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社区管理的组织体系
教学目的 1.了解社区管理组织类型及其地位与作用 2.掌握与社区管理组织的相关理论 3.正确处理社区管理组织之间的关系
阅读书目: 1.周雪光:《组织社会学十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2.陈伟东:《社区自治:社区自组织网络与制度设置》,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3.杨寅:《公共行政与社区发展》,浙江人民出版社,2005 4.龚禄根:《中国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研究》, 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目前中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组织结构 “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自治组织为主体、以政府部门派驻社区力量为依托、以物业管理机构和社区社会组织为补充、以社区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为载体、驻社区单位和社区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区居民广泛参与。” ——周永康:《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求是》,2011年第9期
第一节 城市社区管理的党政组织 一、城市社区管理中的党组织建设 第一节 城市社区管理的党政组织 一、城市社区管理中的党组织建设 社区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设在基层社区的组织机构。社区党支部,它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在通常情况下,一个社区居委会设一个党支部,即“一居一支”。社区党支部是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
社区党组织的管理职责: (1)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社区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3)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搞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发挥党员在社区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4)社区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和监督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5)社区党组织要动员组织和协调社区各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在职党员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党建活动,整合社区资源,搞好社区建设。
二、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一)街道办事处的地位 街道办事处是城市社区最基层的政府机构,是社区管理中最为直接的政府主体。街道办事处只是城市基层政府的派出机关,而不是一级政府。 中国设区的城市普遍实行“两级政府、三级行政、四级落实”管理体制,即在区政府之下设置街道办事处作为派出机关,并依靠社区居委会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地位的法律依据 《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 1954年颁布,2009年废止 街道办事处的性质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79年,关于机构设置的规定: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二)街道办事处的历史沿革 建国到改革开放前的三个阶段 1、建国初期 解放初期,我国城市街道大部分是在废除国民党保甲制度的基础上,由接管委员会演化而来的(当时叫接管委员会办事处)。 主要负责户政、调节、救济工作,街道办事处共设专职干部3人至7人。
2、文革时期 部分城市以街道或区一级建立了人民公社。 自1958年6月至1960年3月底,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共建立598个城市人民公社。 大多数城市人民公社建在街道层面,少数建在区一级。 街道管辖范围扩大,并且实行由公社党委领导下的“党政一家”、“政社一家”的管理体制,成为市、区以下的一级政权组织,实际上取代了街道办事处。
1968年,街道办事处被改名为“街道革命委员会”,并建立街道党委,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 “文革”结束后,1978年,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通过的新宪法,撤消“街道革命委员会”,恢复了街道办事处。
3.改革开放以来 1、人员构成上的变化 1954年《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一般在3-7人。 1980年代初一般为40人左右,而现在则远远超过这一规定。 据统计,工作人员在50-180人的街道办事处最多,特别是在大城市,街道办事处的人员基本上不低于100人。
2、机构设置上的变化 1954年《条例》只是规定每个街道设主任1人,干事若干人,必要时可设副主任1人,街道一般不另下设机构。 现在,街道办事处一般设立如下机构: 一是街道党委(或工委) 二是街道办事处 三是集体经济组织
街道党工委的组织结构图:
街道办事处的组织结构图:
3、工作任务的变化 1954年《城市街道办事处的组织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有三项任务: (1)办理市或市辖区政府有关居民工作的交办事项 (2)指导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3)反映居民的意见与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街道办事处的职能的变化已大大超出1954年条例的规定。 街道办事处作为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是城市社区的基层行政组织,承担着大量的城市管理任务。 其中包括社会治安、市容卫生、文化教育、劳动就业、民政福利等30多个方面100多个项目。北京有些街道办事处的任务达到120-140多项。
(三)街道办事处面临的挑战与问题 1、“单位体制”运行和“单位意识”的存在大大影响了街道办事处的权威性。 2、“条条”管理体制大大限制了街道办事处的权力。 3、街道立法严重滞后,大大影响了街道办事处充分发挥其正常的职能。 4. “街居制”管理与居委会的法定地位存在矛盾。
(四)我国城市街道办事处的改革思路 自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学界一直关注“街居制”改革,主要观点有以下四种: 一是主张把街道办事处建成一级政府,实行“三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 二是主张实行“虚区实街”,即把街道办事处改为基层政府,把区一级变成派出机关。 三是主张维持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性质,同时强化综合协调职能。 四是主张撤销街道办事处,把区的管辖范围划小,由区政府直接指导社区建设,实行“二级政府、二级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