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审计室 2016.3
廉洁教育—暨党规学习
教育部党组就做好高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做的通知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通知要求各地要紧密结合高校实际,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进高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学党章党规,要通读熟读党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一、与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的党规
1、八项规定
八项规定具体内容2012年12月4日 1.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八项规定具体内容2012年12月4日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2、六项禁令
六项禁令具体内容2012年12月26日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六项禁令具体内容2012年12月26日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3、山东省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十条实施办法 2012年12月28日 3、山东省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十条实施办法 2012年12月28日 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期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切实用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 二、扎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调研不决策;改进调研工作作风;完善省委常委联系点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持轻车简从。 三、减少会议提高效率。减少会议;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实效;降低会议成本。 四、精简文件提高质量。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 五、禁止铺张浪费。发扬艰苦奋斗作风,从严要求自己,到基层自觉做到“五个一律”。
3、山东省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十条实施办法 2012年12月28日 3、山东省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十条实施办法 2012年12月28日 六、反对搞形式讲排场。省委常委要带头简化接待工作,严格要求和监督各地做到“十不”。 七、控制和规范出访活动。合理制定年度出访计划,严格控制出访陪同人员,出访时不搞迎送。 八、改进规范新闻报道。减少简化会议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原则,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 九、加强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对各项规定特别是量化规定、刚性要求务必不折不扣地执行。
发扬艰苦奋斗作风,从严要求自己,到基层自觉做到“五个一律”内容 一律不提特殊要求,不做特别安排; 一律在定点政务接待宾馆住宿,不住超规格套房,房间不配高档生活用品; 一律不接受宴请,自助餐也要节俭,不上高档菜肴,人数较少或不具备自助条件的安排份饭; 一律不到高档娱乐场所和健身场所; 一律不接受地方赠送的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
省委常委要带头简化接待工作,严格要求和监督各地做到“十不”内容 地方负责同志不到边界接送 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 不打电子屏幕 不组织群众迎送 不安排礼仪人员
省委常委要带头简化接待工作,严格要求和监督各地做到“十不”内容 不铺设迎宾地毯 不献花插彩旗 不摆花草和豪华用品 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 不安排接见合影。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
二、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六大纪律 政治纪律 组织纪律 廉洁纪律(第八章) 群众纪律 工作纪律(第十章) 生活纪律(第十一章)
廉洁纪律 第八十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 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廉洁纪律 第八十二条 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廉洁纪律 第八十三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廉洁纪律 今年2月份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数排在第三位,达306起,占总数的13.5% 中纪委网站统计: 今年2月份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数排在第三位,达306起,占总数的13.5% 今年以来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达1226起,占查处总数的18.7%
廉洁纪律 第八十五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廉洁纪律 第八十六条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廉洁纪律 第八十八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廉洁纪律 第八十九条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廉洁纪律 第九十条 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廉洁纪律 第九十一条 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廉洁纪律 第九十三条 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廉洁纪律 教育部出台6条禁令严禁教师收受学生礼品礼金等行为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六条禁令 一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是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 用; 五是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工作纪律 第一百二十一条 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工作纪律 教育部划定高校教师师德7条红线
教育部划定高校教师师德7条红线 1、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4、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教育部划定高校教师师德7条红线 5、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6、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7、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生活纪律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生活纪律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当前的纪检工作 层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治理商业贿赂和预防职务犯罪 《承诺书》 重点岗位廉政建设《承诺书》 承担社会考试工作安全管理责任书 承担海外考试工作安全管理责任书 完善廉政风险点,排查廉政风险点,责任到人
今天主要简单介绍了以下法规的内容 时间 部门 内容 2012年12月4日 中央政治局 八项规定 2012年12月26日 六条禁令: 2012年12月28日 山东省委 十条实施办法 2014年7月14日 教育部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六条禁令 2014年9月9日 七条红线 《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2015年10月18日 中共中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及其他部分内容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