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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7 旅遊保險之內容
第一節 旅行業責任保險 一、名詞定義 (一) 保險人 (二) 被保險人 (三) 要保人 出具保險單之保險公司。 (一) 保險人 出具保險單之保險公司。 (二) 被保險人 保險事故發生時,有賠償請求權之人。 (三) 要保人 與保險人簽訂保險契約,並交付保險 費用之人。
(四)被保險人及要保人可同為一人 也可以為不同人,但要保人須 具備保險利益 (五) 旅遊團員
(六)旅遊期間 1.Inbound團員 (1)自進入中華民國海關以後,至出中華民 國海關為止。 2.Outbound出國或國民旅遊團員 (1)自進入中華民國海關以後,至出中華民 國海關為止。 2.Outbound出國或國民旅遊團員 (1)指旅遊團員自離開其居住處所開始旅遊 起,至旅遊團員結束該次旅遊直接返回 其居住處所為止。
(七)意外事故 1.外來的突發意外事故 2.直接且單獨原因 3.致其身體蒙受傷害、殘廢或死亡。
二、基本生效要件 (一) 保險契約有效期限內 (二) 被保險人所接待或安排之旅遊團體 通常為一年 1. 所接待團體:Inbound接待外國人 (一) 保險契約有效期限內 通常為一年 (二) 被保險人所接待或安排之旅遊團體 1. 所接待團體:Inbound接待外國人 (含大陸人士)來台旅遊。 2. 所安排團體:係指旅行社所安排於國 內或國外旅遊的團體。
(三)發生意外事故 (四)旅遊團員身體受有傷害或殘廢或 因而死亡。 (五)依照發展觀光條例及旅行業管理 規則之規定,應由被保險人負賠 償責任。 (六)受賠償請求
三、承保範圍及金額 (一)死亡 (二)失蹤 (三)殘廢 (四)醫療 (五)旅行文件
(六)善後處理 因旅遊團員於旅遊期間內,發生意外事故所致死亡或重大傷害,而發生之必要費用。 1. 家屬處理費用 2. 被保險人處理費用
(七)附加條款 1.國內善後處理費用 2.行李遺失 3.出發行程延遲 4.超額責任 5.慰撫金 6.額外住宿與旅行費用
四、除外事項 五、除外責任 (一)原因 (二)活動 六、保費
七、契約終止 八、事故發生通知及應盡義務 旅行社應於知悉後五日內通知 旅行社終止契約者,自終止書面送達保險公司時起,契約正式終止。保險公司終止契約者,應於終止日前十五日以書面通知旅行社。 八、事故發生通知及應盡義務 旅行社應於知悉後五日內通知
九、理賠申請 (一)請求權消滅時效 (二)申請文件 由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死亡賠償 2.殘廢賠償 3.醫療費用損失賠償 4.旅行文件重置 5.善後處理費用
第二節 旅行業履約保證保險 旅行業履約保證保險分為甲式、乙式兩種,甲式涵蓋各種付款方式;乙式保單則排除使用信用卡付款者。
一、定義 (一) 要保人 (二) 被保險人 指向保險公司要約投保本履約保證保險契約,並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之旅行社。 (一) 要保人 指向保險公司要約投保本履約保證保險契約,並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之旅行社。 (二) 被保險人 指任何參加要保人(旅行社)所安排或組團旅遊,經要保人載明於團員名冊,且與要保人訂定旅遊契約並向要保人繳交團費之個別旅客。
(三) 財務問題 (四) 團費 指要保人之所有資產不足以清償其債務,並遭中央觀光主管機關勒令停業或撤銷旅行業執照者。 (三) 財務問題 指要保人之所有資產不足以清償其債務,並遭中央觀光主管機關勒令停業或撤銷旅行業執照者。 (四) 團費 指被保險人(旅客)依據原訂旅遊契約所繳交之旅遊費用,不含簽證費用、小費及其他依據法令或原訂旅遊契約所生之違約金
二、承保範圍 (一)旅行社向旅客收取團費。 (二)旅行社發生財務問題,而無法履行原訂 旅遊契約,使所安排或組團之旅遊無法 啟程,或完成全部行程。 (三)旅客遭受全部或部分團費損失。
(四)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之約定對旅客負 賠 償之責。 (五)理賠金額總數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倘所有旅客之團費損失合計超過保險契 約所載之保險金額時,保險公司按比例 賠償之。
三、不保事項 四、通知義務 五、 (一)戰爭 (二) (三)罷工、暴動或民眾騷擾。 (一)旅行社因其旅行業種類及經營業務範 圍之變更 (一)旅行社因其旅行業種類及經營業務範 圍之變更 1.經營種類變更 2.經營業務範圍之變更 五、
(二)喪失經中央觀光主管機關認可足以保障 旅客權益之觀光公益法人會員資格者 (三)保險公司於接獲前述通知後,有權另訂 保險費或立即終止本保險契約。 (四)旅行社對於另定保險費不同意者,保險 公司有權終止保險契約。
六、保費 (一)計算方式 1.甲式保單按每萬元13.45元計收 2.乙式保單按每萬元6.4元計收 (二)收取方式 (三)旅行社倒閉後 保險公司以未收到保費為由拒絕理賠,對受害旅客無法保障。
七、契約終止 (一)旅行社主動終止 自終止之書面送達保險公司翌日零時 起,保險契約正式終止。 自終止之書面送達保險公司翌日零時 起,保險契約正式終止。 (二)保險公司主動終止保險契約者,應於 終止日前十五日以書面通知旅行社。
八、理賠申請 (一)申請人 (二)申請文件 申請理賠,應檢具下列文件: 1.理賠申請書。 2.旅遊契約。 3.支付旅遊團費時旅行社所簽發之代收 轉付收據。 4.付款憑證或單據正本。 5.保險公司所要求之其他相關之證明文件。
九、消滅時效 由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結 語 申請保險理賠,有一定的要件,除了事故的發生要符合理賠的定義外,檢附的相關資料,也有規定,所以在保險事故發生時,旅行社應該蒐集應備之資料,方能順利申請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