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培训 陕西保监局中介监管处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开发背景 近年来,全国保险专业中介快速发展,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持续增长。随着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从业人员的不断增加,给日常监管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和压力。为更好地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对保险专业中介的监管,发挥信息系统强大的数据管理、市场分析和决策支持等功能,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市场的发展态势,建立透明、高效、精细化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监会决定组织开发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监管信息系统,该系统是由北京美髯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开发 。该系统投入使用后,将使传统手工管理方式向新型的信息化管理方式进行转变,将提高保险专业中介监管效率并能够提供全面的数据,供政府、企业完善管理及社会监督查询使用,同时,为行业发展和风险防范服务。
三个监管信息子系统内容简介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和高管人员管理系统、非现场监管系统和分类监管系统这三个子系统组成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但都具备信息采集、综合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投入使用后可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数据集中和信息共享。对于专业中介机构而言,可以借助该系统完成行政许可的申请,实时查询行政审批工作的进展程度,了解监管意见,加强行业主体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互动。通过该系统,中介机构还可以在线填报业务和财务数据,规范报送流程,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法人机构还可以通过查询统计功能掌握分支机构业务发展情况,提高对分支机构的管控力度。
三个系统的构成概述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和高管管理子系统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非现场监管子系统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子系统 进入中国保监会网站(www.circ.gov.cn),在首页的右边可以看到“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的快速链接,点击后即可进入。进入系统后在左边会看到“子系统入口”菜单,这三个子系统就在其中,点击后便可进入。每个机构都有分配好的用户名和密码,我们会下发给各机构。需要说明的是只有法人机构有,分支机构没有,如果法人机构授权分支机构使用,分支机构也可进行相关操作,如报表报送。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和高管管理子系统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非现场监管子系统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子系统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内容简介 需要格外说明的是,按照保监会关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监管信息系统的推广计划,今年9月1日以后新申请设立的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同时,还需通过上述系统上报申报信息,保监局也将通过系统辅助审批管理(法人机构申请设立分支机构遵循这一程序)。此外,自今年10月1日起,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将正式通过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报送业务和财务数据(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纸张报表,报送频率为月报), 9月15日前各机构要通过系统完成对7月和8月业务和财务数据(2010年累计数)的试报。监管部门也将在年内通过该系统完成对所有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指标的数据采集。
专业中介机构及高管人员管理系统功能介绍 本系统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在统一的保险中介监管门户网站中,实现公告启事、政策法规的发布,社会公众对专业中介机构、高管人员信息的查询,以及专业中介机构网上申请设立、报送报告等的功能;系统的专业中介机构管理部分实现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设立、执业行为报告、行政许可审批、诚信记录,直到市场退出整个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功能;系统的专业中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部分,实现对中介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任职资格审批、诚信记录等的信息化管理功能。
专业中介机构及高管人员管理系统功能介绍 本系统的使用用户有:保监会、保监局、行业协会以及专业中介机构(法人机构)。下面仅从专业中介机构的角度介绍一下系统功能,需要强调的是这是专业中介机构的一项日常必要工作,也是重要的监管要求。 各机构按照发放的口令和密码进入该系统会在左边看到一系列菜单项,涉及中介机构管理(资格管理、执业行为管理、机构信息维护、内勤人员管理)、高管人员管理(资格审核管理、资格报告管理、高管信息维护)、历史数据补录和综合查询等内容。在完成基本信息补录后,各机构就可以对以上项目内容进行填写和变更,各机构在日常经营中涉及到以上菜单内容的事项都要进行相关的操作(以前要求的纸张文件不变)。
专业中介机构及高管人员管理系统功能介绍 具体讲涉及以下七项内容: (一)对法人机构、分支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 (二)资格延续、机构退出 、事项变更等报告事项信息登记 (三)高管人员任职资格 、职务调动、离职信息等报告事项登记 (四)监管费、保证金、代理关系、责任保险等信息的登记 (五)对中介机构、高管人员的历史数据进行补录 (六)查询本机构及分支机构相关信息 (七)对本机构及分支机构信息进行统计分析。
目前,现存的专业中介机构需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进行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具体步骤是: 专业中介机构及高管人员管理系统功能介绍 目前,现存的专业中介机构需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进行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具体步骤是: 1、登陆 http://iir.circ.gov.cn/在左侧子系统入口列表出选择“专业中介机构和高管人员管理”(或者直接点击http://iir.circ.gov.cn/login_iio.jsp) 2 、输入用户名、密码登陆 3、进行相关信息补录 (1)进入系统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历史数据补录”,会出现“机构历史数据补录”和“高管历史数据补录”,这两部分内容均需填写。 (2)在“机构历史数据补录”,逐一点击“录入/修改”,将“基本信息”“工商登记信息”“许可证信息”“验资情况信息”“住所信息”“股东信息”“联系方式”填写完整,并上传公司章程。完成后点击“提交”并确认。
专业中介机构及高管人员管理系统功能介绍 (3)在“高管历史数据补录”,点击“新增高管”,输入高管姓名,身份证号,确认后可逐一点击“录入/修改”,将“基本信息”“职务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培训信息”“处罚信息”录入完整。完成后点击“提交”并确认。 (注:本处填写的高管人员指经保监会核准过任职资格的人员,未经核准的人员不得在此填写;学习经历指高中以后的部分,不包括高中及以前的经历;工作经历指毕业之后的全部工作经历,填写应完整详细。) 请在登陆子系统后,点击右上角的“在线帮助”,下载并认真阅读“用户手册”。
专业中介非现场监管系统功能介绍 该系统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是一个集信息报送、查询、汇总、分析于一体的保险中介统一数据平台,克服了传统的纸质报送方式存在的工作量繁重、效率低下、差错率高、数据保存与查询不便以及数据分析困难等缺陷,可以显著提高监管效率,有利于保监局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辖内保险中介机构的发展状况。对于专业中介机构而言,该系统的使用丰富和细化了以往的季度报表报送工作,主要体现在报表的结构内容还有报送频率等诸多方面。
该系统可供保监会、保监局和专业中介机构(法人机构)使用,下面仅从专业中介机构的角度介绍一下系统的相关功能。 专业中介非现场监管系统功能介绍 该系统可供保监会、保监局和专业中介机构(法人机构)使用,下面仅从专业中介机构的角度介绍一下系统的相关功能。 专业中介机构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进入系统,在左边的菜单栏可看到数据录入、报送管理、报表查询和机构汇总表查询等项目内容。大家可以看到系统报表有所变化,如代理机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产险公司业务表、人身险业务表等四张表。经纪机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产险公司业务表、人身险业务表、咨询业务表和再保险业务表。公估机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主营业务表、其他业务表。
专业中介分类监管系统功能介绍 近年来,为切实履行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监管职能,形成保险中介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合理分配监管资源,提高保险中介监管效率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中国保监会依据《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定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为配合《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执行,中国保监会组织设计开发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系统。该系统主要是保监会和保监局使用,专业中介机构所涉及的内容较少,主要是查询本机构及所属分支机构的分类监管指标评分情况和打分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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