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申报工作布置及培训会 2014年4月21日
主要内容 一、职称政策变化 二、申报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职称政策变化 今年新老两个文件并行,明年正式执行新文件 《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重医大人[2011]39号) 《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重医大人[2014]17号)
17号文件较39号的主要变化 (一)学历资历条件变化 1.未达规定学历,延期两年申报并答辩 2.现代教育技术合格证(今年必须具备)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 2017年起留学经历和国内进修经历要求
(二)教学、科研量化体系变化 1.高水平SCI论文分值调整 2.部分类别教学论文和项目分值调整 3.教学业绩在成员间按实际贡献分配分值 4.临床实习带教可以计算学时 5
(三)业绩条件变化 1.教授: (1)必备条件要求中文核心教学论文; (2)提高了SCI论文影响因子要求 由IF>0.5调整为IF ≥2或3区 单篇IF>4或累计IF>6调整为IF≥5或2区 (3)社会科学:省部级课题+3篇中文核心 或1篇SSCI或3篇CSSCI (4)绩效考核排名不再作为任选条件。
2.副教授: (1)任选条件: 由单篇IF>2或累计IF>4调整为 IF ≥2或3区 (2)增加社会科学任选条件: 1篇SSCI或2篇CSSCI (3)绩效考核排名不再作为任选条件。
3. 研究员 因我校只有推荐权,任职条件调整如下: 培养的研究生毕业 +160分 +国家级课题(成果) +IF≥3或2区SCI论文 +渝职改办〔2013〕107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副研究员 因我校只有推荐权,任职条件调整如下: 120分 +省部级课题(成果) +IF≥2或3区SCI论文 +渝职改办〔2013〕107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主任医师 (1)增加了教学工作量要求 (2)任选条件 由累计IF>2调整为 单篇 IF ≥2或3区
6. 副主任医师 (1)增加了教学工作量要求 (2)任选条件 SCI论文由累计IF>1调整为 单篇IF≥1或累计IF≥2 7
(四)破格条件调整 教学、研究系列正副高职称均增加了基本任职年限要求。除SCI论文外,还应满足市级部门破格条件。 12
(五)其他 1.学校即将组建护理学评审小组 2.2011年以引进人才破格晋升职称人员须再次参加评审 13
申报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个人申请、学院审核:4月21-5月4日。 各院系办公室主任、各综合评审小组秘书为材料审核负责人。材料审核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的态度做好审核工作。 审核工作要点: 材料真实性审核 材料规范性审核 申报资格条件审核
(二)职能部门审核、量化评分:5月5-16日 校本部以院系为单位分送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审核; 各附属医院由医院人事处/科组织教务、科研、医务进行量化考核。 各附属医院护理人员教学工作考核由护理学院负责。
(三) 材料公示及院系评审小组推荐 5月30日前完成; 校本部各院系评审前须由人事处进行预审。 各院系负责职称的同志与评审组长确定评审时间(校本部确定评审时间后告知人事处师资科),安排评审地点,通知相关评委参会,评审中做好评审记录,表决票存档。 各附属医院要及时将相关人员材料报检验医学院和护理学院评审。
(四)上报材料 时间:6月3日-4日 地点:校行政大楼四楼会议室。
1. 院系报告(含评审总体情况以及需要特殊说明的问题); 2. 《重庆市申报___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附电子文档,含评审通过人员,未通过人员); 3. 申报人员个人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公示表以及申报材料清单上列出的其他材料; 4. 《中初级人员评审综合情况表》(附电子版)及个人的所有申报材料。 5. 评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