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规定 主讲人:衡阳师范学院吴越
《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 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文号:财会[2013]2 号 发布日期:2013年1月10日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二、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三、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 四、财务报表新旧衔接 五、其他衔接事项 内 容 概 览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二、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三、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 四、财务报表新旧衔接 五、其他衔接事项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时间要求 (二)系统要求 2013年1月1日之前:按照原制度核算和编制报表 2013年1月1日起:严格执行新制度 (二)系统要求 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三)衔接工作内容、步骤 第一步:根据原账编制2012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 第二步:按照新制度设立 2013年1月1日的新账 第三步:将2012年12月31日原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包括新旧结转调整和基建并账调整),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第四步: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3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二、原账科目余额 转入新账 (一)资产类 1、“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 →新制度“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 2、“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 →新制度“存货”科目 3、“对外投资”科目 →新制度“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科目
(一)资产类 →新制度“固定资产”科目 4、“固定资产”科目 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对原账科目余额进行分析: 5、 “无形资产”科目 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余额转入“存货”科目,相应结转“固定基金” 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余额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5、 “无形资产”科目 →新制度“无形资产” 科目
→新制度“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二)负债类 1、“借入款项” 科目 →新制度“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科目 2、“应交税金”、“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新制度“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3、“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 →新制度“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偿还期一年以上,新制度“长期应付款”科目 (二)负债类 4、“应付票据”、 “预收账款”科目 →新制度“应付票据”、“预收账款”科目 5、“应付账款”科目 →偿还期一年以上,新制度“长期应付款”科目 →剩余余额,新制度“应付账款”科目 6、“其他应付款”科目 →应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新制度“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偿还期一年以上,新制度“长期应付账”科目 →剩余余额,新制度“其他应付款”科目
(三)净资产类 →转为存货固定资产对应的余额,新制度“事业基金”科目 →“投资基金”明细科目,新制度“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1、“事业基金”科目 →“投资基金”明细科目,新制度“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无形资产对应的余额,新制度“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属于新制度下财政补助结转的余额,新制度“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属于新制度下财政补助结余的余额,新制度“财政补助结余”科目 →剩余余额,新制度“事业基金”科目 2、“固定基金”科目 →转为存货固定资产对应的余额,新制度“事业基金”科目 →剩余余额,新制度“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新制度“事业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科目 (三)净资产类 3、“专用基金”科目 →新制度“专用基金”科目 4、“经营结余”科目 →如有借方余额,新制度“经营结余” 科目 5、 “事业结余”、“结余分配”科目 →新制度“事业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科目
→如有余额,转入新制度“非财政补助结转” 科目 (四)收入支出类 1、“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结转自筹基建”科目 →年末无余额,不需进行转账处理。2013年1月1日起,按新制度设置收入支出类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2、“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 →如有余额,转入新制度“非财政补助结转” 科目
三、按照新制度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 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 固定资产 银行存款 财政应返还额度 其他应收款 …… 贷:长期借款 非流动资产基金 财政补助结转 事业基金 应付账款
四、财务报表新旧衔接 (一)编制2013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二)事业单位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 2013年度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
五、其他衔接事项 按照新制度对执行新制度前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包括新旧转账时转入“存货” 的固定资产)在2013年度全面核查原价、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于2013年12月31日补提折旧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新) 贷:累计折旧(新) 执行新制度后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