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工作布置会 2015年3月23日
内容提纲 一、职称评审文件依据 二、岗位设置 三、申报条件 四、评审组织和程序 五、学科分组 六、时间安排 七、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八、几类特殊人员的申报问题 九、注意事项
一、职称评审文件依据 (一)评审办法: 1.南理工人〔2011〕92号 —《南京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2.南理工人〔2015〕108号 —《南京理工大学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意见》
一、职称评审文件依据 (二)评审条件: 1.南理工人〔2009〕369号 —《南京理工大学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2.南理工人〔2011〕91号 —《〈南京理工大学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中 有关条款的说明》 3.南理工人〔2009〕686号 —《南京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转评申报条件》 4.工信人〔2009〕327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二、岗位设置 系 列 申报人员范围 评审权限 高校教师 (教学/科研)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有权 教育管理研究 系 列 申报人员范围 评审权限 高校教师 (教学/科研)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有权 教育管理研究 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工程技术 从事工程技术、实践教学、技术开发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实验技术 从事实验技术和实验室建设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图书资料 从事图书、资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中级职务有权; 高级职务报工信部评审 档案 从事档案管理和档案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出版 从事出版、编辑、校对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会计 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技术 从事医疗、预防、药学、护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幼儿园教师 从事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基本申报条件和业务申报条件) 申报系列 申报条件 教师、研究、工程技术 及实验技术 按照《关于印发<南京理工大学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通知》(南理工人〔2009〕369号)执行 图书资料、档案、出版、会计、卫生技术及幼儿园教师 按照工信部和委托单位要求执行 申请转评 按照《南京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转评申报条件》(南理工人〔2009〕686号)执行
四、评聘组织和程序(南理工人〔2011〕92号文(p3-5)) 步骤 内容 工作组织 有关要求 1 个人申报 各单位 各单位认真审核材料。科研院,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配合审核 2 单位材料展示 3 小组推荐 单位推荐组 ≥5人;述职、民意测评(≥15人)、审核、推荐 4 学校材料展示 人事处 展示推荐申报人员综合情况表 5 学院评议 学院评议组 ≥7人(高级职务);副高答辩;>2/3(不含),> 2/3(不含) 6 学科组评审 学科评审组 ≥9人;大学科评审;正高答辩; >2/3(不含),> 2/3(不含) 7 评委会评审 学校评委会 ≥25人;>2/3(不含),>2/3(不含) 8 结果公示 5个工作日 9 下文公布 无权学科上报主管部门评审
四、评聘组织和程序(南理工人〔2011〕92号文(p3-5)) 1.单位推荐组 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学校有关专业技术评聘工作政策规定,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好推荐工作。 2.学院评议组 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学校核定的岗位数额对申报副高级及以下人员进行评审,按照学校评审推荐要求对申报正高级的人员进行推荐并排序。 3.学科评审组 主要职责是按照学校评聘要求和学校核定的岗位数额对学院评议组推荐的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审。 4.学校评委会
五、学科分组(南理工人〔2015〕108号文附件2(p14)) (一)正高级专技职务评聘学科组 1.教师系列(教授、研究员) (1)工学1组 (2)工学2组 (3)工学3组 (4)理学组 (5)经济学、管理学组 (6)人文社科组 2.其他系列 其他专技组(教育管理研究、图 书资料、档案、出版、卫生技术) (二)副高级及以下专技职务评聘评议组 1.教师系列(副教授、副研究员) 教师系列学院评议组由各学院组 建 (1)教育管理研究组 (2)工程实验组(工程技术、实 验技术) (3)图书资料、档案、出版、卫 生技术、会计组、幼儿园教师
六、时间安排(南理工人〔2015〕108号文附件3(p15) ) 日 期 内 容 3.23(周一) 评聘工作布置会 3.23 - 3.27(周五) 个人申报(含在外脱产进修、学习、公派出国人员) 3.30 – 3.31(周二) 各单位材料审核、展示、民意测评和推荐工作 4.1(周三) 单位报送材料,包括学院评议组成员建议名单等 4.2- 4.3(周五) 学校材料展示 4.11- 4.13(周一) 各学院评议组评议 4.14(周二) 各学院评议组将评审通过的副高级人员与被推荐的正高级人员的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4.18 - 4.21(周二) 各学科评审组评审 4.24(周五) 学校评委会评审会议 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七、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时间界限 根据职称领导小组决议和南京理工大学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工作意见,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重点考察申请人近五年(2010 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工作成果。 2.初聘转评 初聘(评)的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对应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系列发生变化的,按现工作岗位对应系列晋升,且在现岗位工作满 一年方可申报。
七、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3.限时限次 限时限次要求: 限时限次执行时间: 限时限次计算规则: 晋升副高或正高为9年3次;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申报副高为6年3次; 规定年限未通过的,2年一次,且最多再申报3次; 每次申报须有新的学术成果。 限时限次执行时间: 自2011年开始,之前申报的记录不计算。 限时限次计算规则: 副高:单位初次上报,进入评议组名单计次; 正高:评议组推荐,进入学科组名单计次。
七、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4.科研经费计算 5.教学工作量计算 6.出国经历要求 教学要求中“每年”指任现职期间或近五年内。 年均进校科研经费:到帐经费数÷(任现职月数或60 个月)×12 = 年均进校科研经费数。 5.教学工作量计算 教学要求中“每年”指任现职期间或近五年内。 6.出国经历要求 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师系列、科学 技术研究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至少具有连续六个月 及以上国(境)外学习经历。
八、几类特殊人员的申报问题 1.出国人员 2.破格人员 单位(国家)公派出国一年及以上的留学人员,可按留学人员申 报,岗位指标数额由学校专项下达。 2.破格人员 根据申报学科参加相应的学科(院)评审(议)组评审(议), 岗位指标数额由学校专项下达。
八、几类特殊人员的申报问题 3.博士后人员 我校流动站出站的博士后: 我校教师在职从事博士后: 学校可为其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我校教师在职从事博士后: 原则上按学校正常程序申报。如按博士后出站申报的,参照学校 破格条件,评审未通过的,下年度停报一次。 我校新进校博士后人员: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中级职务自进校计算任职时间。 博士后期间成果可作为其以后申请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依据。 博士后岗位指标数额由学校专项下达。
八、几类特殊人员的申报问题 4.以工代技人员 5.以考代评人员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不组织“以工代技”人员进行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出版、卫生技术、会计及审计等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 “以考代评”。 以考代评取以下最晚时间为中级任职时间:任职时间、职称外语通过时间、职称计算机通过时间、中级专业证书批准时间。
八、几类特殊人员的申报问题 6.雇员制人员 雇员制人员在聘期内可参加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定),按照雇员制人员管理办法实施“评聘分开”,即只评审(定)任职资格,职务聘任和有关待遇按照学校雇员制人员有关规定和聘用合同执行。
(相关文件、表格及本PPT可从学校i理工信息门户下载) 九、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学校评聘工作时间安排,及时通知全体人员, 按时上报相应材料。 2.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规范齐全、且不得 含有涉密内容。 3.准确把握评审条件和相关政策文件,严格单位内评审程 序,保证推荐至学校的申报人员必须符合相应的申报条件。 (相关文件、表格及本PPT可从学校i理工信息门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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