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議題談判之展望與因應策略 經濟部工業局 陳局長昭義 3/22/2017
摘要 壹、國際經貿情勢 貳、未來商機 參、目前談判進展 肆、未來談判之展望 伍、我國之因應策略 陸、結論 3/22/2017
區域經濟整合—WTO架構下進行貿易自由化外,各國亦投入區域性自由貿易協定之建構,以強化其國際競爭力 壹、國際經貿情勢 WTO架構下之多邊談判—杜哈回合談判 區域經濟整合—WTO架構下進行貿易自由化外,各國亦投入區域性自由貿易協定之建構,以強化其國際競爭力 3/22/2017
杜哈回合談判之工業議題主要為「非農產品市場進入談判」 何謂「非農產品市場進入談判」? 壹、國際經貿情勢(續) 杜哈回合談判之工業議題主要為「非農產品市場進入談判」 何謂「非農產品市場進入談判」? 「非農產品市場進入談判」(Non-Agricultural Market Access )英文簡稱「NAMA」,係指WTO農業協定產品範圍以外之所有產品(包括工業產品、林產品及漁產品)之市場開放 3/22/2017
壹、國際經貿情勢(續) 「非農產品市場進入談判」之談判目標為何? 杜哈宣言第16段揭示NAMA之目標為降低(reduce) 或取消(eliminate)關稅包括關稅高峰(tariff peaks)、 高關稅(high tariffs) 及關稅級距( tariff escalation) ,同時消除非關稅障礙( non-tariff barriers) 3/22/2017
貳、未來商機 目前已開發國家在WTO架構下之約束稅率雖多已屬低稅率,但有部分關稅高峰之稅率仍高 而開發中國家約束比率偏低,平均約束稅率又高達27.5%,,且部分項目約束稅率偏高,而且高於執行稅率,在執行稅率與約束稅率間自行調整,造成貿易上之不透明及不穩定 因此非農產品市場仍有相當大之可開放空間,預期可帶來可觀之商機,同時可提高貿易之穩定性與透明度 3/22/2017
貳、未來商機(續) 我國與主要會員關稅之比較 國別 約束範圍 (%) 平均約束稅率 Australia 96.5 11.0 China 100.0 9.1 European Communities 3.9 Japan 99.5 2.3 Korea, Rep. of 93.6 10.2 New Zealand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 4.8 Singapore 64.5 6.3 Indonesia 96.0 35.6 Malaysia 81.2 14.9 Mexico 34.9 Thailand 70.9 24.2 United States 3.2 3/22/2017
參、目前談判進展 多邊架構下如何進行關稅減讓? 回合 談判模式 1947 第一回合(日內瓦第一回合) 逐項談判 23 1949 參加談判國家數 1947 第一回合(日內瓦第一回合) 逐項談判 23 1949 第二回合(安西回合) 13 1951 第三回合(多奎回合) 38 1956 第四回合(日內瓦第二回合) 26 1960 -1961 第五回合(迪倫回合) 1964 -1967 第六回合(甘迺迪回合) 直線式稅率削減法,所有項目以五年為期調降50% 62 1973 -1979 第七回合(東京回合) 瑞士公式 102 1986 -1994 第八回合(烏拉圭回合) 1.部門別零對零或調和稅率 2.稅率大於15%者降幅為50% 3.其餘至少降1/3 123 2002 - 第九回合(杜哈回合) 瑞士公式為主 148 3/22/2017
參、目前談判進展(續) 香港部長會議前 時間 談判進度 2001年11月14日 通過杜哈部長宣言 2002年2月1日 成立NAMA談判小組,遴選瑞士駐WTO大使Mr. Girard為小組主席 2003年8月19日 Girard提出談判模式草案(TN/MA/W/35/REV.1) 未獲通過 2003年9月13日 坎昆部長會議以失敗收場 2003年10月至2004年2月 談判進度遲緩 2004年3月 重新召開談判會議,遴選冰島駐WTO大使Mr. Johannesson為談判小組主席,以坎昆部長會議宣言草案第2版(通稱Derbez版本)附件B為基礎,在4-7月間密集會商 2004年8 月1日 WTO總理事會通過以Derbez版本附件B為NAMA談判架構,即所謂「七月套案(July Package)」,為階段性重要文件 3/22/2017
參、目前談判進展(續) 香港部長會議NAMA重要結論 仍以「七月套案」為談判架構 採納「多(2個以上)係數瑞士公式」; 確定開發中國家享有第8段彈性; 檢視並確認可獲得足夠參與之部門別,惟其參與為非強制性; 非約束項目採非線性加碼措施建構降稅之基礎稅率; 3/22/2017
參、目前談判進展(續) 評估「優惠流損」(preference erosion )之範疇及尋求可能之解決方式 在2006年4月30日前完成降稅模式之談判工作,並依該降稅模式於2006年7月31日前提出全面性之關稅減讓表供會員檢視。 3/22/2017
肆、未來談判之展望 降稅公式 係數範圍 a:係數 to:降稅前稅率 t1:降稅後稅率 已確定為瑞士公式 已開發國家主張雙係數,目前已有會員提出已開發國家係數為10,開發中國家係數為15 惟開發中國家認為部長宣言對公式之指示應解讀為多係數,並非只有雙係數,且係數差距應拉大,以符特殊及差別待遇 美國則於部長會議中強烈主張雙係數 惟未來如希望開發中國家接受雙係數,係數差距可能拉大 3/22/2017
肆、未來談判之展望(續) 3/22/2017
-依瑞士公式降稅前後稅率對照表 降稅前稅率 係數 調降後稅率 8 10 15 20 5 3.08 3.33 3.75 4.00 4.44 5 3.08 3.33 3.75 4.00 4.44 5.00 6.00 6.67 5.22 7.50 8.57 5.71 10.00 25 6.06 7.14 9.38 11.11 30 6.32 12.00 40 8.00 10.91 13.33 50 6.90 8.33 11.54 14.29 60 7.06 15.00 70 7.18 8.75 12.35 15.56 80 7.27 8.89 12.63 16.00 90 7.35 9.00 12.86 16.36 100 7.41 9.09 13.04 16.67 3/22/2017
肆、未來談判之展望(續) 部門別 已確定為降稅模式之一部分,對我推動部門別自由化有利,惟其參與為非強制性,未來如何要求開發中國家參與,將成為重要課題 3/22/2017
肆、未來談判之展望(續) 由於香港部長宣言確定NAMA議題以瑞士公式並配合部門別降稅,此點對於以出口為導向且大部分產品已屬於低關稅的我國而言,具有拓展出口之實質助益,帶來可觀之商機 未來除低度開發國家不必降稅;開發中國家除少部分項目可依第8段彈性不約束或不依公式降稅(目前為5%) ;或部分項目依公式減半降稅(目前為10%) ,擇一適用外,其餘均須依降稅模式降稅 因此在瑞士公式與部門別降稅模式之調降下,未來各國之關稅勢必大幅下降,市場將大幅開放,我國工業產品將可因而取得新的出口契機 另香港部長宣言亦確定「新入會員」彈性待遇,亦有利我國為少部分敏感產品爭取彈性待遇 3/22/2017
伍、我國之因應策略 降稅公式 由於我國主張開發中會員之立場,已受到會員之強烈質疑,在我國不被認定為開發中會員之情況下,宜主張雙係數之瑞士公式,且係數差距越小越好,以令其他會員亦能有較高程度之市場開放 部門別 主張擴大烏拉圭回合零對零及調合關稅之部門參與會員 對我以出口為主之產品提出新的零關稅部門如自行車、運動器材等,並積極參與他國之部門提案如泰國之珠寶及美國之化學品 3/22/2017
伍、我國之因應策略(續) 非約束項目之要求 彈性之爭取 由於我國已百分百約束,宜主張全部約束,且採非線性加碼措施建構降稅之基礎稅率,惟加碼稅率不宜太高,以求其他會員之實質市場開放。 彈性之爭取 過去我國曾主張自我定位為開發中國家,俾適用第8段開發中國家彈性,但不易被接受 對於少部分降稅有困難之項目,將持續透過新入會員條款爭取較小之降稅幅度或較長之降稅期程,惟項數可能不及第8段 3/22/2017
伍、我國之因應策略(續) 「優惠流損」 對於ACP會員提出之產品項目包括鞋類、紡織品等,如歐美等會員可藉此不進一步開放相關產品市場,對我產品外銷勢必造成不利影響,須密切注意其發展 3/22/2017
陸、結論 順應全球化、自由化之國際浪潮,利用多邊架構下之自由化進展,以避免我國遭受區域貿易協定之排擠與邊緣化。 掌握全球化、自由化帶來之新商機,繼續推動產業結構之調整與提升競爭力。 加強與業界之溝通,為廠商爭取權益,產官緊密合作,以締造新回合談判談判成功之契機。 3/22/2017
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 3/2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