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騷擾/性岐視無所不在?! 強迫或碰觸他人的性器官 嘲笑性別特質:娘娘腔、男人婆、公公、變態 故意/無意撫摸他人隱私處 評論身材、長相 要求發生性行為(含口交、肛交) 暴露生殖器或屁股 講黃色笑話、展示黃色照片、圖片或文字等 散播與性有關的謠言 偷窺、掀裙子 探問隱私、性傾向 嘲笑性別特質:娘娘腔、男人婆、公公、變態 玩阿魯巴、脫褲子等戲謔的遊戲 過度追求/不當追求 強迫學生出遊 電子郵件恐嚇/騷擾 分手報復 網路性交 岐視同性戀者
校園性騷擾/性別歧視的認定 敵意環境/交換式的性騷擾 與性有關的偏見或岐視 違反當事人意願/不受歡迎 包括不當的性語言、行為、姿勢、圖片… 性騷擾: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 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 敵意環境/交換式的性騷擾 與性有關的偏見或岐視 違反當事人意願/不受歡迎 包括不當的性語言、行為、姿勢、圖片…
校園侵害行為的認定 妨害性自主罪 : 強制性交罪: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 。包括肛交、口交、手指插入、異物插入、性器接觸等性行為。 強制猥褻罪 :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猥褻者。包括強迫拍攝裸照、錄影帶… 對象:男對女、男對男、女對女、女對男 妨害性自主罪為公訴罪,性騷擾為告訴乃論 18歲以下,發生兩小無猜者,屬告訴乃論罪
受害兒童的特性 特質:易親近、順從性高、較不會拒絕別人的要求、易信任人、對人友善、容易和人熟悉、易向人撒驕或索取東西的孩子。精神疾病及智能不足的兒童。 情感需求:對情感及親密感有匱乏及需求的孩子,需要人呵護、關愛、注意的孩子,可能是被疏忽的孩子。 物質需求:容易受物質吸引或引誘的孩子,如金錢、玩具、食物、飲料等。 關係需求:喜歡與人交朋友,喜歡別人善待他們,滿足他們的需求,喜歡和人聊天、一起玩。 年齡:年紀較小,不太懂得適當的「性」或身體自主權,不能察覺或意識對方的侵害行為。
高危險群家庭的特質 父母婚姻不和,情感疏離,無性關係。 父母離婚分居,無法保護子女。 以男性為掌權者、發號施令的傳統家庭,父權威母順從。 母親常臥病在床,使得丈夫或他人常與女兒相處。 母親常夜間工作或需離家外出工作,留下子女單獨在家。 家庭功能不彰,女代母職。 父母失業,壓力過大或挫折重。 手足中已有被性侵害過。 父母忙碌,疏忽子女,父母很少去了解子女的生活及心聲。 孩子自覺不受父母疼愛,自己在家中是多餘的。 家庭內界線鬆散,不著內衣或衣物過於輕薄透明。 家人道德感高,逐漸變得過度壓抑性,因此在家人或認識的人中找尋性出口。 孤立的家庭。 與繼父同住。 孩子的朋友不多。 家庭功能喪失。
性騷擾/性侵害受害者的徵狀 情緒驟然改變:憂鬱、憤怒、沮喪、特別安靜、害怕、焦慮 飲食或睡眠習慣改變:突然大吃或食慾不振 上課出席異常:抱怨不明原因的病痛,或藉故不願意上課 對班上的事務或原來有興趣的事務,突然不感興趣 社交活動改變:與同學之間刻意疏離 無法集中注意力 學業表現突然一落千丈或突飛猛進 對兩性或性的議題反應強烈(排斥或過度關注):出現性挑逗或手淫的行為 自我評價低:繪畫作品中出現扭曲的自我形象 出現求助行為:自傷、自殺 不信任他人、拒絕關懷、害怕和某些人或成人在一起
兒童典型的創傷反應 生理反應:惡夢、失眠尿床、注意力不集中、健忘、衝動 心理反應:憂鬱、焦慮、害怕、低自尊、罪惡、孤單、無助、生氣、敵意、攻擊侵略行為 行為反應:人際退縮、行為混亂、缺乏結構和界線、暴力攻擊、挑釁、反抗、過度早熟、困難建立和維持人際關係 認知反應、自我責備、沒有價值感、怪罪他人、低自尊(過度謹慎、害怕) 生活適應:人際、學業、生活、家庭適應困難
重大創傷經驗對兒童的影響 行為反應 人際退縮、行為混亂無度、衝動 生活適應 人際、學業、生活、家庭 認知反應 自我責備、沒有價值感、怪罪他人 情緒反應 憂鬱、焦慮、低自尊、罪惡、孤單、無助、哭鬧…. 認知反應 自我責備、沒有價值感、怪罪他人 生理反應 退化、依賴惡夢、失眠尿床、注意力不集中、記憶力衰退
性侵害對兒童生理層面的影響 傷害兒童的身體,使兒童身體功能喪失或受損。 生殖器官增加異常分泌物 肛門有出血或發炎、傷口出現。 嘴有異樣傷口。 乳房、腹部、或兩腿間有異樣傷害 幼兒有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 穿著極力掩飾發育的身體。 過度自慰 玩弄他人性器官 引誘同儕發生性行為 胃口不佳或暴飲暴食、食後嘔吐 因下體疼痛,無法坐下
性侵害對兒童生活層面的影響 亂倫的父親可能會判刑,家庭經濟因而受影響。 兒童及其家庭可能成為鄰居談論的話題,造成困擾與壓力。 家人關係受影響,如責備受害兒童等。 家人可能須長期面對心理復健、處理受害兒童情緒等問題。 侵害事件影響兒童的生活安全感及控制感。 飲食睡眠等生活習慣可能因此而改變。 可能出現自殺、性濫交等行為。 兩性關係不良。 可能發展成為同性戀者。 性冷感或性關係不良。
性侵害對兒童心理層面的影響 心理受到創傷,情緒不穩定。 嚴重影響其自尊、人際關係。 對性過分涉入參與,需求及好奇,或對性感到罪惡感、對性有偏頗的觀念。 性交時會重現侵害景象。 不安全感、警覺性高 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PTSD) 常在驚恐警覺之中,無法心安 用幻想、白日夢方式逃避現實 認同受害者的無助角色,不斷受其他人的侵害。 認同加害者的暴力角色,加害其他兒童。 與人情感疏離,無法信任及親近他人 可能傾向悲觀,憤世嫉俗的人生觀,但走出陰霾後,會有更多正面的力量及包容關愛面對世人。
性侵害對兒童情感層面的影響 對愛和信任感到困惑,被應該照顧自己的人所傷害,產生對愛和信任的疑惑。 矛盾:心藏秘密,卻不知是否該與他人分享。情感多變,如同坐摩天轉輪一般,不斷問自己這些問題:「要不要說?和誰說?他們會怎麼看我?同學會不會不理我?老師會不會認為我很骯髒?我會不會懷孕?不安、恐懼、猶豫、苦悶、悲傷一波波的襲來。 感覺背叛,無法再完全信賴他人,對父母或身邊的保護者感到憤怒,因他們沒有盡到保護的責任。 自我貶抑:總覺得自己不純潔,覺得羞恥、罪惡、自己有錯,自卑、無自尊及自信,或感覺麻痺無所謂,反而更大膽的去做一些過去不會做的事,如賣淫、吸毒等。 麻木自己讓自己不再感到痛苦及挫敗。 即使受害兒童能自侵害中存活下來,但面對社會眾人的評斷時仍感心力交瘁,有受挫感。
性侵害對兒童行為層面的影響 產生反社會行為 對自我有扭曲的看法。 可能會認同侵害者的行為,而讓性侵害蔓延傳。 產生偏差行為、自我毀滅或自傷行為,因受害者認為自己需要為侵害一事付出代價。 學習用自己的身體換取物質或關注。 憤怒轉化成反社會行為,如偷竊或其他犯罪行為,會謹慎敏感的保護兄弟姐妹,避免他們遭受侵害。 心不在焉、不專心 不願與人在一起。 孤立自己 常有憂鬱、悲傷的表情或攻擊衝動的言行。 過多性模仿行為 常看A片或R片 中輟/離家出走
性侵害對兒童兩性關係層面的影響 對性認同的困惑 對性行為的過度好奇/反感 對性/愛/關注的混淆 強迫性的性行為 從事性交易或雜交 性功能受損(性冷感、性交疼痛…)
性侵害對兒童認知層面的影響 失控:我沒辦法讓自己不去想它 悔恨、懊惱:假如我當初/我應該…,就不會發生… 害怕、焦慮:事情會不會再發生? 自我懷疑:我能告訴別人嗎?別人會相信嗎?會不會瞧不起我 自責:爸/媽會因此離婚嗎?會不會有人受傷或死掉? 背叛、失望:爸/媽/別人為什麼不救我?我值得被愛嗎? 失落、無力:我能做些什麼?
校園性侵害事件的處理原則 建立靈活的通報系統 成立危機處理小組 行政團隊分工合作 建立發言人制度 妥善面對媒體,必要時備妥新聞稿
校園性騷擾/性侵害的通報流程 得知疑似性侵害事件→通報家長、社會處、縣市教育處 社會處→社工員評估危險性→送醫檢查→與社工員聯繫,瞭解狀況並配合 學生(家長)向學務處申訴→送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性平會認定是否受理→委託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小組召集人向性平會報告調查結果→提送學校(校長) →送交校教評會/學生獎懲委員會懲處→向教育處通報處理結果/結案 如加害人轉換學校,知悉後一個月內通報加害者新任職的學校
校園性侵害事件三級處理流程 第一級立即危機處理:以全校師生為對象,包括利用班會、週會、晨會時間,向全校師生說明事件的大致經過,以免以訛傳訛,造成人心浮動或仿效 第二級心理輔導或諮詢:以當事人及其家長為對象,提供心理輔導或心理諮詢 第三級事後的補救與追蹤:學習安排、預防報復或二度傷害、心理復健、加強校園環境安全、追蹤懲戒的執行或再教育的效果
對受害兒童的輔導技巧 自我介紹,讓兒童瞭解你的角色及可能提供的服務 平靜的聽孩子說:鼓勵孩子說出事件的經過,但不要強迫孩子交代所有的細節,如果孩子困難說,可以用畫的或用布偶演。 肯定孩子說出事實是一種勇敢的行為 確定孩子的安全:評估兒童的人身安全、以及父母的能力和態度,免除兒童被二度受害之虞,必要時通報社會處做安置。 提供孩子希望,有一群人幫忙他,在大家的幫忙下,事情會好轉的 同理孩子和家長的情緒感受。
對受害兒童的輔導技巧 瞭解孩子的罪惡和自責,告訴他「這不是他的錯」,其它人也可能會發生類似的事件 解釋揭發後可能面對的家人/外界的反應,教導他以健康的心態面對 解釋日後會接觸到的專業人士,他們可能會作的事和功能 告訴孩子接下來會進行的工作—例如醫療檢查、上法院指認加害者、心理諮商等 詢問孩子是否有問題或疑惑,是否需要更進一步的說明和解釋
對受害兒童的輔導技巧 注意自己的反應,切記不要 過度反應,如張大嘴巴、震驚或大哭等 指責或批評孩子 叫孩子忘記這件事,或不要向任何人提起 不作任何處理,如通知家長、相關機構 觸碰孩子 給孩子東西吃,會讓孩子覺得賄賂 辱罵加害者或家長,因為孩子可能和加害者有情感上的連結 告訴孩子你會替他保密,不讓任何人知道 不斷詢問孩子他作錯的地方 憤怒、激動或哭泣,會讓孩子感到不安
提供受害者/加害者心理諮商或諮詢 提供受害者/加害者/家長心理諮商或諮詢 結合社區資源,提供當事人或其家人諮商服務 醫療人員:提供身體檢查、疾病預防 心理諮商中心、張老師、生命線:心理復健和諮商 社會處(性侵害防治中心): 社會資源(社工員:陪同報案、醫療、出庭 福利補助:補助心理復健費用、提供醫療諮詢、法律諮詢 緊急庇護、寄養安置 檢警人員及律師:做筆錄、現場勘驗…
參考資源 兒童性侵害防治網 http://childsafe.isu.edu.tw/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http://www.gender.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