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新股发行改革业务介绍 -按市值申购和配售 China Securities Depository and Clearing Corporation Limited 深市新股发行改革业务介绍 -按市值申购和配售 深圳分公司 |结算业务部 2015.12 www.chinaclear.cn
业务背景 发行方式及流程对比 数据接口安排 市值计算相关说明 “不得参与网上新股投资者名单” 相关说明 发行制度改革政策措施 一 取消新股申购预先缴款,确定配售/中签数量后缴款 二 公开发行2000万股以下直接向网上投资者定价发行,取消网下询价 三 网上网下缴款认购数量合计不足发行量70%可中止发行 四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申购 五 网上投资者申购约束机制,连续12个月累计3次中签未缴款,6个月内不允许新股申购 数据接口安排 市值计算相关说明 “不得参与网上新股投资者名单” 相关说明
内容提要 新股网上发行 结算流程变化要点 资金结算要点 新股网下发行 结算流程变化要点 资金结算要点 附:流程图及时间表
新股网上发行 结算流程变化要点 资金结算要点
网上发行流程变化要点 旧-按市值申购 新-按市值申购和配售 有市值要求 申购前投资者全额缴纳资金 申购资金验资 配号、确认中签率、摇号抽签 确认中签后,收认购款、退回申购余款 有市值要求,市值计算规则不变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纳资金 无申购资金验资 配号、确认中签率、摇号抽签 确认中签后,投资者缴配售认购款 结算参与人申报“放弃认购” 认购款划付主承销商
网上发行流程新旧比较 市值申购(旧) 市值申购和配售(新) 计算市值 T-2 计算市值 发送可申购额度 T-1 发送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预缴款并申购 发送申购数据 投资者申购,配号 发送配号数 T 验资,冻结申购资金,配号 发送验资及配号数据 T+1 主承销商摇号,抽签 发送中签数据 结算参与人通知投资者准备资金、确保认购资金足额 发送中签清算汇总数据 摇号,抽签 发送中签数据 T+2 结算参与人申报放弃认购 认购款交收处理 发送市值配售确认结果,认购资金交收结果 划付主承销商认购款 认购款交收,划付主承销商认购款 T+3 主承销商可提款 T+4 主承销商可提款 敦促发行人完成股份登记
网上资金结算要点-结算参与人注意事项 T-1日收市后,接收可申购额度数据 证券公司可收到投资者市值的条件: 可计算市值的证券: 接收申购 额度 T日 申购 配号 中签率 T+1日 摇号抽签 确认中签结果 T+2日 中签清算 准备认购资金 T+3日 放弃认购申报 认购资金交收处理 T-1日收市后,接收可申购额度数据 证券公司可收到投资者市值的条件: (1)投资者T-2日日终在该证券公司有托管A股流通股股份的; (2)证券公司已报送投资者的证券账户使用信息,且该证券账户在前20个交易日内至少有一天持有A股流通股股份的。 可计算市值的证券: 证券类别:A股 具体分类:无限售流通股;董监高锁定股;司法冻结、质押股 可合并计算市值、可申购的账户: (1)普通A股证券账户; (2)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 (3)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
网上资金结算要点-结算参与人注意事项 市值计算要点: T-1日收市后,接收可申购额度数据 接收申购 额度 T日 申购 配号 中签率 T+1日 摇号抽签 确认中签结果 T+2日 中签清算 准备认购资金 T+3日 放弃认购申报 认购资金交收处理 T-1日收市后,接收可申购额度数据 市值计算要点: (1)以投资者为单位,T-2至T-21日的20日日均持有市值不低于1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 (2)深市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500股),不足5000元的不计入可申购额度; (3)投资者申购数量不得超过自身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9,500股; (4)多只新股同日发行,可申购额度可重复使用。
网上资金结算要点-结算参与人注意事项 T日接收投资者申购委托,接收配号及申购不确认数据 T-1日 T日 T+1日 T+2日 T+3日 接收申购 额度 T日 申购 配号 中签率 T+1日 摇号抽签 确认中签结果 T+2日 中签清算 准备认购资金 T+3日 放弃认购申报 认购资金交收处理 T日接收投资者申购委托,接收配号及申购不确认数据 不可全权代理投资者自动申报新股申购委托 不收取申购资金 做好前端监控,保证正常的报盘速率
网上资金结算要点-结算参与人注意事项 T+1日晚,及时通知投资者中签结果 T+2日,确认投资者认购资金足额 T-1日 T日 T+1日 发送申购 额度 T日 申购 配号 中签率 T+1日 摇号抽签 确认中签结果 T+2日 中签清算 准备认购资金 T+3日 放弃认购申报 认购资金交收处理 T+1日晚,及时通知投资者中签结果 接收中签结果数据,根据中签记录要求投资者准备认购资金 T+2日,确认投资者认购资金足额 提醒投资者资金账户补足认购款 当投资者在结算参与人处的资金不足时,方可申报放弃认购 根据清算汇总库准备T+3应交收认购资金
网上资金结算要点-结算参与人注意事项 T+3日8:30-15:00完成放弃认购申报 T+3日16:00前足额缴认购款 T-1日 T日 发送申购 额度 T日 申购 配号 中签率 T+1日 摇号抽签 确认中签结果 T+2日 中签清算 准备认购资金 T+3日 放弃认购申报 认购资金交收处理 T+3日8:30-15:00完成放弃认购申报 通过D-COM终端界面进行申报,或通过数据接口非交易报送库FJYBS.DBF进行申报。 放弃认购数量可不为500股整数倍 T+3日16:00前足额缴认购款 尽量在上午汇款,确保资金及时到达资金交收账户 非担保交收:将对结算参与人无法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的部分做无效认购处理(拉单) 拉单原则:同一日多只证券发行,按证券代码从小到大;同只新股,根据申购配号序号从后往前
网上资金结算要点-结算参与人注意事项 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投资者名单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的,自最近一次其结算参与人申报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计算原则: 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 “账户持有人名称”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其使用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参与新股申购并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放弃认购(按股票只数计算、次数不清零); 最近一次申报放弃认购次日起; 6个月(180个自然日)内限制申购。
案例分析 2014.08.11 放弃认购 2014.09.01 2014.11.21 2014.11.22 进入限制申购名单 连续12个月内3次放弃认购 次日 不出现第四次放弃认购就不会再次进入限制申购名单。 第四次放弃认购 连续十二个月内3次 次日 2014.11.22 进入限制申购名单 2014.05.19 限制申购最后一天 2015.08.12 放弃认购 2015.08.13 第二次进入限制申购名单 限制申购时期 180自然日
新股网下发行 结算流程变化要点 资金结算要点
网下发行流程变化要点 旧-按市值申购 新-按市值申购和配售 网下发行周期为3天 T日申购,并缴纳申购资金 T+2日网下资金付主承销商 网下发行周期为5天 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T+2日缴纳认购资金 T+4日网下资金付主承销商
网下发行流程新旧比较 市值申购(旧) 市值申购和配售(新) T-2 T T+1 T+2 T+3 T+4 T-1 主承销商向配售对象询价 15:00前,主承销商向配售对象询价 15:00前,主承销商在EIPO平台录入发行价格等信息 15:00前,主承销商在EIPO平台录入发行价格等信息。 15:00前,配售对象申购、资金到账、 验资 15:00前,配售对象进行申购 网上网下回拨。 15:00前主承销商发送配售结果 17:30计算并发送退款金额 15:00前,主承销商发送初步配售结果 配售对象查询获配情况 16:00后,向托管银行发送初步配售结果数据 16:00前,配售对象认购资金到账 退超额申购款、划网下认购款 退多缴资金和无效认购资金 15:00前,主承销商发送最终配售结果 认购款付主承销 主承销商可提认购款
网下发行资金结算要点-注意事项 划付总额少于同日多只发行新股申购总额,当日该账户的所有新股申购无效 划款备注栏应准确填写 网下投资者汇款注意事项 划款时间 T+2日8:30开始,16:00点前到账 汇出方账户 必须是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 资金划拨 结算银行账户 同行划拨 非结算银行账户 从工行网下发行专户入账 划款备注 B001999906WXFX****** (******为新股代码)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开户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4000023029200403170 划付总额少于同日多只发行新股申购总额,当日该账户的所有新股申购无效 划款备注栏应准确填写
附:流程图及时间表
附:网上发行-业务流程图 投资者 结算参与人 深交所 主承销商 T-1日 可申购额度 T日 申购 T+1日晚 中签结果 T+2日 投资者资金帐户足额 日末清算结果 T+3日 放弃认购 认购资金交收 并付主承销商 投资者 ⑥ T+2 ,资金账户足额 ②T日 申购 结算参与人 ②T日 申购 深交所 ⑤ T+1日 中签结果 ⑧ T+3日 15:00前申报放弃认购 16:00前 认购款 ④ T+1日 摇号抽签 ① T-1日 发送可申购额度 ⑦ T+2日 清算结果 ⑨ T+3日 交收结果 ⑨ T+3日晚 认购款 主承销商 ③ T日晚 回拨
附:网下发行-业务流程图 主承销商 投资者 结算银行 T日 申购 T-2日 完成询价 T-1日 录入发行价格 T+1日 初步配售结果 最终配售结果 T+2日 缴纳认购款 T+4日 认购款付主承销 ③ T日申购 ① T-2日15:00前 询价 主承销商 投资者 ②T-1日15:00前 在EIPO平台录入发行价格等信息 ⑤ T+2日15:00前 缴认购款 ⑥ T+2日 17:30 网下认购结果 ④T+1日15:00前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⑦T+3日15:00前 网下最终配售结果 ⑧ T+4日 9:00前 认购款 结算银行 ⑤ T+2日15:00前 缴款认购款
附:按市值申购及配售发行业务基本时间表 网上发行 网下发行 T-2日 T-1日 T日 T+1日 T+2日 T+3日 T+4日 15:00前,主承销商向配售对象询价 计算市值、可申购额度 15:00前,主承销商在EIPO平台录入发行价格等信息。 发送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申购,日终配号 15:00前,配售对象进行申购 15:00前,主承销商发送初步配售结果 配售对象查询获配情况 16:00后,向托管银行发送初步配售结果数据 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率、摇号抽签 发送中签结果数据 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结果 投资者认购资金足额 15:00前,配售对象认购资金到账。 15:00前,结算参与人申报放弃认购,16:00,认购资金交收处理,划主承销商认购款 退多缴资金和无效认购资金 15:00前,主承销商发送最终配售结果 划主承销商认购款 主承销商可提认购款 主承销商可提认购款 发行人完成股份登记
参考资料 关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证监会 www.csrc.gov.cn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深交所、中国结算 www.chinaclear.cn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深交所、中国结算 www.chinaclear.cn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市值配售业务之券商技术系统变更指南 (Ver1.00)》
业务咨询: 张时淼 0755-25947680 徐兆雅 0755-25947302 王文真 0755-25946030 邓思偲 0755-25946006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 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邮编:100033 邮编:518031 www.chinaclea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