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高中高職旗艦計畫 103學年度說明會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03.02.18
大綱 新北市高中高職旗艦計畫架構 新北市高中高職旗艦計畫計畫目標 新北市高中高職旗艦計畫實施策略 申請計畫書說明 經費編列原則 經費核結原則 審核方式 103學年度審查作業時程表
新北市高中高職旗艦計畫架構 新北市高中高職旗艦計畫 發展高中卓越方案 發展精緻技職教育方案 辦理高中職特色行銷與招生宣導 建構高中卓越教育實施計畫 精進中等學校教學品質實施計畫 高職特色發展實施計畫 技職產學聯盟實施計畫 深耕國中技藝教育實施計畫 發展特色課程及建立指標性高中 規劃外語人才培育及國際交流活動 推動教師精進教學及發展多元評量 設置特色群科及建立指標性高職 培育產業所需人力及落實產學訓三合一機制 深耕國中技藝教育 實施計畫 辦理高中職特色行銷與招生宣導
新北市高中高職旗艦計畫目標 1.培養學生六大核心能力,建構學生學習為中心的教學環境。 2.打造均衡優質教育環境,逐年提升本市學生就近入學比率。 3.提升學生外語學習能力,培養富國際視野及競爭力的人才。 4.提升教師專業研究知能,推動教師有效教學與多元性評量。 5.落實產學訓三合一機制,強化技職教育與產業發展之連結。 6.推廣國中技藝教育課程,提供本市學生充分職涯試探機會。
發展高中卓越實施策略 一、發展特色課程及建立指標性高中 1.規劃學校本位特色課程 2.開設專題研究課程、設置特色班級(包含實驗班及資優班) 。 3.與大專校院簽屬教學合作協議,引外部教學資源。 4.充實教學設備及改善教學設施環境。 二、規劃外語人才培育及國際交流活動 1.開授第二外語課程(包含德語、日語、韓語及東南亞語系等)。 2.建置完善之語言情境教室,充實聽力教學設備。 3.聘請優質外語師資,提供多元化外語先修課程。 4.與國內大學進行策略聯盟,或拓展國外姐妹校數,辦理國際交流活動。 5.輔導學生參與英語能力檢定,於畢業前獲得全民英檢中級或同等級測驗認證。 三、推動教師精進教學及發展多元評量 1.擬訂教師精進教學計畫,組織教師專業社群、參與各科教學行動研及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2.引進適性多元之評量工具,研發各類科多元評量試題。 3.推動「學習共同體」概念。 4.於課間或課後開辦多元化社團。
發展精緻技職教育實施策略 一、設置特色群科及建立指標性高職 1.依產業需求,調整高職類科及課程(含勞作教育課程),推動學校重點特色群科之設置。 2.精緻化職業學校群科課綱的「專題製作」課程,並鼓勵學校整合資源培訓選手,積極參與技能競賽或專題製作等各類競賽。 3.職業學校教師赴產業界深度研習與交流活動。 4.更新技職教育設施、提升教學設備資源。 二、培育產業所需人力及落實產學訓三合一機制 1.結合技專與產業資源,以校或科為單位發展產學合作模式,或申辦產學攜手專班(3合1或4合1模式)等客製化或訂單式人才培育專班。 2.發展4至6週學生校外實習課程,強化學生實務經驗 3.與職訓中心合作,針對青年(未就學或未就業)規劃以就業為導向 專班,提供短期培訓。 4.輔導學生進行專業技能檢定,於畢業前取得專業技能證照。 三、推廣國中技藝教育及職涯試探 1.開設國中技藝教育課程、技藝社團與寒暑假職業試探育樂營。 2.辦理全市性國中技藝教育競賽、技職達人選拔等活動。 3.落實適性輔導機制,提供學生職涯試探機會。
總經費(101~104年) 項 次 總經費 1,500,000 經費來源 新北市政府預算 經費用途 經常門 資本門 小計 1 單位:新臺幣(仟元) 項 次 總經費 1,500,000 經費來源 新北市政府預算 經費用途 經常門 資本門 小計 1 建構高中卓越教育 實施計畫 290,000 430,000 720,000 2 精進中等學校教學品質實施計畫 71,000 60,000 131,000 3 高職特色發展實施計畫 119,000 296,000 415,000 4 技職產學聯盟實施計畫 58,000 37,000 95,000 5 深耕國中技藝教育 39,000 100,000 139,000 合計 577,000 923,000
申請計畫書說明-計畫書內容 學校計畫申請表 學校基本資料: 學校發展特色課程(特色群科)的潛力 學校特色課程(特色群科)設計與實施 學校特色課程(特色群科)的執行力 整體計畫經費概算表 各項子計畫內容與經費
申請計畫書說明-計畫書內容 建構高中卓越教育實施計畫 必須辦理項目:發展特色課程、推動教師精進教學及 發展多元評量 優先辦理項目:規劃外語人才培育及國際交流活動 高職特色發展實施計畫 必須辦理項目:設置特色群科、整合資源培訓選手、 精緻化專題製作課程 優先辦理項目:學生專題製作競賽及職業學校教師赴產 業界深度研習與交流活動 技職產業聯盟實施計畫 優先辦理項目:發展4至6週學生校外實習、辦理客製化或訂單式人才培育專班、青年就業短期培訓專班
申請計畫書說明-撰寫注意事項 1. 高中學校附設職業類科或職業學校附設普通科,請依學校類型統一提出申請,無須提出兩份申請計畫。 2. 本次提報為103學年度第1學期及第2學期,為配合會計年度,概算表請依103會計年度及104會計年度分別填報。 3. 本計畫請以A4 規格、標楷體14 字型、直式橫書方式撰寫,紙張邊界上、下、左、右各留邊2 公分,並請編排內容目錄及頁碼,以不超過50頁為原則,依序裝訂成冊。
經費編列原則 1.各計畫用途項目應依「新北市地方總預算編製作業 手冊」暨「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各項經費編列基準參 考表」編列,且項目名稱應與基準表一致為原則。 2.跨專案計畫辦理項目不宜重複編列經費。 3.經費編列以新臺幣(以下同)仟元為單位。 4.與子計畫無關之一般性經常設備,不宜列入本項補助 費。 5.相關活動辦理以校內舉行為原則。 6.學校宜考量現有設備狀況,避免重覆購置以節省公帑
經費編列注意事項-經常門 1.人事費、加班費及行政管理費不予補助。 2.編寫教材屬教師備課工作一部分,不另支給編撰費。 3.本項經費所購置之補充教材,不得作為教科書使用。 4.經費得編列設備維護費、材料費、租車費及單價1萬元以之下軟體設計費、軟體授權費及物品耗材費等。 5.本項經費不得支應校刊編輯及演出費等 。 6.若為學校租車或使用校車者,隨車人員不得支領交通費。
經費編列注意事項-資本門 1.資本門可提報項目: (1)縮減區域教學資源落差之視聽、資訊、資料庫、教學相 關設備及設施。 (2)教學相關之各項圖儀設備。 (3)資本門需用於購置耐用年限兩年以上且單價金額1萬元以 上之機械及設備(含電腦軟體設備費)及什項設備。 (4)各級學校圖書館及教學機關為典藏用之圖書報章雜誌等購 置支出。 (5)本項經費得支用於與本計畫相關業務所需之機具、器材及 設備維護費等。 2.經費不得用於學校一般建築修繕或冷氣添購等。 3.本項經費購置之設備,應加貼學校財產標籤且註明「新北市 ○○○年度高中高職旗艦計畫購置」字樣,並納入學校財產管 理。 4.採購招標後有標餘款項,限支用於與本計畫相關之項目;支用 於本計畫新增項目者,應報本局同意後始得支用。
經費核結原則 補助經費應專款專用,並應依核定計畫分別於當年度執行完畢並辦理核結。 計畫及經費之執行如變更計畫內容者,應報本局核定後辦理。 相關經費務請如期核結,如未能如期核結,將列入下次申辦時之重要考評事項。 餘款繳回: 市立學校:補助經費倘有賸餘款超過2萬元以上須辦理繳回,倘賸餘款低於(含)2萬元無須繳回,惟不得先行動用,留存學校專戶中,俟年底再依本局規定方式一併辦理。 私立學校:賸餘款無論金額大小須辦理繳回。
審核方式 本實施計畫採競爭性計畫辦理,由本市高中高職提出申辦計畫書,依審查結果核定經費並進行計畫之推動。 本局成立專案審查委員會,就各高中高職申辦之計畫書進行書面審查(初審),並辦理複審(現場簡報)。 審查通過申辦計畫之高中高職,經核定後公告辦理之。
103學年度審查作業時程表 項 次 時 程 項目 說明 1 103年2月18日 計畫說明會 1.1由教育局召開計畫說明。 2 時 程 項目 說明 1 103年2月18日 計畫說明會 1.1由教育局召開計畫說明。 2 103年3月21日止 計畫書 送件 2.1各校依計畫書格式撰寫學校申請計畫書。 2.2各校依規定時程提報所擬計畫書1式10份連同光碟,請送新店高中教務處。 3 103年3月31-4月11日 計畫書審查 3.1成立專案審查委員會進行計畫書審查。 4 103年4月7日-4月18日 初審公告 4.1公告初審結果審查意見。 4.2通知初選入選學校。 5 103年4月28-5月9日 複審審查 6.1入選學校參加複審審查。 6 103年5月底前 複審公告 7.1公告複審結果。 7 103年6月底前 經費核撥 8.1各校依審查結果修正經費概算內容。 ※備註 作業時程表為暫定,請以公文為准
簡報結束,謝謝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