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技專校院校務基本資料庫 校內填表說明會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技專校院校務基本資料庫 校內填表說明會 (學術單位填表操作指引說明會) (教務處註冊組列管表冊說明) 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教務處註冊組 1 1
報 告 大 綱 單位列管表冊 表冊填報說明 EXCEL表格說明 2 2
列管表冊 3 3
報 告 大 綱 單位列管表冊 表冊填報說明 系統操作說明 4 4
表4-6 表冊定義說明 表名:在學學生修學分學程人次資料表 表冊關鍵定義說明 學生修學校開設的學程,乃以修「學分學程數」計算人 次,非以學生修讀之「課程數(X)」作計算,例如:某一 學生修教育學程和軟工學程,則計入2人次。 就業學程可包含認列。 「學位學程」則不列入統計,故所述學士後第二專長學 位學程,則不列入統計。 若學士後第二專長學位學程之學生修讀教育學程者,則 可列入修讀學分學程計算。 (填表說明請參考註冊組網頁→校務基本資料庫→各項表冊填表說明→105年 3.4月表冊填表說明→表4-6 在學學生修學程人次資料表(填表說明)。網址 如下:http://academic.ntunhs.edu.tw/files/13-1001- 26104.php?Lang=zh-tw ) 5 5
表4-6 表冊定義說明 表名:在學學生修學分學程人次資料表 以本校課程舉例: 健管系-健康事業管理學程、醫療資訊管理學程…等 生諮所-諮商心理學程 6
表4-6 資料提供方式 表名:在學學生修學分學程人次資料表 填寫期間: 填報方式說明 三月填寫為 104學年度上學期,即104年8月1日至 105年1月31日資料; 十月填寫為 104學年度下學期,即105年2月1日至 105年7月31日資料。 填報方式說明 請各學術單位依據註冊組提供Excel表進行填報 表格填報:表4-6 在學學生修學程人次資料表(填表格式 請參考以下網址) (http://academic.ntunhs.edu.tw/files/13-1001- 26104.php?Lang=zh-tw ) 7 7
表4-4-3 表冊定義說明 表名:表4-4-3 學校降低延修比率具體措施及說明 請以全校性整體措施進行勾選與說明。 各校自訂專案教師聘任辦法 8 8
表名:表4-4-3 學校降低延修比率具體措施及說明 學則 第五十七條 大學部學生修業期滿,合於下列各項規定者,准予畢業並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一、 修滿規定應修之科目與學分(含必修之軍訓、體育),成績及格者。 二、 操行成績各學期均及格,並完成服務課程者。 三、 通過本校英語能力鑑定者。 四、 符合院、系規定之其他畢業條件。 前項第一款及第四款之規定應納入系修業規則;須經所屬系、院務會議及教務會議通過,並於 招生資訊中公告。 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學生不受第一項第三款之限制;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畢 業證書應加註「學士後○○○學程」字樣。 9
表名:表4-4-3 學校降低延修比率具體措施及說明 學則 第五十九條 一、碩士班研究生合於下列各項規定者,准予畢業並授予碩士學位證書: (一)在規定年限內,修滿規定科目與學分。 (二)通過本校碩士學位考試細則規定之各項考試。 (三)操行成績各學期均及格。 (四)符合院、系(所)規定之其他畢業條件。 前項第一款及第四款之規定應納入系(所)修業規則;須經所屬系(所) 、院務會議及教務會議通過,並於招生資訊中公告。 二、博士班研究生合於下列各項規定者,准予畢業並授與博士學位證書: (二)通過博士資格審核及博士學位考試辦法規定之各項考試者。 (三)操行成績各學期均及格者。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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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6 EXCEL表格說明 表名:在學學生修學程人次資料表 舉凡學生有修學程之課程,皆可納入填報。如:生諮所-諮商心理學程、健管系-醫療資訊管理學程等。 12 12
表4-4-3 EXCEL表格說明 表名:表4-4-3 學校降低延修比率具體措施及說明 13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