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合肥市相关经济政策 经济发展局 产业链全产业链,未来方向三个领域写。用不同颜色。
contents 目录 一、政策汇览 二、财政金融、企业发展、技术创新等方面政策 三、人才引进、创新团队等方面政策 使用方法: 1、标题文字:将文字可直接改为您所需文字 2、更改图片:点中现有图片》格式》填充》图片》选择您需要展示的图片 3、当然也可以直接复制夹子及图片来增加图片数 4、更改背景图片色彩:点中背景图片》图片工具功能区》色彩》选择您喜欢的色彩 更多模板、视频教程:http://www.mysoeasy.com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意见 合肥市/庐江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合肥市/庐江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 合肥市进一步扶持高层次人才 创新创业实施意见 企业发展技术创新财政金融 人才引进 创新团队 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 庐江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意见 庐江县进一步促进商贸业加快发展政策 关于开展“庐江英才培养计划”实施意见 庐江县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庐江县“246”创新创业团队建设工程实施意见
(一)财政金融产品 1. 小型工业企业贷款贴息 2015年庐江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注:《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此项政策兑现对象不包含庐江县企业) 申报条件:①年纳税100 万元(含100万元,扣除土地使用税,下同)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不含矿山采掘企业、 增值税出口退税和先征后返工业企业,下同),且年销售收入不低于全县规上企业平均增幅; ②市政府推介的小型工业企业,且年纳税增长10%(含10%)以上。 政策扶持:①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当年新发生流动资金贷款(一年期以内,含一年)利息50%财政贴息; ②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当年新发生流动资金贷款(一年期以内,含一年)利息30%财政贴息。
2. 中小企业贷款转贷资金 2015年庐江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 庐江县中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管理办法 申报条件: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按章纳税;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 ⑷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⑸经承贷银行(不包括域外银行,下同)确认正在办理归 还即将到期贷款手续,并已承诺予以续贷。 政策扶持:单笔申请续贷过桥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当期应归还银行贷款额的80%,最高不超过1000 万元, 且续贷过桥资金使用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 个工作日,借用企业按月10%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二)企业发展 1. 鼓励新引进工业项目 2016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申报条件:符合《合肥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导向目录》,并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单个项目总投 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新引进工业项目 政策扶持: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 2. 中小微企业发展奖励 2015年庐江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申报条件:当年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政策扶持:予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各镇及园区各类企业、组织及自然人投资建设的标准化厂房,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 平方米、建设层数 不低于三层 3. 扶持标准化厂房建设 2015年庐江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申报条件:各镇及园区各类企业、组织及自然人投资建设的标准化厂房,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 平方米、建设层数 不低于三层 政策扶持:对三层(含三层)以上部分按80 元/平方米标准奖补(标准化厂房主体建成封顶奖励50%,竣工交付一年后企 业入驻率达到50%以上后奖励50%)。 4.加快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2016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支持企业改造建设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 申报条件:符合《合肥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导向目录》,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 政策扶持:给予智能装备投资额最高20%的奖补
申报条件:工业项目竣工实施后年节能量达到300吨(含3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以外项目竣工实施后年节能量 达到50吨(含50吨)标准煤以上 5. 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 2016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申报条件:工业项目竣工实施后年节能量达到300吨(含3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以外项目竣工实施后年节能量 达到50吨(含50吨)标准煤以上 政策扶持:按每吨标准煤200元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6. 支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 2016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申报条件:使用列入《合肥推荐使用节能环保产品、技术导向目录》的本市产品和技术进行节能减排 政策扶持:给予企业采购额5%的补助,每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符合《合肥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导向目录》,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总投资1000万元 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7. 推动企业技术改造 2016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申报条件:符合《合肥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导向目录》,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总投资1000万元 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政策扶持:按设备投资额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 2015年庐江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申报条件: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500-1000 万元(不含1000 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 政策扶持:按固定资产投资5%给予补助,固定资产是指:生产、研发用房、仓库、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等,办公、职 工宿舍除外
申报条件:通过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工业企业 8. 鼓励企业开展对标诊断 2016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政策内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为列入对标诊断试点企业制订技术改造路径方案 申报条件: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第三方机构,为列入对标诊断的试点企业制订技术改造路径方案,且企业按方案 实施有实质性的技术改造 9. 首台(套)装备奖励 2016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申报条件:通过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工业企业 政策扶持:按照成套技术装备、单台设备、关键部件三种类别,给予省奖励资金的100%配套资金支持
政策内容:新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标准认证的市级及以上贯标试点企业 申报条件: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2015年庐江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10. 两化融合 2016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政策内容:新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标准认证的市级及以上贯标试点企业 申报条件: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2015年庐江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申报条件:对当年评定的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 政策扶持:分别给予2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11. 支持“专新特精”企业发展 2016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申报条件: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微企业 政策扶持:分别给予80万、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支持报废汽车入园(合肥静脉产业园)集中处理,年处理量达到3000辆(中型车、载重车按1.5辆计)以上的汽 车拆解企业 12. 支持再生资源产业发展 2016年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 申报条件:支持报废汽车入园(合肥静脉产业园)集中处理,年处理量达到3000辆(中型车、载重车按1.5辆计)以上的汽 车拆解企业 政策扶持: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13. 进出口额平稳增长奖励 2015 年庐江县进一步促进商贸业加快发展政策 申报条件:以前三年进出口额平均数为基数,(1)当年进出口额达100—300 万美元,且增幅30%以上;(2)当年进出 口达300—1000 万美元,且增幅20%以上; (3)当年进出口达1000—3000万美元,且增幅15%以上。 政策扶持:给予(1)一次性奖励2 万元; (2)一次性奖励3 万元; (2)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申报条件:进出口额首次达到3000万美元、2000 万美元、1000 万美元、500 万美元、300 万美元、100 万美元的企业 14. 进出口企业法人进行奖励 2015 年庐江县进一步促进商贸业加快发展政策 申报条件:进出口额首次达到3000万美元、2000 万美元、1000 万美元、500 万美元、300 万美元、100 万美元的企业 政策扶持:分别给予10 万元、8 万元、6 万元、4 万元、2 万元、1 万元奖励 15. 地产品出口奖励 政策扶持:依据企业当年本县地产品出口实绩(海关数),按实际结汇额,每美元给予0.01 元奖励;以上年实绩为基数, 对企业当年本县地产品出口增量部分每美元给予0.01 元奖励。
政策扶持:对企业当年进口设备及产品等,按进口额的1‰给予奖励。 16. 鼓励扩大进口 2015 年庐江县进一步促进商贸业加快发展政策 政策扶持:对企业当年进口设备及产品等,按进口额的1‰给予奖励。 17. 培育发展外贸出口主体 政策扶持:首次获得自营出口权的外贸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 元;当年发生实绩50 万元美元以上,一次性奖励2 万元。 18. 展会费补贴 申报条件:进出口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东盟博览会或参加列入县级以上政府支持(或组织参加)的重点国际性展会 政策扶持:给予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的费用(包括展位费、布展费、大型展品海外运杂费)30%的补贴
(三)技术创新 2. 高新技术企业 1. 企业技术中心奖励 2015年庐江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政策内容:①新确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20 万元一次性奖励; ②新确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③新确定为省级创新型示范企业给予20 万元一次性奖励; ④新确定为省级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给予20 万元一次性奖励。 2. 高新技术企业 2016年合肥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研发项目支持(20万); 2015年庐江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 万元奖励,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一次性10 万元奖励。
3. 工业设计奖励 2016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政策内容:①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以上工业设计示范基地,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②对获得年度国家级和国际工业设计金奖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2015年庐江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政策内容:①新确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20万一次性奖励; ②新确定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③对工业设计企业参加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国内外工业设计博览会等重大会展活动, 经认定,按实际场租费的70%给予展位费补贴。
4. 品牌及新产品奖励 2016年合肥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品牌培育试点(或示范)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2015年庐江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政策内容:①新新确定为安徽精品的企业给予30万一次性奖励; ②新确定为市级品牌示范企业给予20 万一次性奖励; ③新确定为安徽省新产品给予5 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 万元;
5. 质量奖 2016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政策内容:①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②获得国家“现场管理星级班组建设”称号的,给予企业星级班组管理团队50万元一次性奖励; ③对主持起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排名前三位)的,分别给予1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 2015年庐江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政策内容:①新确定为省、市和县质量奖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 万元、15 万元和10 万元的奖励; ②获得市级质量管理小组一等奖的企业,给予质量管理团队10 万元奖励; ③获得市级五星级、四星级“现场管理星级班组建设”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管理团队10 万元、5万元奖励; ④新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名前三位)制订行业标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 万元; ⑤对主持起草省级、市级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 万元、3 万元; ⑥对新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0)认证的企业,每项给予1 万元一次性奖励。
6. 创新型(试点)企业、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 2016年合肥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 性奖补; 2015年庐江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新认定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市级创新型企业,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奖励。 7. 科学技术进步奖 2016年合肥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第一位)一等奖、中国专利金奖的企业,奖补创新团队 100万元;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第一位)二等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企业,奖 励创新团队50万元; 2015年庐江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或一等奖、二等奖的企业,分别奖励创新团队10 万元、5 万元。
8.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 2016年合肥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①新批准建设的国家级实验室,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补; ②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补; ③新认定的企业国家级质检中心,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补; ④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2015年庐江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 ①新认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20 万元奖励; ②新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一次性10 万元奖励,专项用于中心设备购置;
9. 科技重大专项 2016年合肥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①对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给予其所获国家拨款额10% 资金支持; ② 承担省科技重大专项的,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015年庐江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①对我县企业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给予其所获国家拨款额50%配套资助, 最高配套资助不超过50 万元; ②对获得国家、省、市其他科技项目(科技部门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拨款额20%、 10%、10%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2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
10. 研发设备补助 2016年合肥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对年纳税超过20万元(不含土地使用税)的科技型企业或省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 在孵企业, 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原值10万元以上),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 的15%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11. 科技孵化器 2016年合肥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新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孵化器),资助50万元运行经费;众创空间(孵化器)每孵 化一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2015年庐江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一次性20 万元奖励。
12. 产学研 2015年庐江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我县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协议合作建立产学研基地,正式挂牌,并具体实施合 作项目,报县科技局备案,经评审验收、考核优秀的,给予5 万元奖励。 13. 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 2016年合肥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企业转化科技成果获认定的国家级重点新产品,省按企业当年新产品销售收入统计 数据,排序前10名的,每个产品补助100万元;排序11—30名的,每个产品补助60 万元;排序31名以后的,每个产品补助30万元。 2015年庐江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企业产品当年被认定为省级以上(含省级)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给予每个 产品2 万元奖励,每个企业不超过10 万元;
2016年合肥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①企业申报的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每件给予1000元奖励; 14. 专利补助 2016年合肥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①企业申报的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每件给予1000元奖励; ②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每件给予5000元奖励; ③对企业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以上,给予5万元奖励; ④对当年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阶段达到30件、50件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 元、10万元奖励; ⑤对当年专利贯标试点企业通过达标验收,给予5万元奖励。 2015年庐江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企业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分别给予专利研发团队 每件3000 元、1500 元、1000 元资助。
合肥市进一步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实施意见 / 关于开展2016年庐州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1. 庐州产业创新团队 合肥市进一步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实施意见 / 关于开展2016年庐州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1)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 (2)创新团队设立单位一般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具有较 强的科研和生产实力,承担过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项目;(3)申报的创新项目在技术上具有先进性 ,能够填补国内、省内空白或处于国内先进、省内领先水平,并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4)创新团队一般 由1名带头人和5名左右核心成员组成,其中本单位科研人员不少于一半,45岁以下成员不少于其中三分之二。 政策扶持:经认定的产业创新团队,在3年管理期内考核合格者,分两档每年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20万元资助
2. 庐州英才培养计划 (首批“庐州英才”共遴选40名左右,其中创新英才10 人左右,创业英才30人左右) 2. 庐州英才培养计划 (首批“庐州英才”共遴选40名左右,其中创新英才10 人左右,创业英才30人左右) 合肥市进一步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实施意见 / 关于做好首批“庐州英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庐州创新英才申报条件:(1)主持重大科研项目、领导高层次创新团队的企业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 (2)拥 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产业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 (3)在合肥工作不少于5年,其中在申报企业 工作不少于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 庐州创业英才申报条件: (1)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卓越经营管理才能的科技型企业高级 管理人才; (2)为企业的主要创始人,本人持有企业20%以上股份,且为企业第一大股东;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 主知识产权,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 (4)企业应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创办注册,依法经营,无不良 记录;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 政策扶持:创新英才每人一次性资助30万元,创业英才每人一次性资助50万元
3. 庐江英才培养计划 关于开展“庐江英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意见 3. 庐江英才培养计划 关于开展“庐江英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意见 政策内容:组织实施“庐江英才培养计划”,从2016 年起,全面实施人才引进“141 工程”和人才培养“535 工程”。用5 年时间,引进和培养1000 名左右各类高层次人才。其中,引进创新人才(团队)10 名、创业人才(团队)40 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100名;培养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50 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300名、高级技能人才500 名
申报条件:(一)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等 国家级重点人才; 4. 人才引进 庐江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 申报条件:(一)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等 国家级重点人才; (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百人计划”专家等省级重点人才; (三)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市“百人计划”专家; (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获得国家承认的国外 硕士以上学位,并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或科研单位工作2 年以上的优秀留学归国人员,其专长与我县产业结 构关系紧密的急需紧缺人才; (五)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县投资创办(领办)高新技术企业或开展技术攻关的创新创业领军型人才; (六)经审核认定与我县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重点领域发展密切相关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急需紧缺专 业人才。 政策扶持:凡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5 年合同期内可享受县政府津贴及一次性给予安家补贴
申报条件:(一)拥有列入省“861” 行动计划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库的重要项目,或列入省、市发展规划内项目; 5. 庐江县 “246”创新创业团队 庐江县“246”创新创业团队建设工程实施意见 申报条件:(一)拥有列入省“861” 行动计划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库的重要项目,或列入省、市发展规划内项目;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取得国家、省高新技术产品称号,技术上处于省内先进或市内领先水平; (三)具有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 政策扶持:创新创业团队设立期间,每年给予不超过6万元,3年总额度不超过18万元的补助 6. 庐江县技能大师工作室 庐江县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申报条件:(一)县规模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规范; (二)有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工作室成员在7 人以上,且至少1 名技师,5 名高级工); (三)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拨、使用和激励制度。 政策扶持:一次性补助资金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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