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15年度企业用工纠纷处理培训资料: 王 洪 法 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保障局 王 洪 法 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保障局 2015年3月24日
一、什么是规范用工?
1、依法管理(三个必须) 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足额支付劳动工资
2、控制风险(三个建议) 合理确定工资结构 依法制订规章制度 规范使用法律文书
二、存在的共性问题?
1、劳动合同依法签订没有引起重视; 2、社会保险参与率低下; 3、工资发放不是很及时、足额; 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不是规范; 5、劳动保护没有真正到位; 6、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没按规范组建; 7、民主管理(劳动者权益保障)没有真正开展。
三、如何规范用工?
第一项:员工招录
1.企业按规定录用职工。 招聘简章(告知企业基本情况); 员工登记表(了解劳动者情况); 职工花名册(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联系方式、用工岗位、用工时间、合同期限等栏目)。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员工花名册未成年工要注明,有未成年工时,要及时做好岗前健康检查,并在招录之日起15天以内报劳动部门备案。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介绍或者使用童工。
第二项:劳动合同
1、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全员签订率100%。已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也在劳动合同期限以内)。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要使用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条款要齐全,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双方当事人要签字,用人单位要盖章,劳动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送达)。
3、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企业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完善劳动合同续订、解除、终止等环节,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如提供虚假学历证明、假经历、假健康证明入职的,签订的合同因欺诈无效。企业出台如“工伤自理”、“加班不加酬”、“社保自缴”、“试用期无薪”、“五年内不得怀孕”、“员工辞职提留工资自动放弃”、“未经批准不得辞职”等规定都是违法的。
第三项:工资工时
1、按规定执行国家工时制度。标准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用人单位要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在取得本单位工会组织同意的基础上,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2、按规定组织员工进行加班,保障职工休息权利。加班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1小时,每天最长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个小时,严禁企业强制员工加班。
3、按规定执行国家病、产、婚、丧等休息休假制度。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产假天数为强制性规定,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哺乳假,婚、丧和探亲假天数可按用人单位实际情况设立。
4、法定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1)产假工资照发,哺乳假期间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2)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3)劳动者请事假的,企业可以不支付事假期间的工资,但不得扣减事假以外的工资。
(4)职工因病或非应工负伤,在病假期间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5)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的标准发放生活费。
5、月工作日及月计薪天数计算 (1)月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 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年工作日: 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 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 250天÷ 12月=20.83天/月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6、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企业支付工资应当制发工资支付表。工资支付表应当载明发放单位、发放时间、发放对象的姓名、月工作天数、加班加点时间、加班加点金额、社保补助、应发和减发的项目金额等事项,并依法保存。不能有低于最低工资的现象。
7、工资要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每月支付一次。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
8、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在试用期间,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同时要考虑不低于转正工资的80%。
9、工资构成: (1)工资总额(应发数):工资+加班费+津补贴+奖金(全勤+效益) (2)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技能或职务) (3)加班费基数=工资 (4)津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午餐补贴+节日补助 (5)福利:社会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防暑降温费+票据补助(6)经济补偿金基数=工资总额(应发数) (7)年休假基数=工资总额(应发数)-加班费 (8)其他假基数=工资+津补贴(按制度)
第四项:社会保险
1、依法参加五大保险 工伤、生育、养老、医疗、失业等。 1、依法参加五大保险 工伤、生育、养老、医疗、失业等。
2、对员工不愿意参加或者以书面承诺书形式拒绝参加保险的,企业存在工伤赔偿、解除合同、补缴社保的风险。
第五项:劳动保护
1、依法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加强职工健康教育和职业健康检查。按规定落实女职工“四期”保护政策、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岗位、定期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卫生台帐。
2、工作环境条件符合国家规定,依法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劳动保护用品按规定发放到位。
第六项:劳动预警
1、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定期分析劳动关系现状,及时向劳动部门沟通信息。
2、建立调解组织,健全工作制度,及时化解劳动争议。不发生职工权益受侵害而提起的劳动投诉案件。
3、经常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每年安排员工一定的培训经费,开展岗前培训,实现持证上岗。
4、违法员工的处理办法。 合同法39条:劳动者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4、违法员工的处理办法。 合同法39条:劳动者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1)违规员工的“检讨书”、“求情书”、“违规通告”、“违规情况说明”等; (2)有违规员工本人签字的违规记录、赔偿通知书等; (3)其他员工及知情者的证词; (4)有关事件涉及的物证(如被损坏的生产设备,如物证不方便保留,则拍摄清楚的照片,同时照片上还应当显示详细时间); (5)有关视听资料(如当事人的录音、录像); (6)政府部门的处理意见、处理记录及证明等; (7)由员工本人确认签字的岗位考勤和考核记录。
第七项:民主管理
1、建立厂务公开制度,并向职工公示,编制《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有效保障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经常召开民主恳谈会,倾听职工提合理化建议。
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重视职工生活问题,落实职工宿舍、食堂、浴室等设施和福利待遇。完善职工活动场所,经常性开展职工文体活动。多关心员工多关爱员工,实现“企业关爱员工,员工爱护企业”的目标。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