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国 际 法
一、联合国 联合国是当今世界最大、最重要的一般性政治国际组织。成立半个多世纪以来,在维护和平、促进发展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大作用。 1、联合国的宗旨与原则 《联合国宪章》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概括地说,就是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促成全球人民经济及社会之发展。联合国的宗旨具体有以下四项:
(1)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 (2)发展各国间的友好关系。 (3)促进国际合作。 (4)协调各国行动。
为实现这个宗旨,《宪章》又规定了联合国本身及其会员国应遵循的七项基本原则: (1)所有会员国主权平等; (2)所有会员国都应善意履行宪章规定的义务; (3)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 (4)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中不得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 (5)各会员国对联合国依宪章采取的行动应尽力予以协助,联合国对任何国家正在采取防止行动或强制行动时,各会员国不得协助该国; (6)联合国在维持和平与安全的必要范围内,应保证非会员国遵行上述原则; (7)联合国不得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项。
2、联合国的主要机关及其职权 (1)联合国大会 它由联合国的全体会员国组成,每年举行一次常会。每一会员国仅有一个投票权。重要问题的决议须由出席并参加投票的会员国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其他问题则以简单多数作出决定。 联合国大会的职权:大会具有广泛的职权,可以讨论《宪章》范围内或《宪章》规定建立的任何机构的任何问题,但安理会正在审议者除外。大会可以同时或分别向会员国和安理会提出建议。
(2)安全理事会 它由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美国五个常任理事国和十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 每一理事国有一个投票权。实质性问题的决议应以包括五个常任理事国在内的九个理事国的可决票通过,常任理事国享有否决权。关于程序性事项的决定,则以任何九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决定。安理会是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机关,它的决议对会员国具有约束力。 如果说大会的职权是审议性的,安理会的职权则是执行性的,它是联合国组织体系中唯一有权采取行动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关。
(3)秘书处 它是管理联合国组织日常事务的常设性国际工作人员班子,由秘书长和其他国际公务员组成。其任务是为联合国其他机构服务,并执行这些机构制定的方案和政策。秘书长是联合国的行政首长。他除了担负行政管理职责外,还依据《宪章》执行其他主要机构委托的事项。
二、加入WTO之后的机遇与挑战 1、加入WTO机遇和挑战并存,有利也有弊,但从长远来看利大于弊。它是一把双刃的剑。 2、牢牢记住一个原则:只要主权在手,就不会对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造成伤害。 3、中国既要承担义务,又要享受权利,必须要遵守WTO的基本原则:①要实行最惠国待遇原则;加入世贸组织,有15项多边协议,中国要承担义务。
给我国提供的机遇主要有: ①可以享受低关税待遇或最惠国待遇,扩大出口;②有利于利用外资;③促进我国服务业的发展;④使我国经济更加开放,加速四化建设;⑤有利于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⑥有利于打破地方保护主义;⑦有利于国民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中国参加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⑨有利于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
挑战主要有: ①一部分落后的企业、产业、产品会被淘汰;②对没有改制的国有企业压力大;(逼迫企业改制)③企业真的挑战在于制度竞争,产业结构的调整必然带来结构性失业;④对目前政府的职能提出挑战。(大市场小政府);⑤负传递效应。(国外的一些不好的东西也会进来)。
加入WTO对农业、金融、电信、企业的影响 1、对农业的影响:对小麦、棉花、豆油近期不利,对玉米长远不利;对蔬菜、畜牧业、养殖业(特别是对养虾)有利;对林业、旅游业、中草药、竹子有利;对茶叶、棉麻扩大出口;农业最大的问题是深加工不行。 2、对汽车制造业冲击大。对冰箱、彩电、洗衣机、服装、纺织品、鞋、玩具有利;对啤酒、日化有利。 3、对电信、银行、保险公司提出严峻挑战。 4、对我国的国有企业提出严峻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