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职业活动中的道德与法律 第六章 培养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主要内容: 一、职业与道德和法律 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第一节 职业活动中的道德与法律 主要内容: 一、职业与道德和法律 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三、职业活动中法律的基本要求 四、大学生职业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的培养
一、职业与道德和法律 (一)什么是职业 1、概念 职业的通俗表述就是人们所从事的工作。个人的生存与发展和社会的正常运行、有序发展都离不开人的生产劳动,都是建立在人们在不同的职业岗位上的努力创造的基础之上。职业无论对个人还是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个人价值。职业是个人谋生、实现个人人生价值的基本手段。 一、职业与道德和法律 2、职业意义 (1)个人价值。职业是个人谋生、实现个人人生价值的基本手段。 (2)社会价值。职业是社会分工的必然产物,是社会交换劳动、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
环法新冠王兰蒂斯被兴奋剂拖下马
一、职业与道德和法律 职业是人的第二生命。职业活动是人类社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职业活动的有序进行,社会通过道德和法律规范人们的职业行为。
(二)职业道德 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 (三)职业中的法律 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履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本职范围内的法律规范。
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一)职业道德的时代性 (二)职业道德的历史继承性 (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1、爱岗敬业 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用严肃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 爱岗敬业不是要求个人终身只从事某个职业,而是要求选定一行爱一行。 求职者是不是具有爱岗敬业精神,是用人单位挑选人才的一项重要标准。
如何做到爱岗敬业 正确处理职业理想和理想职业的关系 正确处理国家需要与个人兴趣爱好的关系 正确处理选择职业与个人自身条件的关系 正确处理所从事职业与物质利益的关系 讨论:如何对待爱岗敬业与“跳槽”择业的关系?
(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2、诚实守信 (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2、诚实守信 在职业活动中不讲假话,信守诺言。 既是做人的准则,也是做事的原则。 是每一个行业树立形象的根本所在。
(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3、办事公道 (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3、办事公道 要求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按照同一标准和同一原则办事。 在职业活动中,从业者要真正做到办事公道,既需要有一定的修养基础,又需要有较高的识别能力。
(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4、服务群众 (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4、服务群众 在职业活动中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为群众着想,为群众办事,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是为人民服务这一社会主义道德核心在所有职业活动中的集中体现。
(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5、奉献社会 (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5、奉献社会 要求从业者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树立起奉献社会的职业理想,并通过兢兢业业的工作,自觉为社会和他人做贡献。 是职业道德中最高层次的要求,也是做人的最高境界。
将廉政进行到底!
三、职业活动中法律的基本要求 《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 《公务员法》的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
职业生活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的权利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休息休假的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案例:公司收实习费合理吗? 一位大三的学生在一家公司实习,公司没有给过其任何报酬,还向她收取了200元实习费。她问,在校大学生实习期间是否需要向公司缴纳实习费?公司是否也应该支付给她一定的劳动报酬呢?
完成劳动任务 劳动者的义务 提高职业技能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公务员的义务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 力提高工作效率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 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公务员的权利 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参加培训 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提出申诉和控告 申请辞职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节 大学生择业与创业 一、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 (一)影响大学生就业的主要原因 1、就业人口压力过大 2、就业机制有待完善 3、就业观念有待更新 (二)目前我国失业的类型 摩擦性失业 发展性失业 周期性失业
(三)解决就业问题的政策和措施 确立了“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 发展经济,调整结构,积极创造就业岗位。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培育发展劳动力市场。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大学生对当前就业形势既要有紧迫感,又要保持健康乐观的心态
二、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与创业观 1、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2、树立正确的创业观 树立崇高职业理想,重视人生价值实现; 服从社会需要,追求长远利益; 打下坚实基础,做好充分准备。 2、树立正确的创业观 1)要有积极创业的思想准备 2)要有敢于创业的勇气 3)要提高创业的能力。
敢想--突破旧观念的束缚 敢做--勇于走出第一步 敢当--不怕困难和挫折
要有市场嗅觉--善于发现机会 要有合作精神--善于利用资源 要有专业知识和技能--善于解决问题
三、在艰苦中锻炼,在实践中成才 (一)在艰苦中锻炼是成才的必要条件 (二)社会实践是锻造人才的“熔炉”
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什么?
第三节 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 主要内容: 一、爱情与人生 二、婚姻与家庭 三、家庭美德 四、婚姻家庭法律规范 第三节 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 主要内容: 一、爱情与人生 二、婚姻与家庭 三、家庭美德 四、婚姻家庭法律规范
(一)爱情的本质 (二)恋爱中的道德 (三)大学生的恋爱 一、爱情与人生 (一)爱情的本质 (二)恋爱中的道德 (三)大学生的恋爱
(一)爱情的本质 你知道吗?
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相互倾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强烈、纯真、专一的感情。 爱情的定义 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相互倾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强烈、纯真、专一的感情。
爱情的三个基本要素 性爱 理想 责任
1、什么是性爱? 性爱是不同于亲人之爱,朋友之情、同志之谊的一种具有专一性、排他性、强烈的、纯真的、特殊的“情爱”。
2、理想赋予爱情深刻的社会内涵 志同道合的爱情 国旗墙下的婚礼 夫妻带兵守边疆
马克思与燕妮
周恩来与邓颖超
陈铁军
3、爱情中的责任 是对性爱和理想的升华, 是爱情得以长久的重要保障, 是坚贞爱情的“试金石”。
要记住,爱情首先意味着对你的爱侣的命运、前途承担责任……爱,首先意味着献给,把自己的精神力量献给爱侣,为他(她)缔造幸福。 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 这样教导儿子: 要记住,爱情首先意味着对你的爱侣的命运、前途承担责任……爱,首先意味着献给,把自己的精神力量献给爱侣,为他(她)缔造幸福。
(二)恋爱中的道德 恋爱还需要讲道德吗?
恋爱不成杀死了大一女生
恋爱不成的博士生变成了杀人犯
来自吉林省舒兰市的殷兆辉,今年28岁,就读于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是机械设计与理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2003年7月,殷兆辉在网上用QQ聊天时,结识了在某大学搞暖气设计的女孩王某。经过一段时间的网上交流,两人就见面了,并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根据殷兆辉的供述,两人交往一段时间后,殷兆辉感到王某不是自己想象中的样子,不适合自己,于是就向王某提出分手,但王某不同意,并让王某的父亲打电话给殷兆辉。王父以两人曾发生过两性关系为由,指责殷兆辉欺骗了王某的感情。为了与王某彻底断绝来往,殷兆辉更换了手机号码,但去年10月份,王某又通过殷兆辉就读的学校找到了他,这使殷兆辉不知怎样处置。据殷兆辉同宿舍的同学讲,那段时间殷兆辉情绪非常低落,让人感到有些不正常,但性格内向的殷兆辉又不愿向他人谈及个人的一些私事,不愿进行思想交流,以致于发展到将王某掐死后,又将其从楼上抛下的恶性行为发生。
恋爱中的道德要求 尊重人格平等 自觉承担责任 文明相亲相爱
自觉承担责任 爱情的诗句: 是风雨中共同撑起的一把伞, 是暮色里急切盼归的一种情, 是寒夜灯影下温暖的一杯茶……
文明相亲相爱 不符合社会公德要求的不得体行为
不符合社会公德要求的不得体行为
不符合社会公德要求的不得体行为
不符合社会公德要求的不得体行为
不符合社会公德要求的不得体行为
同学们切记: 没有道德的护佑,爱情就不会长久。
(三)大学生的恋爱
大学爱情: ——象雾象雨又象风
大学生恋爱主要有三种不同观点 (1) 利大于弊 (2) 弊大于利 (3) 利弊均衡 大学生对恋爱的态度 大学生恋爱主要有三种不同观点 (1) 利大于弊 (2) 弊大于利 (3) 利弊均衡
同学们在恋爱问题上应当处理好三种关系: 恋爱与学习的关系 恋爱与关心集体的关系 恋爱与关爱他人和社会的关系
正确处理爱情与事业的关系 一切真正伟大的人物(无论是古人、今人,只要是其英名永铭于人类记忆中的),没有一个是因爱情而发狂的人。因为伟大的事业抑制了这种软弱的感情。过度的爱情追求,必会降低人的本身的价值。 ——培根
正确处理爱情与事业的关系 不要只为了爱——盲目的爱——而将别的人生要义全盘疏忽了。人生第一要义便是生活,人必须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 ——鲁迅
正确处理爱情与事业的关系 如果我们生活的全部目的仅在于个人的幸福,个人的幸福又仅仅在于一个爱情,那么,生活就会变成一片遍布荒茔枯冢和破碎心灵的阴暗的荒原。 ——别林斯基
讨论: 如何看待大学生恋爱同居?
二、婚姻与家庭
婚姻是指由法律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夫妻关系。 1、婚姻的概念 婚姻是指由法律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夫妻关系。
2、家庭的概念 家庭是指在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基础上产生的、由亲属之间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
3、婚姻家庭的属性 (1)自然属性: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自然因素,具体表现为男女两性的差别和人类固有的本能,从而构成男女结合的生理基础和家庭成员关系在生物学上的特征,也体现了某些自然规律对婚姻家庭所起的制约和影响作用。
近亲结婚致外孙成怪
3、婚姻家庭的属性 (2)社会属性: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具体表现为婚姻家庭的产生、形成和发展变化,都取决于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客观需要,并受到上层建筑诸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从而使其依存于一定的社会结构,具有特定的社会性质。
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需要 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共同调节
三、家庭美德
家庭美德的基本规范
1、尊老爱幼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孟子·梁惠王上》
讨论: 大学生如何处理与父母的关系?
画
爸爸、妈妈: 你们好!我最近 身体好( );一般( );不好( )。 学习累( );一般( );不累( )。 有 钱( );缺钱( );…… 这是一道填空题吗?! 爸爸、妈妈: 你们好!我最近 身体好( );一般( );不好( )。 学习累( );一般( );不累( )。 有 钱( );缺钱( );……
这是一封母亲给儿子的信 下面的标注: “孩子,好长时间没有收到你的信了,你每天很忙,可能顾不上给家里写信,妈替你写好这封信,你只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在括号里划钩寄过来就可以了,这样我们也就可以放心了。” 样
2、男女平等 人格平等 权利平等 义务平等
互敬 互爱 互信 互勉 互帮 互让 互谅 互慰 ——周恩来 3、夫妻和睦 互敬 互爱 互信 互勉 互帮 互让 互谅 互慰 ——周恩来
4、勤俭持家 常言道: 勤是摇钱树, 俭是聚宝盆, 奢懒败家门。
5、邻里团结 邻里之间应该: 以礼相待, 互谅互让, 互帮互助, 宽以待人, 团结友爱。
四、婚姻家庭法律规范
婚姻家庭法是调整婚姻和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 一夫一妻; 男女平等; 保护妇女、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
我国《婚姻法》的主要内容 结婚、家庭关系、离婚
(一)结 婚 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结婚包括三层含义 结婚必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 结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遵守法定程序; 结婚是男女双方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国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示意图 祖父母 3 外祖父母 父 2 母 的其他 直系血 亲亲属 1 己身 子女 孙子女 外孙子女 父母的 其他直 系血亲 亲属 外祖父 母的其 他直系 血亲
医学上认为 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重症精神病患者不能结婚 重症智力低下患者不能结婚 患性病未经治愈的不能结婚 ……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登记条例
结婚证
无效婚姻 是指欠缺婚姻生效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情形种类: 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未到法定婚龄的
撤消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消婚姻。
(二)家庭关系 1、夫妻关系 2、父母子女关系 3、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1、夫妻关系 由合法婚姻而产生的男女之间的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1)夫妻间的人身关系 夫妻双方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没有直接经济内容的在人格、身份、地位以及生育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夫妻间的财产关系 夫妻双方在财产、扶养和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所有形式。
2、父母子女关系 是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具体包括: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即经济上的必要帮助和精神上的关心照顾,这种义务是无条件的。 父母与子女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特殊父母子女关系 特殊情况: 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 受继父或继母抚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 特殊父母子女关系与婚生子女与父母的关系相同。 特殊情况: 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 受继父或继母抚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
3、其他成员关系 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离 婚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
离婚的两个原则 一、保障离婚自由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或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 应依法准予离婚。 二、反对轻率离婚 离婚标志着夫妻关系的解除和终止,从而引 起一系列法律后果,对家庭和社会都将产生一定 的影响,所以不能滥用离婚自由。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离婚的程序 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教育和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行为 诉讼离婚,是指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虽系自愿离婚,但在子女抚养或夫妻财产分割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行为。
2、离婚的特别规定 《婚姻法》规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时,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者终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3、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及财产处理(1)离婚后的子女问题 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并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无论子女由哪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故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害这种权利或逃避这种义务。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可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2)离婚后的财产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则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 当夫妻一方有下列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过错方应向无过错方支付赔偿金
同学们: 道德和法律是社会生活的两种重要调控手段,它们从不同的角度保护着婚姻家庭这个人生的港湾。 树立家庭美德,遵循婚姻法律规范,是生活对人们提出的客观要求。 从现在开始,要深刻的体会婚姻家庭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有个幸福的婚姻! 有个美满的家庭! 有个美丽的人生! 祝福每一位同学: 有个幸福的婚姻! 有个美满的家庭! 有个美丽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