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人: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易俊宇 2016年05月11日 科技部104年度科技行政研究發展計畫 高科技產業合理回收率指標之研究 報告人: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易俊宇 2016年05月11日
大綱 緒論 研究方法與過程 研究成果 結論與建議
研究背景及動機(1/5) 水 開源 節流 管理 經濟部在2000「節約用水行動方案」 工業用水由原先輔導方式提升至法治管理的層面。 一 、 緒論 研究背景及動機(1/5) 水 開源 節流 管理 經濟部在2000「節約用水行動方案」 工業用水由原先輔導方式提升至法治管理的層面。
4 一 、 緒論 研究背景及動機(2/5) 工業用水回收率指標 C1+C2+C3+C4 = ×100﹪ P 全廠回收率含R1ヽR2ヽR3
研究背景及動機(3/5) 5 一 、 緒論 雨水+冷凝水+回用水量+冷卻循環水量 回收率(重複利用率)= ×100% (R1) 原始取水量+回用水量+冷卻循環水量 雨水+冷凝水+回用水量 回收率(不含冷卻水塔循環水)= ×100% (R2) 原始取水量+回用水量 雨水+冷凝水+回用水量+(C5+C6) 全廠回收率= ×100% (R3) 原始取水量+回用水量+ (C5+C6) -蒸發水量 (C5+C6)經處理設施處理後之循環水 R1> R3 > R2
研究背景及動機(4/5) 98年國科會所屬園區回收率統計表 一 、 緒論 工業用水量 年節省量 工業用水回收率計算基準 園區 噸/年 R2 工業用水量 年節省量 工業用水回收率計算基準 園區 噸/年 R2 R3 R1 竹科 41,304,256 68,860,000 62.51﹪ 78.13﹪ 82.35﹪ 中科 81.07﹪ 南科 30,458,000 35,880,000 54.09﹪ 75.8﹪ 80.69﹪
研究背景及動機(5/5) 有關之論文研究 文獻作者 內容 經濟部水 利署, 2009 1.回收率標準值未重新訂定前仍採R1公式計算 7 一 、 緒論 研究背景及動機(5/5) 有關之論文研究 文獻作者 內容 經濟部水 利署, 2009 1.回收率標準值未重新訂定前仍採R1公式計算 2.R2及R3則建議採R3公式計算相關數據將更為合理 南部科學 工業園區 ,2009 1.提出在環評差異分析前以R1公式計算 2.修正R3公式除扣除蒸發量外,增加扣除不可回收損耗 水 夏羅振祥 ,2010 提出R3公式中c5、c6廠商常誤用為內部循環水,另扣除 蒸發量似乎不符合節水本意
研究範圍與內容 研究範圍 研究內容 全廠回收率計算公式 1. 對現有全廠回收率計算公式之差異點分析及推估影響值。 8 一 、 緒論 研究範圍與內容 研究範圍 全廠回收率計算公式 研究內容 1. 對現有全廠回收率計算公式之差異點分析及推估影響值。 2. 整合全廠回收率計算公式。 3. 建議標準值修正範圍。 4. 分析全廠回收率計算公式之優劣。
9 二 、研究方法與過程 1. 收集高科技產業用水及回收等資料及文獻 2. 分析目前回收率計算公式差異點對回收值之影響 3. 差異點之探討及重新定義 4. 整合回收率公式 5. 分析全廠回收率標準值修正範圍 6.分析全廠回收率計算公式之優劣 7. 結論及建議
差異點之分析與探討 10 三、研究成果 項 次 探討 分析結果 結論 1 2 3 4 R1加計冷卻水塔循 環水後,全廠回收 率 1. 94.36%~99.00% 。 2.無法研判高科技廠商回收率之好壞。 3.傳統產業(石化業及金屬業)冷卻用水常使用於製 程中,為製程回收水之重要回收項目 。 保留 2 扣除次級用水蒸發 量之合理性 1.提升回收率8.5 % 。 2.冷卻水塔蒸發溢散量可藉由節水措施,降低補充水 量可達24﹪~59﹪。 3. 浪費越多回收率越高,實不合理,亦不符合節水精 神。 刪除 3 加計c5及c6 之正 當性及回收量之正 確性分析 1. 冷卻系統經處理設施處理之循環水(C6)對節水的貢 獻減少的冷卻系統排放水量,提高冷卻濃縮倍數。 2. 冷卻濃縮倍數提升至7倍~20倍時,相對節水量的貢 獻,為降低補水量3﹪~12﹪左右。 (冷卻濃縮倍數=(蒸發量/排放量)+1) 規定值=6 保留但 再定義 4 廠商在採用低耗能 省水設備或節水措 施時,而降低之用 水量 在採用低耗能省水設備或節水措施下,所能降低各用 水單元之補充水量,本論文稱「省水量」(Save Water),均可列入回收率計算公式中計算,使回收率 計算公式更加完善。 增列 S1、S2 、S3、 S4、S5
三、研究成果 雨水+冷凝水+回用水量+省水量 = ×100% (R4) 原始取水量+回用水量+省水量 整合回收率公式
12 三、研究成果 全廠回收率計算公式優劣分析 回收率標準值達成率 鑑別性 通用性 R2 劣 中 R3 優 R4
P:製程用量G:總用水量V:蒸發量RP:製程回收率 R3-R2=(P /G)- (P /(G-V)) ×RP 13 三、研究成果 重新訂定回收率標準值範圍 R2=(P /G) ×RP R3=(P /(G-V)) ×RP 以園區50家廠商用水回收狀況統計表分析,蒸發量V約佔總用水量10﹪~20﹪、 P/G比約為0.7~0.8 、 RP=85%時,R2建議修正值。 P:製程用量G:總用水量V:蒸發量RP:製程回收率 R3-R2=(P /G)- (P /(G-V)) ×RP P/G=0.7 P/G=0.75 P/G=0.8 V=0.1G 6.6% 7.1% 7.6% V=0.15G 10.5% 11.2% 12.0% V=0.2G 14.9% 16.0% 17.0%
一、全廠回收率計算公式尚未修定及標準值無法修正前,全廠回收率存在性可再檢討,建議改由製程用水回收率作為考核標準。 14 四、結論與建議 一、全廠回收率計算公式尚未修定及標準值無法修正前,全廠回收率存在性可再檢討,建議改由製程用水回收率作為考核標準。 製程用水回收對R2 之影響值已達95.47% ;餘僅佔4.53% 。 對R3(含C5及C6)之影響值雖僅為86.52%,但經次級用水處理循環水再定義後,C5及C6降低,相對提升對R3之影響值。 二、台灣地區各標的用水概況,農業用水量約佔70﹪、生活用水約佔20﹪、工業用水僅佔10﹪,而節水成效卻以工業用水最佳、生活用水次之、農業用水最差,在考量全球水資源日漸枯竭問題,政府在節約用水政策上,因能整體考量與推動,節約用水成效才能有顯著提升。
15 感謝聆聽,懇請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