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祥 中正大學傳播系助理教授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媒體識讀與公民教育 管中祥 中正大學傳播系助理教授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先想個問題,媒體對我們有什麼樣的影響呢? 你是否有能力面對這些時時刻刻影響我們的資訊呢? 你有多少的認知、態度、價值觀是媒體所建立的呢?
我們再來看以下的數據 美國凱斯家庭基金會(Kaiser Family Foundation)在1999年做過 一個「兒童與媒體調查」顯示: 2-8歲的幼兒天看2小時又46分鐘 的電視,以及28分鐘的錄影帶; 8-13歲的小孩每天看電視的時間 是3小時又37分鐘,和29分鐘的錄 影帶。
依據富邦文教基金會2008 年所作的調查,青少年網路 一週使用時數最高,約使用 十六小時,電視則為使用時 數第二高之媒體,一週平均 約使用十五小時二十分鐘。
根據富邦文教基金會2003年6、7 月間針對全國國小三至六年級學 童進行「媒體使用行為」問卷調 查,學童每週平均花20個小時看 電視。若進一步換算,學童每年 待在學校裡上課的時間約為1225 小時,但看電視加上網卻要花去 1540個小時,學童使用媒體的時 間遠超過上學。
什麼是 媒體識讀/素養/公民教育?
「媒體素養/識讀/公民教育」有 別於過去培養媒體從業人員的媒體 專業教育,教育對象的主體的全體 公民,教育目標的主軸在於培養全 民具備思辨與產製資訊,能成為形 塑國家與社區文化品味的媒體公民。
什麼是媒體素養教育? 媒體識讀教育在國外行之多年,BBC成立沒有多久, 就開始播出與媒體教育有關的節目與課程,而法國、 日本、美國、澳洲、西班牙、菲律賓、香港、加拿 大也從1960年代開始進行。 我國教育部也於民國91年完成「媒體素養教育政策 白皮書」,為亞洲第一個官方制定媒體素養白皮書 的國家。
如果媒體識讀教育是種公民教育,那麼,我們得問一個問題,什麼是「公民」?公民教育的目的是要培養什麼樣的「公民」? 公民教育和媒體識讀教育有什麼關係?
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什麼是媒體公民教育? 媒體識讀/素養教育的目的在於培養 人們有解讀媒體,近用媒體的能力, 提升民眾素養,作個耳聰目明的現代 公民。 近用 分辨 選擇 評估
媒體識讀/素養/公民教育 了解媒體的再現與隱藏價值 了解媒體的產製結構與過程 落實傳播公民權,轉換閱聽人與 媒體的關係
轉換和媒體的關係 我們必須思考,我們在媒介體系中 的角色不只是單純的消費者,同時 也是公民。我們必須具有面對媒體 環境的知識與能力,進而改變我們 與媒體的關係。因此,媒體識讀教 育就是要實踐傳播權,媒體識讀就 是行動!
媒介機構及其相關的權力機制 意識形態/符號 消費? 解讀? 閱聽眾 發聲與改變?
什麼是傳播/溝通(Communication) 生活世界 生活世界 製碼 解碼 B A 媒 介 製碼 解碼
傳播的意義 因此,傳播有兩層重要的意義 1.展現差異,展現不同主體生活世界的文化與價值 2.相互理解,彼此碰撞,建立新的生活世界
媒體是什麼? 媒體是不同主體訊息流動的中介 媒體是多元文化展現的公共空間
什麼是傳播公民權?
先來個自我介紹吧!
剛才是簡單版的傳播權,接著,來點複雜一點!
1996年,一群關係心傳播權與媒體事務的非 政府組織便開始串連,並提出傳播權的相關看 法,會中除針對傳播權與人權、弱勢族群傳播 權等議題提出討論外,同時也宣佈啟動《傳播 權憲章》(Charter on Communication Rights),對「傳播權」的內函提出宣示性的 原則總綱。
《傳播權憲章》所宣示的除了傳統言論自由、 表意自由的概念外,更擴及到媒體侵害的抗辯 救濟、媒體識讀能力、新聞工作者權益保障, 以及文化權等面向。
隨著媒體越來越趨商業化的發展,追求收視 率的成了媒體經營的重要原則,在競爭的壓 力下,媒體偷窺、侵犯隱私、侵犯人權、錯 誤報導、司法審判等侵犯人權的現象層出不 窮,許多事件當事人因為措所不及、恐懼媒 體、避免訴訟等因素,或者缺乏基本的媒體 素養,因而無力,或不知如何拒絕、對抗媒 體的侵權行為,以致於越來越多人受到媒體 的侵犯。
事實上,面對媒體污名與侵擾,我們不僅可以拒 絕媒體的採訪,甚至一但受到媒體傷害也可以採 取包括抗議、訴訟在內的救濟行動。例如,《傳 播權憲章》第十三條「隱私權」指出:所有人民 有權受到保護,免於受到與公共利益無關的論述、 私人照片與未經授權的私人言論,或是個人私下 秘密提供或接收私人言論的傷害。簡單說,媒體 不可無端侵人隱私,除非與公共利益有關,否則 個人的隱私必須受到保障;除了隱私權的保障外, 該憲章第十四條「媒介傷害」則強調:人民有權 要求媒體應尊重審判過程與結果,媒體不應該在 罪案定讞前就預設他人有罪,侵犯被告隱私,憲 章中也載明不得在審判進行中,以電視現場直播 審判過程。
《傳播權憲章》不僅強調對個人權利的尊重與 保障,同時也重視人民遭媒體後可採取的相關 行動。例如,第七條「抗辯與救濟權」便指出: 對媒體錯誤報導所帶來的損害,所有人民有抗 辯和求償的權利,當個體有正當理由針對其聲 譽提出更正時,必須予以機會。
接下來,讓我們一起來識讀媒體!
辨別媒體訊息的真與假
這就是「置入式行銷」: 假借「新聞」之名,行「廣告」之實,讓觀眾以為播出的新聞是「新聞」,但真面目卻是「廣告」!
了解媒體的運作方式
什麼是新聞? 新聞是「選擇」與「組合」的結果!
新聞的製作像作菜 煮菜 買菜 記者 編輯 組合 選擇
了解文本背後所隱藏的價值
媒體的再現與複製 我們在媒體看到的「真實」,其實只是媒體機構透過文字、影像 、聲音等再現事物的符號「再度呈現」的過程與結果。我們很難從媒體中找到事物原來的面貌,換句話說,我們在媒體中看到的「真實」都是由媒體選擇、組合、刪除、放大、扭曲的結果。
夯到不行 必殺戲!
Anson 存希特助及公關總監Anson是一位護主心切的特助,對「英明神武」的主子紀存希,忠心耿耿,是存希最得力的左右手,有時卻因為求好心切、矯枉過正,而有搞笑之舉。 但對主子的感情生活卻是個牆頭草、不折不扣的騎牆派。因為在他眼中,只有ANNA才配得上紀存希,因此當他知道老土樣的欣怡要和存希在一起時,一副快要昏 倒不能夠接受的模樣。直到Anson看到欣怡不斷對存希無怨的付出,還有堅持那股不被存希的冷漠打倒的傻勁所感動,才讓他一改先前的觀感,覺得真正配的上 存希的就是欣怡了。
阿牆 孫無敵的助理,擅長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天香樓上到孫無敵下到掃廁所的歐巴桑他都熟,所以任何八卦都逃不過他的耳朵,情資收集能力一流。 從旁人的角度看來,擅長逢迎紀大偉,又熱衷拍無敵馬屁的阿牆是個徹頭徹尾,沒立場、沒節操、沒尊嚴的牆頭草,但是對阿牆來說,這只是他適應環境、努力生存的技巧。 由於一天到晚都在無敵身邊,所以阿牆內心非常一廂情願地認定不是他在抱無敵大腿,其實是無敵根本不能沒有他。
我們先看看媒體裡的弱勢圖像。
1.可怕的 將對方視為帶有危險性、威脅感,並且破壞既有的社會秩序。例如, 移工=素質低、搶本地人工作 移民=假結婚真賣淫; 精神障礙=不定時炸彈; 同志=愛滋病
2. 可憐的 憐憫式的再現背後隱藏著社群間政治、經濟、文化權利間的不平等,表面上激發了人道主義,但卻把弱勢議題「個案化」、「弱勢化」,忽略了結構性問題。 例如:一碗麵的故事、受虐的外籍「新娘」
3.可笑的 揶愉的再現意味著社群間的偏見、輕蔑、不信任,或不平等的關係,此類再 例如:台灣「苟」語、「的啦」
4.異國風情 對於異群體經常出現奇異、神秘、迷信,甚至帶有敵意的呈現方式,此類再現在旅遊節目中較常看見。 例如:原住民的豐年祭、同志團體遊行
5.命名 為了強化他者的差異性,還會另外輔以「命名」(naming)的策略,不僅將已經歸為他者的群體進一步污名化(stigmatized),更有助刻板印象化的強化。
對事件或團體標籤化,以偏概全 (草莓族、暴民) 同一事實以不同字眼描述,產生不同意義(叛軍與反抗軍、恐怖份子與自由鬥士、白米炸彈客與農民英雄)。
Cottle曾分析電視新聞報導,他發現媒體超喜 歡用「暴亂」(riot)形容社會的動盪。他指 出「暴亂」是將事件定位於「法律」問題,是 破壞現有秩序,但若使用「官逼民反」或「起 義」卻是進入另一種社會脈絡。
6.強調特定的身分與特徵
如果換成這樣呢?
或者,是這樣呢?
這樣?
還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