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提高财政科技资金绩效 监督审计处 二〇一四年八月
主要职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后期管理 一、项目监督检查 二、项目结题验收 三、项目绩效评价 四、信用体系建设
一、项目监督检查 对象: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及其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等。 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项目实施效果情况。
监督检查的方式 项目承担单位提交年度报告、调整报告、 1.定期报告 各项目主管处室应制定年度中期检查计划并 2.中期检查 重大事项报告等。 1.定期报告 各项目主管处室应制定年度中期检查计划并 撰写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2.中期检查 由监审处派出巡视组,对承担项目较多、科 技经费数额较大的单位进行制度化的督促检查。 3.巡视检查 监审处组织专项审计工作小组或委托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专项检查和评价。 4.专项审计
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 准备阶段 制定监督检查计划 和方案、通知项目 承担单位等。 受理和审查报告、 组织会议或现场检 查、出具检查报告 等。 实施阶段 结果处理阶段 制定监督检查计划 和方案、通知项目 承担单位等。 受理和审查报告、 组织会议或现场检 查、出具检查报告 等。 审定及下达整改通 知书限期整改等。
监督检查的处理措施 定期报告和中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项目主管处室应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项目承担单位将整改情况报相关项目主管处室。 巡视检查和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监审处将问题反馈给相关项目主管处室,由项目主管处室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整改。 监督检查结果纳入省科技计划信用管理。 项目承担单位对专项检查意见书中认定问题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核查确认。
二、项目结题验收 项目分类: 验收时间要求: 验收依据:《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任务书)》 重大项目: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重点项目:100-300万元(含100万元) 一般项目:20-100万元(含20万元) 小型项目:20万元以下的项目 验收时间要求: 在项目合同到期后3个月内须提出验收结题申请,合同书规定的任务、指标及经费投入等提前完成的,可在合同书到期前提出验收结题申请。 验收依据:《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任务书)》
验收的组织 监审处负责统筹指导、组织、管理和监督全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 由监审处负责组织验收。 重大、重点项目 由各业务处室负责组织验收或委托地级以上市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一般、小型项目
验收的形式 项目验收分为会议(现场)验收和材料验收两种形式。 原则上都须采取会议(现场)验收方式。 可采用会议(现场)验收方式,也可采用材料 重大、重点项目 可采用会议(现场)验收方式,也可采用材料 验收方式。 一般项目 原则上采用材料验收方式。 小型项目
财务验收 须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 须由项目承担单位出具经费决算表。 重大、重点 和一般项目 小型项目 重大项目由监审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由其出具审计报告并出具财务验收意见,验收意见作为项目验收的组成部分,重大项目通过财务验收后不必再组织财务专家验收。 其他项目由财务专家根据经费审计报告、经费决算表等进行财务验收。 财务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制。
验收流程及要求 初 审 项目承担单位 在业务系统提 出项目验收申 请,并按要求 提交有关验收 资料及数据。 申请 各级科技主管部 门在提出申请后 的20个工作日内 对验收申请材料 进行初审,提出 审查意见,不符 合验收条件的项 目,退回承担单 位整改;符合验 收条件的项目, 上报科技厅。 主管部门 初 审 处室审核 项目验收申请审 核工作由各业务 处室负责。审核 不通过的退回修 改并再次提交; 审核通过的,可 组织验收。重大、 重点项目在业务 处室审核通过后, 由监审处组织验 收。各处室须在 20个工作日完成 审核。 组织验收 处室审核后,通 过科技业务平台 发出验收批复通 知,验收组织单 位应及时完成验 收工作。 项目组织验收后, 负责验收的处室 应在20个工作日 内 ,批复项目验 收结果。 归档备案 通过验收的项目,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 专家意见修改完善 有关资料,并按要 求将验收材料一式 三份逐级报送盖章 并归档备案。待验 收组织单位在科技 业系统上办结项目 验收有关事项,项 目才算正式验收结 题。应在验收通过 1个月内完成。
验收结论 验收结题结论 验收通过 项目完成度在80%或以上的,较好地完成项目合同书规定的任务和技术、经济、成果等指标,经费落实到位且使用合理合规的项目。 对于验收通过的项目,分为及格或良好两个等级。 验收不通过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 1. 总体上完成合同任务及指标不到80%的; 2. 提供虚假文件资料及数据的; 3. 专家组评审认定为项目进展与预期成果差距较大,判定为不合格的; 4. 其他情况。
验收情况通报 监审处定期汇总重大、重点项目的验收情况,各业务处室负责一般项目、小型项目验收工作的跟踪调查和统计。监审处将项目验收工作情况报告定期在阳光政务平台发布,并作为绩效评价和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验收抽查机制 监审处对参与结题工作的组织单位、有关专家和中介机构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在会议验收前进行现场核查。 对于认为特别重要或者特殊的项目,监审处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结题审计。
三、项目绩效评价 评价层面: 专项:为省财政设立的科技专项 专题:为省科技厅根据全省科技发展需要在专项下设置的子专项 项目: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绩效评价内容 绩效评价项目为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到期应结题验收的项目,因工作需要需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以及按省财厅规定列入年度评价范围的其他项目,对跨年度的重大(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或支出情况实施阶段性(半年度、年度)评价。 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 绩效目标评价 主要包括项目立项目标的合理性、项目目标完成程度等。 项目资金评价 主要包括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支出情况、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 性等。 项目管理评价 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采取的措施等。 项目效益评价 主要包括项目完成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及可持续 发展等。 其他内容
绩效评价计分方式 90分及以上 80-90分(含80分) 70-80分(含70分) 60-70分(含60分) 60以下 绩效评价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低、差5个等级。 90分及以上 优 80-90分(含80分) 良 70-80分(含70分) 中 60-70分(含60分) 低 60以下 差
绩效评价程序 专家评价一般采取 现场评价为主,非 现场评价为辅的形 式。现场评价的主 要方法有实地考察、 询问答辩和材料核 实。非现场评价是 专家根据项目单位 提交的资料进行整 理和分析,根据评 价指标对项目进行 全面评审,并独立 出具书面评价意见。 包括重大(重点) 项、目绩效评价报 告、专题绩效评价 报告和专项评价报 告。 省科技厅选定纳入 绩效评价范围的专 项、专题和重大( 重点)项目,自行 组织或委托科技中 介机构组织,成立 由技术专家、财务 专家、专业评估人 员组成的绩效评价 工作小组,制定评 价工作方案,确定 评价指标和评价方 法,编制评价工作 手册,下达项目绩 效评价通知书。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 绩效评价工作要求 开展项目实施期自 评工作,报送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专 题承担处室开展自 平时,重点过程管 理进行自评,包括 项目专家论证情况、 项目检查监督情况、 项目管理绩效(验 收率、超期情况) 等并提供佐证材料。 评价准备 单位自评 专家评价 综合评价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与考核 绩效评价结果分别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今后申请立项的重要依据,以及省科技厅内设处室以及相关责任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绩效优良的专项或专题计划进行通报表扬,并在下一年度的专项经费安排上给予适度倾斜;对绩效差劣的专项或专题计划进行通报批评,对同类项目下一预算年度减少经费安排甚至取消经费安排。 专项绩效评价结果与专项管理业务处室以及相关责任人的年度考核挂钩。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与考核 对项目绩效优良的承担单位采取通报表扬、优先支持等方式给予鼓励;对项目绩效差劣的承担单位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撤销资助、限制申报。 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科技主管部门科研信用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列入科研信用档案。
四、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内容: 制订并发布《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信用的管理 办法(试行)》 研究制订《广东省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研究设计省科技计划信用评价体系 建设省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信息系统 信用管理对象:省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评估评审专家、项目主管部门以及受省科技厅委托承担科技管理服务机构等相关责任主体。
信用征信环节及内容 对按照申报指南和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申报、申报内容真实性和有效性审 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征信环节贯穿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全过程。 对按照申报指南和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申报、申报内容真实性和有效性审 核、推荐和受理等行为中的信用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 申报与受理 对项目立项(预算)评审、合同(任务书)签订和管理等行为中的信用 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 评审与立项 对项目组织开展、项目日常跟踪管理、重点项目监督检查等项目执行和 经费使用行为中的信用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 实施与管理 对财务验收和项目验收中合同(任务书)目标实现的信用情况,以及结 题与验收工作组织过程中的信用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 结题与验收 对专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的信用情况,以及绩效评价工作组织过程 中的信用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 绩效评价 对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在实施和参与项目过程中与项目相关的 其他信用情况,以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信用记录和评价。 其 他
信用评价标准 科技信用信息包括管理对象的基本信息、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基本信息:指相关责任主体的身份和与科技计划任务相关的信息。 良好行为记录:指相关责任主体在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中履行承诺义务、遵守科技管理规章制度、奉行科技界公认的科研行为准则、遵守科研道德规范,如期圆满完成其正式承诺内容的守信行为。 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失信行为和组织实施过失。
信用评价结果管理 予以更多的项目管理自主权;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由 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一定期限内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 信用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严重失信五个级别,分别用AAA、AA、A、B、C表示。 予以更多的项目管理自主权;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由 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同等条件下予以 优先。 优秀(AAA) 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一定期限内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 活动的直接支出;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良好(AA) 给予其承担及参与省科技计划任务的资格。 一般(A) 采取通报批评和取消其承担及参与省科技计划任务资格2年的方式进 行处理,且在问题整改到位后才能恢复相关资格。 较差(B) 责任主体为机构的,取消其相关资格5年,且在问题整改到位后才能 恢复相关资格;责任主体为个人的,取消其承担及参与省科技计划 任务资格5年。 严重失信(C)
项目管理的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要符合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绩效目标; 二、项目立项签订合同时,项目实施内容要与资金支出相一致;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按合同规定开支, 注重阶段性目标的实现; 四、及时提出验收申请,准备有关材料,做好验收准备; 五、根据绩效目标提供相应佐证材料,配合完成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