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非关税壁垒
普瓦蒂埃(PPOtiers)海关效应 法国在1982年规定,所有从日本进口的录像 机都必须通过位于法国北部港口数百英里的小镇 子非常窄小。结果进入法国的日本录像机从每月 6万多台骤减到每月不足1万台。
意大利的空心粉法 在意大利有一个“空心粉纯度法”,要求空心粉的制作原料必须是硬质小麦,而这种硬质小麦主要产于意大利南部。欧洲其他国家的空心粉大多由混合种类的小麦制成,不符合“空心粉纯度法”,很难进入意大利市场。
商品归类调整 美国海关曾把日本出口到美国的卡车司机室和底盘,这种 “零件”重新归为 “组装车辆”,使原来只有4%的税率改为25% 。
欧盟进口中国瓷器的包装标准 欧盟要求从中国进口的景德镇瓷器 的包装稻草必须经过摄氏200度高温熏蒸 消毒处理。
第一节 非关税壁垒概述 第二节 控制数量的非关税壁垒 第三节 技术壁垒 第四节 绿色壁垒 第五节 其他非关税壁垒
第一节 非关税壁垒概述 一、非关税壁垒的概念 非关税壁垒是指各国政府采用的除关税以外的限制进口的措施。 二、非关税壁垒的产生 非关税壁垒是指各国政府采用的除关税以外的限制进口的措施。 二、非关税壁垒的产生 1929-1933年经济大危机出现了超贸易保护主义,各国提高关税的同时,开始使用以限制数量形式的非关税壁垒。 70年代在经济危机形成了贸易保护的压力下,GATT又约束关税不能随意提高,各国更多的采用非关税壁垒。
三、非关税壁垒的类别 直接限制:数量壁垒 非关税壁垒 间接限制:技术壁垒、绿色壁垒和其他 直接限制是对进口商品的数量和金额直接加以限制,即“数量限制”。如进口配额制。 间接限制是对进口商品数量或金额不作具体限制,而是通过制订种种严格的规章条例,间接地影响和限制商品的进口。如进口押金制、歧视性的政府采购政策、海关估价、最低限价以及复杂苛刻的技术标准、卫生检疫和商品包装、标签的规定等。
四、非关税壁垒的特点 非关税措施比关税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关税措施←立法程序,具有一定的延续性。 非关税措施←行政程序,比较迅速,程序简单,具有对某国或某种商品的针对性。 非关税措施的保护作用比关税更为强烈和直接。 关税是是一种间接税,其保护作用具有间接性。而很多非关税措施超过限额就直接禁止进口,能快速直接地达到关税措施难以达到的目的。 非关税措施比关税更具有隐蔽性和歧视性。 关税措施是透明的,关税措施的歧视性也较低,往往受多边贸易协定的制约。但一些非关税措施则往往透明度差,隐蔽性强,容易对别的国家实施差别待遇。 如果把关税比作门槛的话,那么数量限制措施就可以比作围墙 ,可以将货物彻底挡在关外。
第二节 控制数量的非关税壁垒 (直接限制手段) 第二节 控制数量的非关税壁垒 (直接限制手段) 控制数量的非关税壁垒一般有进口配额制、进口许可证制、外汇管制、进口押金和最低限价等,这里先介绍前两种。 一、进口配额制(Import Quotas System) 概念 一国政府对一定时期内进口商品的数量或金额,事先一般地或个别地加以直接的限制。超过限额的商品不准进口,或对其征收很高的关税。 它是实行数量限制的重要手段之一。
自主配额(单边配额) 进口配额制的基本类型图 绝对配额 关税配额 全球配额 国别配额 协议配额(双边配额) 全球性关税配额 优惠性关税配额 国别关税配额 非优惠性关税配额
2.绝对配额 全球配额(Global Quotas) 全球配额属于世界范围的绝对配额,对于来自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商品一律适用。 国别配额 在总配额内按国别或地区分配给固定的配额,超过规定的配额便不准进口。实行国别配额可以使进口国根据它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关系分配给不同的配额。
国别配额可以分为自主配额和协议配额。 自主配额 自主配额又称单边配额,是由进口国家完全自主的、单方面强制规定某种商品的配额,不需征求输出国的同意。 协议配额 协议配额又称双边配额,是由进口国和出口国政府或民间团体之间协议确定的配额。通常不会引起出口方的反感和报复,较易执行。
3. 关税配额 对商品进口的绝对数额不加限制,而对在规定配额以内的进口商品给予低税、减税或免税待遇,对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则征收较高的关税。 关税配额按商品的进口来源,可分为全球性关税配额和国别关税配额。按征收关税的目的可分为优惠性关税配额和非优惠性关税配额。前者对超过配额部分征收原来的最惠国税率,如西欧的普惠制,后者对超过配额部分则征收较高的附加税或罚款。
二、“自动”出口配额制(Voluntary Export Quotas) 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和压力下,“自动”规定某些商品对某国的出口限制,在规定的配额内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配额即禁止出口。 其条款和内容主要包括: 1. 规定在协定有效期内第一年度的出口额和其它各年度的增长率,即配额水平。 2. “自动”限制出口的商品分类。 3. 协调各种自限商品限额相互融通使用的权限。 4、保护条款,即进口国有权通过一定程序,限制或停止某种造成“市场混乱”的商品进口。
三、进口许可证制(Import Licence System) 1、概念 进口国规定某些商品的进口必须事先申领许可证,没有许可证海关不予进口的制度。 2、进口许可证制的类别 根据进口许可证与进口配额的关系分: 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 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 根据进口商品有无限制分: 公开一般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 特种进口许可证(非自动进口许可证) 3、进口许可程序的规范(详见352页)
四、控制数量的非关税壁垒的前景 加入世贸组织时仍可能保留一定的数量限制措施,只是通常有严格的时间限定。 在WTO成员方的压力下,某一成员方可能会逐渐放弃数量限制,但常采用其他措施。 关贸总协定下的各项“例外”在世贸组织体制内依旧保存着,在各种名义下发起的对进口产品的数量限制还会不断出现。 可以说,在可预见的未来的一段时期内,数量限制这种围墙还不能彻底拆除。
关税配额实例 例1:1992年12月,欧共体农业部长会议决定,从此后,欧共体对拉美国家的“美元香蕉”征收20%的关税,即每吨征收117美元而且年限额为200万吨,如果超过限额还要征收170%的税金。在这200万吨进口限额中有三分之一还必须来自法国、英国、西班牙等国的殖民地。此前,香蕉是少数没有受发达国家配额限制的大宗农产品之一,作为欧共体成员国的德国原来一直免税无限制地主要从中、南美国家进口香蕉,每年高达140万吨。这样,拉美香蕉出口国每年损失4亿多美元,因此,该关税配额遭到了拉美国家的强烈反对。 例2:在2000年12月16日至2001年12月31日,俄国实行原糖进口配额制。总额为365万吨,第一季度为115万吨,第二季度为150万吨,第三季度为60万吨,第四季度为40万吨,对此征收5%的关税。超过额度部分征收30%的关税,但每公斤关税不低于0.09欧元。
关于直接限制案例:为何关税下调而车价未降 2002 年1月1日,中国政府将进口汽车的关税从2001 年的80%降为43%,关税大幅下调后,许多等待买进口车的消费者期待进口车的价格大幅下调,半年时间过去了,进口车价格并未按预期大幅下调。进口车市场上传来的不是价格下降的消息,却充斥着汽车进口许可证价格大幅上涨的传言。 中国对进口汽车实行关税加配额双重管理。进口汽车不仅要交关税,还须有进口许可证。这种双重贸易限制政策,目的在于限制汽车进口,保护国内汽车生产商。
2002 年中国进口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配额总和为80亿美元,比2001 年仅增加15%。为了保护国内汽车制造商,中国不可能大幅增加进口整车的配额。几乎每一辆国产车上都有进口的配件,大幅增加进口整车的配额,势必影响汽车零部件的进口配额,从而约束国内汽车制造商的发展。 另一方面,国内消费者对进口车的强劲需求,很容易消化掉小幅增加的配额。1993进口约22万辆小轿车,当时进口车关税约为150%;2000 年进口车关税约为100%,但在配额限制下,中国进口的整车,包括小轿车、卡车和巴士在内,仅3.7万,国内需求与配额间严重不平衡。
美国对中国纺织品实施限制最新情况 美国政府自2006年1月1日起对从中国出运棉制针织衬衫(338/9类)、棉制裤子(347/8类)、棉及化纤制内衣(352/652类)、棉制及化纤制胸衣(349/649)、合成纤维布(620)、袜子(332/432/632)、精梳棉纱(301类)、棉及化纤制梭织男衬衫(340/640类)、化纤制针织衬衫(638/639类)和化纤制裤子(647/648类)等22类纺织品实施数量限制,数量限制将持续到2006年12月31日。美方公布的限制数量和截至2006年04月10日已使用数量如下:
类别 品名 限制数量 已使用数量 占比(%) 200/30 棉纱、缝纫线及精梳棉纱 7,529,582公斤 315,438 4.2 222 针织布 15,966,487公斤 2,001,823 12.5 229 特殊用途布 33,162,019公斤 1,721,014 5.2 332/432/632-T 袜子 64,386,841打双 11,322,298 17.6 332/432/632-B 袜子 61,146,461打双 11,136,378 18.2 338/339 棉制针织衬衫 20,822,111打 1,423,064 6.8 340/640 男式梭织衬衫 6,743,644打 722,753 10.7
第三节 技术性壁垒 一、概念(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第三节 技术性壁垒 一、概念(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货物进口国家所制定的那些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技术法规、标准以及检验商品的合格评定程序所形成的贸易障碍,即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检疫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口商品制定苛刻繁琐的技术、卫生检疫、商品包装和标签等标准,从而提高进口产品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例 法国禁止含有红霉素(Ery Throcin)的糖果进口,从而有效地阻止了英国糖果的进口,因为英国的糖果制造是普遍使用红霉素染料染色的。 法国还禁止含有葡萄糖的果汁的进口,这些规定的意图就在于抵制美国的货物,因为在美国,这类产品是经常加上这种附加物的。
2. 技术贸易壁垒的分类 目前有三种方法分类: 第一种:根据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分: 技术法规(强制执行的) 标准(非强制执行的) 合格评定程序(确定是否满足技术法规或标准 ) 第二种:按形成技术壁垒的科技手段分: 差异技术壁垒 创新技术壁垒:利用明显的领先优势,获得垄 断竞争优势。
第三种:传统的按内容体系分 技术法规和标准 卫生检疫标准 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 信息技术壁垒(例:强制性EDI)
3.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特点 名义上的合理性。技术法规,标准的制定一般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及消费者利益,具有合理性。 形式上的合法性。技术法规,标准主要是由政府部门或权威机构制定或颁布的,具有合法性。 内容上的复杂性。技术法规,标准涉及范围广泛,技术规定及检验程序又十分复杂。 手段上的隐蔽性。技术法规,标准往往打着保护人类健康和动植物安全,保护环境等旗号。 使用上的灵活性。技术的进步发展和技术壁垒的多样性,为灵活运用技术壁垒提供了条件。
4. 技术贸易壁垒应遵循的规则: 非歧视原则 透明度原则 必要性原则 贸易影响最小原则 协调原则 对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原则
5. 技术性贸易壁垒盛行的原因? 70年代:10-30%;90年代:30-50% 1、 关税的大幅度削减及传统数量限制措施被抑制; 2、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科技水平的差异导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强化; 3、 消费观念和保护意识的增强促使技术性贸易壁垒“合法”存在;(美国UL标准、欧盟ISO9000系列认证、加拿大CSA认证等) 世贸组织某些协议中的例外规定给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设置大开方便之门。 (详见361页)
TBT的“典范”——美国TBT体系 美国是世界第一贸易强国,也是各种贸易壁垒最繁多、体系最复杂的国家。 1.美国TBT的基本情况。 基于技术标准、法规的贸易技术壁垒。美国在要求进口商品满足ISO9000系列标准之外,附加了许多对进口商品制定的条例。仅从1980年至今,美国已制订了约2300个技术性法规和条例。这些复杂的法规和条例本身构成了对国际贸易的极大障碍。 关于合格评定的技术壁垒状况。美国目前有55种认证体系,如产品安全认证体系UL、军用MI(1)、电磁兼容FCC等具有较大影响的认证体系。其中,美国为了对商品的安全性能进行认证,设立了代号为UL的“保险商实验室”,外国商品必须通过UL认证后才能顺利地进入美国市场,事实上很多发展中国家的商品很难达到UL标准水平。这种假借保护环境,人类动植物的卫生,安全健康之名,对商品中的有害物含量制定较高指标的做法,有效地限制了商品的进口。
利用电子数据交换(EDI)设置技术壁垒。美国决定,从1992年起将全面采用电子数据交换方式办理海关业务,不采用电子数据交换方式的,海关手续将被推迟受理。 以上提到的是美国贸易技术壁垒的主要方面,当然还有一些其它原因而形成技术壁垒。正是这些贸易技术壁垒,导致外国产品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美国的“入门费”看涨。
2.美国TBT体系的主要特点。 法律地位重要。美国的技术性法规或标准大都以保障消费安全、保护环境及国内市场秩序、维护国家安全为出发点,几乎涉及到美国社会及公众生产、生活的每个层面,成为美国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而且多属强制性法规或标准之列。 覆盖领域广泛。美国针对每一种产品,包括其生产与进口行为,基本上都订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标准;并以标准、检测、标识及认证等手段,为进口产品设置高门槛及繁杂的检验手续。 法规体系复杂。呈现出立法部门众多,立法层次有别,措施性质多重,法规数量庞杂等特征。 执法体系复杂。美国负责技术性法规及技术标准执法工作的部门很多,从大的层面上分,既有联邦政府部门,又有联邦独立机构;从小的层面上,针对同一产品,在同一部门内,设立不同的部门负责不同项目的执法工作。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相辅相成,筑起了一道复杂而有序的执法体系。 美国主义特色鲜明。美国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非常严格、也非常高,检验手续复杂,批准时间冗长;而且,美国很少使用国际标准化机构订立的标准,其有些标准甚至直接与国际标准矛盾,一般也不承认包括中国在内的其它国家的检验标准,在对外交往中,我行我素,一切以美国利益与意识为中心。
从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不论是作为合理的技术贸易措施,还是作为抬高门槛的贸易保护主义壁垒,有一点是无疑的,他是维护国家基本安全的重要手段,处于设置与超越不停顿较量的动态发展过程中,批着合理的外衣,手段隐蔽,冲击力强,与一国的经济实力和科技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发达国家和地区处于绝对优势和主动地位,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处于劣势和被动地位。
2002年中国有 71% 的出口企业、39%的出口产品遭遇到国外技术壁垒的限制, 造成损失约 170 亿美元。食品土畜产品出口有近 90% 的企业受限, 造成损失约90亿美元, 轻工、机电类产品损失分别约 40亿美元和 20亿美元。
第四节 绿色贸易壁垒 一、概念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一国以保护环境 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环境贸易措施,使得外 第四节 绿色贸易壁垒 一、概念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一国以保护环境 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环境贸易措施,使得外 国产品无法进口或进口时受到一定限制,从 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目的。
二、绿色贸易壁垒的分类 政府引导型的绿色壁垒 以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制定一系列环保标准限制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产品,以保护本国市场为目的。 非政府引导型的绿色壁垒 不同国家的生产商或消费者,由于环境保护意识强弱差异会对产品的生产或消费产生影响,从而造成产品在国际流通的不平衡。
三、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 环境许可证制度 禁止进口与环境贸易制裁 绿色补贴制度 繁杂苛刻的环保技术标准 各类多增设的产品技术标准 苛刻的绿色检验检疫措施 绿色包装和标签制度 绿色环境标志和认证制度
四 、绿色壁垒的特征 1、 名义上的合理性——保护生态、可持续发展 2、 形式上的合法性:采用GATT的“一般例外条款”作保护伞 为保障人民、动物、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的措施 与国内限制生产与消费的措施相结合,为有效保护 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的有关措施
3、保护内容具广泛性 4、保护技术上的歧视性:以发达国环保标准要求发展中国家 5、保护方法的巧妙性和隐蔽性:隐蔽于具体的贸易法规、国际公约的执行过程中,例如:1991年美国根据《国际海豚保护法》对金枪鱼实行制裁。 具体从三个方面分析其巧妙性和隐蔽性: 绿色壁垒从表面上看一视同仁,不存在配额问题,也没具体到哪国 都是高科技基础上的检验标准,发展中国家难以作出判断 把贸易保护的视线转移到人类健康保护上
该协议与《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有一定的联系,但适用范围不同。前者适用于食品、动物卫生和植物卫生三领域,后者范围广泛。(376页) 五、国际绿色贸易壁垒的规范与抑制 (一)环境保护国际公约(373页) 1、保护臭氧层的国际公约 2、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国际公约 3、生物安全多边框架规则 4、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国际规定 5、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另有:环境管理国际标准——ISO14000 (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 该协议与《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有一定的联系,但适用范围不同。前者适用于食品、动物卫生和植物卫生三领域,后者范围广泛。(376页)
第五节 其他非关税壁垒 一、外汇管制 二、进口押金制 三、进口最低限价制 四、进口和出口的国家垄断 五、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 六、海关估价 七、社会标准——劳工标准 八、歧视性政府采购 九、原产地要求与规范 十、动物福利壁垒
一、外汇管制( 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P356 1. 含义 一国政府通过法令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实行限制以达到控制商品进口的一种制度。 2. 类型 数量性外汇管制 成本性外汇管制(复汇率制度) 混合性外汇管制
二、进口押金制(Advanced Deposit) 又称进口存款制,进口商在进口商品时,必须预先按进口金额的一定比率和规定的时间,在国家指定的银行无息存入一笔资金,才能进口。 这样就增加了进口商的资金负担,影响了资金的流转,从而起到了限制进口的目的。
三、进口最低限价制(Minimum Price) 进口国规定某进口商品的最低价格,凡进口货价低于最低价格的商品,则征收进口附加税以消除其价格优势或禁止进口。 20世纪70年代,美国为了抵制欧洲和日本等的低价钢材和钢制品进口,对这些产品进口实行所谓“启动价格制”。
四、进口和出口的国家垄断( State monopoly of import and export ) 国家对某些商品的进出口规定由国家政府机构直接经营或其授权的机构经营。 主要商品 烟和酒 农产品 武器
1.反倾销 : 五、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 进口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则该产品被视为倾销。 进口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则该产品被视为倾销。 反倾销作为一种被世界各国普遍认可和广泛接受的限制进口的手段,是1948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中所确立的原则。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该手段逐步演化成各国保护国内产业的主要工具。。
据统计,自1995年至2004年全球共有41个WTO成员发起了2646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共有38个成员实施了1650起最终反倾销措施。 反倾销有保护本国企业的色彩,或者说很多国家是打着“反倾销的旗,行保护之实”
(ⅰ). 低于相同产品在出口国正常情况下用于国内 (1).确定某一进口产品是否存在倾销的条件 (根据关贸总协定(1994年)第六条和《WTO 反倾销协议》规定): (ⅰ). 低于相同产品在出口国正常情况下用于国内 消费时的可比价格; (ⅱ). 如果没有这种国内价格,则低于 a. 相同产品在正常贸易情况下向第三国 出口的最高可比价格; b.产品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上合理的 管理费、销售费等费用和利润。
(2). 根据WTO规定,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ⅰ).倾销成立; (ⅱ).国内产业受到损害; (ⅲ).倾销与损害有因果关系。
成本,价格 日本钢铁企业在美国市场 e’ PX’ PX P1 b d e t a MC+t 反倾销税t c MC D MR QX’QX 数量
进口国的政府获得t×Qx‘的税收(c),消费者则净损失了(b+d)。由于课征“反倾销税”,美国国产钢材价格也相应上涨,因此钢材消费者的总损失会大于b+d,不过消费者受国内价格上涨所受的损失是国内生产者的收益,面积a+b正好等于政府税收部分(c)。。如果a<d,进口国净损失,反之,则有净收益。
2.反补贴 补贴是一国政府或公共机构直接或间接向本国生产商或出口商提供现金贴补或财政上的优惠,以提高受补贴商品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的行为。 按照WTO相关规则,如果补贴对某国民族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该国即可在合理限度内采取反补贴措施,即征收反补贴税。
美国从韩国进口钢材 价格 A B P0 P1 韩国出口补贴 反补贴税 D C DM北美进口需求 O M0 M1 进口数量
移动均衡 福利影响 韩国的出口补贴 A C 获益P0P1CA 损失P0P1CB 损失ABC 美国的 抵消性反补贴税 损失ACD 获益ABCD 政策 出发点 到达点 美国 韩国 美国和韩国(世界) 韩国的出口补贴 A C 获益P0P1CA 损失P0P1CB 损失ABC 美国的 抵消性反补贴税 损失ACD 获益ABCD 获益ABC 出口补贴加上 获益P0P1DA 损失P0P1DA 零 (等于韩国政府补贴了美国政府,韩国纳税人向美国纳税)
3.紧急保障措施 国内产业受进口产品严重损害时,政府可以实行临时的进口限制以保护国内生产者(关贸总协定1994年第19条), 国内产业受进口产品严重损害时,政府可以实行临时的进口限制以保护国内生产者(关贸总协定1994年第19条), (1).根据关贸总协定的规定,使用紧急保障措施的必 要条件是: (ⅰ).进口产品大量增加; (ⅱ).进口增加是由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的; (ⅲ).进口增加是各边贸易谈判所带来的贸易自由化的结果; (ⅳ).这种大量进口对国内生产者造成了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的威胁。
(2).进口国政府实行紧急保障的措施: 全部或部分地停止正常情况所承诺的 关税减让或其他优惠,进口国政府可以设 置数量限制。 关贸总协定对紧急保障措施设有时间 限制:保障措施不得超过4年,延长后总 期限不得超过8年。
使用紧急保障措施的例子之一是2001年4月日本政府对中国的大葱、鲜蘑菇、灯心草垫实行紧急进口限制。具体做法为提高关税,对超过限量(5383吨葱,8003吨鲜蘑菇和7949吨灯芯草垫)的进口分别追加256%,266%和106%的关税。这项措施的有效期为200天,持续到2001年11月8日。
六、海关估价(Customs valuation) 海关故意提高某些进口商品的海关估价,以增加进口商的关税负担。 典型的运用——美国售价制:美国对某些化学制品、鞋类制品和食品等国内价格较高的商品海关估价不是以实际成交的价格为完税价格而以美国国内批发价为完税价格。
七、社会标准——劳工标准 从2004年 5月1日起,美国、欧盟一些国家开始强制推广SA8000标准认证,将劳工权利与订单挂钩,而 SA8000标准约束的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如服装、化工原料、纺织等,这无疑将对我国产品出口形成新的挑战。 与ISO9000质量管理系统及ISO14000环境管理系统一样,SA8000亦是一套可被第三方认证机构独立审核之国际标准。 一些发达国家希望通过要求发展中国家提高劳工标准的办法来保护国内企业。这将对发展中国家形成一种新的贸易壁垒。
劳工标准主要包括劳动者的权利如(结社自由权、罢工权、集体谈判权)、人格尊严(如禁止强迫劳动等)禁止劳动歧视(如男女同工同酬、禁止就业和职业方面对不同种族、肤色、宗教等的歧视)、下一代成长(规定准许就业的最低年龄标准以及禁止童工劳动)、工人工作条件(如工作环境要符合健康安全的标准)等有关人权方面的问题,以及与贸易效益相关的社会福利待遇标准(如制定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工人的合理收入、维持工人的基本生活等)
SA8000标准主要内容 (1)有关核心劳工标准 (2)工时与工资 (3)健康与安全 (4)管理系统 童工 强迫性劳动 自由权 歧视 惩戒性措施 (2)工时与工资 (3)健康与安全 (4)管理系统
八、歧视性政府采购(Discriminatory Government Procurement Policy) 1.政府通过法令,规定政府机构在进行采购时要优先购买本国产品,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向国外购买,从而对国外产品形成歧视和限制。 如美国制定的《购买美国货法》规定,如美国商品价格不高于同类进口商品价格的6%,政府机构都应购买本国产品。
2.强调产品与服务中的国产化程度。 在一些政府不得不使用的外国产品和服务中,有时会提出一些其他的要求,如零部件国产化程度、当地产品含量或本国提供服务的比例等。 3.偏向国内企业的招标。 在政府出资的工程招标中采用偏向国内企业的标准或程序。一些国家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外国企业不能投标,但通过一些苛刻的歧视性标准和不透明的程序使得外国企业实际上不可能中标。 4.直接授标。 有的政府工程不通过招标而直接将标授予一家特定企业(一般都是本国企业)。
政府的歧视性采购如果小于自由贸易情况下本国的供给量,对进口量和国内生产都不会产生影响。本国的生产量足以满足政府的购买量,政府采购对生产也不会产生任何扭曲。只是政府采购将一部分消费者从购买本国商品挤到了购买进口产品的行列。
但是,如果政府的采购量超过自由贸易情况下本国的供给量,歧视性采购政策就会影响国内生产和贸易。
政府采购: M1 P S Pd a b Pw M2 D Q S1 G D1
这种歧视性采购政策减少了进口,促进了国内生产,起到了与生产补贴相似的保护作用。当然,代价也是相似的:本国企业得到了a(生产者剩余),但政府为此多支付了(a + b),本国的净损失为b。
九、原产地要求与规范 国际贸易中交易货物的生产地(国),即货物的“国籍”。 其适用范围包括:最惠国待遇、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原产地标记要求、歧视性数量限制或关税配额,以及政府采购和贸易统计等。
十、动物福利壁垒 “动物福利”是1976年由休斯提出的,指饲养农场中的动物与其环境协调一致的精神和生理完全健康的状态。动物福利所强调的不是指我们不能利用动物,而是应该怎样合理、人道地利用动物,要尽量保证那些为人类做出贡献和牺牲的动物享有最基本的权利。 动物福利倡导者普遍认为动物应享有以下自由:一是享有不受饥渴的自由,要保证提供充足的清洁水和保持健康、精力所需的食物,满足动物的生命需要;二是享有生活舒适的自由,要为其提供适当的栖息场所,保障动物舒适的休息和睡眠;三是享有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的自由,要保证动物不受额外的疼痛,预防疾病和对患病动物及时治疗;四是享有生活无恐惧和悲伤感的自由,要保证动物免遭各种精神痛苦;五是享有表达天性的自由,要为其提供足够的空间、适当的设施以及与同类伙伴在一起的环境和条件。通俗的讲就是在动物在饲养、运输、屠宰过程中要尽可能的减少痛苦、不得虐待动物。
在当前关税大幅度降低和传统非关税壁垒不断被消除和规范的情况下,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又利用文化教育、传统习俗等方面的优势或影响力,以自己国家的动物法案为屏障,阻止一些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动物源性商品的进口,将动物福利与国际贸易紧密挂钩,从而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新的贸易壁垒———动物福利壁垒。
在最近一届哈洽会上,欧盟国家的一个畜牧产品进口贸易商来到黑龙江正大实业公司,准备购买大量的活体肉鸡。但由于肉鸡未达到欧盟规定的动物福利标准,这笔巨额生意最终在所谓“不够宽敞舒适”的鸡舍旁流产。作为我国目前国内最大的畜产品出口商———黑龙江省正大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姜鸿斌不无担心地说,我们的畜产品刚刚打破了绿色贸易壁垒,又迎来了动物福利壁垒,应对动物福利壁垒刻不容缓。
乌克兰曾经有一批猪经过60多个小时的长途运输,运抵法国,却被法国有关部门拒收。理由是运输过程没有考虑到猪的福利,中途未按规定时间休息。不久前欧盟销毁了一大批从我国进口的肉食品,就是因为我国的肉用动物在饲养、运输、屠宰过程中没有按照动物福利的标准执行。
一些欧洲国家已开始动物福利标识,只能销售标有自由食品(Freedom food)的产品。从2004年开始,欧盟规定:市场上出售的鸡蛋必须在标签上注明是“自由放养的母鸡所生”还是“笼养的母鸡所生”。欧盟还规定,欧盟通用的每格450平方厘米的鸡笼到2013年要被更大的鸡笼替换。一旦欧盟要求所有向它出口鸡蛋的国家采用同样的动物福利标准,那么一道新的贸易壁垒就会悄然产生。
讨论: 你认为中国产品屡遭国外反倾销调查和制裁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中国企业如何应对? 各国对中国反倾销增长得那么快,这是一国经济发展中的正常现象还是世界各国对中国的特别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