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学习机会
珍惜学习机会
感悟 席地学习 现代化微机房
感悟 多媒体课堂 专心地学习着 明亮的教室
感悟 宽敞的学生餐厅 同一个屋檐下 干净的宿舍
感悟 几块石头、一块木板,这就是他们的课桌 简陋的教室 现代化操场
感悟 石凳、石桌,这就是他们的教室 现代化教学楼
感悟 露天课堂 现代化操场和教学楼
看完图片后,结合自身实际谈谈你的看法。 你能不珍惜学习的机会吗?
希望工程取得的历史性成效 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在对希望工程进行效益评估后得出了结论:中国青基会发起并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已经成为我国20世纪90年代社会参与最广泛、最富影响的民间社会事业。希望工程实施以来,以协助政府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扶贫攻坚为宗旨,坚持“雪中送炭”的原则,通过救助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儿童继续小学学业,建设希望小学等措施,提高了贫困地区小学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巩固率、升学率,降低了辍学率,改善了办学条件,提高了办学质量,成效显著。希望工程促进了我国农村贫困地区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开辟了一条动员社会力量协助政府办教育的新路子。(转下页)
希望工程取得的历史性成效 ———以1996年为例,希望工程在695个实施县中安排的受助生数量占当年失学儿童总数的30.9%,希望工程的救助已经成为保障贫困地区儿童得以继续学业的重要方式。 ———希望工程救助失学儿童的覆盖面广,县覆盖率达到74.7%。 ———对734所希望小学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学校危房面积平均减少79.5%,校舍面积增加47.2%,操场面积增加75.4%,图书数量增加234.4%。课桌椅配齐率和教具教学仪器配齐率明显提高,办学条件显著改善。(转下页)
希望工程取得的历史性成效 这则材料给你的启示是什么? ———希望小学建成以后,学校覆盖的生源范围明显扩大,学生数量平均增加22.1%,教职工数量平均增加16.0%,教师队伍的质量有明显的改善。同时学校课程的开齐率、学龄儿童入学率和小学生升学率有非常明显的提高。 这则材料给你的启示是什么?
假如你是小梅,你打算采用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请根据故事情节和自己的想象为大家表演一下这个故事。 情景:爸爸对小梅说:“从明天开始你就不要上学了,你早晚要出嫁,我供你上学是赔钱!” 小梅对爸爸说:“我要上学。” 假如你是小梅,你打算采用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请根据故事情节和自己的想象为大家表演一下这个故事。
某镇数百名村民在少数人的煽动下,在离当地中学不到100米远的山腰建了一座寺庙。平时香火不断。每到庙会,喇叭声、鞭炮声、诵经声响成一片。进出的香客、寺内的宴席乱作一团。受其影响,许多学生无心读书,少数学生甚至旷课到寺庙看热闹。 1、假如你是该校的一名学生,应该怎么办? 2、假如你是该校的校长,因该怎么办?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维护受教育权利
材料一:在旧中国,只有20%的学龄儿童能够入学读书。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努力增加教育经费投入。2005年,全国教育经费为8418.84亿元,比上年的7242.60亿元增长16.24%。 这组数字对比说明了什么问题?
材料二: 一家乡镇企业以每月460元的薪金招聘合同工。一名初中生的家长未征得儿子小刚的同意,便为儿子签订了应聘书。小刚得知后坚决反对。他对父母说:“工资再高我也不干,您不能让我中途辍学,我要完成学业。”家长见儿子不从,便以家中无钱再供其上学相威胁。为了履行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义务,小刚写了一封信,送给镇教育主管部门。镇教办的同志会同当地司法人员,找这个家长谈话。在他们的劝说下,家长撤回了为小刚签订的应聘书。小刚回到学校,更加努力地学习。 1、小刚拒绝辍学,对自己、家庭、社会有什么好处? 2、如果小刚中途辍学,是否合法?小刚及家长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们中学生应该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 1、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2、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 3、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履行受教育义务
珍惜学习机会 1、维护受教育权利 2、履行受教育义务
父亲迫女当童工阻止孩子上学违法 12岁女孩小蓝2002年小学毕业后,其父亲就以其成绩差为由,不准其继续读书,逼她辍学到自家开的百货店打工。 看到同龄的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小蓝变得越来越沉默寡言,她什么都不敢说,怕招来父亲的冷眼和奚落。她惟一的希望就是父亲有一天能让她重返校园。 母亲张某早已看出女儿的求学欲望,多次向丈夫王某提出此事,但王某每次都说:成绩不好,读书有什么用?还不如打工挣点钱。张某无奈,准备存点私房钱让孩子读书,被王某察觉后一顿暴打,母女俩只有抱头痛哭。 (转下页)
分析:本案中父亲不让小蓝上学的做法,是一种违法行为。义务教育法规定父母必须保证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即九年制)的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此类规定,并特别指出:“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该法第52条还规定,虐待未成年的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按刑法规定追究虐待罪的刑事责任。 父亲以孩子学习不好为由,阻止孩子上学,给孩子身心健康和智力发展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应当视为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而对小玲母女进行暴打,更应承担法律责任。(转下页)
九年制义务教育,是国家提高人口素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项国策,全体公民均应遵守。作为孩子的父亲应当依法保护孩子受教育的权利,提供孩子受教育的条件,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孩子受教育的权利。
精选习题 1、据报道,青岛市自 1998 年以来,全市累计减免学生学杂费 154 000 多人次,减免金额 1 600 万元。这一事实说明该市( ) A 教育具有免费性 B 在法律上确保少年儿童受教育权的实现 C 适龄儿童、少年有履行接受规定年限义 务教育的义务 D 为公民受教育提供了可靠保障 D
精选习题 2、目前,全国各省市中小学大多实行“一费制” , 使在校中小学生每年平均少交 50 元,减轻了学生负担,更减轻了家长负担。该举措( ) A 体现了义务教育具有免费性 B 说明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 C 减轻了学生家长负担 D 有利于普及义务教育 D
D 精选习题 3、公民受教育的义务有( ) ① 按时人学 ② 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教育 ③ 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 3、公民受教育的义务有( ) ① 按时人学 ② 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教育 ③ 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 ④ 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A ① ② ③ B ② ③ ④ C ① ③ ④ D ① ② ③ ④ D
同学少年风华正茂。初中阶段正是人的身心和智能发展最为迅速,最为显著和关键的时期,也是我们掌握知识,塑造自我的黄金时期。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我们要树立远大志向,珍惜在校学习的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以获取成功,使自己的生命反射出绚丽夺目的光彩,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