四.道德推理的發展理論 (一)皮亞傑的道德發展論(P44) 1.皮亞傑觀察兒童玩彈珠遊戲並研究其遊戲規則,推論出兒童 道德判斷的發展情形。 2.道德認知發展的三個階段 (1)無律期 0到6歲,2歲前尚缺乏規則的概念,2歲到6歲雖已覺知規 則的存在,但尚不能了解規則的目的及遵守規則的必要。 (2)他律期 6歲到9歲,兒童的認知發展已達具體運思期,能了解及應 用規則。但認為規則是不可以改變的,服從權威就是遵守 規則,違規就會帶來懲罰。
(3)自律期 9歲以後,已能充分理解規則的理念及其他道德 觀念。但認為規則是大家協議而訂定的,違規是 否遭受處罰亦視其意圖及情境而定。 (二)柯柏格的道德發展論(P45) 1.柯柏格使用道德兩難問題來探究兒童對道德判斷的 反應。 2.柯氏提出一套「三期六階段」的道德判斷發展理論, 認為層次越高,階段愈後,道德判斷的內涵也愈精 深,愈複雜。大多數人都要以相同的順序經歷這些 階段,但經歷年齡及行事應用則有個別差異存在。 3.道德判斷發展的分期 (1)道德成規前期(約出生至九歲) 第一階段:以懲罰和服從為判斷的依據 第二階段:以功用和相對為判斷的依據
(2)兒童道德判斷層次的提高與否,與道德教育方 式有關 (3)不可存有「亡羊補牢」的想法 (2)道德成規期(約九歲至十五歲) 第三階段:以人際和諧為判斷的依據 第四階段:以法律和秩序為判斷的依據 (3)道德自律期(約十六歲以後) 第五階段:以社會契約為判斷的依據 第六階段:以普遍的倫理原則為判斷的依據 4.教育上的應用 (1)德育實施必須「按期施教」 (2)兒童道德判斷層次的提高與否,與道德教育方 式有關 (3)不可存有「亡羊補牢」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