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花蓮女中101學年度 開學典禮簡報
我們的師長(一) 一、高一導師 班級 導師 任教科別 101 陳韻如 英文科 102 陳致宏 數學科 103 謝文靜 國文科 104 汪椿琪 105 陳昱璋 106 彭伊珍 107 劉芷瑜 108 周麗芳 109 徐育敏 110 吳仲奇 111 王祥薰 美術科
我們的師長(二) 二、高二導師 班級 導師 任教科別 201 黃凱旻 數學科 202 巫思賢 物理科 203 黃聖峯 204 李希潔 英文科 205 陳德正 國文科 206 梁美芹 207 扶銘山 208 胡灼湛 209 王雅玲 210 黃文琴 生物科 211 張書衡 美術科
我們的師長(三) 三、高三導師 班級 導師 任教科別 301 尤聖涵 物理科 302 陳振興 化學科 303 葉翠珍 數學科 304 陳建中 305 張宏達 英文科 306 洪龍秋 國文科 307 許舒絜 308 葉曉雨 地理科 309 蔡欣倫 310 陳玉時 311 何怡慧 美術科
我們的師長(四) 四、處室主任 職稱 姓名 任教科目 教務主任 張家誠 歷史科 學務主任 張逢妹 家政科 總務主任 許小薇 公民與社會科 輔導主任 季紅瑋 輔導科 圖書館主任 黃叔鼎 物理科 祕 書 江淑芬 護理科 主任教官 朱肇遠 國防科技
我們的師長(五) 五、處室組長 職稱 姓名 任教科目 教學組長 吳一晉 歷史科 註冊組長 林誌良 地理科 設備組長 何恩原 英文科 特教組長 蔡鳳賢 數學科 訓育組長 王正宇 體育科 生輔組長 許雅雲 國防科技科 體育組長 胡業成 衛生組長 曾文賢 生活科技科
我們的師長(六) 六、專任教師 科別 姓名 國文科 葉陳倩 歷史科 吳麗華 林明孝 溫懿珍 章瀞中 地理科 歐漢文 方慶雲 李淑華 英文科 陳蔡慶 公民社會 陳文燕 張琦敏 陳玉娟 數學科 邱俊良 美術科 周秉良 曾維義 體育科 陳淑玲 林耀星 音樂科 李瓊慧 化學科 潘麗雪 國防科技 吳麗珠 生物科 張淑美 陳雅雯
我們的師長(七) 七、新進教師 姓名 任教科目 備註 陳德正 國文科 陳昱璋 劉芷瑜 林家煜 體育科 吉雅婕 輔導科 倪偵傑 物理科 溫家楹 生物科 林昌志 化學科 陳佩欣 地球科學科
我們的師長(八) 八、實習老師 姓名 實習科目 備註 鄧爰瑀 英文科 張純甄 國文科 戴子軒 歷史科 劉書嘉 鍾韻如 范瑋庭 體育科 吳政穎
新學期新希望(一) 培養三大能力 一、自律的能力 二、創造力 三、競爭力
一、自律能力 養成自動自發的精神:由「他律」走向「自律」 強化『生活教育』--由大處著眼;由小處 著手 隨時隨地為他人著想 動靜合宜--『靜若處子,動如脫兔』
二、創造力 21世紀需要有具備創造力的公民 創造力是一種解決問題的能力 創造力是可以培養的--增進創意能力,也必須同時提升大腦的其他四種能力語言、空間、邏輯、記憶 創造力思考的功能之一--用來尋求突破 創造力的發揮和生活習慣的關係—充足的睡眠、有樂趣的生活、規律的運動、讀書趣味化
三、競爭力 競爭是一種零和的遊戲? 競爭使人缺乏同情心? 競爭應建立在合作的基礎上—培養良好的人際關係及合作技能 在競爭中有合作;在合作中有競爭 在競合中追求自我實現
新學期新希望(二) ~有計畫的學習~ 共同建構一個安全合宜的學習環境—友善的校園環境(eg.無霸凌事件的安全校園) 快樂的學習 多元的學習 精熟的學習 ~有計畫的學習~
防制校園霸凌 一、前言 二、校園霸凌是? 三、校園霸凌通報 四、現況評析 五、校園霸凌之法律責任 教育部24小時免付費電話:0800-200885 花蓮縣反霸凌專線:8576387 (把武器留在山上給爸爸和妻子) 15
肢體霸凌:推、踢、毆打、搶奪財物。 言語霸凌:譏笑、謾罵、言語刺傷、取綽號、威 脅恐嚇。 關係霸凌:排擠弱勢同儕、散播不實謠言或中傷 反擊型霸凌:受虐後的反擊行為,對欺負他的人反擊,或是欺負更弱的人。 性霸凌:以身體、性別、性取向、性徵做為取笑或評論,或是性侵害。 網路霸凌:用電子郵件、即時通散播威脅辱罵的言語,散播不實謠言訊息
2.學生為霸凌行為之法律責任1/2 1.刑罰責任 2.民事侵權責任 17 依刑法及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7歲以上未滿14歲之人,觸犯刑罰法律者,得處以保護處分,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得視案件性質依規定課予刑責或保護處分。 1.刑罰責任 2.民事侵權責任 17
2.學生為霸凌行為之法律責任2/2 3.行政罰責任 18
3.法定代理人就學生所為霸凌行為 之法律責任 責任 態樣 法律責任 實例 連帶賠償責任 學生如屬民法第13條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如其成立民事上侵權行為,法定代理人應依民法第187條應負連帶責任。於此,即受害人得直接向法定代理人請求賠償。 如學生霸凌其他同學成傷,則該名學生之法定代理人亦負賠償責任。 19
防制校園霸凌勇敢說出來 支援管道 處置 向導師、家長反映 (導師公布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予學生及家長) 向學校投訴信箱投訴 向縣市反霸凌投訴專線投訴 向教育部24小時專線投訴(0800200885) 於校園生活問卷中提出 學校:每年4月及10月各辦理乙次記名或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 其他(警察、好同學、好朋友) 向學校反映 偏差行為輔導 (導師、家長) 校園防制霸凌 因應小組確認 啟動霸凌輔導機制 20
學期的展望 我是否已經準備好開始學習? 我能配合學校共同創造一個有紀律的學習環境? 在各種學習的階段,我能在各領域展現日漸增強的學術能力? 我以國立大學為升學目標並盡力達成?
我們的理念: 『每一個人都有能力學習,不僅是學習基本技能,更有能力學習分析、反思和創造發明。』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