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一 职业健康与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 陈瑞
模块一 职业健康与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话题一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 陈瑞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情境1——应聘 情境2——生产过程中 劳动者的义务 情境3——发生劳动纠纷以后 劳动者 的权利 的义务
创设情境1——应聘 缔结劳动合同
第1小组 劳动者的权利 探究主题: 探究资料——案例:“乙肝病毒携带者” 探究问题 ——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第2小组 探究结果 一、劳动者的权利 1.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劳动合同法》第8条 《安全生产法》第4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8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44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创设情境2 生产过程中
第2小组 探究结果 《安全生产法》第28条 《职业病防治法》第2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28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22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2小组 探究结果 一、劳动者的权利 2.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安全生产法》第46条
《安全生产法》 第46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2小组 探究结果 一、劳动者的权利 3.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 4.紧急状态下停止作业或撤离权(紧急避险权) 《劳动合同法》第32条
《劳动合同法》 第32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创设情境3 发生劳动纠纷以后
第1小组 议一议 探究资料——工伤案例 外来从业人员戴先生于被上海某动力机械公司录用为员工,岗位是装卸工。当时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口头约定了每月的工资数额和工作时间。在装卸机器设备过程中,戴先生因自己操作不当使手指受伤,经诊断为右中指挤压伤伴末节骨折,虽经治疗但手指仍无法恢复正常功能。同年11月,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工伤认定书,认定戴先生所受伤害为工伤。同年12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又出具了鉴定结论书,鉴定戴先生因工致残程度十级。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机械公司于裁决书生效后3日内支付戴先生十级标准工伤待遇2万元。裁决后机械公司不服,公司认为,戴先生在工作中违反公司制定的操作规范,鲁莽操作致使发生工伤事故。因此,机械公司以戴先生自己的责任引起伤残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不支付戴先生十级工伤保险待遇2万元的请求。
想一想 “劳动者属于违章操作造成事故,公司不应赔偿。”这种说法对吗? 工伤赔偿案件,应适用雇主责任原则和无条件赔偿原则,劳动者被劳动保险部门确认为工伤,就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论劳动者是否有过错,都不减轻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
第2小组 探究结果 一、劳动者的权利 5.享有工伤保险和伤亡的求偿权 《安全生产法》第48条
《安全生产法》 第48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3小组 劳动者的义务 探究主题: 探究资料——调查结果 探究问题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还要承担哪些法律义务?
第3小组 探究资料——“中石化新员工的日记” 这是一名中石化新员工的日记:每一名新入厂的员工,首先要接受各项企业规章制度的学习,接受企业的各种规矩。当时,我只是被动地接受,其实很不以为然。然而,一件我亲身经历的小事,让我对这些规矩有了新的认识:一次,我在现场巡检时,看到一台水泵有点漏水,就凑到泵前左看右看,想仔细查看究竟。就在我要直起身子时,“咚”的一声,安全帽撞了什么东西,撞得我的头直发蒙。我赶紧慢慢抽出身,抬头一看才知道,在我的头顶上方,竖立着一个细细的弯管的管口,如果不是有安全帽的保护,我的头肯定会被撞个大包,甚至会头破血流了。我在暗自庆幸的同时,更加深深地体会到了守规矩的重要性。如果我没有严格按照安全规章佩戴安全帽,做好防护措施,那么我这次就该付出一笔昂贵的学费了。是安全帽保护了我,是安全规章保护了我,更是我认真遵守规章保护了我!企业的规矩不是束缚我们的枷锁,而是指导我们正确前行的航标。
第3小组 探究资料——“中石化新员工的日记” 这我们都工作在生产一线,天天和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化工装置打交道,学习守则,践行守则,保障安全生产,就显得格外重要。否则,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烟头就能使装置怒火爆发,哪怕是一次小小的操作失误也会使整个装置陷入瘫痪,哪怕是稍有疏忽,也会让操作者处于危险的边缘!仅今年上半年,我们公司就发生了4起事故,造成了2死2伤。仔细分析一下这几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无一不是不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所致。事故的发生给个人造成巨大的痛苦,给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给企业给国家造成重大的损失。如果我们都能从自身做起,严守规矩,遵守守则,那么,许多不该发生的悲剧就不会上演,许多年轻的生命之花就不会过早地凋零,许多家庭就不会遭受天崩地裂般的打击。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现代化大型企业的员工,我们应该都来认真学习守则,自觉践行守则,积极争做文明员工,确保安全生产,为自己负责,为家人负责,为企业负责,用我们的智慧和双手创造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探究结果 二、劳动者的义务 第4小组 1.遵守规章、服从管理的义务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4.及时报告事故隐患与职业危害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49条 第50条、第51条
《安全生产法》 第49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50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51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总结评价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的权利 二者辩证统一关系 劳动者的义务 1.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知情的权利 2.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3.紧急状态下停止作业或撤离权(紧急避险权) 4.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5.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6.要求民事赔偿的权利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的权利 二者辩证统一关系 1.遵守规章、服从管理的义务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的义务 4.及时报告事故隐患与职业危害的义务 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的八项权利与四项义务 基本 权利 平等就业权和职业选择权 取得劳动报酬权 休息休假权 安全卫生保护权 职业培训权 社会保险与福利权 争议请求处理权 基本 义务 完成劳动任务 提高职业技能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合同内容 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必备 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报酬 劳动纪律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补充 工作地点、休息休假、社会保险、 职业危害防护 (2)约定 条款 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探究主题1: 用人单位用工却不订立劳动合同,怎么办? 探究资料——【案例1】张某于2008年2月17日起到福建省龙岩市某发展公司上班,岗位为司炉工,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工资按计件形式计算。2009年1月15日,张某上班时,龙岩某发展公司的锅炉发生意外事故,该公司认为系张某违反操作规程所致,不付给张某应兑现的工资,张某离开公司未再在该公司上班。
探究主题1: 用人单位用工却不订立劳动合同,怎么办? 探究问题——张某与该发展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有劳动关系吗?张某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张某应通过什么途径解决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劳动关系 1.用工未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 2. 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是解决职业健康与安全纠纷的重要途径 3.履行劳动义务,就有事实劳动关系
【法律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链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探究主题2:劳动合同的内容 探究资料——【案例】陈某到某大型集团公司应聘。经过面试后,公司认为陈某可以在公司工作.在谈了工资和工作时间后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陈某开始上班。上班才半个月,公司领导找陈某谈话,要委派陈某到外地某分公司工作。陈某认为,面试时并没有说是要派到分公司,如果早知道这样就不会到这个公司来。但是公司认为,办事处是公司的下属机构,陈某应当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
探究问题——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哪些条款是必备的? 探究主题2:劳动合同的内容 探究问题——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哪些条款是必备的? 我们决定派你外地分公司工作,尽快动身吧· 可是面试时并没有说是要派
【法律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的内容 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可约定条款: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
探究主题3:试用期 探究资料——小雷被某广告公司录用,签订了为期l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是1200元,试用结束后的工资为3000元。转眼一年过去,到了续签劳动合同时,公司再次提出要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小雷发现自己的岗位并未发生变化,而试用期已经是第2次了。于是质问公司人力资源主管:“怎么还有试用期?公司要是不想用我,可以直说呀,或者直接终止我的劳动合同,干吗非要试用一次又一次?”小雷越说越气愤,“我真成了名副其实的试用员工!我想请问一下,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到底应该多长?有没有次数限制?”
探究主题3:试用期 探究问题——试用期应该多长?有没有次数限制? 公 可是我早就试用过了呀!
【法律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 一个月 二个月 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 》
试用期的工资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一)工资制度 1、最低工资制度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的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中不含: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定的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2、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加班工资 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报酬 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报酬 法定假日安排工作:支付300% 婚丧假期和参加社会活动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依法支付工资 停工期间的工资 停工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正常支付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未提供劳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3、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用人单位如何支付劳动者工资?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务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2年以上备查。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1、工作时间制度 标准工作时间 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 缩短工作时间 从事矿山井下、高山、有毒有害、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夜班工作的劳动者,在哺乳期工作的女职工 不定时工作时间 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的限制,可施行不定时工作制 综合工作时间 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每日<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3小时,每月<36小时
劳动者正常的工作和休假时间是怎样的? 佳旋在一家公司从事策划工作。公司规定员工每天上班8小时,每周日休息。由于近段时间公司业务繁忙,公司要求大家将休息时间集中到月底,即平时不休息,在业务完成后,将每月攒下来的4天时间集中休息,并按岗位轮休。两个月下来,才轮到了佳旋休息。佳旋查阅了有关法律后指出,公司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应发按加班支付加班工资,公司说.职工总的工作时间并没有延长,只不过是把工作和休息时间都集中起来了.所以说并没有影响职工的休息。
【法律链接】 《劳动法》 按照44小时的周工作时间计算,劳动者至少每星期可以休息一天半。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按照44小时的周工作时间计算,劳动者至少每星期可以休息一天半。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2、休息休假制度 公休日 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 法定假日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其他法定假日 年休假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探亲假 解决职工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
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和劳动保险制度 (一)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1、劳动安全技术规程 2、劳动卫生规程 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 防止粉尘危害 防止噪声和强光刺激 防暑、防冻、防潮 劳动者安全卫生防护保障要求 3、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制度 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事故制度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别保护 1、女职工特别保护 (1)禁止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第四级体力劳动、其他 2、未成年工特别保护 (2)四期保护: 经期:不能安排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第三级体力劳动 孕期保护:不能安排第三级体力劳动7个月以上不能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产期保护: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哺乳期保护:不得安排第三级体力劳动,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未成年工特别保护 16——18岁,(与女职工保护(1)相同)
四、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 4、合同的有效性 (1)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中的格式条款的处理 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 (1)对劳动者不公平的条款无效 (2)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时以劳动者的理解为准。 (2)无效的劳动合同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作业布置 1、查一查,哪些工作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禁止从事的? 2、收集一个职场中发生的关于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案例,分析相关的法律法规 。
谢谢 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