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組 醫一 曾文歆 醫二 林毅敦 藥一 李懿軒 藥一 尹明義 藥一 林婕妤 藥一 謝昀芃 罕 見 疾 病 第四組 醫一 曾文歆 醫二 林毅敦 藥一 李懿軒 藥一 尹明義 藥一 林婕妤 藥一 謝昀芃
什麼是罕見疾病? 罕見疾病指的就是盛行率低、少見的疾病 罕病法對於罕見疾病的定義為:盛行率在萬分之一以下、遺傳性及診治的困難性,以上述三項指標為參考原則。
什麼是罕見疾病? 較為人熟知的罕見疾病包括:苯酮尿症、重症海洋性貧血、成骨不全症(玻璃娃娃)、黏多醣症(黏寶寶)、脊髓性小腦萎縮症(企鵝家族)……等,這些疾病在國內已知的病患人數從數百人到千餘人不等,更有一些罕見疾病,在全世界僅有數個病例,你我都鮮少聽聞。
罕見疾病的種類 罕見疾病的種類非常多,衛生署在 [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 之後至92年五月底所公佈的種類即高達79大項107種 ,且在快速的增加當中。
罕見疾病的種類 根據美國罕見疾病組織 (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Rare Disorders) 所列的疾病即高達數百種以上。分類上大致上分為遺傳性與非遺傳性罕見疾病,而遺傳性罕見疾病中則以先天性代謝異常疾患較常見。
台灣常見的罕見疾病 台灣較常見的罕見疾病有苯酮尿症,先天性腎上腺增生症,高胱胺酸尿症 (以上三種疾病是新生兒篩檢的項目,可以早期診斷、早期治療),軟骨發育不全症 (小小人兒 ),黏多醣儲積症 (黏寶寶),重型地中海型貧血,成骨不全症 (玻璃娃娃),Prader-Willi 症候群 (小胖威利),肝醣儲積症,有機酸血症,尿素循環代謝異常,結節性硬化症,X染色體易脆症以及部分染色體異常症 ( 如18號三染色體症候群、貓哭症等) 等。
罕見疾病的診斷 罕見疾病的診斷需要專業的醫師並具有豐富的臨床經驗者之外,常常是經年累月仍找不到答案。除了詳細的病史 、家族史 、從頭到腳的身體檢查及基本的抽血檢查之外,也需要用到一些耗時又非常昂貴的檢查,如:血液胺基酸及尿液有機酸分析 ,染色體核型檢查 、螢光原位雜交染色法 ,肌肉或是皮膚的切片及電子顯微鏡檢查、酵素活性的定量 、串聯質譜儀篩檢 、皮膚纖維母細胞培養 、脂肪酸的分析 、呼吸鏈功能的測試 、基因突變點的檢查及連鎖分析等。
罕見疾病的治療與照顧 治療方面則是因疾病而異,整體說來並沒有很多或是很好的藥物或方法,除了在代謝疾病方面有一些特殊奶粉 ( 如OS1, phenyl-free, MSUD-diet power )及藥物 ( 如ucephan, buphenyl, carnitine, bisphosphonate等)可以使用,以及少部份的疾病可以使用酵素替代療法 (enzyme replacement therapy, 如Gaucher disease type I, GSD type II , Fabry disease)
罕見疾病的治療與照顧 大多數都只是症狀治療、早期療育 及復健而已。基於最好的治療就是預防,所以充分了解自己家族的疾病史,找出遺傳帶原及高危險族群,接受婚前健康檢查,配合產前檢查及遺傳諮詢是很重要的。
相關法規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施行細則 罕見疾病藥物供應製造及研究發展獎勵辦法 罕見疾病藥物專案申請辦法 罕見疾病醫療補助辦法 罕見疾病藥物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行政院衛生署受理罕見疾病藥物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 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專案申請輸入辦法 全民健康保險法 優生保健法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為防治罕見疾病之發生,及早診斷罕見疾病,加強照顧罕見疾病病人,協助病人取得罕見疾病適用藥物及維持生命所需之特殊營養食品,並獎勵與保障該藥物及食品之供應、製造與研究發展,特制定本法。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第 4 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審議罕見疾病有關事項,應設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委員會 (以下簡稱委員會) ,其組織及會議,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 委員會委員,由政府機關代表、醫事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其中 委員名額,至少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為醫事學者專家。
罕見疾病藥物供應製造及研究發展獎勵辦法 第 2 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本辦法申請獎勵: 一、引進罕見疾病藥物、或將罕見疾病藥物列入處方 集、或專案申請罕見 疾病藥物,對罕見疾病 藥物之供應,著有貢獻者。 二、製造符合國內需求、本土特有、不易進口、當時 無法充分供應或其售 價顯不合理之罕見疾病藥 物,嘉惠病患,著有效益者。
罕見疾病藥物供應製造及研究發展獎勵辦法 第 2 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本辦法申請獎勵: 三、在國內自行研發新罕見疾病藥物,經取得國內、 外之專利或授權,或 取得國內、外新罕見病藥 物之專利或授權,並在國內進行臨床試驗研究, 對罕見疾病藥物之研究發展,著有成效者。 四、其他對罕見疾病藥物之供應、製造及研究發展, 有特殊貢獻者。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 1 條 為維護身心障礙者之權益,保障其平等參與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之 機會,促進其自立及發展,特制定本法。 本法所稱身心障礙者,指下列各款身體系統構造或功能,有損傷或不全導 致顯著偏離或喪失,影響其活動與參與社會生活,經醫事、社會工作、特 殊教育與職業輔導評量等相關專業人員組成之專業團隊鑑定及評估,領有 身心障礙證明者: 一、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 二、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 三、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 四、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 五、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六、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七、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八、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優生保健法 第 9 條 懷孕婦女經診斷或證明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得依其自願,施行人工流產: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 三、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 神健康者。
四、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者。 五、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優生保健法 第 11 條 醫師發現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應將實情告知 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並勸其接受治療。但對無法治癒者,認為有施行結 紮手術之必要時,應勸其施行結紮手術。 懷孕婦女施行產前檢查,醫師如發現有胎兒不正常者,應將實情告知本人 或其配偶,認為有施行人工流產之必要時,應勸其施行人工流產。
以下,我們將為各位帶來一段影片…
在看影片之前… 想請大家思考幾個問題: 第一、我們如何看待患有罕見疾病的朋友們?
第二、我們可以提供罕見疾病的朋友什麼幫助? 第三、如何幫助罕見疾病的朋友,讓大家都願意關懷他們?
馬凡氏症候群(Marfan syndrome) 第十五對染色體長臂上的纖維基因發生異常,造成身體結締組織紊亂,造成骨骼、心臟及眼睛的病變,大都為體染色體顯性遺傳,但亦有個別發生的發病例,並無家族史,可能是染色體突變所造成。 因身體結締組的異常,常造成特殊的蜘蛛狀指、眼睛晶狀體脫位、身長高而細且關節過度伸展,造成脊椎側彎,並常合併二尖瓣脫垂,主動脈根部瘤狀樣擴大(主動脈剝離的危險),也常合併下頷顏面骨發育不全,造睡眠障礙
大部分高高瘦瘦,手臂極長,手指也很長,幾乎從外觀就可以診斷此疾病,那就是馬凡氏症候群。
馬凡氏之家 http://www.marfan.org.tw/ 馬凡氏之家 http://www.marfan.org.tw/
問題討論 我們如何看待患有罕見疾病的朋友們? 我們可以提供罕見疾病的朋友什麼幫助? 如何幫助罕見疾病的朋友,讓大家都願意關懷他們?
身為將來醫療從業人員的你… 你認為可以用什麼方式,用自己的專業幫助他們? 等等…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來看一小段影片吧!
世新的同學利用他們的專長, 小小的為罕見疾病基金會和創世基金會募款, 你呢?