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制教育课 大黄山派出所 权新 2016.5.9
青少年法制教育课 青少年的身心特点 青少年具备一定的法律责任 要逐步培养遵纪守法意识 要学会依法保护自己 为今后走入社会做好充分的准备 经济开发区大黄山派出所 2016年5月
青少年身心特点 未成年人(14-16,16-18) 对事物有一定的认知 独立意识逐步增强(逆反心理) 渴望步入社会 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不强 正确的人生观和道德观还未完全形成 有一定的局限性 经济开发区大黄山派出所 2016年5月
青少年应负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十四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经济开发区大黄山派出所 2016年5月
青少年应负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经济开发区大黄山派出所 2016年6月
青少年应负的法律责任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经济开发区大黄山派出所 2016年5月
青少年应负的法律责任 经济开发区大黄山派出所 2016年5月
青少年应负的法律责任 经济开发区大黄山派出所 2016年6月
青少年应负的法律责任 【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 1、女生被多人轮流扇32嘴巴 3人被拘留 2、青少年盗窃团 落网5人为辍学少年跨苏、皖两省盗窃17起 3、四川宜宾中学生斗殴 3人死亡 4、青少年吸毒警示录 经济开发区大黄山派出所 2016年6月
女生被多人轮流扇32嘴巴 3人被拘留 4月22日晚,有网友在QQ、微信等网络平台上发布一段视频,视频内容为数名女生掌掴一名女生。澎湃新闻发现,不到100秒的视频中,女生被掌掴32次,其间一直没有反抗。 上述通报称,4月23日上午,当地公安、教育、政府以及学校成立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调查情况为:马某莲(女,15岁,已辍学)因生活琐事与车头中心小学六年级女生熊某(视频中被掌掴女生)结怨,4月22日下午,马某莲纠集梅花镇中学学生何某、施某、夏某、刘某等学生,守候在车头中心小学门口附近,胁迫熊某到偏僻处,轮流对其掌掴。当晚,马某莲将视频传至本人的微信好友圈,随后该视频被迅速转发扩散。 道县梅花镇派出所决定对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何某进行治安拘留;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马某莲、刘某进行治安拘留;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夏某、施某、熊某某、刘某,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经济开发区大黄山派出所 2016年5月
青少年应负的法律责任 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是指: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犯聚众斗殴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经济开发区大黄山派出所 2016年6月
青少年应负的法律责任 毒品分类: 传统分类: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杜冷丁、古柯、可卡因。 新型分类:冰毒、摇头丸、K粉、咖啡因、三唑仑。 经济开发区大黄山派出所 2016年5月
青少年应负的法律责任 毒品危害 1、吸毒对社会的危害 (1)对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2)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吸毒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 (3)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无论用什么方式吸毒,对人体的身体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经济开发区大黄山派出所 2016年6月
青少年应负的法律责任 毒品危害 2、吸毒对身心的危害 (1)身体依赖性,由于反复用药所造成的一种强烈的依赖性。 毒品作用于人体,使人体体能产生适应性改变,形成在药物作用下的新的平衡状态。一旦停掉药物,生理功能就会发生紊乱,出现一系列严重反应,称为戒断反应,使人感到非常痛苦。用药者为了避免戒断反应,就必须定时用药,并且不断加大剂量,使吸毒者终日离不开毒品。 经济开发区大黄山派出所 2016年6月
青少年应负的法律责任 毒品危害 2、吸毒对身心的危害 (2)精神依赖性 毒品进入人体后作用于人的神经系统,使吸毒者出现一种渴求用药的强烈欲望,驱使吸毒者不顾一切地寻求和使用毒品。一旦出现精神依赖后,即使经过脱毒治疗,在急性期戒断反应基本控制后,要完全康复原有生理机能往往需要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更严重的是,对毒品的依赖性难以消除。这是许多吸毒者在一而在、再而三复吸毒的原因,也是世界医、药学界尚待解决的课题。 经济开发区大黄山派出所 2016年5月
青少年应负的法律责任 未成人的民事责任 1、14-18岁为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父母负连带责任。 2、案例1:未成年骑车撞人伤者起诉求赔偿 3、案例2:女大学生工作三年负债3000万。 经济开发区大黄山派出所 2016年5月
要逐步培养遵纪守法意识 学习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经济开发区大黄山派出所 2016年5月
要逐步培养遵纪守法意识 学习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5、其他必要法律法规 经济开发区大黄山派出所 2016年5月
要逐步培养遵纪守法意识 守法要从小事做起 1、校规校训 2、交通法规 3、乡规民约 4、团体规定 5、公共道德 经济开发区大黄山派出所 2016年5月
要逐步培养遵纪守法意识 培养守法习惯 1、红线 2、高压线 3、违法“零容忍” 醉驾入刑五周年:江苏省查处醉酒驾驶6万余起 经济开发区大黄山派出所 2016年5月
要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依靠学校、相关组织、司法机关调处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利;(法治社会) 切忌通过个人暴力维权; 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经济开发区大黄山派出所 2016年5月
为走入社会做好充分的准备 敬畏法律(国家强制力,暴力机关) 尊重社会(人、机构、关系,适应社会) 善待他人(复旦投毒案) 和谐家庭(广告) 健康的心理(智商+情商) 经济开发区大黄山派出所 2016年5月
复旦投毒案 复旦投毒案,指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林森浩是受害人黄洋的室友,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2015年6月26日消息:已进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阶段的林森浩涉嫌投毒致人死亡案,也就是复旦投毒案,又现新进展。25日上午,林森浩重新委托的辩护律师谢通祥向最高法提交了7份申请。 2015年8月上旬,备受媒体关注的‘复旦投毒案“再度引起热议——被告人林森浩父亲林父请求不核准并撤销林森浩死刑,并与最高法法官为此见面了数个小时的消息引爆了舆论。 2015年12月9日,最高法已核准林森浩死刑。 2015年12月11日,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被依法执行死刑。 经济开发区大黄山派出所 2016年5月
复旦投毒案 林森浩与黄洋均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分属不同的医学专业。 2010年8月起,林森浩入住复旦大学某宿舍楼421室。一年后,黄洋调入该寝室。之后,林因琐事对黄不满,逐渐怀恨在心。 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在大学宿舍听黄洋和其他同学调侃说愚人节即到,想做节目整人。 2013年3月31日中午,复旦大学2010级硕士研究生林森浩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槽。 2013年4月1日早上,与林森浩同寝室的黄洋起床后接水喝,饮用后便出现干呕现象,最后因身体不适入院。 2013年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下午,黄洋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某某医院去世。 经济开发区大黄山派出所 2016年5月
复旦投毒案 复旦投毒案 林森浩被执行死刑 经济开发区大黄山派出所 2016年5月
青少年法制教育课 结束了,谢谢! 大黄山派出所 权新 2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